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本章又描写道“体”。(“体”和“用”是中国文化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比如这个杯子,体就是这个杯子的本体、本身,用就是这个杯子发挥出来的作用、功用。体用不二。)
南怀瑾:“在前面几章我们连续谈到道的妙用,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在种种为人应事的行为上。现在《老子》本书,又回转来而进一步说明“体用合一”的道理。然而,究竟“道”是什么?什么是“道”呢?这是最根本的哲学问题。但在《老子》本书中,已处处以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语言文字,要人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它,并且它已用或显或隐的文字言语来表达,透露了个中消息,本不需要后人画蛇添足,多加注解。”
《老子》翻来覆去在讲同一个意思(也就是“道”)。我们可以“以经解经”。读《老子》书,读不懂不要急,前文没有说明白的,后文可能还会再说,就这各种现实的问题(治国、打仗、修身、处事……),有些问题我们熟悉,有些我们不熟悉,读到那些熟悉的问题,我们就容易有所领悟。这一点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有一个混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存在了。
楚简本作“有(爿+首)混成”,(爿+首),疑读作“道”或“状”,都通,“有状混成”更佳。
混hún成,浑然一体(浑然天成),没有分别、区分。道是混沌未分的,天地已经分化了的。
道不仅先天地生,而且先“上帝”生(“上帝”非特指基督教之上帝,《诗经》、《尚书》中多有记载)。第04章“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傅大士(梁武帝时期佛教居士傅翕)的诗偈:“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夜夜抱佛眠,朝朝还共起。起坐镇相随,语默同居止。纤毫不相离,如身影相似。欲识佛去处,祗这语声是。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
第14章“复归于无物”、“无物之象”,而这章说“有物混成”,到底是“有物”还是“无物”?
引南怀瑾的一段解说,对理解老子中的“物”挺有启发:
“自古以来,很多人研究《老子》,竟有不少认为老子是偏重于物的‘唯物思想者’,现代一般人,受到西洋哲学的影响比较深刻,有更多认定,向唯物思想方向作注解。这种错用现代意识或西方观念,附会中国古文的文意,因此而使人认识不清,个人实在不敢苟同。老子在书上从头至尾所表达的理念,是在说明宇宙与生命的存在是‘心物一元’的,殊无可疑。
‘有物混成’,这个‘物’字,并不同于现代人所了解的‘物质’观念的物字,这一关键,前面已曾提过,古代‘物’字的含义,等于现在一般口语中的‘有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可指非物质的存在状况,例如精神、心理或者‘力’、‘能’等等,也可代表物质之‘物’。此处‘有物混成’的物,是‘道’的同义字,这个道的内涵,包括了物质与非物质,是‘心物一元’混合而成的。
这种‘心物一元’的思想观念,源自《易经》。《易经》是中国几千年历史文化的根本,哲学中的哲学,经典中的经典。中国的文化思想,始终是讲‘阴’‘阳’两个符号,以二者彼此之间的相互变化、相生相克,从中去建立它的宇宙观、伦理观。如果我们以‘阳’为精神的代号,那么‘阴’则为物质的代号,阴阳配合,心物互融,便创化衍生了从极微到至大,应有尽有、无穷无尽的有情世界与无情世界。
然而,心物还只是一体所现的两面,这个浑然一体的道,它是‘先天地而生’,宇宙万有的形成与消灭,全是它的功能所起的作用。”
寂兮寥兮。
河上公注:“寂者,无声音;寥者,空无形。”《说文》:“廫,空虚也。字亦作寥。”寂寥liáo这个词现在还用,寂静空旷、寂寞空虚的意思。
参第41章“大音希声(寂兮),大象无形(寥兮)”。第14章“视之不见(寥兮),名曰夷;听之不闻(寂兮),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有物混成)。”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独立而不改。独立,不依赖别的东西而存在,不随别的东西而改变。
“周行而不殆”(帛书、楚简均无此句)有两种解释:1)周遍万物。王弼注:“周行,无所不至。”2)周流不息(“殆”通“怠”)。就像春夏秋冬一样循环不停息,所谓“大道流行”。都通。
后一种理解,可与《周易·系辞传下》的一段话相参:“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独立不改”只是说它不随其他东西而改变,但他不是一个固化僵化的东西。
前一种理解,道无所不在,可与《庄子·知北游》中一段对话相参: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tí bài)。”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pì)。”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东郭子不应。
禅宗也讲“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独立而不改”——道不依赖万物,超越于万物。如果道是万物之一,它就不是万物的本源了。
“周行而不殆”——道在万物之中,内在于万物(依前一种理解)。“道外无事,事外无道。”(陆九渊《语录上》)
问一个问题:怎么理解“道”既内在于万物之中,又超越于万物之外?
首先,道是“形而上”(所谓形而上,就是超越形体、形象的)的,它并不是一个具体有形的“物”(14章“复归于无物”、“无物之象”)。内在于万物并不是说物中有“道”这样一个东西,可以挖出来看看。万物都是道生长出来的,第28章“朴散则为器”, 像种子长成一棵树,树是种子生长而成的,但树里面并没有种子。
我打几个比方。比如一首二泉映月,是乐谱里呢?还是在二胡里?把乐谱烧了,把二胡毁了,二泉映月还在。二泉映月,既在乐谱或者二胡里,又不在乐谱或者二胡里。又如全息摄影。全息照片的每一块碎片里,都可以看到这张照片的完整内容。每一个事物都隐含了整个宇宙(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
佛家的“月映万川”(“千江有水千江月”),朱熹的“理一分殊”(“盖合而言之, 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极也。”),都可以帮助我们理解。
可以为天下母。
帛书本及范应元本作“天地母”。(“先天地生”——“为天地母”)
参第52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第01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04章“渊兮,似万物之宗”。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给它取个字叫“道”,勉强给他取个名叫“大”。古人称呼一个人有姓、氏、名、字、号(比如孔子是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
为什么要说“强”qiǎng呢?因为道实在无法名状,只能勉强名状。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王弼:“逝,行也。”(《广雅》:“逝,行也。”)《说文》:“逝,往也。”
陈鼓应:“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源。”
冯达甫(1937-1997)《老子译注》:“‘大’、‘逝’、‘远’、‘反’是描述道的全部运行过程,就是‘周行’。”
我的理解:道,很大很大,大到无所不往,无远弗届,又不离本源。“道”从本源生发乃至无穷(大→逝→远→反),所以可名为“大”。大、逝、远、返,既可以是空间上的发展,又可以说是时间上的。还是可以用树的比喻,从根往上长,大、逝、远、返(叶落归根)。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王弼本“人”作“王”(“王亦大”,“而王居其一焉”),范应元本、傅奕本作“人”。 从上下文看,紧接着后文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作“人”更好。误为“王”,可能是“古之尊君者妄改之”(奚侗),或者“‘人’古文作‘三’,是以读者或误‘王’”(吴承志)。
傅佩荣认为“域”不是指宇宙,宇宙是指空间和时间(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而“道”是超越时空的,所以此句并非是指宇宙里面有四个最大的东西,而是指有四个“域”(勉强译为“存在界”,与“虚无”相区别)是最大的,人、地、天、道,人是其中一个的存在界。
人亦大、人居四大之一,这是老子对人的价值之肯定。
人在躯体上是渺小的、在寿命上是短暂的,庄子说:“吾在于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秋水》,“人生天地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知北游》)。一个人在无限的宇宙(时空)里只是一粒微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数学里,有限量除以无穷大等于零)。
但人在精神价值上,却可以是高贵的,是可以顶天立地的。人可以通过自身的修行,求道、近道,人→地→天→道,不断提升,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与道冥然合一。这就是长“大”成“人”(成为“大”“人”)的过程。许慎《说文解字》正是以这句话来说明“大”字象人形:“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
成为一个“大人”,这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儒家对“大人”也有很多解释,与老子很相通。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老子亦推崇“赤子”)《周易·乾·文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立人极”(周敦颐)。相对而言,相对而言,儒家“立人”的思想更为突出,或者说更加“人本”。
再引几句话相参。《礼记•礼运》:“故人者,天地之心也”;《礼记·中庸》:“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与天地参矣”(人可以与天地并立为叁);《尚书•周书•泰誓上》:“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范浚(南宋初年理学家)《心箴》:“茫茫堪舆,俯仰无垠;人生两间,眇然有身。是身之微,太仓稊米;参为三才,曰惟心耳。……”陆九渊的语录中也多次谈到:“儒者以人生天地之间,灵于万物,贵于万物,与天地并而为三极。”“天地人之才等耳,人岂可轻?人字又岂可轻?”“宇宙之间,如此广阔,吾身立於其中,须大做一个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效法,取法,以……为法则。人靠地上的万物养育,所以人法地,地上的万物靠天生长,所以地法天,天地是道创生的,所以天法道。
道法自然,这个“自然”不是我们今天说的大自然、自然界,在《老子》全书中,“自然”出现过五次,都不是大自然、自然界的意思。
自然,是自己如此、自己这样。道是自己如此,非其他因素使然(道是“第一因”)。道是独立不改的,它不可能再去法道以外的其他东西。
冯友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并不是说,于道之上,还有一个‘自然’,为‘道’取法。上文说:‘域中有四大’,即‘人’、‘地’、‘天’、‘道’,‘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个东西,所以上文只说‘四大’,没有说‘五大’。”
人合于道,也是要效法这个“自然”的法则,保持自己本来的样子(本来面目)。这也就是老子“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
道只是让每一个事物成为它自己的样子。只有人才有那么多的强求、计较,应该这样,必须那样,要把自己或是别人弄成他“自己”以外的其他样子。(实际上,“人”以外的世界,都是很“自然”的,本没有自己如此或不自己如此这样的问题。)
傅佩荣:“《圣经》记载,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他到西奈山上去祷告,这时上帝现身,显示为荆棘丛在着火,但是并没有被烧毁。上帝跟一般自然现象当然是不同的,摩西就问:‘你是谁?告诉我,我才好对百姓说。’上帝就说:‘我是自有永存者( I am who I am)。’意思是:我就是一直如此,我就是原先所是的。《圣经》里的摩西和中国的老子互不相识,为什么谈的东西会类似呢?因为凡是人,顺着思想的要求,就非有这样的结果不可。我们今天就算没有《老子》、《庄子》、《圣经》可以看,照样会想出类似的需求。”
“I am who I am”,上帝“自有永存”,和老子对道的描述的确十分相似。录一段网上的解读:1)am是be动词,be有存在的意思。“I am who I am”首先的一个意思是说,“我”是不依外物而存在的,是自己就能存在的,也就是“自有”。2)不说“I am who I was”,也不说“I am who I will be”。而是用了现在时,现在时除了表达现在的动作,还可以表达客观存在或者客观真理,太阳东升西落,就只用现在时。因此,“I am who I am”的第二层意思是说,“我”不是过去存在,现在存在,未来存在,而是一直都在,是“永有”的。所以,“I am who I am”的中文翻译是:我是自有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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