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霍妮 自我的挣扎   陈主任序   译序   关于作者生平   关于本书──生命的斗士   1、冲突冲突冲突   2、自我的挣扎   3、心理症的进化观   4、心理症与正常人   5、如何研读本书   诸论──进化的道德律   第一章 探求荣誉   第二章 心理症的要求   第三章 应该之暴行   第四章 心理症的自负   第五章 自恨与自卑   第六章 脱离自我   第七章 减除紧张之法   第八章 夸张型的解决法──征服一切   第九章 自谦型的解决法──爱之渴望   第十章 病态的依赖性   第十一章 退却──渴求自由   第十二章 人际关系上的心理障碍   第十二章 工作上的心理障碍   第十四章 精神分析治疗   第十五章 理论的探讨   后记   对于传统的性精神分析的介绍,即弗洛伊德及梅宁哲等学者之著作,我国已有不少的中译本出现。但关于“新弗洛伊德学派”的中文介绍则一直未曾回世。本科李明演医师年轻有为,在实习医师时期即已完成卡伦·霍妮1950年出版的“精神官能症(本书译为心理症)与人性发展”一书的翻译,现以其副题《自我的挣扎》为本书书名而出版,本人觉得非常高兴。   想起一九五四年留美时,与“新弗洛伊德学派”开始接触。那时霍妮已逝世一年多,因此没有机会认识她。但她在1930年代以后陆续发行的五本有名的著作中,最后一本遗作就是本书,系她在去世前两年发表的,可以说是她的学说系统的结晶。因此,李明演医师翻译此书,的确具有极大的意义。   霍妮继阿德勒及荣格之后,而与亚历山大、苏利文及弗洛姆等其他学者并称为“新弗洛伊德派”的主要理由,是他们搁置弗洛伊德的“性”和“攻击本能”(原欲)的观念,而重视社会文化因素对人格发展的重要性。在现代的社会中,有许多矛盾现象,譬如,一方面强调自由的可贵,但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中却必需受到适当的自由限制;有时强调竞争及成功,但有时还要表现谦虚及友爱。所以正常人在这种具威胁的世界中,难免会产生心理冲突。霍妮列举人的十种需要,再将它们分成三大类别。虽然正常人也有心理冲突,但较能有弹性地视情况来运用这些三大需要,且交叉使用亲近、逃避或反抗的态度而行动。精神官能症患者若遭遇到心理冲突时,绝望、恐惧、爱的需求及罪恶感等都将会导致敌对感的潜抑而产生基本焦虑,于是就固执地,不适合地且过度地采用其中某种心理需要。此基本需要的表现形成精神官能症的各种类型,读过此书后对此将能有所了解。   霍妮亦排除弗洛伊德的原我、自我和超我的人格构造组织的想法,而提倡真我、实我和理想自我等组合的人性发展。依她的看法,对精神官能症患者的治疗而言,应瓦解对其人格发展有阻碍的理想化自我形像,并在实我里找出真我而抒发其个性成长的有能,这才是精神分析的精髓。换言之,心理治疗的目标不在于发掘儿童早期被潜抑的欲望,而系让患者看到他自己的冲突性性格特征且认识其内在冲突,并动用建设性希求而使其培养适当的人格及人性关系。虽然她也注重患者的过去社会经验,但较弗洛伊德更重视现实问题。心理治疗上,她利用甚多弗洛伊德所提起的原则及技术,但一般说来,治疗者需扮演较直接及主动的角色。此种方法比传统的精神分析法更适用于我国社会文化背景。   因为霍妮是一位女性精神医学专家,而认为原来的精神分析学中有相当的男性化偏见,所以她觉得女性心理学尚未充分地被了解。她的自我实现的愿望使她成为女权运动的先驱者。本书不只介绍关于精神官能症的知识,并探讨正常人的人性发展过程。因此,对对探究人性有兴趣的一般读者,这的确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最后,对霍妮在自我实现的奋斗所付出的努力,在此表达最大的敬意,而李明演医师为我国精神医学界首次介绍新弗洛伊德学派,完成此种全译本,对于其一贯性的真挚精神则令人深许。   关于作者生平   卡伦霍妮(Karen Horney,1985-1952)是二十世纪最杰出的女精神分析学家,对于人性及心理症的研究颇为精湛,为精神医学界不可一世的人物,堪称“新弗洛伊德派”的代表。然其著作在台湾尚少有译本出现,故一般人对她仍是相当陌生。   霍妮于1885年9月16日诞生于德国汉堡。父亲为挪威卑尔根人,身任船长,因长期在外,对她影响甚微。母亲比父亲小十七岁,丹麦人,秀外慧中,思想豪放不拘,对她影响颇深。她母亲与前夫生有四个小孩,再婚后又生哥哥贝恩特(Bernt)与霍妮。幼时哥哥真是她的好玩伴,但年龄愈长后,哥哥常出外找女伴玩,遂使她有被拒绝及失落的感觉,因此往后对她的生活影响也就不大。   霍妮身材适中,浅棕色的双眼,聪慧而有神,眉间宽敞,两颊突出,构成鲜明的脸庞。白爱晶莹,前额高而圆。生性活泼而幽默,态度耿直,言语流利但稍带德语腔调。她的学生曾这样地描绘过她:“她笑时,脸部的每块肌肉都跟着笑。”这正可勾划出她的坦诚与迷人。   站在讲台上,她显得是那么和蔼可亲,不拘形式,她的热切态度正反映出她那相当均衡而健全的人格。   童年的岁月就如同其他的德国小孩一样,在玩耍嬉戏中度过。幼时即喜好交友,八岁时曾与好友杜蒂(Tutti)刺血为盟,表示友谊不朽。   十九世纪末,女权运动虽已推翻了许多旧有的传统,使女性得以参与职业,但女性从医仍属罕见。她受母亲鼓励而在早期即许下学医的宏愿。自幼聪颖非凡,成绩总是独居鳌头,深受同学及师长之赞许。   二十一岁时(1906年3月31日)考入柏林大学,在学期间正式开始对精神分析发生兴趣,26岁大学毕业。经考试合格后于柏林“兰克维兹疗养院”钻研三年的精神医学。第三年则追随德国最著名的神经学家赫曼·奥本海默学习,30岁时(1915年1月15日)柏林大学授予她医学学士学位。   霍妮在当完实习医师后,转任伯林精神医院住院医师,历任四年(1915-1918),接着在市神经科门诊行医,除了当精神分析临床医师外,36岁到47岁时(1920-1932)她还在柏林精神分析学院任教。   47岁那年的某日,当她正理首办公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原来是芝加哥精神分析学院院长法兰士·亚历山大(Franz Alexander)打来的越洋电话;欲聘请她当副院长,她欣然接受而离开柏林赴美就职。任职两年后,转赴纽约,在“社会研究”新学校任教,一面训练分析学家,一面潜心著述,且以分析家行医为业。   56岁那年,纽约精神分析学院经开会后,毫无理由地决定将她解聘,当时与会人士有半数以上拒绝表决。于是以霍妮为首,在1941年成立了历史性的一项新组织──美国精神分析促进协会,并设立“美国精神分析学院”,霍妮荣选为院长。协会的组织甚为严密,因而非其他个人的或团体的理论所能左右。   协会宣言之主旨为:“对弗洛伊德所创设的理论基础抱着自由质疑、容忍及虚心不偏激的态度,以促进精神分析的发展……我们相信人类天生是具有建设性的,必能创造出一个环境,在此环境下个人的潜力都能受到鼓舞而抒发出来”。此后几年间“社会研究”新学校所举办的一连串讲演及讨论,协会的会员莫不积极参与。   霍妮24岁时,在柏林与奥斯卡·霍妮结婚,先生是律师。婚后生有三个女儿;长女布里姬特,1911年出生,长大后当名演员,霍妮从她身上仿佛又发掘到她母亲的性格。次女玛莉安比长女小二岁,沈默寡言,且性格内向。喜好学术研究,后来在纽约行医任精神分析家。幼女雷内特,在霍妮看来是三个女儿中最活泼、最擅长社交的。年轻时顽皮淘气,早婚,婚后迁往墨西哥。   56岁以后的霍妮,变成精神医学界的显赫人物。工作量惊人,身兼数职;除任学院院长外,还参加“美国精神医学协会”,并负责与其他新协会联系的工作,协会会员与日俱增。   每逢周末,她就到乡下去舒畅身心,驱车前往哈德逊住所,而藉绘画及散步来宽心解闷。   好景不长,67岁那年(1952年11月下旬),她开始感到全身倦怠乏力,继发高烧、胸痛及胸腔积水,很不幸地,在两个星期后即不治而与世长辞。她罹患的是肝内胆管癌并发全身性转移,此病在当时很难在生前诊断出来。她的噩讯给协会及学院莫大的惊吓与感伤,使组织几乎频临瓦解,学院从此失去巨挈。   霍妮毕生致力于精神分析研究,对精神医学界功不可没。早期从师于弗洛伊德最有名的弟子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受惠匪浅。她常自称:“若无弗洛伊德,则我将无法迈开首步”。然而,她虽自认为自己的解析系依弗氏的理论基础发展而来,但她对于他的一切学说或教条,都不会盲目的苟同。她在“精神分析新法”(1939年)中强调:“我之所以对当代的精神分析理论,亟欲加以批判且重新予以评价,乃因其理论之疗效无法令我称心如意”。早在1920年左右,她就开始反对弗氏的理论,尤其是“女性心理学”方面,在“分析新法”──书中即有专章讨论。其中,她强调她的疗法与弗氏之不同,同时也强调文化背景对人格构造的影响。   霍妮的态度不像弗洛伊德之悲观,在她的著述中始终强调人类生来即具有建设性的,因此我们渴求幸福,冀望能发挥并展露我们的潜能。她严厉反对弗洛伊德“自毁”的驱力(死欲)之说法,而认为各种心理症,主要都是由于“性格的障碍”所致。   1917年,即弗洛伊德发表《自我与原我》的前六年,霍妮即发表《精神分析治疗技巧》,她说“精神分析可以助人解去被束缚的手脚,但却无法增添新手脚”,她同时强调“由精神分析可显示出:所有性格的问题,只不过是代表在人格   可除去的;性格并非是固定于要幼儿期而终生不变的,相反的,它是一种动力变化的过程,会与环境间相互作用而有所改变。”   霍妮著述繁多,主要有《时代的心理症性格》,《精神分析新法》,《自我分析》及《自我的挣扎──心理症与人性发展》;第一本书主要在于阐述心理症患者处于困难的“内在情势”下,如何去解决他的生活。伯纳·罗宾斯(Bernard S. Robins)赞许该书为研究人际关系者所必读。第二本书主旨在于阐明精神分析学理方面各种不同的观念,并解释她自己的态度,其中论及她与别人理论之不同处。此书乃是精神分析进展的推动力。本书──自我的挣扎,为作者毕生学说之精华,熔历年著述于一炉。熟读此书,对于霍妮的思想必能获得全盘了解。   霍妮是个道道地地的“人”,富有活力的一面,也有软弱的一面;有长处亦有短处。有天分亦有缺陷。但她秉着积极乐观的胸怀,而带给精神医学界及人类深具意义的贡献。保罗(Paul Tillich)在霍妮的追悼演说中,言简意赅地说道:“如果要我说出霍妮最重要的成就是什么,我一定会说──是她自己,是她的秉性与她的存在,是她的影响力以及一连串的“奋斗”与“治疗的可能性”间所具有充分根据的平衡。”   总之,就如同奥本多夫(Oberndorf)所言的:“由于霍妮之死,精神分析界从此丧失了一位杰出、有力而自主的角色……‘时间’最后将会证明霍妮的学说在精神分析治疗上所具有的价值。她那种负责而柔和的性格,将永远铭刻在她的学生、同事及友人心目中。” 1、冲突冲突冲突   在没有冲突(不管是有益的或有害的)的真空中,人是无法成长的;成长蕴涵了生理的发育与心理的发展,成长是一种过程,是演进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人类生来就需为求满足自己的生理需要而奋斗,为求达成自己的心理需要而挣扎。因此,无论就哪方面来说,人类不啻是个生命的斗士,且必须在现实与理想的冲击下建立起自我的价值,寻求自己人格的统一。   “战斗”正是人性发展的写照。人类需要不停地与自我、与别人战斗,在此种长久的斗争情势下,他们无非是在于解决一连串的冲突──理想自我与真我间的冲突,及单一自我与周遭人们间的冲突。发展自我──真我,乃是战斗的真谛,真我是活跃的,是具有无比潜力的,它需要培养、开发,它需要不断的磨擦才能茁壮。虽然冲突就像是发展自我所必须面临的,所必须经过的道路,但是不良的人性发展(因不顺的环境或不正常的人际关系)所产生的种种内在冲突,却反为“战斗人生”的绊脚石。人性发展的真义在于抒发潜能、扩展自我,以求内心的安宁与人际关系的和谐。然而,不利的环境却可能带来不幸的战果,而使人陷于无限的冲突中无法自拔,于是为平息内心的激荡,遂造成许多不正常的发展过程与需要。   总之,成长乃是在于解决冲突,并平衡冲突;随着个人解决方法的不同,因而产生了不同的心理倾向,导致了不同的人格发展过程。 2、自我的挣扎   不管冲突的性质为何,必根植于自我   一个人的自我可归纳而区分为理想自我、真我与实我。理想自我,乃是经由理想以及为满足内心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理想化的形象,因此对个人而言,它是绝对完美的,必是生活的最高标准。真我乃是个人所具有的天赋潜能中的一部分,是活生生的,是一个人真正的生命中心。而实我则为真我受环境的熏陶炼铸,所表现出的状况之综合,它是实际的,是现实的。简言之,理想自我是存于意念中,是想像中的标准,而实我则是一切实际行为的表现。   就婴幼儿时期而言,行为表现的决定因素中,生理需要的满足远比心理需要来得重要,那时真我还只在萌发状态中。他们行为的表现主要是依据“快乐原则”,亦即主要是因本能的冲动而决定,然而经由“现实”的感受或体验之后,“现实原则”乃与快乐原则相应而生。于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累积,现实原则开始取代快乐原则而支配了真我。譬如,幼儿看到火可能会觉得新奇兴奋,因而(依着本能的冲动)伸手去摸它,但却被烫伤了。因烫道致痛的不舒服感觉,于是痛的事实带给他一个警告(以后行事的原则)──火是不能摸的。   当真我开始表现作用后,环境所加给他的影响,会改变真我抒发的方向与形式。父母的过度管辖或过分溺爱,家庭的温暖或凄寒……都会改变真我的发挥状态,它可能会被压制,也可能会被疏导。如果真我被压制了,小孩子会因此而产生“基本焦虑”──一种被敌对的世人所孤立的无助感──觉得惶恐不安,无归依感与同在感。基本焦虑更阻碍了真我的顺利发展,而让小孩表现出亲近、反抗或逃避的态度,于是这三种态度势必构成“基本冲突”(与别人的冲突),为解决此种冲突,他们可能会固守住其中的一种态度以待他人。随着选择的态度不同,而发展出不同的心理倾向:亲近──造成病态的依赖性与“自卑”的倾向,反抗──导致“夸张”、征服的倾向,逃避──形成退却的倾向;在这些倾向的作祟下,无形中遂使他们在意念中创造了自己理想化的形象──理想自我。从此,理想自我与真我必定会发生激战,当此种激战力引发他们内心的混乱,而造成了生活上的障碍时,他们就成了战乱下的牺牲者(详细的演进过程请看本书。)   本书主要在于阐述个人在“认识自我”与“实现自我”的过程中,所引发的或所碰上的一切冲突及障碍,并详述其解决法,亦即在于描述整个人性发展的过程。就以上说明,我们可以清楚地发觉,人性的发展即是“自我实现”的过程,亦即理想自我、真我与实我彼此之间的平衡与解决,因此,本人特将本书副标题──为求“自我实现”之挣扎(The Struggle Toward Self-Realization),译为“自我的挣扎”,而以此为本书之译名。 3、心理症的进化观   何谓心理症(Neurosis)?   此症是指一种情感上的适应不良,且足以酿成生活障碍者。其特色主要为源自于某些尚未解决的潜意识冲突的焦虑:此种焦虑可能是直接地被感受到,也可能是经由种种“心理机转”的控制,而造成许多他种主观上的痛苦症状。此症比精神病(Psychosis)轻微,因其未引起人格之重大解体、或对外在世界看法之重大扭曲或误解。简言之,此症乃是在发展自我的过程中,由于环境因素的影响──而产生了“基本焦虑”──随之又形成“基本冲突”──于是有解决冲突的方法──接着又发生人际关系上的障碍;这一连串的心理变化使生活失却了平衡,导致了种种的心理障碍或工作障碍。   本书作者乃是“新弗洛伊德派”的代表;她针对着弗氏之原欲(libido)、死欲(death instinct)以及女性人格而加以研讨。由本书的讨论中,我们将会了解,她认为心理症主要是因为环境因素所造成的,是人际关系上的障碍。她反对弗洛伊德的见解──心理症是因“本能”力量而发生的;她主张弗氏所提及的“性”困难,乃是心理症性格构造的结果而非原因;她将心理症分类为性格心理症(character neurosis)与环境性心理症(Situation neurosis);她断定心理症焦虑(neurotic anxiety)起源于怨恨的冲动;即不顺利的逆境令小孩感到孤独无助、无法自卫,进而深信这个世界是险恶的。性格心理症全然由于幼儿期或童年时缺乏真正的温暖环境所引起的,病人在幼儿时期深感不安全、恐惧、爱之渴求以及罪恶感,这些错综复杂的情绪造成心理上的怨恨,被压抑至潜意识中而构成了基本焦虑。因此,心理症所表现的焦虑,并非是“自我”(ego)惧怕被“本能的驱力”所克服或被“超我”(Super-ego)惩罚所致,而是孤立无助的小孩无法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而造成的。   因为作者认为心理症的人格发展乃是一种演进的过程,且为人际关系上的障碍,所以她认为治疗此症与其阻挠幼儿期的心理冲突,不如诱发其人格顺利的发展、改善其人际关系,而鼓舞其建设性的驱力。 4、心理症与正常人   心理症患者表面上仍与常人无异地生活着,一切的痛苦纯属主观的感觉,他们自觉痛苦得难以忍受。然而,心理症患者与正常人之间的界限为何呢?其实我们永远无法割出二者的界限。它们看来似乎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已,但我们却无法订出特定的标准,就如个人尽管具有心理症的倾向,但只要生活上未呈现障碍,则其行为仍与常人无异。   我们说它们可能只是程度上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一切心理症的特性──心理症的需要(neurotic need)心理症的要求(neurotic claim)、内在的指使系统、自负系统(system of pride)亦包含于常人的人格构造中。只要这些元素能维持平衡,而不致酿成分裂性的冲突,则人格仍旧是统一的。同理只要这些元素中的某一项发生得过于剧烈时(例如征服性或报复性的需求占优势时,那么此人便可能表现得狂傲暴虐,甚至于造成虐待狂),则可能会造成异常的人格发展。   因此,本书主旨虽在于讨论心理症与人性发展的关系,事实上,所提及的一切心理倾向与发展过程,亦可能是一般常人人格构造中的元素。   譬如,“理想化的影像”本身并非是病态的或悲剧性的,但是无法平衡理想自我与真我或实我间的冲突所引起的一切错误解决法──如过度的攻击性,依赖性及逃避性心理──却是病态的,这些才是真正的悲剧元素;“想像”的过程并非异常的,但因相像而导致“脱离自我”──舍弃真我,却是病态的。由此可知,心理症的人格发展与正常的人格发展,其过程中的元素可能是共同的,只是程度上与份量上的不同而已。于是如何协助并诱导年幼者正常的心理发展,如何了解存于自身中的驱力与倾向,以平衡自身的冲突,乃是个人的责任以及生活的意义。 5、如何研读本书   本书各章次序,乃是依照人性发展的演进过程而编写的,因此参读本书宜由头至尾按序研读,方能收事半功倍之效,且译者特于每章前面列举数语解释标题,以便读者研读。以人际关系的障碍来说明心理症的演化,并不像《梦之解析》那么令人易解,个人的“体验”多少都可帮助读者体会出本书的精华,然若能仔细思考必能弥补经验之不足,且必大有所获。   希望本书能使您更了解人性的发展过程,而做个真能掌握自己、了解自己的“生命斗士”!更希望您看完本书后,会有如已捕获了几个世纪的人生经验一样,而能帮助您理解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面临的一切障碍,进而去克服这些障碍。这将是译者最大的欣慰。   李明演 谨识于台大医学院   1976、7、16 诸论──进化的道德律   人性的发展是一种进化的过程,“发展自我”乃是进化的动力。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为了解决内心的冲突,于是在理想与现实间不断挣扎,企图建立起自己的价值体系……   心理症过程是人性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此种过程会导致精力的徒费,因此是种不正常的发展。它不只在其特性上与正常的人性发展歧异之处,且还超过我们所知的程度,许多方面它的表现乃是与正常人恰恰相反的。在顺利的环境下,一个人的精力必用于实现本身的潜能上,而此种发展绝非是单一形式的;根据本身的特殊气质、能 力、嗜好以及前后的生活状况,人也许会变得更软弱或更坚强,更谨慎或更可信,较缺乏自信或更具信心,更沉着或更外向;同时也将会发展成自己的特殊禀赋。 不过,无论其发展过程为何,一切总是由天赋发展而来的。   然而在内心的压力下,人或许会远离真我,而将大部分的精力转移到如何藉着“内在的指使”(inner dictate),而将自己塑造成绝对的完美,因为除了如神的完美外,再无他物可以成为实践自己理想的形象,以及满足本身自认为自己所具有、能具有或该具有的崇高品行的自豪。   本书详述心理症的这种发展倾向,因其吸引力远超过我们对于病态方面的临床或理论的兴趣。同时也因为它包含了一项基本的道德律(morality)问题──这是人类的欲望、驱力或为臻于至善的教条。任何一位真正研究人性发展的学者都会相信,当自负成为一种激发力时,自尊与自大或求完美之驱力可能会同时引发许多缺点。对于为了确保道德行为所形成的教诫式的“内心控制系统”之价值或需要的看法,各家意见颇为歧异。假设比种“内在指使”对于人类的自发行为具有限制的效用,那正符合基督的教论。难道我们便可以因而就不用“奋斗”以力求完美吗?果真如此,倘无此种“内在的指使”,那么人类道德或社会生活岂非就要面临危机或濒临毁灭?   在此,并非要讨论人类是如何提出这一问题,或者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我也不撰如此讨论,我只想指出:答案的关键,主要在于我们对于人性信仰的“特质”不同。   广言之,根据对于人性的各种不同解释,道德具备了三大概念。对那些始终相信人类天生是有罪的或被原始本能所驱使(如弗洛伊德)的人而言,附加的禁止与控制是无法摒弃的,因此道德的标准乃是由于天生状态的压制或克服,而非自然的发展。   对于那些相信人性善恶是与生俱来的人而言,其道德标准势必不同,且观念必集中在确信天生的美德必将获取最终的胜利上,譬如,藉着忠诚、理性、意志或慈悲而使天生的美德受到熏陶,引导及加强,此与宗教或伦理之观念相一致。此处所强调的,并非要吾人一味抵抗或压制邪恶,而是还有其更积极的一面。然而,此一积极面仍须以某些人超凡的帮助及理性或意志的有力理想为依归,本质上它乃是在于禁止或阻挡“内在指使”的作用。   最后一种概念──如果我们相信人类的遗传性,乃是一种驱策自己去实现本身潜能的进化动力时,那道德问题亦将另有差异。此种信仰,并非意味着人类本质乃是善良的──此种认定必以先前对善恶的认识为先决条件;而是意味着人类天生自然地在为实现自我而奋斗,并且从奋斗中建立起自己的价值构架。譬如,很明显的,除非他能诚以律己,主动急进,与他人相互切磋,否则他必无法发展他所有的潜力。同时,如果他只沉溺于“无知的自我崇拜”,或是老把自己短处归咎他人,那他也将必无法成长,唯有对自己负责,才谈得上真正的成长。   因此,我们得到了“进化的道德律”,其中做为我们教化或弃绝的标准,纯几乎下一问题:特别的态度或驱力对人性的发展(成长)是具有引导性或破坏性呢?正如心理症之常发生而预示的,各种困难都很容易将我们的建设性精力,转向非建设性或破坏性的途径上。然而,只要相信此种朝向“实现自我”的自发奋斗力,我们就不需用“内心的紧衣”来束缚自己的自发行为,也无须用“内在指使”的鞭子来驱策我们向善。勿庸置疑的,此种教律方式可用来压制不良的因子,但对成长而言却是有害的。我们不需此一教律的方式,因我们觉得有更好的方法来对付破坏力:那就是确实地革除掉不良因子。朝向此一目标的方法,即为永远了解与认识自我。“自知”本身并非目的,而是发挥自然成长的工具。   由此可知,“研究自己”不仅是基本的道德义务,事实上也是基本的道德权利;在我们真正成长的范围内,它就是如此,而再没有其他意义,因为我们同样都渴望这么做。当自我不具“心理症的强迫意念”时,我们就能自由成长,同时也能自由地去喜爱与关怀别人。然后,我们才会希望给那些年幼者予自由无碍的发展机会,而当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遭遇到困难时,才会尽可能地给予帮助。无论如何,不管是为已或为别人,“理想”总是在于如何导致“实现自我”这种力量的培养与发挥。   我希望本书能详细说明障碍的因素,以期有助于上述力量的发挥。 第一章 探求荣誉   荣誉是权力、威势、胜利……的综合物。在“自我理想化”形象的笼罩下,心理症患者为了满足强迫性的需要而热心于荣誉的追求,于是迷失于幻想与无限的王国中。而且,只当他们误将幻想当成“真我”,只当他们出卖自己的灵魂──真我时,他们才能得到此种荣誉。因此,荣誉的追求通往了痛苦的心灵。   一个小孩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长大,只要没有智能上的缺陷,他自会学着如何待人,也将会学到某些技术。但也有他无法得到甚至于无法由学习中获得并发展成的能力;人无需(事实上也不可能)硬教橡籽成长成橡树,但只要一有机会,它的内在潜能就会发展出来。同样,一个人只要给予机会,他也会发展他个别的潜能,而后接着发展其“其我的活力”(alive force of real self):包括思想的明晰,情感的深度,思想、愿望与兴趣;以及开导他自己机智的能力,意志力的强度;他所具有的才能及天赋;表达自我的能力,以及藉着自发的情感与他人沟通等等。这些在将来都能使他发觉他自己的生活目的或价值观。简言之,他将真实不变地朝向“实现自我”的方向而成长。那就是为什么我须用全书的篇幅,来说明“实现自我”乃是主要的“内在力”(inner force)的理由;而此种内在力则是人类所共有的,它在每个人身上的表现各有不同,它乃是成长的根源【以后提到有关“人性发展”(成长)都是指下述的意义而言:自由、健康的发展必与个人的天性及天赋潜能相呼应】。   每个人只有靠自己,才能发展自己所具有的潜能;然而,正如其他生物一样,人也需要那种“由橡籽长成橡树”的成长环境;他需要温暖的环境,以获得内心的安全感及自由感,能有自己的情感、思想以便表达自己。他需要别人的友善──不只是各方面帮助他,而且须引导他,并鼓励他成为成熟且有成就的人;此外,他还需要那些与别人的意志愿望有所接触的有益冲突。如果他能这样在爱中在冲突中与别人共相成长,那他就会依“真我”而成长。   在各种不利的影响下,小孩是无法依其个人需要及机遇而成长的,而此种不利的环境真是不胜权举。扼要地说乃是:人们过度关怀自己的“神经质”,因此无法爱自己的孩子,甚至于以为自己的孩子十分特殊;他们待孩子的态度,端视他们的心理性的需要与反应而定【本书第十二章所归纳的人性关系上的一切心理症障碍在此都可能发生。并请参阅《我们的内存冲突》(Our inner Conflicts)中第二章基本冲突(The basic conflicts)以及第六章理想化的影像】。简言之,其态度大致可分为管辖、过度保护、威迫、易怒、过严、过分纵容、怪癖、偏爱(其他的孩子)、矫饰、漠不关心……等等。它不只是单一因素的问题,而且是许多因素的集合,这些因素对小孩的成长造成了种种不利的影响。   结果是使得小孩缺乏“归依感”与“同在感”,而代之以不安全感与莫名其妙的恐慌,此种现象我称之为“基本焦虑”,是因处身于自己所认为为敌对的世界中,而产生的一种被孤立或无助的感觉。这种基本焦虑会使小孩无法抒发真正的情感以与人相沟通,并可因而逼他去寻求对付别人的方法。他一定会(潜意识地)以某种方式来对付别人,而那种方式非但不会激起或增加此种基本焦虑,反而会缓和它。由此种潜意识的策略需要所产生的特殊态度,须视小孩子的气质及环境的改变而定;简言之,他会试图去依附周遭最有权势的人;会反抗与格斗;会使他的内在生活与他人隔绝开来,且意气用意地远离他人;通常这是意味着他会亲近、反抗或者逃避他人。   正常的人性关系亦具有亲近、反抗或逃避他人等倾向,“希冀”与“给予”情感或屈服别人的能力、争斗的能力、维持自我的能力──这些都是正常人性关系中所必需持有的能力。但是就一个因基本焦虑而自觉处境艰险的小孩而言,上述的现象却是相当极端与严重的。例如,情感会变成依赖性,顺从会变成姑息。同样的,他也会因驱使而变得反叛与冷漠无情;或者在特殊情况下,不顾自己的真实情感以及不当的态度。其态度上的盲目与固执,强度与潜伏在心中的“基本焦虑”成了正比。   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小孩不只会形成上述任何一种现象,而且可能会具备了所有的现象,所以可能会发展出与别人根本敌对的态度。亲近、反抗及逃避他人,这三种行为形成了一种冲突──他与别人的基本冲突。将来他会较坚持其中的一种行为以求解决此种冲突,且力图表现其中较占优势的那种态度;顺从、攻击或冷漠三者之一。   解决“心理症冲突”的第一种企图决不是肤浅的。相反的,它对将来心理症的发展过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不只与待人的态度有关,而且不可避免的,这会造整个人格中的部分变化。依照小孩的主要倾向,他也可能发展出某些正当的需要、敏感性、抑制及引发道德价值的起始。譬如,一个相当顺从的小孩,不仅易于使自己服从并依赖他人,而且还会努力行善以及为他人着想。同样的,一个富于攻击性的小孩,会把价值放在气力、耐力及斗力之上。   然而,第一种解决方法的统合效用,并不像以后所要讨论的“心理症的解决法”来得坚定及广泛。譬如,有位女孩,顺从的倾向相当地明显,她会表现出对权威人物的盲目崇拜,表现出满足与快乐的倾向,但却怯于表达自己的愿望及随时奉献的企图;譬如,她在八岁时,会偷偷地将她的玩具抛在街上抛在街上给那些贫穷的孩子;十一岁时她会稚气地在祈祷中求取“神秘的引渡”,幻想着被自己所恋的老师处罚。但在十九岁时,她却易于赞同那些由别人策划用来报复老师的计划。然而,她多半像盏小灯,在学校偶而会领先去做一些顽强的举动。当她对教堂的牧师感到失望时,也会出表面的宗教信仰转变成为暂时性的讥讽。   造成“人格统合作用”涣散的理由,部分是因为个人在人格发展上,并未“成熟”;部分则为早期的解决方法之主要目的在于与他人关系的单一化。因此还需要再巩固人格的统合。   至今,所描述过的人性发展绝非是单一形式的。每一种不适合的环境条件,特点彼此都不同,因此发展的过程与结果也各不相同,此种发展往往会损毁了个人的“内在力”以及“一贯性”,同时也会因此而产生了某种易补救此一缺陷的急切需要。虽然这些需要彼此相混相难,但我们仍可区别成下列的事项:   不管他是否早已在努力解决与别人所发生的冲突,他的人格依旧是分割不全的,而且需要一种较稳固且精确的“人格统合”。基于许多理由,他已没有机会再发展真正的自信心:他的“内在力”已被他不得不谨慎戒备,被他的分立以及那种产生“偏向发展”的早期解决法所耗尽无遗了,而使大部分的人格无法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因此,他所亟需的乃是自信心或其代用物。   在儿处之际,他并不感到柔弱,但却会特别地感到比别人生活和更不实际、更无意义。如果他有“归依感”,则他那种劣于他人的感觉就不至于会形成太过严重的障碍。但因为他生长于一个竞争的社会中,以及在基本上他感到孤立、敌对、所以只能发展一种急切的需要,以“提高自己以便超越他人”。   比这些因素更为基本的,就是他们开始脱离自我。不只是他的“真我”无法顺利发展,而且,因为他需要发展人为的、战略的方法用以对付别人,使他不得不抹杀了真实的情感、愿望及思想。当“安全”变为主要目的时,他内心的情感与思想就丧失了重要性──事实上已不得不被压制而变得模糊不清了。(那时他已觉得什么都不重要,只要他能获得安全就好了)他的情感与愿望已不是决定的因素;可以说他不再是个驾驭者,而是个被驾驭者。大体而论,他的这种自我分割不只使他变得懦弱,而且也因增加了他的不安,而使他的精神变得更为错乱;他不知自己究竟置身何处,或自己是“谁”。   此种开始“脱离自我”的现象乃是一项更为基本的要因,因为它增添了其他损失的伤害程度;如果我们现在想像一个人若无法脱离其“自我生活中框”,所可能发生的情况,则我们会更明确地了解上述的意义。在此种病症中,病人会有某种冲突,但不致于为这辗转反侧;他的自信心(正如此词之意,需有一种可以置信的自我)将会受到伤害,但不致完全毁减;他与别人相处的关系将会产生障碍,但内心仍未与他们脱离。因此,“脱离自我”的人大都需要一种能他支持的东西(如果说此种东西乃是真我的取代物,那是荒谬的,因为此物根本就不存在),亦即需要一种“个体统一的感觉”──自我感,这可以使他觉得自己活得更有意义,而不在乎身体的衰弱,这给予了他一种权力与意义的感觉。   假设他的“内在条件”并未改变(仍生活在某种适宜的环境),他就用不着上述所列举的需要,只有一种方法似乎可用来使他满足那些需要,且可以马上满足所有的这些需要,那就是“幻想”。渐渐而且潜意识的,“幻想”开始在他的意识里产生自己的“理想形象”。在些种过程中,他赋予了自己无限的力量与崇高的能力;一变而成为英雄、天才、至情的爱人、至高的圣者、神明。   “自我理想化”离不了“自颂”,它带给个人相当需要的意义感及凌驾他人的“优越感”,但决非盲目的自大,每个人都经由自己特殊的经验、过去的幻想,个人的需要以及他所具有的天赋,来建立起自己的“理想形象”。若不是幻像具有“人格特质”,那他就无法得到一种“本身”及“统一”的感觉。他一开始就将他解决“基本冲突”的方法理想化:使顺从变为善良、爱与神圣;攻击变为力量、领导力、英勇与全能;冷漠变为智慧、自足与独立。根据个人的解决方式,使本身的明显缺点或缺陷变得隐晦,或对此加以修正。   他将会利用下述三种方法之一去对付他的“矛盾倾向”。此种倾向或许会在暗地里为人所赞颂,也许只有在分析过程中才会稍现端倪:就一个认为爱情不该懦弱的急进分子而言,其理想的形象不只是一个穿著金光闪烁的战甲的武士,而且也该是个大情人。   其次,“矛盾的倾向”除了被赞颂外,也会由人的意念中被孤立起来,而不致于再构成阻碍性的冲突。病人在幻想中,自己乃是人类的恩人,是个相当沉著的智者,是个冲锋陷阵的勇士,这些都是自觉的;不但是“非矛盾”的,而且是“非冲突”的方法。史蒂文生(Stevenson)在其著作《吉柯医生与海德先生》中即已提过。   最后,因为“矛盾的倾向”也许会被提升,而变为实际的能力或才华,所以它是复杂人格中合宜的一部分。我已在他处(我们的内在冲突)举过一例,一个有天赋的人,将他的“顺从倾向”转变成基督的美德,将攻击的倾向转变为珍贵的政治领导能力,脱俗孤立转变为哲人的智慧。因此这三项基本的冲突立刻被美化,而获得和谐。   结果会促使自己去模仿那理想的、完美的形象,而不再是暗地里向往的幻像;不知不觉地,他已变成为这个形象:“理想的影像”变成了“理想化的自我”(以下简称理想自我)。此一理想自我对他而言,还比“真我”来得真实;主要不是因为它之令人心动,而是因为它能满足他的各项迫切需要。此种重心的转变全是一种内在的过程;他并未表现出任何可见的或外在的显著变化;这完全是内在的改变,一种他自己本身所感觉到的改变,它是人类生活中一种特别奥妙的进化过程。它不会发生在爱尔兰的小猎犬身上,只会发生在真我曾经模糊的人的身上。虽然在这种发展状态下,正常的过程总是朝向真我而奋斗,但他目前为了“理想自我”而开始要舍弃它。“理想自我”开始告诉他能够做的、或应该做的实况或可能的情况。它成为一种用以判断本身的“知觉”以及用来测定自己的测量棒。   站在不同的观点,我主张称“自我理想化”为“广泛的心理症解决法”──不只用以解决个人的冲突,而且可以满足在某一特定时候所发生的内在需要。此外,它不但可以摆脱痛苦与不堪忍受的情感(感到失落、焦虑、卑下及分裂),而且还可使他获得他本身或生活上的惊人成就。无庸置异,在他发现了这种解决法后,为了他可贵的生命,他会去坚守它的;同时,用适当的精神医学名词来说,它会造成一种“强迫性”【当我们对于此种解决法的过程做更进一步的了解后,我再讨论“强迫性”(compulsiveness)的真义】。在心理症中,“自我理想化”之经常出现,乃是由于在易于造成心理症的环境中所养成的“强迫性需要”,经常出现的结果。   我们可以经由“自我理想化”的两大优点,来探讨早期人格发展的合理(必然)结果,与未来发展的起始。它对未来的发展必定会具有深运的影响,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步骤,没有一步比“舍弃真我”更合逻辑。其“革命性的效果”主要是由于“实现自我”的精力被转移到实践“理想自我”之上所致。此种转移正是整个个人生活和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改变。   从本书中我们可以发现到很多对人格具有“塑造力”的转移方式。其作用在于避免“自我理想化”始终停留于“内在的指使”,而使其能溶于个人的生活圈中。果能如此,则个人会希望──或被驱策──去表达自我;亦即希望表达理想化的自我,并用行动在加以证实。它突破了他的渴望、他的目标、他的生活行为以及他与别人的关系。基于此一理由,“自我理想化”必定会产生一种更为广泛的驱力,我拟用一个较适合其性质与范畴的名称来为它命名,即是探求荣誉(search fro glory)。“自我理想化”依旧为其核心,其作的组成元素,虽然因人而有其强度与知觉上的差异,但多少总是存在的;那就是为求完美的需求、心理症的雄心以及报复胜利的需求。   在为求实现“理想自我”的驱力中,“需要完美”乃是最根本的;它的目的在于将整个人格塑造成理想的自我。就像萧伯纳作品中的匹格玛琳【匹格玛琳为希腊雕刻家,与他所刻的雕像发生了恋情,于是后人逐称病人与自造的物体热恋为pygmalion】,心理症患者不只企图修饰自己,而且还要将自己改造成理想形象中的完人;他藉着一种复杂的“应该与禁忌系统”,而力图达成此一目的。因为这种过程既重要又复杂,所以留在本书第三章再加以评论。   “探求荣誉”其组成元素中,最明显的是“心理症的雄心”,这是一种追求外在成就的驱力。此种追求“现实的优越表现”的驱力颇具普遍性,它还遍及于追求任何事情的优异表现,但通常它常有力地被应用于那些在特定时间下,易于表现优越的事情上。因此,这种雄心其内容在一生中是多变的。譬如,在学校里,有人会觉得在班上拿不到最高分,乃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慢慢地,他会情不自禁地与最种爱的女孩多次地约会,然后,也许会为了赚更多的钱或想要显名政界而感到困扰,这些变化便甚易产生“自欺”的现象。一个在某一时期曾决心做个体育健将或战地英雄的人,在另一时期可能又决心做个最伟大的圣人,然后他可能会相信他已“失去”了雄心,或者,他会觉得在运动场上或战场上的杰出表现,并非他“真正”想要的。他不知道自己依旧驾乘着“雄心之舟”,只是改了航程而已。当然,个人必须详细地分析在某一特定时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改变了航程。我之所以强调这些变化,是因为由此看出了一项事实──受雄心掌握的人们,往往与他们所做事情的内容漠不相关,而只注意到“优异”本身。如果无法认识这种“不相关性”,则许多变化将会变得令人无法理解。   为了这项讨论的目的,特别的“雄心”所垂涎的特殊活动范围是较少引人注意的。而其特征乃在于自己是不是众人的领导者,最出色的健谈者,拥有音乐家或探险家的美誉,在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如何,是否为名作家或是最擅长穿著者这类的问题。然而雄心的目的为何,系根据个人所渴望的成就种类而异。简而言之,它可能是在于增加权力(管理权、次于王权之权、势力或操纵力),或是增加威望(名誉、赞赏,声望或崇拜与专宠)。   这些“雄心的驱力”,比较上来说,乃是夸张性驱力中最为实际的;至少由下述意义而言,此说乃是正确的:于此有关的人们会将他们的实力投注在“优越感”的终极目的上。而这些驱力似乎也来得较为实际,因为很幸运的,拥有此种驱力的人们,都能确实地获得所渴求的魅力、名誉与势力。然而另一方面,当他们得到了更多的钱、更多的荣誉、更大的权力后,他们就会开始觉得此种徒劳追求所带来的整个震击力。他们变得无法确保心灵上的平静,内心的安全感,或生活的情趣。为了补救他对“荣誉幻想”的追求,于是内在的压力仍如往昔一般笼罩着他。这些并非是发生在你我身上的“意外”结果,而是必然的趋向;或许可以较为正确地说,对“成功”的一切追求乃是全属虚幻不实的。   由于我们系生长在一个竞争的社会中,所以上述的评论听来有点格格不入。因为在我们每个人心目中很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己应凌驾于他人之上,而且精益求精,改善自己,所以我们会觉得这种倾向乃是“天性”。然而,在竞争的传统习俗下,所引起的对追求成功的“强迫性驱力”,事实上,并未减少人们的心理症特质;甚至于在竞争的环境 下,其他的价值观──特别是成熟的价值观──就大多数人而言,仍比与他人竞争的卓越感还来得重要。   “探求荣誉”的最后一个元素,远比其他元素更具破坏性,那就是为得到“服复的胜利”的驱力。它也许和追求“实际的成就与功名”的驱力具有密切的关系;如此,则其目的必在于使人蒙羞或藉着给人事功而征服或战胜他人;或藉着达到卓越的地位以获取权力,或将快乐建筑在那些受辱者的痛苦上。另一方面,为求优越的驱力,也许会归于幻想,而且这种“报复的胜利”的需求也会自然地表现于人际关系上,而产生使人降服,挫折、智取或打败他人的这些不可遏抑的冲动。我称此种驱力为“报复性的驱力”,即因此种驱力乃是为了要洗雪孩提时期的耻辱,所采取的报复冲动而来──此一冲动在晚期“心理症的发展”中更为明显地增强。这种晚期的增强,可能系为使“服复的胜利”的需求变为追求荣誉的因素而发生的;此种驱力的强度,以及人们对它的“知觉”其间差异甚大。大多数人只在短期内知道或认识此种需求;它有时会公然出现,但后来却变为隐含于生活中的主动动机。近代史上的希特勒就是个极好的例子,他曾经有过耻辱的经验,因此他幻想着将生命专注于打败人群这一点上。在这例子里,那种不断在增加需求的恶性循坏是易于为吾人所了解的,其中一种恶性循环乃因他只注意到“胜利”与“失败”而发展出来的。由于对失败发生了恐惧,遂使他决心在下次非获得胜利不可,而每次的胜利都会增加他的伟大狂傲,此种狂傲感又使他更无法忍受那些不赏识他伟大的任何人或国家。   还有许多与此略同的病症或故事,现在我们单从现代作品中举出一例。有一本书名叫《注视火车过去的人》。故事中有个正直的伙什,困服于家庭生活与办公室里。很明显的,他除了尽责之外不思他念,有一天,当他发现了老板利用欺诈的手段导致公司破产的事后,他的价值尺度便猛然崩溃了。那些拥有一切的在上者与像他那样只有正当行为的窄径可行的下位者间的区别,因此粉碎了。他知道他同样可以变得“伟大”与“自由”。他也能够拥有一位女主人,甚至于是老板那迷人的太太。此时,他的自负已变得如此夸张,以致于当他亲近她而受到拒绝时,他遂扼杀了她。后来当警察极力要逮捕他时,虽然有时他会感到一阵害怕,但他的主要动机却在于胜利地击败了警察,甚至对于他之企图自杀而言,这仍是一种主要的激发力。   这种“胜利的报复”之驱力常常是隐藏在暗处的,实际上,由于它本身所拥有的破坏性,它在荣誉的探求中乃是最为隐密的,或许只在相当“疯狂的雄心”中才会变得明显一些。在分析中,我们就能发觉得到些种驱力乃是欲藉着凌驾他人以求打败或侮辱他人的一种需求。对于“优越”较无害的需求,乃是能够除去更具破坏性的“强迫性”,这样可允许人们按其需求而行,而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乃是正常的。   了解个人“追求荣誉”倾向的特点,当然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必须予以仔细分析的一群特别集合体。但我们无法了解这些倾向的性质与震击力,除非将其视为“连贯实体”中的一部分。阿德勒是第一位将它视为“可理解的现象”的精神分析学家,并且指出它在心理症中的重要意义。【请参考本书第十五章阿德勒与弗洛伊德观念的比较】   对于荣誉的探求乃是一种“可理解的”与“连贯的实体”,此一说法,已有各种不同的实证。第一步,举凡上述的多种个人倾向,通常会同时发生于一个人身上。当然,其中某一种元素也许会较占优势,致使我们说他是一个有雄心的人或梦想者,而这种说法并不够精确。但这并非意味着其中某一元素的突出就表示另一元素的缺乏,此种具有雄心的人也必有他自我的崇高形象,而梦想者也会希求实际的霸权;尽管后者也许只有当自己的自负为别人的事功【因为个人的人格或个性,看来常与较占优势的倾向(prevailing trend)不相一致,所以大多数人甚易将这些倾向视为独立的实体。弗洛伊德将与此略同的现象视为分立的“本能驱力”(instinctual drives),此种驱力具有个别的来源与特性。当我首次试图列举出心理症中的“强迫性驱力”时,我同样以为这些驱力是种分立的“心理症倾向”。】所冒犯时才显得明朗化。   此外,所有涉及到此一问题的个人倾向,彼此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因此,那种较占优势的倾向在各人一生中常会有所改变,他会将迷人的白日梦转变成为一个完美的创始者或主人,然后,再变成永恒的最伟大爱人。   最后,那些倾向具有两种共同的特性,经由整个现象的发生与作用我们可以理解这种特性;经即“强迫性”与“幻想性”。此二者吾人在上面都已提过,但更完全而简明地加以阐述仍是有必要的。   此种“强迫性”乃是起源于“自我理想化”(整个荣誉的探求过程即为比种发展的结果),这是一种“心理症的解决法”。我们所以名其为“强迫性”的驱力,乃意味着它违反了自然的愿望与奋斗,后者乃是“真我”的表现;而前者则为心理症结构的内在需要。个人必会不顾真实的愿望、情感或兴趣而固守着它们,以免陷于焦虑中,或是被冲突所伤害,为罪恶感所击溃,抑或感到为人所拒绝……等等。换言之,“自然的”与“强迫的”二者间之区别乃在于“我想要……”与为了“为了免于危险,我必须要……”之差异。虽然个人可以意识地觉察出他所“想要”达到的那些雄心与“完美的标准”,但事实上他却是“被驱策”地去得到它们。“荣誉的需求”使他陷入它的掌握中;因为他本身并不知道“想要”与“被驱策”间的差异,所以吾人便需要在二者间建立一个区别的标准。其中最明确者乃是──他全然不顾自己及自己的兴趣而被驱策去求取荣誉。(我记得有某一个例子。有个十岁的女孩,她宁可用功到眼睛都弄瞎了,也不顾失掉在班中独占鳌头的头衔)我们有理由知道,是否有更多的人生──真实地或假借地──是为了其他的理由而不为求荣誉而牺牲的。约翰·加百利·勃克曼(John Gabriel Borkman),当他开始怀疑他达成天赋的确实性及可能性而去逝时,有一真实的“悲剧元素”参与了这幕情节。如果我们能为自己以及大多数正常人所肯定的的人类价值而牺牲自己,这虽为悲剧,但却是极具意义的,若我们连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地沉滋于荣誉的幻想中,且耗损了我们的生命,那将是一种悲惨的浪费──生命所蕴涵的价值愈高,则此种浪费便愈大。   追求荣誉的驱力之强迫性,其另一标准──一如其他强迫性的驱力──为“不辨善恶”。既然一个人在追求中,实际的兴趣并不重要,那他无论如何也要使自己成为众人关注的重心,使自己成为一个最吸引人,最独创──必为情势所需要的人;总之,以他所具的特性,他能够独居鳌头。他将会无视真理所在,而在每次争论中都一定要获得最后的胜利,他的此种见地恰与苏格拉底相左:“……无疑地,我们目前的辩论并非在于你我论点的取胜,而应该在于为真理而论战”【接自菲立浦所著《柏拉图对话录》】。心理症患者那种盲目追求“霸权”的“强迫性”,使他蔑视真理──不管是有关自己、他人或事实。   此外,正如其他的强迫性驱力,“荣誉的探求”具有“贪欲”的特性,只要有种不自觉的力量在驱策时就会发生。他或许会因工作成果卓越、赢得胜利,或蒙受赞誉与激赏而显得趾高气扬,但此种心境瞬即消逝。他的第一次作为几乎很少会成功的,或者,至少要为将来的失望与恐惧有所防备。无论如何,强烈地追求更多威望、更多金钱、更多女人、更多胜利,几乎是永远无法满足与中止的。   最后,从驱力遭受到挫折后所表现的反应中,可发现驱力的强迫性。主观的重要性愈大,则达成目标的需求的推进力也愈大,因此“挫折的反应”也愈强烈,这是我们用来测知驱力强度的方法。虽然这并非多而易见的,但荣誉的探求实为最有力的驱力。它可如魔鬼附身,像是一头吞噬了自己所创造成的个体的怪物,因此遭受挫折的反应必定相当剧烈,他们可在对灭亡与屈辱的骇惧中表现出来。此种骇惧对大多数人而言系意味着失败的感觉。被认为是失败的那种惊慌、忧郁,失望的反应,以及对己对人的发怒反应都是屡见不鲜的,而且与这些反应的原因相比,其实际重要性根本不成比例。惧怕从高处坠下,常常是表示系由幻想中的伟大高处下坠的恐惧,有时当他开始怀疑他所建立的优越信心时,这种恐惧就会油然发生,梦中他立于山尖,濒临下坠的危险,且正危险地攀向山缘。他说:“我已无法更超越目前的现况,因此生活的要务乃是紧握住现况。”他意识地言及他的社会地位,但就更深一层的意识而言,此种“我无法更超越目前的现况”正适合于他对自我的错觉。在他的意念中他无法再超越如神的万能与无限的意义!   所有探求荣誉的元素,其第二种固有的特质乃是“想像”,它在这些元素中扮演了重大而特殊的角色。在“自我理想化”的过程中,它是不可或缺的。这种因素相当重要,因此整个荣誉的探求必定会弥漫着幻想的元素。不管一个人如何以现实的成就自傲,如何真实地往成功、胜利、完美迈进,“想像”必会随时伴随着他,且使他误将幻想当成是真实。人,简直无法真实地面对自己,但却会不自觉地完全相信其他的事物。当一个在沙漠中为疲劳与口渴所煎熬的游客,发现了海市蜃楼时,他会全力以赴,这座海市蜃楼──荣誉──将可用来解除他的爱愁,而它正是“想像”本身的产物。   事实上,“想像”在正常人中也会发生精神上与智力上的作用;当我们感受到别人的哀伤或喜悦时,我们就会想像有一天它也会降临在我们身上;当我们愿望、希冀、畏惧、相信或有所计划时,“想像”便告诉我们可能发生的结果。“想像”也许是“有益的”也许是“无益的”:就如同它在梦中的作用一样,能使我们更接近“自我的真相”,或者帮我们远离真我。“想像”可使我们的实际经历变得更丰富或更贫瘠,这些差异可概略地用来区别“心理症的”或“正常的”想像。   当我们思索一下心理症患者所策划的大计谋,或他们的“自颂”以及要求的幻想性,我们就会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更具丰富的“想像力”。正因为如此,我们便较易误入歧途,此一观念并非由我个人的经验所证实而得。此种想象力在心理症患者彼此都有所不同,一如在正常者间也彼此不同一样。但我无法证实心理症患者是否天生就比别人更具想象力。   不过此种观念虽是基于正确的观察而得的,但所得的结论却是错误的。“想像”在心理症中的确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其间的差异并非是性质元素的差异,而是机能性元素的差异。“想像”之发生如同正常人所有一般,此外它还具备正常人所没有的作用,它被用来满足了“心理症的需要”。这在荣誉的探求事例上更为清楚,就如我们所知,此种探究乃由“权力的需求”的震撼力所推动。在精神医学文献上,将事实作“想像性的扭曲”被称为是“如意想法”,虽然目前这是一个已经建立的词语,但仍不正确。它过于狭窄:一个正确的术语不只要包含“思想”,而且要包含“所切望的”(如意的)观察、信仰、特别是感觉。此外,它是由我们的“需要”所决定,而非由我们的“愿望”所决定的一种思想或感觉。这些需要的震击力,带给“想像”在心理症中所具有的固性与权力,同时也使它变得更为丰富──但却非建设性的。   “想像”在探究荣誉中所扮演的角色,可正确且直接地表现于白日梦中。十几岁的小孩会有坦率崇高的品行的幻想,又如一个大学生虽然显得羞怯与退却,但他却有变成体育健将、天才或唐璜的幻想。即使年纪再大也会如此,例如Madame Bovary,她几乎一味沉溺于浪漫的经验,不可思议的完美,神秘的神圣的梦里。有时这些幻梦会以令人羞惭或难忘“离谱的交谈”而表现出来。有些人,情况更为复杂,他们经由被迫遭受残酷与堕落,来对付屈辱或崇高的痛苦。通常白日梦并非精巧的故事,但却是日常事务的幻想伴随物。当一个女人在照料小孩、弹钢琴、或梳头时,她会觉得自己正如电影中温柔的母亲、狂喜的钢琴家,迷人的佳丽一般。在某些病例里,有些人的此种白日梦倾向便相当明显,以致于就如同Walter Mitty 长久地生活在两个世界中一样。其次,有些人在荣誉的探求中,缺少了白日梦,或作得并不完全,因此他们会主观地、真诚地说他们毫无幻想的生活。不消说,他们是错误的。假如他们只为即将降临的灾祸而担忧,也是先经由忆起此种意外事故的想像而产生的。   白日梦虽然重要而显著,但并非“想像”中最有害的结果,因为一个人多半晓得自己在做白日梦。亦即他藉着幻想去体验那些不会发生或不可能发生的事。至少,他并不难于了解白日梦的存在与不实。较有害的“想像”结果,乃是他将事实予以精巧而广泛的扭曲,而执著认为:过去的成就,必需继续扩展。为了实现理想的自我,他必须经过“假造事实”而不断的努力;他必须将他的需求转变为美德以及更正当的期望。他必须将追求诚实与体贴的意向付诸事实。于是他论文中的高见使他成为了伟大的学者,他的潜能转变成了实际的成就。认识了“正确的”道德价值后,他成为善良的人──道道地地能明辨是非的天才。当然他的“想像”必须额外地努力工作,以弃绝所有阻碍性的反证。   “想象”也可改变心理症患者的平素所信。他需要相信别人是善或恶,那么──瞧!他们(别人)就立即出现在善士或恶徒的行列中。它也可以改变他的情感;他需要觉得不被伤害,于是──看呀!他的“想像”就具有足够的力量去消除他的疼痛与苦难;他需要有深刻的情感──信心、同情、爱情、痛苦,于是他的同情心、痛苦感以及其余的情感就会深刻地被感受到。   了解“想像”在探求荣誉中所导致的内在或外在事实的扭曲后,我们就会碰上一个难题:心理症患者“想像”的飞跃究竟终止于何处呢?他毕竟尚未失去他所有的真实感觉;他与精神病患者的界限为何?想像的表现果真存在任何界限,那也是模糊的。我们只能说精神病患者易于武断地将自己的心路历程视为唯一的事实,而心理症患者──无论甚么理由──却依然十分关心外在世界以及他处于其中的地位,因此他还具有相当完整的定向力【此种差异的理由是十分复杂的,值得我们去查究。这些理由中的最重要一项乃是:是否因精神病患者根本地舍弃真我(real self),同时更澈底地转向“理想化的自我”】。不过,尽管他表面上尚能正常地生活,而没有明显的障碍,但他“想像”翱诩的高度却是永无止境的。事实上,深求荣誉中最显著的特性,乃在于“想像”步入了空想与“无限机遇”的王国中。   为求“荣誉”的一切驱力,都具有一共同特点,就是:向外追求比人类天生所具有的还高的知识、智慧、美德或权势;他们的目标在于“绝对”、无限、无穷。除了绝对的勇敢、绝对的胜利、绝对的神圣外,被“追求荣誉”的驱力所困挠的心理症患者再不会为了他物而动心。因此他与虔诚的教徒成为一个强烈的对比。就后者而言,只有上帝才是万能的;而心理症患者的想法却是:我才是万能的。除了他的意志力应具神秘之外,他的论据应是绝对可靠的,他的先见应是完美无瑕的,他应该是博通万事万物的。于是贯穿本书的“魔鬼协定”开始出现。心理症患者就是弗劳斯特,他虽然因“广知”而满足,但却自认为必须懂得一切。   迷陷于追求“无限”,乃是由追求荣誉的驱力背后所隐藏的需要力来决定的。这些对于追求“绝对”与“终极”的需要相当急切,因此它们凌驾了那些平常用来使我们的想像免于脱离现实的禁制。为了能过完善的生活,人类除了需要拥有“机遇的幻想”与追求“无限”的想法外,还需澈底了解人类的界限(缺陷),贫乏以及一切活生生存在的具体事实。若一个人的思想与情感根本上集中于“无限”与“机遇的幻想”上,那就会失去实体(具体事实)、地域(此地)、与时间(现在)的知觉,失却生活在片刻中的能力,他再也不能忍受本身的贫乏(或需求)以及任何“人类的缺陷”。他不知成就事业在事实上所该具备的要素,甚至于“存有将每一种不可能都变为事实”的妄想,他的想法变得过分抽象难解,他所了解的见识会变成“残酷性的知识”,因为它导致人类“自我”的浪费──与人类兴建金字塔的浪费行为极为酷似。他待人的情感会消逊而转变为一种对人性“抽象难解的伤感”。另一方面,若个人无法超越“实体”(或现实)、“贫乏”、“有限”的狭窄范围来看事物,那他会变得“偏见”且“自卑”。在人性的正常发展中,它不是属于二者中任何一者的问题,而是兼含了二者的问题。对有限、律法与贫乏的认识,形成了一种禁制,以免于被拉入无限,免于一味“在机遇中挣扎”【在这哲学性的讨论里,大体上我都采自丹麦大思想家:齐克里果所作《致死之病》(Sickness unte Death)一书】   禁止“想像”,在探求荣誉上具有不良的作用。这并非意味着无能去了解需要并加以固守。在未来的心理症发展中,将会有一特殊发展的趋向,使得大多数人觉得,如果限制自己生活的活会觉得更安全一些,他们将“迷失于幻想中”的可能性视为必需逃避的危险。他们不会思索任何一件属于幻想的事情,而且厌恶抽象的思考,并且会过度焦虑地依附那些可见的、可触知的、实体的或者直接有用的事物。虽然趋向于这些事、物的态度彼此不同,但每天心理症患者在根本上都不愿去认识“自己所期许的以及自信可能获得”的那种能力上的限度。他实现理想影像的需要是相当强烈的,因此,他必须将“禁止”抛弃,且视之为无关紧要或根本不存在的事物。   他那种无理的想象愈制服他,则他愈可能对任何真实的、有限的、实体的或有终结性的事物感到惊骇。因此他倾向于痛恨时间,因为它是有限之物;痛恨金钱,因为它是实物;憎恶死亡,因为它代表结束。他也会痛恨有限的愿望或意见,因此他不做特定的约束或决定。例如,有个病人,他渴望成为一个在月光下跃舞、迷人而令人捉摸不定的人;因此当她看到镜子时,不自觉地会感到恐惧。这并非因为她看到了可能的丑像,而是因为它把她带回到现实──她具有一定的轮廓,那是实际存在的,她固守着特定的实体形状。她就像只翅膀被钉在木板上的飞鸟一般──当她产生这种感觉时,她便不觉兴起了摔破镜子的冲动。   虽然病患的发展并非一定是如此趋于极端,但每一心理症患者(纵使表面上他被视为正常人),当他自己发生错觉时,也不愿用实证来加以禁制。他之所以会这样,乃因他若对此加以制止的话,他就会宣告崩溃。每个人对于外在的律法与规章所反应的态度,彼此均有不同,但他总易于否定自我所立的律法,拒绝了解心灵问题的原因与效应的必然性,或者,拒绝探测某些相辅相承的因素彼此间之必然性。   他有无穷的方法,用来不理会那些他不愿知道的事实。他忘记,因为它是无关紧要的,它是意外,它是由环境所造成的;或是因为别人激怒了他而造成的。他爱莫能助,因为它是“必然的”。我不曾看过如同哈维所说的:“我与现实奋战二十年,终于克服了它”,那种公然反抗现实而未能使之感动的人。或者,再引用一句病人的老话:“要不是现实,我将是完全公正的。”   荣誉的探求与正常人的奋斗间,其差异仍旧是清晰而显著的。表面上他们看来是如此的相像,以致其间的差异只是程度上不同而已。看来好象心理症患者只是较具雄心,比正常人较关心权势、威望与事功;一若其道德标准较常人为高、为坚固;一若其比较自夸,或以为自己比别人更重要罢了。但事实上,有那个人敢截然的划出界线而说:“这就是正常人的终点,却是心理症患者的起点”呢?   在正常的奋斗与心理症的驱力间有其相似之处,因为这些相似处在特殊的人类潜能中有其共同的根源。人类经由智能的使用而有了超越自我的能力,与动物相较,他能想像与计划。在很多方面,他能渐渐地扩展自己的能力,且如历史所示,人类已具有如此的表现;对个人的生活而言,这种说法是真确的。对于他所过的生活,他所能发展的品德与能力,他所能创造的的东西,并无固定的界限。考虑了这些事实后,人类并无法确定他的界限,因此易于将目标立得过高或过低,这似乎是无法避免的事。这种现存的不定性正是“探求荣誉”之所以能发展的必要基础。   正常的奋斗与追求荣誉的心理症驱力,其差别主要乃在于推动他们的力量彼此不同。正常的奋斗起源于人类天性的习性,而用以发展天赋的潜能。“相信天生的成长冲动”已成为我们理论上与治疗上所依赖的信条了【在介绍《我们的内在冲突》时,我曾说过:“我个人相信人类具有发展潜能(protentialities)的能力与欲望……。”同时请参考Kurt Goldstein所著“人性”(Human Nature)一书(1940年哈佛大学印行)。但Goldstein并没有区分“实现自我”(self-realization)与“实现理想化的自我”之差异,此种差异对人类而言是重要的。】。尽管更新的经验会再三出现,但此种信仰仍是历久不衰的;唯一的改变在于利用更详明的系统来说明比种信条。现在我坚决地认为(诚如本书首页所述):“真我的活力”驱策个人迈向“自我理想化”。   另一方面,荣誉的探求乃源自“为实现理想化自我的需要”,这点差异乃是根本上的,因为所有其他的差异都是由此衍生而来,因为“自我理想化”本身就是心理症的解决方法,而且具有强迫性,所以一切由它而生的驱力也是一种强迫性的需求;因为只要心理症患者必须依附于他的错觉时,他就无法了解“有限性”(能力的限度),所以荣誉的探求将会陷于“无限”的追求中;由于主要的目标在于荣誉之获得,所以他对学习过程、做事过程或“按步就班”便不感到兴趣──且具有轻蔑这些过程的倾向。他不想爬山,但却想矗立于山峰之上,因此他不懂进化或成长的意义,尽管他也会谈及它们。因为创造理想化的自我,最后只有牺牲“真我”方为可能,所以实现理想化的自我,需要进一步地扭曲事实,同时也需要“想像”的作用(想像乃是为达实现理想自我的最忠实臣仆)。因此,在人性发展的过程中,他多少会失去对事实的兴趣与关怀,也会失去分辨真伪的知觉──就其他方面而言,这乃是一种损失,这正说明了他之难以区别存在于他自己或别人间的真实情感、信仰、奋斗以及类似这类情感的“膺品”(潜意识的伪装)。同时强调的重点也从“实质”转移到“外表”。   于是,在探求荣誉的过程中,正常的奋斗与心理症的驱力二者间的差异,乃在于一为“自发性”,一为“强迫性”;一为承认有限,一为否定有限;一为专注于荣誉的最终结果的幻想,一为进化的感觉;一为外表,一为实质;一为幻想,一为真实。由上述的比较可知正常人和心理症患者之间的差异,前者不可能专心一意地去实现真我,后者不可能完全被驱策而去实现理想的自我。心理症患者亦具有“实现自我”的倾向;如果心理症患者不曾具有此种奋斗倾向,那在治疗上对于病人的人性发展,我们将变得束手无策。然而,虽然正常人与心理症患者在这方面的差异,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已,但真实的奋斗与强迫性的驱力(表面上固有其相似处)间却具有质(特性)上的差异。【本书中,当我提及“心理症患者”时,我就是指那些“心理症的驱力”(neurotic drives)战胜了“正常的奋斗”(healthy strivings)者而言。】   我认为因追求荣誉所引起的心理症过程,其最恰当的象征,就是“魔鬼协定”此一故事中观念化的内容。魔鬼或其他邪恶的化身藉着给予无限的权势,而引诱被精神或物质烦恼所困的人,但这种人只有当他出卖自己的灵魂,或下了地狱时,方能获得这些权势。此种诱惑力可发生于精神内涵富有或贫乏的任何人身上,因为它代表了两种权力愿望:对“无限”之渴望会引申出便于脱离烦恼的法子。根据宗教的圣传,人类最伟大的精神导师──佛陀与基督就曾经验过此种诱惑,但他们“自我”的根基甚稳,认出那乃是一种诱惑,此种诱惑是能够加以弃绝的。此外,在与魔鬼的协定上所约定的条件,便恰当地表示出在心理症发展中所该偿付的代价;就这些象征性的词语而言,通向无限的荣誉的捷径势必也通往“自卑”与“自苦”的心狱。个人如果真循此径出发,最后他必会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的真我。 第二章 心理症的要求   理想的幻像与有限的“实我”之间永远存在偌大的差距,心理症患者惧于面对此种差距,而潜意识地向世人提出了要求,在“想像”中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与众不同,且具有不劳而获的优越权,于是将一切责任推卸于他人;然而,建立于自己意念中的一切要求,却导致了有关生活方面的许多惰性……而使他们生活于虚构的世界中。   心理症患者在荣誉的探求中,迷失在幻想的、无限的与无边的机遇王国里。显然地,外表上他可能会过着像他家人或社区中人们的一般正常生活、工作并参与消遣活动。他并不了解自己正生活在两个世界中(至少不了解它的程度)──隐秘的私生活与公共的生活。这两种生活是无法协调的;再重复前章所引用病人的话:“生活是可怕的,满布现实!”   无论心理症患者多么不愿意面对现实来反省自己,“现实”却已把他强分为二;他也许很有天分,但本质上仍像其他人──除具有一般人的缺陷之外,还具有很多个人所须遭遇的困难。他的实际情况无法与他如神的想像一致,外在的现实也不曾将他当神般地看待。对他而言,一小时只不过是六十分钟而已;他必须像其他人一样排队等着;计程车司机或老板也待他一若常人。   个人感觉所受的轻蔑,可以很适当地用病人于孩提时代所能忆起的小事故来做为象征。有个三岁的女孩,当一位老伯伯学着她,而打趣地说“唉呀!你的脸真胖!”时,她曾幻想着成为一位美丽的女王。她永远忘不了因自己的无能所感受到的愤怒。像这种人便几乎会会时常面对矛盾、困惑与痛苦。他做什么呢?他如何去说明它们呢?如果反应?或如何除掉它们?如果他个人觉得加强自己的权力乃是绝对必要,却又苦于无此能力时,那他只会推说这个世界乃是有毛病的,它应该是不同的;因此,他并不解决自己的错觉,反而向外在世界提出了一种要求,他有权利按照他自己的崇高意念,使他或他的命运获得另眼看待。每一个人应该迎合他的错觉(要不然,他就会觉得一切都是不公平的),他有权利享受更好的待遇。   心理症患者感到自己有此权利去享受他人特别的照顾、体恤与尊重。有关“敬重”的需求是相当广泛的,而且有时表现得相当明显。但他们只是那种更广泛要求中的主要部分──即所有因禁忌、恐惧、冲突及解决法而产生的需求,都应该得到满足或适当地为人所敬重。此外,无论他感觉怎样,思考什么、或做什么都不应有不利的结果。实际上,这意味着精神法则所不该应用于他身上的一种要求,因此,他不需去改变他的困难,继之,解决他的问题不再是他的责任,而别人则应该了解这些困难并不会使他感到困扰。   德国精神分析学Harald Schultz-Hencke,是现代分析家中第一位发觉这些心理症患者所怀藏的要求,他称此为“巨大的要求”,且认为它在心理症中担任了重要的角色。当我熟思他所提出的有关这些要求的重要性意见时,我的观念在很多方面与他有所不同。我认为“巨大的要求”这术语并不适当。它易使人误解,因为他所提出的这些要求,在内容上是过度的。的确,在很多例子里他们不只是“过度的”,而且是纯属于“幻想的”;然而,在其他的例子里却显得相当合理。于是曾将焦点集中于“要求”内容的过分这一点上,而忽略了辨别那些存于自我以及他人中看来似乎合理的要求。   举个例说,有个商人因为火车不按他方便的时刻开车而感到十分愤慨。但一个知道在得失攸关之际事事都不应过分介意的朋友,就会指出对此他实在是太苛求了,这位商人也会报以愤怒之语,认为这位朋友并不了解他所谈的内容;他是个忙人,希望火车能在可预知的时间开,对他而言这无宁是合理的。   他的愿望确实是合理的,有谁不希望火车按方便自己的计划时刻来开车呢?但事实上,我们没有权利去左右它。这使我们认识到一种现象的要素:一种本质上相相当可理解的愿望或需要,转变为一种要求,此“要求”如不应该,就会使他觉得这乃是一种不顺利的挫折或攻击(因此,我们有权利对此发怒)。   需要与要求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不过,若心灵所隐伏的情绪已改变其状态,则心理症患者非但不知其差异所在,而且会对此加以逃避。虽然他实际上是在希冀某一要求,但他所谈及的,却可能是一项可被了解的或平常的愿望;他觉得他有权享受那些(靠明确的思想能够告诉他)不一定是属于他的东西。譬如,有些病人为了停车需买票,而勃然大怒,当然仔细一想,这种想“通过”的愿望是可理解的,但事实上他们却无权免费通过。有这种想法并非指他们不懂法律,而是因为他们争论者:既然别人能够通过,何以他就不行,这乃是不公平的。   心理症的要求完全是由心理症的“需要”演变而成的,它们是无理的,因为它们假定了一项事实上并不存在的权利或资格。换言之,把它们当作是种要求而不单是心理症的需要,这种看法是过度需求的特别内容,据特殊心理症的需要,而有细节上的不同。一般而言,病人会感到有权去得到任何对他而言是重要的事物──即所有特别心理症需要的满足。   当我们谈及一位富有需求的人,我们通常会考虑他对别人的需求。人性关系的确是构成心理症要求的主因。如果我们如此限制他们,那我们就太低估要求的范围了,他们正被导向人为的风俗,甚至于超越此而达于生活本身。   就人性关系而言,一个行为显得相当胆怯与退却的病人,内心可能会提出一种全面的要求。因为他对此种要求并没有澈底的了解,所以他便为普遍的惰性及无法开发自己的机智所困扰了,他说:“这世界该帮助我的,我不该被困扰。”   一个根本就惧怕怀疑自己的女人,会具有如上同样广泛的要求,他觉得她有权利去满足自己所有的需要。“那是极其不可能的”她说,“我所希望爱我的男人,会不爱我?!”她的要求可以说是起源于宗教的术语:“每一件我所祈求的东西都会得到。”就她的情况而言,其要求具有相反的一面。因为若愿望无法满足,那么这将是不可思议的失败,所以她制止了大部分的愿望,以避免承受“失败”的困扰。   有“权利需要”的人们,会觉得有权不被指责、怀疑、或质问;那些被权力所支配的人,会觉得自己有盲目服从的义务。那些将生活当成是竞赛,以便在竞赛中能巧妙地操纵他人的人,会觉得自己有权去愚弄每一个人,而且自己不会被愚弄过。那些不敢面对冲突的人觉得自己有权利“躲避”或“规避”困扰自己的问题。一个积极剥削且威迫他人而在他人身上逞威的人,一旦别人坚持一项公平交易时,他将会恨恨地以为这乃是不公平之事。一个被迫去冒犯别人同时又需要得到别人谅解的自大而满怀报复心的人,会觉得他有权得到“赦免”,无论他冒犯了别人什么,他觉得自己有权压制别人不计较其所为,与此同一要求的另一说法就是为求“谅解”,不管一个人如何的暴躁或易于发怒,他都有资格获得谅解。认为“爱情”是一种妥善的解决方法的人,曾将其需要转变为专一且绝对的专情。一个看来似乎无所需求的超然者,却会坚持一项要求:不被困扰。他觉得因自己并不希冀别人的任何事物,所以无论在多险要的关头,自己都有权不被干扰。“不被困扰”通常意指免于批评、期望或努力──纵使后两者是为了他自己亦然。   上述的这些例子与说法,或许已足以解释人格关系上的心理症要求。在更多非人格的情势或有关法律方面,带着否定内容的要求通常较占优势的。例如,因法律规章而增获的利益被视为理所当然,如果反成无益时,就会觉得这是不公平的。   我仍旧感谢上次战争中所发生的事件,因为它使注意到自身甚至于他人所隐藏的潜意识要求。那次参观墨西哥回来后,在圣餐节那天因为“排队行列太长”,买不到机票,而未搭飞机,虽然我认为排队买票这种规定原则上是相当合理的,但我注意到当它应用于我时,我却曾索然大怒了。在往纽约连续三天的旅途中,一路上我都闷闷不乐,而且相当疲倦。但当我自我安慰地想到或许这就是上帝的保佑,因为飞机可能会出事,于是所有的烦乱终归平静。   那时,我突然发觉我这种反应的荒谬处,在我开始思索那些反应时,我发现了两种“要求”:第一,为求例外,第二,为求神之恩宠。于是我以后对搭火车旅行的态度便完全改观了,整夜坐在过挤的普通客车内同样是不好受,但我不再疲倦,甚至于开始对旅行发生兴趣。   我相信任何人如果多观察自己或别人时,必会增长或扩大这种体验,例如,大多数人(不管是行人或司机)之难于遵守交通规则,通常都是因为潜意识里对此反抗所致;认为他们不应该服从这些规则。有些人愤恨银行的“无礼”行为,因为很行总将注意力集中在他们帐目的透支上。又如,对考试或无力应付考试的恐惧,都是起源于对“免除”的要求。同样地,对冰冷行为感到愤慨,可能因为他自觉有权享受上等的待遇所致。   这种求“例外”的要求,也与精神方面或身体方面的自然法则有关。那是令人诧异的,当一个聪明的病人知道了精神问题的原因与结果的必然性后,竟会变得无比的愚钝!我想到一些不证自明的原因:如果我们想要成就某事,就必须身体力行;我们若想独立,则应朝自我负责而奋斗。或:只要我们自大,我们就会容易受到攻击;只要我们不自爱,我们就无法相信别人会爱我们,也必定会怀疑任何爱的宣言,将这些因果关系告诉病人后,病人可能会开始引起争论,而弄得大惑不解。   产生这种特殊“愚钝”【参考第七章,“精神碎裂的过程”;与十一章,“退却者嫌”】的因素很多,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让病人明白此种因果关系意即要病人面对“内在改变”的必要性。当然,改变任何心理症的因素总是困难的。此外,就如我们已知的,很多病人在潜意识里强烈地嫌恶了解自己所应该受制的任何需要。甚至于只要出现“规则”、“必要”或“限制”这些字眼即可使他们颤抖不已──如果让他们完全了解这些字的意义。在他们自己的天地里事事对他们都是可能的。因此认识加诸于他们自己的任何“必要性”,实际上可以将他们从高处的世界降到“现实”中,这里他得与他人一样受制于自然法则。他需要从生活中除去那些“必要”,此种需要可以转变为要求。在分析中,此种现象可由他们觉得有机会去超越“改变”的必要性而显现出来。因此他们便潜意识地拒绝去发觉,如果他们想获得独立自主且不受到攻击,或想能够相信被爱,那他们就必须改变自己的态度。   大体而论,大部分的“犹豫”乃是对生活的隐秘要求;对于“要求”的无理性质所持的任一怀疑,在此范围内必定消失。无疑地,它将粉碎个人那种如神的感觉而使他面临现实;生命是有限的且危险不安的;意外、不幸、疾病或死亡可能会随时袭击且摧毁他全能的感觉,因为(引用古老的真理)对于命运而言我们所能做的简直微乎其微。我们能够避免某些死亡的冒险,而且目前我们仅能保证自己使自己免于死亡有关的金融损失;但我们仍无法免于一死。像人类不能面对生命的风险一样,心理症患者发展出不可侵犯的要求、或成为救世主的要求,对自己幸运的要求、或间逸无苦的生活的要求。   与发生于人性关系上的要求相较,那些针对生活的“要求”并不能有效地被维护,具有这些要求的心理症患者只能做两件事;在意念里他会否定一切可能发生于他身上的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会有不顾一切的倾向──当他发烧时,虽是在寒冷的天气中,他仍会外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不加预防,或无预防地进行性关系。他活着一若他会长生不老似的。因此,如果遭受不幸的打击,当然,那会是一场压倒性的经验而且可能使他陷入惊慌之地,虽然这种经验也许无关紧要,但却可摧毁他那种不可侵犯的高超信仰。或者,他可能会走向另一极端,而对生活过于谨慎。如果他无法依赖他被注视的“不可侵犯”的要求,那么事事都可能会发生,他也就一无所赖了。这并非意味着他已放弃他的要求,而是意味着他不想使自己再面对其他徒劳无益的行为罢了。   对生活与命运所持的其他态度,似乎表现得更为明显,问题在于我们是否看出隐藏在这些态度背后的要求。很多病人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出愤愤不平的情绪,因为他们被特别的困难所苦恼着。例如,当他们谈及朋友时,往往不顾自己的神经质而指出,这个人在社交场合中过得比他们安逸;那个人在与女人交往方面更为出色;另一人则比自己更为急进有办法,或更能享受。就如这些间谈,虽然并没有什么含意,但似乎仍可为我们所理解。毕竟各人都会以个人的困难为苦,因此都会觉得倘若没有那些困恼──他的特殊困难,他将会过得更为舒服。但这种病人跟令他艳羡的人们在一起时所表现的反应,却表明了一个更严重的过程。他可能突然变得冷漠或沮丧,追踪这些反应,我们将会发现困恼的来源为一种固执的要求,即──他不应该具有任何问题。他有权比别人具有更优越的天赋。此外,他不只有权过着毫无个人问题存在的生活,而且还可具有他亲身所知道的一切特出才华,或像电影上所表达的:像Charles Chaplin般的谦虚与聪明,像Spencer Tracy样的慈悲与勇敢,像Clark Gable般的矫健取胜。“我不应该是现在之我”此一要求过于明显而无理,以致无法如愿以偿,它表现于对那些比他更具天赋或更为幸运的人之愤恨与嫉妒上;表现于模仿或崇拜他人;或表现于要求分析者满足他所有这些合意的但却矛盾的才华之上。   这个为求得到至高属性的要求,其中的含义是相当不明的。它不只导致长期的嫉妒与不满,而且还在分析的工作中构成了实际的障碍。病人既然认为他之具有任何心理症的困难是为不公平的,那再期望他去研究他的问题,必定是加倍的不公平。反之,他觉得他不需经由“改变”的步骤,就能解除他的困难。   有关心理症要求的种类,研究得并不够完全。因为每一心理症的“需要”都能转变为“要求”,所以我们为了给予“要求”以更澈底的描述,必须对此作个别讨论。然而,有时甚至于只是简短的研究也能使我们感觉出它的特性。现在我们试着将他们的通性作一个更清楚的解释。   首先,“要求”有两方面是不切实际的,个人建立了一项只存在于意念中的权利,而且不顾他这项“要求”是否能达成的可能性,这在为求免于疾病、年老与死亡的率真、幻想要求上表现得最为明显,而对其他的要求亦然。有个女人,她觉得有权使她的邀请完全为人所接受,因此她很愤怒别人对她的婉拒,不管别人不接受的理由是如何的迫切。有位学者始终认为他所碰到的每件事都该是简单的,于是他愤恨撰写论文或须付诸实验的工作,而且不顾这种工作是多么的需要,或明知这种工作若不辛劳以赴是无法完成的。一个自觉有权要别人在他经济困顿之时帮助他的醉汉,如果他人的帮助不够快或显得不情愿时(无论别人是否真的如此表现),他就觉得这是不公平的。   这些例子表明了心理症要求的第二特征:他们的“自我中心”是如此之显著,以致于使旁观者感到那无宁是“天真的”,而使他们忆及与被宠坏的孩子所表现同样的态度。这些意念可支持一项学理上的结论:所有这些要求正是“婴孩的一特性,它们存于那些无法长大成人的人们之中。”但事实上这个论点却是错误的,一个很小的孩子也都是以自我为中心而存在的,但只是因为他尚未发展成拥有一种与人相勾通的感觉。小孩简直不知别人也有他们自己的需要与能力上的限度──就如妈妈也需睡眠或妈妈无钱买玩具一样,而心理症“自我中心”乃是全部建筑于完全不同且相当复杂的基础上。他为自我所充满,因为他被精神需要所驱使,为部突所困恼,而且被迫去坚持他那特殊的解决方法。此处有两个看来相似,但却不同的现象。由上述我知道,如果告诉病人──他的要求是幼稚的,那绝不能得到治疗的效果;我们只能让他知道他们是无理的(分析者可就较适当的方式举出事实),充其量这只能引发他的思考。若不再进一步分析治疗,这对他也将毫无影响。   这之间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心理症要求的“自我中心”可用我自己的经验节缩为:优先权在战时是对的,但我自己的需要应具有绝对的优先。如果心理症患者感到身体不舒服或希望做某件事,则其他每个人都应该终止其他的事,而急速去帮助他,当分析者很客气地说他没空可以与他交谈时,便会时常遭到病人狂怒的或无礼的报复,或根本就未被理会。如果病人需要与他交谈,他就应该有时间的。   心理症患者与其周围世界的关系愈疏远,则愈不能了解他人及他们的情感。就如一个有时会对现实显露出傲慢与轻蔑态度的病人曾经说过:“我是一颗不羁的的慧星,奔驰在宇宙间。此即表示我的需要是真实的──而别人的需要乃是空幻的”。   心理症要求的第三个特征在于期望“不劳而获”。他不承认如果他寂寞时,他会忆及他人;而认为是他人应该想起了才对。一个人想减肥则需减少食量,但这最简单的理由通常会遭遇到内心的反对;他仍不断去大吃大喝,却依然认为他之所以不像别人那么修长乃是不公平的。引外,另一人也许会要求他应该有个较体面的职业,较好的地位,不用多做其他特别事情而能提高薪水,而且──更主要的──不用去哀求职业。甚至于他用不着清楚自己所想要的是什么。而应该居于拒绝或接受任一事物的地位。   人时常会利用好像最合理及最动人的话,来表达他是多么地希冀幸福。但他的家人或朋友很快地就会了解,使他快乐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于是他们会告诉他,在他心里一定有许多不满的情绪,才会使他无法获得快乐,然后他也许会去找分析者。   分析者会觉得,病人为求快乐的愿望乃是达成分析的良好动机,他也会自问为什么这位病人全心渴求快乐,而无法获得快乐。他具有大多数人所渴望的条件:甜蜜的家庭,美丽动人的妻子,充裕的经济,但他不再做任何更多的事;他对各种事都不具强烈的兴趣,在这个描述中包含了许多的消极性与自我放弃。在第一次会谈中他发觉病人并未谈及他的困难,然而病人却以性急的方式说出了一序列的“愿望”。下次的会谈使分析者证实了他第一次的诊断看法,分析工作中病人的惰性被证实是第一个障碍,于是真相大白。这是一个失去自由的人,他不能开发自己的机智,却有着固执的要求──生活中所有完美的事物。包括心灵的满足,都应发生于他身上──以求自满。   另外一个例子,更能说明“不劳而欲求助”的要求特性。有位病人,他的分析工作因为他为一些由上次分析晤谈时引起的问题所困扰,而不得不中断一个星期,在他离开前他表示出要克服困难的愿望──一个完全合理的愿望。因此,我努力试着去发掘发生在这人身上特殊问题的根源,但过后不久,我发觉他并不怎么合作,就像我必需牵引着他一样。时间一久,我感到他愈来愈不耐烦,我开门见山地问他是否感到不耐烦时,他肯定地说当然他不耐烦;他不想整个星期为困难所烦扰,而我过去也未曾说过如何解除它的任何话。我指出他的愿望必定是可感知的,但很明显地它已转变为不合理的要求。我们是否能更近一步地解决此一特殊问题,乃由当时问题的难易以及我与他的作为如何而定。对他而言,必有一些事情使他无法朝向所渴望的目标实力前进。经反复思索、分析后(此地不提),他必定了解了我话中的真意。他不再暴躁;而无理的要求与急迫的感觉也都消失了。同时他又多表现了一显著的因素:他觉得问题是由我引起的,因此应由我负责解决它。他的想法系认为我如何在此负责?他的意思并非说我犯了错;只是在上次晤谈中他知道他尚未克服他的报复──他几乎未曾觉察到。实际上,那时他甚至还不想除去它,只想除去伴随它而来的某些困扰,因为我无法立即达成他免于这些困扰的要求,所以他觉得有权利提出报复的要求。由这个解释,他已指出他要求的根源:他的内心拒绝对自我负责以及缺乏建设性的利己想法。这使他变得麻痹,使他不能独立作为,而导致一个需求──靠别人(此地指分析者)为他负起全责并解决事情,这种需要也能转变为要求。   这个例子表明了心理症要求的第四特征:他们在本性上是具“报复性”的。此种病人会感到自己被冤枉而坚决要报复;很早就有人发现了此种特征,譬如,它在创伤性的心理症与某些妄想病的情况下都明显可见。在文学上有很多关于此种特征之描述,譬如,在这些描述中,像塞拉克之斤斤计较;以及黑连·加伯勒,当她知道她先生无法获得教授职位时,遂变得刻意要求奢侈挥霍。   此地我想提出的问题,是报复性的需求在心理症的要求中是否为“常见的”(如果不是经常出现的话)元素。无疑地,各人对报复性的要求的知觉程度,彼此均有不同,就以Shylock之病例而言,那些需求乃是有意识的;就如病人对我发怒时,他们都是一知半觉的;但在大部分的例子中,他们则都是无意识的。根据我的经验,我怀疑他们在所有的心理症要求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我发觉他们时常出现,因此我一直将之作为当做查看要求的规例。当我论及“报复性的胜利”的需要时,我们在大多数心理症患者中所发现的那种大量隐伏的报复心理是相当庞大的。因过去的挫折与痛苦而产生要求;或当要求具有战斗意味时;或当要求的满足被觉得是一种胜利,而其挫折被觉得是一种失败之时;报复性的元素必会同时发生作用。   人们如何去觉察自己的要求呢?一个人对自己及周遭人们的看法,愈由他的“想像”决定时,则当他需要了解他的要求时,他愈会认为自己以及自己的生活是确实的。在他的心目中,他无暇去了解他是否真的具有任何需要或要求,而且只要别人一提到他可能具有要求时,就要遭到他的攻击。人们简直不许他有所期待;而他觉得自己确实不该碰到什么意外,譬如他永不变老;当他远足的时候,天气必须是晴朗的;凡事必须顺其意,同时凡事必能安全过关,事事OK。   其他的心理症患者似乎都知道他们的要求,因为他们明显而公然地要求属于自己的特殊特权,但观察者觉得明显的事,也许对当事人本身而言并不明显;观察者所见与当事人的感觉是迥然不同的两回事。一个积极强调自己要求的人,最多只能觉察到他要求的某些表现与含义,譬如,觉得不耐烦或无法忍受异己之见。他或许知道他并不喜欢要求事物或向你称谢。可是这种知觉与他知道他觉得有权使别人完全去做他所想要做的事大不相同,也许有时他知道自己的鲁莽,但通常他会将鲁莽矫饰为自信与勇气。譬如,他会毫不特别期望另一职业,就舍弃某一个很好的职业,而将此一做法视为自信的表现。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例,或许他感觉有权具有自己的幸运与命运而来之鲁莽。他也许知道,在他灵魂深处里,他暗自相信着自己将长生不死。尽管他尚未发觉他自己有权超越生物的极限。   在其他情况下,“要求”可能隐藏于怀藏者与被训练的观察者之间,后者将会接受任何因需求而提出的正当理由,这常起因于他本身的心理症理由,而非心理上的无知。例如他太太对他提出了撩人的要求,有时他会因此感到厌烦,但同时却令他幻想到他对她是不可或缺的。或者,有个女人因无助与痛苦而做了无谓的要求,但她自己却只感觉到她的需要。甚至于在意识里她可能会变得过度谨慎要自己别去利用他人(这些人可能是她的保证者与帮手,或者他们可能是一些固守自己原则,且认为若无法满足女人的期望就会有“罪恶感”的人)。   然而,即使个人知道自己具有了某些要求,他还是不知道他的要求是不当与无理的。实际上,怀疑“要求”的确实性乃是破坏或消减要求的第一步。因此,只要心理症患者觉得自己的要求,对自己是相当重要的,那他必定会在他的心目中,建立起一种无懈可击的情势,以使那些要求完全变得合理。他也必定会完全确信那些要求是公平与正当的。在分析中,病人完全力以证实他一心一意地只期望着即将获得的事物。反之,为了治疗的目的,认识特殊要求的存在性质与理由之性质乃是很重要的。因为“要求”之成立与否系随着其所依据的基础而变,所以此一基础遂成为一个战略地位。譬如,如果一个人觉得有权因为自己有功绩而享受各种厚待,他必定会不经意地大夸这些功绩,以致于当厚待无法兑现时,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被虐待了。   要求之正当与否通常都以文化背景为准。因为我是女人、因为我是男人、因为我是你母亲、因为我是你的老板……由于这些看来似乎合理或正当的理由中,每一项真能使人有权提出要求,所以他们的重要性必定会被过分地渲染。例如某个国家,并没有明确的传统规定显示洗碟子有损男性尊严,如果有个病人具有免除此种仆人工作的“要求”,那他一定会夸张身为男人或雇员的尊严是不可洗碟子的。   历历不变的基础乃是“优越感”的作祟,基于此项理由,“要求”的共同根据为:因为我在某些地方表现得特别突出,我有权去……这种明说的形式,大多数是潜意识的,但这种人会特别注重他的时间、工作、计划以及他永远是对的此一特殊意义上。   那些相信“爱情”足以解决一切及“爱情”使人有权面对一切的人,一定会夸大爱情的价值或奥妙──这并非轻由故意的藉口而是轻由对更丰富的爱之真实感觉。这种夸张的必要性通常会造成恶性循环,尤其对于因无助与痛苦而生之要求来得更为符实。例如很多人过于胆怯而不敢用电话询问,如果一个要求是他人用来向他探询的,为了要确认他的禁忌,那他会感到他的禁忌比本来还要多;如果一个女人觉得过于忧郁或无助而不能料理家事时,那她会使自己感到比原来更为无助或更忧郁──后来他便真的感受到更剧烈的痛苦了。   然而,一个人不应仓促地下结论说,心理症的要求对周遭的人必定是好的,其实同意与拒绝都会把情况弄得更糟──亦即这两种情况都可能使要求变得更今人吃惊。“拒绝”通常只当心理症患者已开始或正开始能自我负责时方有助益。   或许“要求”之最有趣的基础就是“公理”。因为我信神,或因为我总是奋力而为,或因为我向来是个好国民──这些都是合理的,所以我不应遭受不利的事故而且理应一帆风顺。*世的利益乃得自行善与虔诚,而与此相反的事实(偿报不必来自美德)都被摒弃了。要是病人具有比种倾向,他常会指出他这种自认“合理”的感觉也得扩及于他人,如果他人所为不合理,他便会勃然大努。在某种程度内,这是真确的,但它只是意味着他须将要求建立在公理的基础上的这种需要,已被他归纳为是种“哲理”。   此外,对“公理”之强调亦有相反的一面,它使别人对于突如其来的逆境能担负起责任。一个人是否能专心去面对逆境乃依其“自觉公正”的程度而定,如果这够坚固的话,那他将认为(至少是自觉的)他所经历的每一逆境都是不合理的,但他更易将“报应性的赏罚”规章加诸别人身上:譬如,他会认为某人之被解雇,或许“真的”是因为他不想再工作,又如,他会认为在某些方面犹太人或许该负起宗教迫害的责任。   在更多人格的问题里,这种人会觉得有权为了既定的价值而去接受,接受某种价值观,只要这两种价值观不曾令他分神的话,也许这种现象乃是正确的。他自己所肯定的价值在他心目中构成了夸张的一部分(例如,善意也包括在内),因而忽略了他在人性关系上所酿成的困难。此外,此种价值尺度往往并不适切。譬如,接受分析的病人会站在自己的立场而专注于合作,专注于希冀除于障碍性的征候以及收支的平衡,就分析者的立场而言,他应该使病人痊愈。不幸地,此二种立场并不平衡,病人只有在他愿意及能够了解自己进而改变自己时,方能得到康复。因此,如果病人的善意无法再加上有效的努力,则必一事无成。若困扰(障碍)仍反复发生,则病人便会愈觉不耐烦,而产生了被骗的感觉;他会以谴责或抱怨的方式说明自己的不平,而且觉得他之不相信分析者并不为过。   过分强调公理,也许(但非必定)是“报复”的一种掩饰。如果“要求”根本上乃是为了“对付”生活而提出的,那么个人的优点通常会被特别加以强调;要求愈富报复性,则所造成的伤害也愈大。所造成的伤害势必又会被加以夸大,而对随着伤害性而来的同情亦然,直到这种伤害隐约地大到使得“牺牲者”觉得自己应该做任何的牺牲或接受任何的惩罚时为止。   因为“要求”对于心理症的维持是相当必要的,所以“维护”这些要求当然是颇为重要。然而,这只就“针对人们”的要求而言,因为不用说,命运和生活会嘲弄他对要求本身的维护行为。在许多场合下,我们将重论这个问题,此处所要提的是,就各方面来说,心理症患者试图要别人接受他的要求的方法乃与要求之根据基础密切相关。简言之,他可试着利用他独特的重要性,以加深别人对他的印象;他可以取悦、迷惑或答应他人;他可以藉着撩起别人的美感或罪恶感,而使他们为他效劳;他可藉着强调他的痛苦以引起别人的同情与罪恶感;他可以藉着强调自己对他人的爱,而吸引别人对爱情的渴望或自负;他可以用暴躁与愠怒威迫他人。一个报复型的人常会用无厌的要求来破坏他人,他会尽力应用严厉攻击的指责以迫使他人服从。   考虑所有心理症患者用来解释要求或维护要求的动机后,我们还能预期:当要求遭受挫折时的强烈反应,其中含有隐伏的恐惧感,但主要的反应系为生气,甚至为激努。这种生气乃是很特别的,因为“要求”主观地被觉得是公正是与应当的,而挫折被认为是不公正与不应当的。因此,随之而来的生气便具有义愤的性质。换句话说,这个人不只感觉到生气,而且觉得他生气乃是应当的──这种“自认为应当”的感觉,在分析过程中权力被患者所防护着。   在我们更深入地探讨这种愤怒的不同表现之前,我想先提出一项理论──这个理论特别是由John Dollard与其他人所提出的──我们都以敌意来对付任何挫折;亦即敌意实际上主要是对挫折的一种反应【此一假说乃依据弗洛伊德“本能”的理论而来,其内容为:每一种敌意都是对于本能的冲动或是其衍生物受到挫折的一种反应。对于那些接受弗洛伊德“死欲”(death instinct)理论的分析家而言,敌意还可因“破坏性的本能需要”而产生。】。但事实上,由相当简单的观察就可发现此种论点是不正确的。相反的,人类不怀敌意而面对的挫折,简直是不胜枚举。只当挫折是不公平的,或因心理症的要求而被觉得是不公平的时候,敌意才会产生。它具有愤怒的特性,或感到被虐待的特性。其所造成的灾祸或伤害,有时被夸大得十分可笑。如果一个人觉得被另一个人虐待时,那么另一个人就会突然被他认为不可信赖、污秽、残忍、卑鄙──亦即此种愤怒强烈地影响了我们对他人的判断。这就是“心理症的猜疑”的来源;这也是许多心理症患者之所以觉得别人阴险而不可靠、或是甚易由积极的友善态度而转变为责难的态度之主要理由。   极其简略的说,生气或是愤怒的剧烈反应必会采取下列三种不同路线中的一种进行。第一种反应,不管什么理由,它会先被压抑住,然后──像被压抑的敌意──呈现出心身症状:疲劳、偏头疼、反胃等等。另一方面(第二种反应)会明白地表现出来,或可以完全地为人所感觉到在这种情况下,生气事实上愈被认为是不正当,则病人必定会愈夸大他认为别人所犯的错误;然后病人愈无意地建立起一种用来反抗犯错者那种看来似颇为严厉的局势。病人愈显出公然的报复,则不论什么理由,报仇乃是必然的结果。第三种反应是陷入痛苦与自怜之中;个人会觉得极端被人伤害或被虐待,并且会变得意志消沉。他觉得“他们怎能这样对我!”在这些情况下,痛苦或为了表示谴责的媒介。   观察别人的这些反应比观察自己的较为容易,正因为“正当”的信念抑制了自我批判。然而当我们为不当的念头所盘据时,或当我们开始考虑某些人的可恨特性,或感到有股报仇的冲动时,检查我们自己的反应才是我们真正所该关心的。然后,我们必须细察自己的反应是否与自己的错误行为成一合理的比例,如果我们诚实细察地发觉二者并不相称,那我们必须探寻隐藏于其中的要求。假如我们情愿且能够放弃一此对特权的需求,或能熟悉那种我们因压抑了自己心中的敌意所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那就不难于认识个人对于挫折的激烈反应及隐藏于其背后的要求。可是并非在一、二例子中发觉了此种要求,我们就要完全免除这些要求,通常我们只压制那些特别明显且荒谬的要求。此一过程使人联想起条虫的治疗,虽然虫体的一部分被除去,但它仍会再生且继续耗损我们的体力直到它的头部被除去。这意味着只当我们能完全压制对荣誉的一切探求以及由此探求所引起的一切作为时,我们才能摒弃我们的要求。然而,不像条虫之治疗,在返回自我的过程中,每一步骤都是有价值的。   具渗透性的要求对人格与生活具有众多的影响,这些要求使他产生浓烈的挫折感与不满的心理,因此我们可约略地称之为性格的特点,还有其他的因素促成了此种长期不满的情绪,在产生此种不满的根源中,富渗透性的“要求”最为显著。在任何趋势、任何生活境遇里,情绪之不满显示出其焦点乃针对缺乏之物、困难之事而生,因而变得无法对整个境遇产生满足。譬如,一个人从事最满意的事业而且有个大家庭,但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弹琴(弹琴对他而言是极富意义的);或者他有一个女儿身体不好;这些因素大大地因扰其心,因此他无法觉察他已有的幸福。或者又如有个人,他另一美好的日子可能会因定货无法准时送来而被破坏──或有个人虽经历了美好的远足或旅行,但交通却是不方便的。这些态度是相当常见的,差不多每个人都已有过这种经验。而经验者有时会惊异于他为什么老往事情坏的那一面看。他们或许自认为悲剧而摒除了所有的问题,此一态度除了因无法解释外,还站在不明达的论点上,而认为自己无能去忍受逆境。   因为这种态度,人们在很多方面便独立生活得更为辛苦,如果我们认为辛苦本身是不公平的,那任何的辛苦都会变成原来的十倍苦。我在普通客车上的经验就是此例中的最好说明,只要我觉得收费不公平,我必定会更为难受。但当我发现了在此背后所隐藏的要求后,并觉得虽然位子难坐,但乘车的时间长,于是虽在同样的情况下,却会感到舒适。这点可同样应用于工作方面:做任何工作,若抱着“它是不公平的”此种恶劣感或怀着“它原该是简单的”隐秘要求时,做起来一定会变得费力且疲劳。换句话说:因为心理症的要求,而让我们失去了部分的生活艺术──这包含轻松从事的态度。无疑地,有些经验过于严重而具压倒性,但我一生中这些经验是很少的。对于心理症患者,微小的事件会转变成异常的灾祸,而将生活变成一连串的困扰。但相反的,心理症患者也可能专门注意他人生活中的明显事项:这个人有功绩,那个人有小孩,另一个人有更多的闲暇或可利用空暇做更多事,别人的房子较美,他们的牧草较绿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看来极易描述,但我们想要加以澈底认识,特别人认识我们自己,那可就困难了。我们所没有而他人所具有的极重要事物,看来是如此真实、如此实际。因此簿记上的记录可能曾发生下述二方面的扭曲:关于自己方面与关于别人方面。大部分人都曾耳提面命过别将自己的生活与别人的明显污点相比而应与别人的整体部分相比,虽然他们知道这种劝告是正确,但却无法遵循,因为他们扭曲的见解并非是疏忽或智力上无知的问题,而纯粹是情感的盲目所致──亦即因内心潜意识的需要所导致的盲目。   结果遂造成对别人即羡慕而又无情。大体而论,此种羡慕心理并非遍及于一节细节,而只是存在于生活方面而已,它常会伴随着下列的感觉:觉得自己是唯一被拒绝的人,唯一烦恼的人,觉得孤独、恐慌、被拘束等等。“情感”并非就是断言一个人必定完全失去了知觉;它乃是起源于广泛的要求,心理症患者藉此来辩护自己的“自我中心”;于是他想到,为什么别人的一切都比他好,而还期望着拥有他所有的事物呢?他比周遭任何人都具有更大的需求──他比别人更被忽视更不被人所理睬,为什么他不应有权独自去寻求他自己呢?!因此这些这要求更坚定的被确立了。   另一结果则为对权利的普遍怀疑感,这是一种复杂的现象,而“广泛的要求”仅是其中的一个决定因素。在私人的世界里,心理症患者觉得他对一切都具有权利,但这并非是真实,因此他在现实世界中对他自己的权利感到混淆。一方面他充满着胆大妄为的要求,但当他能够实地或应该执行其权利时,却会因过于胆怯而无法感觉出维护他的权益何在。譬如,有个病人一方面觉得所有人都应帮助他,但他却不敢要求我变更日期或向我借笔以简记某事。另外一个人,当为求敬重的心理症要求无法被满足时,他会变得过度敏感,但他却能忍受他人极不公正的欺诈行为。无权的感觉可能是病人诉苦的原因,也可能是抱怨的焦点,虽然他并不介意那些不合理的要求──这些乃是因扰的来源,至少是一个促成困扰的来源。   最后,具有广泛的要求乃是促成“惰性”的最有力因素。惰性以公然或隐藏的形式出现,或许是最常见的心理症障碍。与懒惰相较,懒惰乃是随意的且可享受的;而惰性却是精神能力的麻痹,它不只遍及于工作方面而且也包含了感觉与思考。依据定义,所有的要求取代了心理症患者对问题的主动研究,因此使他无法成长,在很多例子里,他们由此造成了对努力的广泛嫌恶。于是潜意识的要求遂变为他唯一的企图而这应该足以使他有所成就,使他谋得好职业,足够幸福,足以克服困难;他有权不用劳力便可完成这些事情。有时这意味着别人应当做实际的工作──让乔治去做。如果这目的无法达成,则他有理由不满。因此通常他会倦于期望做额外的事,诸如看电影或购物。有时经由分析,个人的疲劳可以很快地除去。例如,有位病人当他想到在旅行前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时,甚至于当他快开始工作时他就会感到疲劳,我于是提议他将“如何做好每件事”做为对自己智力的挑战,这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疲劳很快就消除了,此后他便可以不感到任何急促或倦怠而完成了每件事。尽管他因此而体验出他有能力主动而且愉快地做事,但他那种尽己力而为的冲动仍很快地就消减了,因为潜意识的要求是如此地根深蒂固。   “要求”愈具报复性,则“惰性”的程度似乎也愈强。其潜意识之论点如下:别人要负责我所面对的困扰──因此我应该享有补救的余地。如果我还得尽全力而为,那还像话吗?无疑地,一个人只当他对生活失去建设性的兴趣时,方会达成如此的辩证。于是他不再负责与他生活中的相关事情,而应由“他们”或命运来负责。   在分析中,病人用“倔强”的方式以坚持并防护他们的要求,这表明了相当主观的价值──“要求”所该具有的价值。他不只具有一种而是多种防护的方法,而且可反复变更。首先,他毫无要求,因此他不知道分析者所谈的一切;之后,“要求”完全变成是合理的;总之,他开始防护被作为理由的要求的主观根据。至少在他了解他没有要求,以及此一要求在事实上乃是不正当的之后,他似乎对要求失去了兴趣。或许他会及时知道要求对他的影响是繁多而且严重的,譬如,使他变得易怒与不满;如果他自己能更主动而不一味地期待事情会发生于他身上,他的情况就会变得更好;或实际上,他的要求会麻痹了他的精神力量。他也无法不注意他由要求所得的收获乃是微乎其微的。真的,若对别人施加压力,有时是可使他人满足他所表露或无表露的需要。但,如果仅凭此方法的话,谁能过得更快乐呢?至于他对生活的要求,无论如何都是无益的。不管他是否觉得自己有权成为例外,精神或生物的法则毕竟都可应用于他身上。而他为求助“杰出”的要求也丝毫没使他有所改变。   了解“要求”的不利影响与其本身之无益,对病人病情不一定会有影响;分析者希望病人凭这些了解(看法)而能根绝要求,事实上却屡遭失败,通常经过分析后,要求的强度会减小;但并未根除,而是被驱策而隐伏着。更进一步的追查,我们可以洞察出病人潜意识里“无理想像”的内涵,虽然他明智地发觉他的要求乃是无益的,但潜意识里他却紧紧地相信凭着他意志力的魔力,天下无不可能之事;只要他有足够强烈的祈望,他所祈望之事就会实现;只要他极力坚持事事应顺其意,则自然会万事如意。如果无法实现,理由也不在于因为他要求不可能之事(但相反的,分析家却一直想要让他这么能够相信原因正是如此),而是因为他追求的意志不够坚强的缘故。   病人的这种信念使得整个现象略微有些改观,我们已经知道,病人之自认为对各种特权应拥有(不存在的)享受的权利,就此种意义而言,病人的要求是不实际的。同时我们也知道某些要求纯粹是幻想的。于是现在我们知道所有的要求都被神秘的期望力量所弥漫着,而且我们也了解了,“要求”乃是为了实现他“理想自我”的必要工具。虽然,如果说病人藉着成就或功绩而欲证明他的杰出,就此意义而言,要求并非即是“实现”,但是它们供给他必要的证实与托辞(alibis);他必须证明他是超乎精神与自然法则之上。虽然他屡次发觉别人不接受他的要求,发觉法则可应用于他,知道他并未超越一般的烦恼与失败──这些并不足以否定他那种“无限机遇”的证据。但他仍旧相信只要他紧握住他的要求,有一天一定会实现的。结果它们只证明了:迄今,他已遭受了一项不公平的待遇,要求乃是他未来荣誉的保证。   现在我们了解了,为什么病人在知道他的“要求”对于实际生活的损害作用后,仍会对此漠不关心。他并不争论损害,但为了要期望有个荣誉的未来,遂忽略了了目前的状况。他就像一个相信自己对于遗产享有正当要求权的人;不努力过活,却倾其全力以更有效地维护他的要求。那时他遂对实际生活丧失了兴趣;他忽略了所有能使他过更有价值的生活的一切事物。因此对于未来成功所怀着的希望,遂成为他生活所求之唯一事项。   事实上,心理症患者的情况比那些假想有遗产要求权的人来得更糟,因为他有个根本的感觉,他觉得如果他对自身以及他的人格发展感兴趣的话,他就会失去享受满足未来愿望的胜利。基于他的前提而言,这乃是合理的──因为在那个例子里,理想自我之实现实无意义可言。只要他被那目标的诱惑所支配,则选择(转变)的途径必定是具有着障碍性的。它意谓着将自己看成与别人一样,同为困难所苦的人;意谓他应自我负责,并了解那种克服困难与发展自己所具的潜能乃应由他自己负责。它是障碍的,因为它使他感到好像失去了一切似的。只当他变得坚强而能除去在自我理想化中所发现的解决法,他才会考虑这条转变的途径──通往健康之路。   如果我们只将“要求”视为是心理症患者认为即将实现他自己荣誉化的影像的“天真”表现;或视为是他要别人满足他许多强迫性的需求欲望,那我们就无法完全了解要求的倔强性。这种心理症患者所赖以坚持的任何态度的倔强性,正明确地表示了这种态度在心理症架构中具备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已经知道要求似乎为他解决了很多问题,要求的所有作用乃在于使对自我的那种错觉长存不灭,并且将责任转移到自身以外的因素上去。藉着将需要提升至“要求”的高位,而否定掉围绕自己的困扰,将他自己的责任推托到他人身上、环境或命运。第一步,他认为他之具有困难是不公平的,他有权享受别人为他安排好的生活,因此不应该有困难困扰着他。例如,人家向他贷款或募捐,虽使他感到烦扰,但一方面心理却觉得要大大地施舍给他们。事实上他是生气了,因为他有不被骚扰的要求。是什么使他的要求变得如此需要?事实上,这个要求使他自己面对了一项存在于自身的冲突,大略是介乎需要同情他人以及需要使他人遭受挫折之间的冲突。但只要他过于惊恐或过于拒绝而无法面对他的冲突时──不管什么理由──他必定坚持着他的要求。他的要求可从他之不希望被骚扰的意向中表现出来,但更清楚的是,他乃是要求世人不该去触发(并使他认识)他的冲突。以后我们将会了解为何责任的摆托对他是如此重要。便我们已经可以知道,在意义上“要求”可以使他自己免于亲自去解决困难,因此遂使心理症得以长存不灭。 第三章 应该之暴行   “应该……”,这正是强烈的“内心指使”系统所制造的强迫性感觉或思想。此种强迫性的心理需要,势必与现实发生冲突,于是人们在此种冲突下惨遭挫折、失望、自恨……等暴行。   至今,我们已大略讨论了心理症患者如何试着去实现有关“外界”的理想自我;有关成就方面以至成功、权力或胜利方面的荣誉。心理症的要求亦与外在的世界有关;他试着去维护他的特殊权利;他的独特,使他无论何时或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有权去要求一切。他那种有权超越需要与法则的感觉,使他生活在一个虚构的世界中,就像他真的超越了它们一样。而且每逢自己显然无法达成那理想的自我时,他的要求转而使他制造一些身外的因素以负责此种“失败”。   我们将讨论实现自我的问题,前此在第一章曾简略地提过,不过焦点乃放在他本身之内。不像匹格马琳这个人那样,将另一个人变成能满足他美好观念的创造物,心理症患者会付诸行动,以将他自己塑造成自己所创造的上帝,他坚持他的完美形象,并且潜意识里告诉自己:“忘掉你那些实际可耻的行为,这才是你该做的;成为理想化的自我乃是首要之事。你应该能够忍受一切,能了解一切,能喜欢每一人,能够永远精进”──这只是他内心的指使的一部分而已。因为这些指使乃是坚决不变的,所以我特称之为“应该之暴行”。   内心的指使包含了所有心理症患者应该能够做的,存在的、感觉的、知道的──以及“他不该如何做与不该怎样做的一些禁忌”。为了扼要的说明,我先列举出一些事实以为开始。(更详细的例子将于“应该之特性”一章内讨论)   他应该最为诚实、慷慨、体贴、正义、威严、勇敢、公正。他应该是个完美的情人、丈夫、老师。他应该能忍受一切,应该喜欢每一个人,应该爱他的父母、妻子、国家;他不应归属于某一件事或某一个人,没有一件事会与他有任何重要的关系;他不应觉得被伤害,他应该永远安详与平静。他的生活应该是永远快乐的;他应该超越快乐与享受。他应该是自发的;他应永远控制他的情感,他应该认识、了解与预知每一件事物,他应该能立即解决他自己的或别人的每一个问题。只要一发觉困难他就应该能克服它,他应该永不疲劳或生病。他应该随时能找到职业,他应该能在一小时内做好必须二、三小时方能做好的工作。   这简短的说明,约略地表明了“内心指使”的范围,并留给我们一个虽然可得到粗略了解但却仍是相当困难或胶着的自我要求的印象。如果我告诉病人他对自己的期望过度了,事实上,他时常会毫无疑虑地觉察到这点;甚至可能早已知道了。通常他还觉得对自己期望过多比过少还好。但谈及对自己过高的要求并不显示出内心指使的特性,在密切的检点下,这些要求当可明显地减除,他们乃是重复的,因为他们都是由于病人觉得必须要将自己转变为理想化的自我,以及他深信他必能这样做所造成的。   首先最吸引我们注意的,就是他常会不愿“实现”的可能性,这些现实情况遍布于所有为求实现自我的驱力上。这些要求中有很多是人类所无法达成的,它们纯粹是属于幻想的,虽然个人本身并无法察觉出来。然而,一当他的期望面临“关键思考”的真相时,他就不得不去认识它们,比种智觉即使能够改变什么,也是不多的。就如一位医生,他也许十分清楚他自己除了九个钟头的业务与广泛的社交生活外,再也无法从事精深的科学研究了;但当他想要减少一种或他种活动的企图失败后,他却仍继续按着以前的方式过活,他认为他不应该受到时间与精力上的限制,这种需求远比理智还强。举个更微妙的说明吧:有一次,在分析晤谈中,有位病人感到十分沮丧,她已经跟一位朋友谈过这位朋友错踪复杂的婚姻问题。她与她先生是在偶然的社交场合下认识的,虽然她已经过了好几年的分析,而且对于两个人彼此间的关系也已认识得更为清楚了,对于所曾遭遇的心理纷乱现象,都已有相当的了解,但她仍觉得她应该在过去的时日就已经告诉那位朋友婚姻是否稳固。   我告诉她,她对自己做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实现的期望,并指出当一个人开始要清楚地了解在某种情况下与此有关的因素之前,必先要搞清许多存在的问题。结果,我所告诉她的困难,她大都了解了,但她依旧觉得她应该具有一种可了解所有困难的第六感。   其他对自我的一些要求,本质上也许并非是幻想的,但却表示了一种完全不顾情况的态度,因为这样,要求就可被达成。因此,很多病人期望立即结束他们的分析,因为他们自觉十分聪明,这些人的推理力,事实上可能经常会阻碍了分析的进行。对此有价值的乃是病人的情感力量,他们行为的率直与他们的自我负责。   这种欲求轻易成功的期望,不只发生于整个分析的过程中,而且同样与个人本身所有的内省有关。例如,认识了心理症要求,对他们而言似乎就好象要他们革除要求一样,因此需要耐心的分析;只要产生要求的那些情感需要依旧存在,则要求将永远长存者──但此种需要却为他们所忽略了。他们相信他们的智力应是至高无上的动力,于是接踵而来的失望与沮丧势必成为无可豁免的了。同样,一位具有长期教书经验的教师,也许会坚持着认为写篇有关教学法的论文应该是容易的。但是文字无法由笔尖流露出来时,她也会对自己感到极度的嫌恶。她已经忽视了或抛弃了下列与此有关的问题:她有某些事项要说?她是否已将经验化为具体有用而系统化之正确陈述?即使答案是肯定的,一篇论文仍是意味着一种系统化地陈述或表达思想的诚实工作。   内心的指使正像极权国家的政治暴行一样,表现出极度无视于个人本身的精神情况──不顾他所感觉的与他目前所做的。譬如常见的应该之一就是一个人应该不曾感到被伤害过;任何人都会发觉达到此种绝对(不被伤害)要求乃是极其困难的。究竟已经有多少人或现在有多少人觉得自己毫无焦虑,或十分安详以致于不曾感到被伤害过?充其量这只能是我们奋斗的一种理想;一个人若能真诚的采取此一计划,那他必定会积极而耐心地去研究我们潜意识理为求防护的要求,研究我们错误的自负──或简言之,研究在我们人格中使我们易受攻击(变弱)的每一因素。但是,一个觉得不应受到伤害的人,他的心目中并不具有如此具体的一套计划。他只是给自己定下一条“绝对”的法则,而否定或无顾他所具有的弱点。   我们再考虑另一需求:我应该永远是聪明的、富同情心的与助人的。我应该能软化犯罪的心。事实上,这也并非全属幻想。很少人会像维克多·雨雷:“Les-Miserable”一书中的牧师,能成就他的精神力量。对于我的一位病人,这位牧师的形象对他而言便是一种重要的象征,他觉得她应该像他。但此时她却没有那位牧师对待犯人的态度及能力,她有时表现仁慈,因为她觉得她应该仁慈,但实际上他心中并没有仁慈的感觉。事实上,她觉得任何人的所作所为并非全是善行,她经常恐惧某些人会欺骗她,每当找不到东西,她就以为是被偷了。还未了解它,她的心理症已经使她变得十分以自我为中心而且专注于一己之利──这些原本是被一层强迫性的谦逊与良善所掩蔽着。那时她会愿意去了解自己的这些困难进而去研究它们吗?当然不会。这也是一个盲目制造定则的问题,只能导致自欺或偏颇的自我批判。   为了说明“应该”的惊人盲目性,我们必须再提出一些较不紧要的目的。然而,只要从“应该”在荣誉探求中的根源,或其为将自己改变成理想自我的作用来看,必可发现一项事实:“应该”所由生之前提乃是对自己而言无不可能之事。果真如此,现存的情况当然不需去检点。   当一倾向在“针对过去之要求”表现得最为明显,心理症患者的孩提时期,不只对于说明影响心理症之进行是重要的,而且还可由此而发觉他现在对过去逆境所持的态度。这些与他被对待的善恶较无关系,主要系由他目前的需要而决定。譬如,如果他已发展出一种为求优美与光辉的普遍需要,他就会使他的孩提时代满布金雾。要是他强压抑住他的情感,他就会觉得他需要他的父母,因为他应该爱他们:要是他平常不对自己的生活负责,则他可能将他所有的困难归咎于父母。这种伴随后者而来的报复心理,也许会转变而公然地表现出来,或是被压抑下去。   他最后可能走向相反的极端,表面上为自己担当一些荒谬的责任。在此种情况下,他也许已知道威迫性的与阻止性的早期影响的所有冲突,他所自觉的态度相当客观而且似乎是合理的。譬如,他可能会指出他的父母之所以依他们自己的意思而行,乃是迫不得已的,病人有时也会奇怪自己为何不会感到任何愤恨,其实不感愤恨的理由乃是此处所吸引我们的“同愿性的应该”,虽然他知道他被冒犯,此事足以压服其他任何人,但他应该毫无受害地去克服它。他应该早已具有内在的力量与坚忍的精神,而不让这些因素影响他。因此,这遂证明了一开始他就在做无益之事,换言之,他真的能胜任此种场合;他会说:“确实地,那是伪善与残酷的渊薮污池”但接着他的洞察力却变得模糊了:“虽然我无助地面临这种环境,但我应该早已就能克服他们,一如百合之出于沼泽。”   如果他真能对他的生活负起真正的责任,而不负如此虚假的责任,那他就试着做种种不同的思考。他会承认早期的影响真能以不利的方式改变他,而且他会发现无论他的困难起源为何,都会阻碍他目前及未来的生活,因为这样,所以他最好要振作他的力量以克服他们。事实上并非如此,他只是将整个问题置于完全幻想且无益的层次上,而一味地需求他不应已被此所影响。同一病人,在后期能反转他的处境,进而确信自己并未完全被早期的环境所征服,这乃是进步的征兆。   “回顾性的应该”不只表现于对孩提时期的态度方面(此种“应该”带来了虚伪的责任,以致徒劳无用)。譬如,有个人始终不渝地觉得,他应已藉着坦诚的批评而帮助了他的朋友;而且他应该将他的孩子抚育成人,而不让他们变得神经质。我们确实都会遗憾在这些方面我们是失败了,但我们可检讨失败的原因从而学得改善。我们必定会知道,由失败时所发生的心理障碍或困难看来,当时我们确已尽力而为了。然而,对于心理症患者而言,已经尽力而为并不令他感到自慰,因为他认为在某些奇迹出现的情况下,他应该会做得更好才对。   同样地,了解目前的任何缺点,对于那些被专横的“应该”所困扰的人是无法忍受的,无论困难是甚么,它必须迅速被除去,除去困难的方法个个不同:一个人愈生活于想象中,则他将愈易摆脱这种困难。因此,有一个病人发现自己有追求超乎王权的权力的强大驱力,而且知道此种驱力是如何在她的生活中发生的,一到隔天她却确信:现在此种驱力已全属往事了。她不应该被权力所奴役;因此她不再渴求。就这些经常发生的“改善”,我们知道这种为求控制与权力的驱力,只是表示在她想像中所具有的一种魔力罢了。   有些人试图藉着绝对的意志力来除去已知的困难,在这方面,人们的确能够收到异常的结果。譬如,我想起了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他们虽觉得不应惧怕任何事物,但其中有一位却很怕夜贼,于是她强迫自己睡在一间空屋里,直到她不再害怕为止。另一位,如果碰到水不够清澈就不敢游泳,因为她觉得可能会被蛇或鱼咬到,而她却强迫自己游过一鲨鱼群集的海湾。这两位女孩都利用此种方法以压服他们的恐惧;他们不正是显示了必要的作法,是在于使自己得到协调(合作)?但,事实上对夜贼或蛇的恐惧,乃是一种普遍而较为深藏的恐惧的最明显表现。其实这种隐伏着普遍焦虑的情绪并未因她所采取的“挑战”法(压服恐惧之法)而略有改变,固然表面上可不能再恐惧,但因解决法未触及病根,而使得焦虑愈被深埋着。   在分析中我们能够观察到,当他们一发觉自己的弱点时,意志力的机器是如何以某些方式并动着的。他们下定决心并试着去维持预算、去与人们相处或变得更武断或更宽怀。这是好的,只要他们同时同样会去关心并了解他们的困恼的含义与来源。但不幸地,这种关心却是少得可怜。就仅是第一步,更了解所有的特殊障碍的范围,可能就令他大为不快,这真与他们那种欲使障碍消失的激昂驱力相反。同时,因为他们觉得藉意识的控制应该足以征服它,所以细心解决障碍的过程,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柔弱与败绩。当然这种人为的努力早晚必会减除的;因此,这种困难是极少会被控制的。所确信的乃是困难(或障碍)已秘密地被驱策,而且继续以一种更隐匿的形式出现。分析者自然不应鼓动患者有此种努力,而应该去分析他们。   大部分心理症的障碍,甚至于对最艰辛的努力控制也会发生抗阻作用。意识的努力对于抗忧郁、抗工作上根深蒂固的禁忌、或抗耗费性的白日梦简直是一筹莫展的。大家都会以为那些在分析中已得到某些心理方面的认识的病人,对这种结果都相当清楚。然而思想之清晰并无法影响“我应该能够克服它”的看法,结果他会因更忧郁而诉苦……等等,因为显而易见的除了他原有的痛苦感觉外,他缺乏了万能的感觉。有时分析者可在开始时了解这个步骤,而防患于未然。因此一个已显露出有白日梦症状的病人,当她详细地揭穿了它是如何诡谲地影响了她的大部分活动时,她会开始了解它的害处──至少了解它是如何耗竭她的精力。下次她会因为白日梦仍旧存在,而感到有点犯罪感与歉意。了解她对自己的需求后,我个人相信要人为地中止那些需求既不可能又不明智,因为我们可以确信那些需求在她的生活中也具有重要的功用──这我们会渐渐了解的。她感到病情好了不少,于是告诉我她已决定中止这些白日梦,但因为她过去未能如此做,所以她觉得我必定会厌弃她。她过去已把对自己的期望投射在我身上。   许多在分析中所发生的失望、暴躁或恐惧的反应,主要是由于病人感到无法立即除去困扰的问题,而非由于病人已经发觉到困扰自己的问题所致(正如分析之易于如此假定)。   因此,内心的指使虽然对维持理想的形象而言,比其他方式更为根本,但像其他方式一样,目标不在于真实的改变而在求迅即的与绝对的完美。他们力求使缺点消失,或力求使其出现,一若得到一特殊的完美之物似的。就如上例,如果内心的需求被外移时,这就显得特别清楚。于是一个人的现实状况甚至于他所诉苦的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只有能让别人看到的方能使他产生强烈的忧虑:在社交场合中的手抖、脸红、别扭。   因此,“应该”缺乏对真正理想的道德真诚,譬如,在他们掌握中的人们,无法为迈向更诚实而奋斗,但却被驱策去渴求“绝对”的诚实,这总是何其遥远的,大约只能由想像中获得吧。   充其量,他们只能完成一种行为主义的典型,就如Pearl Buck在《女人阁》一书中所描述的吴夫人的性格一样,这是一个典型的女人,她似乎永远在实行、摸索、思考正当的事情。这种人的外表不需说,是最虚伪的,当他们突如其来地显示出恐惧街症或机能性心脏病时,他们自己便感到无比的昏乱。他们会自问,那怎么可能呢?他们已完美地支配了自己的生活,已是班上的领导者、组织者、结婚伴侣或父母亲的典型。最后,他们必定会遭遇无法以平常的方式过活的情况   况,则他们的平衡性便大为混乱了。分析者在逐渐熟悉病人极度的精神紧张后,会大感惊异;只要他们并未遭到大障碍,则他们仍可维持正常的举止。   对于“应该”的性质我们感觉出的愈多,则我们愈能清楚地了解,“应该”与真实的理想或道德标准间的差异并非是量的差异而是质的差异。它是弗洛伊德最重大错误中的一项,大体而论,他将内心的指使(他已经发现到这类的现象而且将之描述为超我)当作是道德的组成元素。但实际上,首先他们与道德问题的关系就不太密切,为求道德充实的“指使”,在“应该”中确实是担任了显著的角色,因为道德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是重要的。但我们不能将这些特别的“应该”与其他的分开,很显著的,其余的通常系由潜意识的自大而定,如“我应能避免掉星期天下午的交通拥挤”或“我应该不经辛苦的训练或工作就学会绘画”。我们一定还记得有很多需求显然地都缺乏道德的托辞,其中有“我应该能逃避任何惩罚”,“我应该永远胜过他人”,以及“我应该永远有能力向别人报仇”。只有将焦点集中于事情的全貌上,我们方能得到对道德完美的要求的正确看法。就像其余的那些应该,他们被自大的心理所弥漫着,因此力求加强心理症患者的荣誉而且使他变得神圣。就此意义而言,他们算是正常的道德奋斗,一种心理症的膺品;倘若个人能再发现出比种膺品所具有的“潜意识的欺骗”性(此种特性,是使污点消失所必需的),则必会认为他们是“邪恶的”而不是“道德的”心理现象。为了要使病人具有“再定向”的能力,而能从虚构的世界中转入真实理想的人性发展中,这些区别更须要弄清楚才行。   又有一项“应该”的性质可用来与真正的标准区别。它包含于先前的注解中,但它本身太有力了,因此可以单独且明确地叙述,那就是他们的强制性。理想也具有一种支配我们生活的“拘束力”,譬如,如果我们相信那是我们应该完成的责任,则尽管可能困难重重,我们也会试着尽力而为,完成它们是我们的终极欲望或我们所认为的正当事。愿望、判断与决定都是我们自身之事,因为由此我们才能克尽己任,所以这样的努力便带给我们自由与力量。另一方面,在遵循“应该”的例子中,大约有像极权或独裁政府中的“喝采”那样的自由。这二个例子中,要是我们无法符合期望的标准,则惩罚必如影随形而到。在内心指使的情况下,这意味着对于失败的一种强烈反应──一种贯穿焦虑、失望、自责与自毁等冲动的总反应。对于局外人,这些反应的表现与激怒的原因都毫不相干,但却与其对个人的意义成为比例。   让我再引用内在指使的强制性的另一说明。有个女人,她那坚决不变的“应该”中有一项是“必须预知一切的偶发事故”,她十分骄傲于自己具有比种远见的才能,以及能够凭她的预知与智慧而保护家人免于危险。有一次,她曾经做了一个精巧的计划,以劝诱她的儿子接受分析,然而她却无法使她儿子的一个反对分析的朋友接受分析,当她了解她儿子的朋友已超乎她的预料之外时,她身体遂发生了休克反应,而且感到好像地面已被推离开她。事实上,这位朋友是否如她所想像的那么有影响力;或者她是否真能帮助他,都是万分可疑的。这种休克与崩溃的反应,完全由于她突然觉察到她早该重视他的缘故上。同样地,有个优越的女司机,由于稍微撞上了前面的汽车而被警察叫出车外,她会突然产生“非事实”的感觉,尽管这种意外何其微小,以及只要她觉得自己没有错而不怕警察的话。   焦虑反应通常都不为人所注意,因为对抗焦虑的习惯性防卫瞬即发生作用。因此一个自觉自己该是个圣人似的朋友,当他认为已帮了朋友很多忙,却又发现自己曾经严厉地对待过这位朋友时,他会变得毫不自制地开怀狂饮。又如,有个女人觉得她应该是永远愉悦可人的,但因为有一次没去邀请一位朋友参加舞会而遭到朋友轻微的指责,她便感到一阵焦虑,片刻间几乎昏厥过去,马上反应出她更需要获得情感──这是她用来抑制焦虑的方法。一个在“未完成的应该”束缚下的男人,会产生一种与女人同眠共枕的强烈冲动,性能力对他而言,是种用来感到被渴求及重建已丧失了的自尊的手段。   关于此种报偿,“应该”具有一强制力乃是不足为奇的。个人生活只要能与内心的指使协调,则他可过得相当顺利,但要是他处于两个矛盾的应该间,他或许就会产生毛病。譬如,有个人觉得他应该是个理想的医生,且该将所有时间用在病人身上,但他也该是个理想的丈夫,需拨空满足他太太的需求而带给她快乐。当他知道二者无法得兼时,轻微的焦虑由是而生,但却没有加剧的趋向,因为他立即试着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难题:决定定居于乡下。这意味着他放弃更进一步学习的希望,因而冒着整个事业前途的危险。   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境最后藉着分析它而圆满地解决了,但它表示出由冲突性的内心指使所产生的失望。有个女人几乎快要神经错乱了,因为她无法协调当个理想的母亲与理想的妻子此二想法,后者对她而言乃是指要忍受酗酒的丈夫所做的一切。   自然地,此种矛盾的“应该”要不是使人无法得到解决,就是使人难以在其中做合理的抉择,因为两种彼此相对的需求都具有同等的强制性。一位病人失眠了好几夜,因为他无法决定要与他太太去共度短假,或留在办公室工作。他应该满足他太太的期望或他老板所声称的期望呢?关于他最冀望的作法此一问题却丝毫不会进入自己的意念中,于是,基于“应该”,这问题便无法做决定。   有些人虽然不了解“内在的暴行”以及它的性质的一切震击力,但对于此种暴行的态度以及轻验它的方式却彼此大不相同,这些差异处于顺从与反抗的相对极端间,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发生于个人身上时,通常二者中会有一者较占优势。譬如我们可预测后者(反抗型)的特征,后者对于内心指使所持的态度以及经验它的方式,基本上乃是由生活对个人所具有的吸引力而定;胜利(征服),爱情或自由的吸引力。因为这些差异我以后自会讨论到,所以此地仅简短地予以说明,就有关应该与禁忌而言,他们是如何产生。   夸张型的人,“征服生活”对他是极其重要的,这种人易于使自己与“内心的指使”合为一体,而且在意识或潜意识中都会以他的“标准”为傲,他不怀疑它们的真实性,而力图去实现它们。他也许会由实际行为中去满足它们,他应该拥有众人所羡慕的一切,每件事他应比其他任何人都了解得更透澈;他不应犯错;对于任何想做之事──简言之,完成他的任一种应该──他都不应失败。在他心目中,他的一切都符合他心目中所认定的至高无上的标准。他的傲慢也许大得使他毫不顾虑失败的可能,即使是失败时也不接受此种可能。他这种武断地认为自己是对的、是应当的行为是如此地稳固,因此在他的心目中他简直未曾犯过错。   他愈陷于想像中,则愈不需要实际的能力。在他的心目中,他是如此地相信,无论他是如何地被恐惧所围困或实际上他是多么的不诚实,他仍是极度勇敢或诚实的。在“我应该是”与“我现在是”两种情况下间的界线,对他而言乃模糊不清的,不过我们之中,可能也有人对此种界线不太清楚。德国有位信基督的诗人Morgenstein在他的一首诗中已简明地表示出这种说法。有个男人被货车辗断了一条腿,卧病医院,在他阅报得知发生车祸的那条街货车是禁止通行的之后,他会因此而得到一个结论──这整个经过只是一场梦,因为他“利加尖刀”地推论说,不应发生之事绝不会发生。一个人的想像愈战胜他的论据,则前述之界线愈会消失,于是他现在变得像是个典型的丈夫、父亲、国民或任何他所觉得他应该是的人物。   自谦型的人,爱情对他而言似乎是一件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宝物,他同样地觉得他的“应该”形成了一则不被质疑的律法,但当他试着──焦虑地──去满足它们时,却觉得他是如此可怜得无法去完成它们。于是,在他的意识的经验中,最显著的元素乃是自我批判,这乃因自己实际上并非是至高无上者所引起的一种罪恶感。   当达于极端时,对内心指使的两种态度使个人难以去分析自我。趋向于“自以为是”的极端,或则会使他无法发觉到自己的缺点,而倾向于另一极端──过度情愿的罪恶感──都会引起过度洞察那些具有压服性作用而不具诱发作用的缺点的危险……   最后谈到退却型。“自由”的概念对于此种人比任何其他事更具吸引力,这种人乃是三型中最易于反抗他内心指使的人。因为自由──或他对自由的概念──对他具有相当的重要性,所以他对任何“强制”便有着过度的敏感。他也许会带点被动的方式去反抗。他觉得他该做的每一件事,不管是完美的工作,或阅读或与太太间的性关系,在他的心目中都变成一种逼迫,而引起意识或潜意识的愤恨,结果使他变得冷漠。即使该做的事完全做好了,也是在因内心的抗拒所产生的紧张下所完成的。   他更会以更积极的方式去反抗他的“应该”,会力图完全摒弃它们;而且有时会走向极端,而坚持只在快乐的时候才做自己高兴做的事。这种反抗或许会采取猛烈的方式,但通常都变成失望的反抗较多。因此,他要不是相当的恭敬、优雅、虔诚,就是十分的邪恶、胡乱、撒谎、及侮辱他人。   有时一个平常很顺从应该的人,也会经历一段反抗期,此种反抗通常是针对外在的限制而产生的行为。J.P.Marquand已利用某种精巧的方式,说明了这些暂时性的反抗。他已向我们显示,这些反抗甚易镇压住,正因为限制性的外在标准在内心的指使内具有一强而有力的支持者,它个人才会变得愚钝与冷漠。   最后,其他的人或许会经过自责的“美德”与反对任何标准的狂乱抗拒此二者间之交替期。善于观察的朋友会发觉,这种人心中存在着一种无法解决的困扰。这种人有时候对于性或金融上的事件,显得无礼而不负责,但有时候他们也会表现出高度发展的道德感。因此,当这位朋友正为了他们还具有某些庄重感而绝望时(感到自己的观察不确),却又会重信自己确是好人,但过会儿马上又陷入严重的迷惑中。就其他的人而言,在“我应该”与“不,我不要”间或许会存有一特定往返移动的关系。“我应该还债,不,为什么我应该?”“我应该维持饮食,不,我不要。”通常这些人会产生一种自发的意念,而将他们对“应该”所表现的矛盾态度误认为是一种“自由”。   无论占优势的态度是什么,在发展过程中总有限多会被具体化(外移);它被感受为是发生于自我与他人之间的态度上,这方面的变异与被外移的特殊事项及它被实行之方式有关。大略而言,一个人根本上或许会强将他的标准加于他人之上,而提出有关完成它们(标准)的残酷需求。他愈觉得他自己是万物的判断标准,他就愈会坚持──不只坚持一般的完美,而且坚持要求别人满足他的那种特殊标准。别人无法满足他时,就会激怒他或引起他的轻视。更不合理的是,他因自己无法达到自认为应该的状况而生的激动,随时随地都会发泄在别人身上。譬如,当他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或遭受欺骗时,他会对那些使他失败的人采取敌对的态度,且将那种对抗他们的情势予以变本加厉。   另一方面,根本上他或许会觉得他对自己的期望乃是来自于他人,不管他人是否真的如此期望某事,或只是在自己的感觉中其他人乃是如此的,他们的期望会转变为须被完成的需求。在分析中,他觉得分析者期待他完成一些不可能之事,他将下列有关他自己的感觉归于分析者:他应永远精进的、有成就的,应永远有个梦用来描述,应永远谈论那些他认为分析者想要与他讨论的事,应永远感激帮忙而以进步表达出这些来。   要是他相信别人正如此期望或需求他的某些事物,则他会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反应出来。他也许会试着去预期或猜中他们的期望,而且极想去实践那些期望。在那种情况下,他通常也预期如果他失败的话,他们一定会责备他或贬低他;或者如果他对“强制性”太为过敏,则他会觉得他们乃是在期诈他,干预他的事,催迫他或压制他。然后他会奋力地反对,甚至于公然地反抗他们。他也许会反对送圣诞礼物,因为这种行为被人所期望着。他无论办公室或赴约都会迟到一些,他会忘却周年记念、信件、或者任何别人要求他的帮忙。他也许会忘记去拜访亲戚,正因为他妈妈曾要他去拜访,尽管他喜欢他们而且想要见他们。对于他人的请求他会有着过度反应,他较不畏惧他人的指责,且愤恨此种指责。他生动而偏颇的自我批判,也固执地被具体化了,然后他觉得别人对他的判断是不公平的,或觉得他们总是在猜疑他那隐密的动机。或者,要是他的反抗更富攻击性的话,则他会炫耀他的违抗行为,并且坚信他毫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对“被请求”的过度反感,乃是认识内心需求的良好路标。使我们感受为不相称的那种反应,或许就是自我分析中特别有助益的。下面的说明,在部分的自我分析中,也许对于显示出有关我们在自我观察中所导致的错误结论,也是有用的。这说明乃是有关于一位我偶然见过面的忙碌的行政官,在电话中有人询问他是否能去码头会见一位来自欧洲的难民作家,他很崇拜这位作家,以前在访问欧洲的社交场合中也曾见过他。因为他的时间已被会议及其他的工作所占满,所以事实上他是不可能答应这项请求的,特别是因为他还得在码头等好几个钟头。事实上他有二种方法可行,而这两种方法都是明达的,他既可以回答说他将仔细考虑并看是否能去,也可以表示歉意地婉拒,且问是否有需要他效劳之处。然而,他却立即冲动且唐突地回说他太忙了,而不愿到码头去迎接任何人。   过后不久,他便为这句话感到后侮了,接着他马上尽力去寻找作家的去处,以便需要时能帮助他。他不只悔恨此一事件;而且他也感到困惑。难道他以为那位作家不如他想像中那么的高贵吗?他确切地觉得他是高贵的。难道他自己不像自己所以为的那样友善与助人吗?如果他真是友善的,那么他会因为处于要求证实他的友善与助人之举的困扰中而激动吗?   他这样的作法(分析)是正确的,他之能怀疑他慷慨的真实性,对他而言乃是一种正确的做法,因为在他理想的形象中,他是人类的恩人。然而,当时他并不够慷慨,但他藉着后来记起并已渴望提出及给予帮忙而否认他具有此种可能性。正当他脑海里这么想时,很快地却又步入另一想法。当他给予帮忙时应该是出于主动的,而他已事先被请求这么做了。于是他了解了当时他觉得此种请求乃是一种不公平的负担。假使他早已知道这位作家到达了,他一定会考虑去码头接他。他现在还须考虑许多相同的事件──其中他曾对要求他帮忙一事报以激怒,而且他感觉到许多事情都是负担与逼迫,事实上这些只不过是请求或建议罢了。他也想过他对于争论与指责的暴躁,他得到的结论是:他是一个欺凌弱小的人,而且想要去支配他人。此处提及这点,是因为这种反应很容易被误认为具有支配他人的倾向。他由自身所获知只是他对逼迫与指责的过敏性。他无法忍受逼迫,因为他无论如何都感到被束缚。而他无法忍受指责,因为他是他自己最拙劣的批评家。就此而论,我们也可以选取他怀疑自己的友善时所放弃的途径。大抵言之,他是助人的,因为他应该是助人的,而正是因为他对人性所拥有的那种相当抽象的爱。他对于每个人的态度比他所了解的还更具分裂性,因此,任何请求都使他陷入了内心的冲突:他应该答应请求而且是相当慷慨的,他也应该不允许任何人去压制他。暴躁乃是当时因无法解决而感到左右为难(情感矛盾)的一种表现。   “应该”对一个人的人格与生活的效应,随着对他们的反应或他们经历的方式而有所不同,但是某些效应是不可避免而且是规则的,虽然其程度大小有异。“应该”总会产生一种紧张的感觉,一个人愈试图在行为中去实现他的“应该”,则此种紧张程度愈大。譬如,他会觉得他仿佛始终都是用脚尖站立着的,而且因长期疲备而感受到痛苦。或者,他也许会感到莫名的障碍、紧张或被困扰。或者,要是他的“应该”与他所受教化的期望态度一致,他也许会感到这种紧张是微乎其微的。然而“紧张”也可能强烈得促使一个积极者的欲望从活动与义务中隐逝。   此外,由于外移作用之故,“应该”总是以一种或多种方式而促成人性关系上的忧虑障碍。在这方面最常见的乃是对于指责的过敏。因为残忍地面对自己,他不得不经历任何其他方面的指责──不管是事实或只是预期的,不论是友善的或是不友善的──正如是一种对自己的责难。当我们了解因为他落后于他自加的标准,而感到何等地憎恨自己时,我们就会更了解这种敏感的强度了。其他方面,人际关系的障碍种类乃依较占优势的“外移作用”种类而定,此种障碍可使他对别人过于吹毛求疵或残酷,或过于忧虑、过于大胆反抗,或过于顺从。   最重要的,“应该”进而会损害情感、愿望、思想或信仰的自发性──如感觉自己情感的能力,与表达情感的能力……等等。因而,充其量这种人的行为只能具有“自发的强迫性”,(引用某一病人为例)他只能“自由”地表达他所应该感觉的、愿望的、思考的或相信的。我们已习惯于认为我们是无法控制情感而只能控制行为的;在与他人交往中,我们能够强迫他人工作,却无法强迫任何人去喜爱他的工作。同样的,我们通常能使自己马上装出那种毫不犹豫的动作,但却无法使自己具有真实的自信感,这依然是万分真确的。若我们不需要澄明,精神分析可提供不少这方面的资料。但是,如果“应该”发出有关情感的定则,则“想像”必会挥其魔杖而使“我应该感觉到的”与“我现在感觉到的”此二者的界线消失。于是我们会意识地相信或感觉到,如我们应该相信或感觉到的一样。   在分析中,这种现象在当假情感的伪信发生动摇时,便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来,病人也因此会经历过一段痛苦的但却颇具建设性的“昏乱期”。譬如有个女人,她相信她是因为她“应该”喜欢每一个人而才喜欢人,她或许会问道:我真的喜欢我的丈夫、我的学生、我的父母亲吗?或者,我真的喜欢任何人吗?那时这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因为一切阻碍真实情感之抒发的恐惧、猜疑与愤恨(这些还被“应该”所掩蔽着)只有当它显现在目前时方能加以解决,我说此一时期具有建设性,是因为它代表“求真”的开始。   自发的愿望所能被内心指使压制的程度是相当惊人的,引用一个病人在发现了她的“应该之暴行”后所写的信于下:   我知道我简直无法希冀任何事物,甚至于连死也不能!“生活”亦然。迄今,我想到我的困扰正是因为我无法去做事,无法放弃我的梦想,无法料理我自己的事情,无法接受或控制我的暴躁,无法使我自己更仁慈、不论是经由纯粹的意志力,坚忍或忧伤而来。   现在我第一次发觉到我实实在在无法感觉出任何事物。(的确是的,因为我那显著的神经过敏!)对于痛苦我知道得何其澈底──六年来我的每个毛孔一次又次地被内在的愤怒、自怜、自卑与失望所堵塞住!现在我又知道──一切都是消极的、反动的、强迫的,一切都是来自外部的欺骗;我的内心,完全空无一物。【取自一九四九年,美国精神分析杂志“真我的发现”中由卡伦·霍妮所序之“一封信”】   “虚构情感”的表现,对于那些理想的形像在于朝往良善、爱情与神圣的人最为明显。他们应该是体贴的、受欢迎的、富同情心的、慷慨的、钟情的,因此在他们心目中他们具有所有这些特质。他们的谈吐或动作姿态一若他们就真的是善良的与钟情者一般。而且因为他们确信它,所以他们甚至于可暂时地使他人也相信。当然这些虚构的情感并不具深度支持力。在适当的环境下,他们也许是相当一致的,因此自然不会被人怀疑。在《女人阁》一书中的吴夫人,只当困难发生于家中及当她遇见一位感情生活相当正直且诚实的男性后,才开始怀疑她情感的真实性。   “定做的情感”其肤浅更常见于其他方式里,它们也许很容易消失。当自尊与虚荣心受到伤害时,“爱情”迅速地让路而变得“漠不关心”,或“愤恨”与“轻视”。在这些情况下,人们通常不会扪心自问:“我的情感或意见何以这么容易就改变了?”他们只觉得有另一个使他们对人道的信仰遭到挫折的人在存着,或觉得他们未曾“真正地”去相信他。这些并不意味着他们也许没有容纳强烈且活跃的情感的雅量,但是在富意识的层次上所表现的,通常是一种缺乏真实性的有力托辞。他们长久给人以虚幻而难以捉摸的印象,或者──用较专门的用语来说──给人一种“骗子”的印象。突发之怒通常是唯一真正无所掩饰的情感。   在另一种极端行为中,无情与残忍的感觉也会被过分地夸张。在有些心理症患者中,其温柔、同情与自信感觉上的禁忌(taboo),就如其他人在敌意与报复方面的禁忌一样大。这些人觉得即使缺少任何亲蜜的人情他们也应该能够过活,因此他们相信自己不需要这些人际关系。他们不应享受任何事物,因此他们相信他们无所顾虑。于是他们的情感生活虽然较为赤贫平实但却较少扭曲。   必然地,由“内心指使”所酿成的感情画面,并不全像这两种极端一样的合理化。其产生的定则可以是相互矛盾的;你应该很具同情心,因此无法逃避任何牺牲,但你也应该很残忍,这样才能达成任何复仇行动。结果一个人有时确信他是无情的,有时却是极端的仁兹。有一些人,有如此多的情感与愿望被阻止了,因此普通的情感泯灭,也由是而生。譬如他们希望在某些事物上加上一些禁忌,这些禁忌可盖住所有活跃的愿望,而且对他们之独立行事也会产生普遍的抑制。部分由于这些抑制,他们发展出普遍的要求,因为他们觉得有权使生命中的每件东西呈献在银制的大盘上。然后因此种要求遭受挫折所生的愤恨,会被“我们应该忍受生活”的这种指使所中止了。   这些普遍的“应该”对我们的情感所造成的害处,比他们所造成的其他损害更少被人发觉到,实际上它是为了试图将自己塑造成完美典型所付的最高代价。情感乃是我们自己所具活力的部分;要是他们处于独裁政治下,那么在我们的基本生存中将会产生极深的不定性,它一定会不利地影响我们和我们自己内在与外在事物的关系。   我们几乎无法估计内心指使的震撼力强度有多大。实现理想化的自我的驱力在个人心内愈占优势,则“应该”就愈成为转变他、驱使他、鞭策他付诸行动的唯一动力。当一个与真我远离的病人发现了他的“应该”的一些阻碍效应时,他仍旧完全无法考虑放弃掉这些应该,因为如果没有它们──他如此觉得──他就不会或不能做任何事。有时他会以如下的说法来表明这种关系:他以为一个人除了藉用武力外,是无法使他人做“适当”之事的,这乃是他内心感受的具体化表示(外移作用)。于是对于病人而言,如果“应该”的主观价值已根深蒂固,则只有当他体验出在他自身内存有另一自发力时,他方能免除此种主观的价值。   当我们了解“应该”的巨大强制力后,必定会提出一个问题,此问题的答案将于第五章中加以讨论:当一个人发觉他无法满足他内心的指使时,他会有何反应呢?先简短地暗示此一答案吧:他会因此而开始憎恨并轻视他自己。事实上,我们并无法完全了解“应该”此一压力所具有的震撼力,除非我们知道它们与自恨彼此相混合的程度。此种震撼力乃是惩罚性的自恨之恶兆;此种自恨潜伏在“应该”的背后,而且使“应该”变为一种真正的恐惧政权。 第四章 心理症的自负   为了让自己安逸地生活于理想的形象下,心理症患者在想像中建立起“自负系统”,以从中寻取生活的价值。然而,在“现实”的作祟下,自负与自恨却形影不离……它们正是同一过程的两面。   虽然心理症患者费尽苦心,努力以求完美,同时对已得到的完美深具信心,但他们仍未得到自己冒险所求之物:自信与自尊。即使在想像中自己如神一般,但他还是缺乏天真的牧羊人所具有的纯朴自信。即将提升的地位,可能获得的名誉使他   实地感到自己是不为人所需要、易被伤害,而且需要不断地证实他的价值。只要他支配了权势,具有影响力,而且被赞美与敬重所扶持时,那他便可能会感到坚强而有意义。但这种兴奋的感觉,当他在陌生的场合中失去扶持时、在他遭遇失败时、或当他独处时都甚易崩溃。   让我们观察在心理症的发展中,“自信”所扮演的角色。明显地,为了自信心的发展,小孩需要外界的帮助。他需要温暖、感到受欢迎、照顾、保护,以及受到信任的环境、行为的鼓励、建设性的惩罚。给予这些因素,则他可发展出对人的“基本信赖”,利用冯鹿·拉塞(Marie Rasey)精选的术语而言,这包含了对他人及自我的信赖。但如果有伤害性的影响并发时,必然就会阻止了小孩个性的发展,这些因素及其一般的影响我已于第一章中讨论过,此地我想多加说明使他特别难于获得适当的“自我评价”的理由何在。盲目的崇拜也许会使他觉得极有意义,他也许会因此而感到为人所需要、被喜欢及被赏识,但这并非由于他自己,而只是由于他满足了他父母亲对崇拜、特权或权力的需要所致。一种力求至善的坚决纪律,或许会使他因无法达成这些需求而产生自卑感。譬如,在学校的恶劣行为或坏成绩会因此遭受到严厉的惩戒,而善行与良好成绩则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趋于自主与独立的行动可能被嘲弄。所有这些因素,再加上普遍缺乏真正的温暖与兴趣,带给他一种可耻与不被爱的感觉──或始终让他觉得除非改造自己,否则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   此外,因早期众多不恰当的因素而形成的心理症发展会消弱他的生存重心。他会因此变成与自我疏远(脱离)而且感到被分割了似的,他的自我理想化乃是一种企图,它是用以补救“为了提升心目中的自我,以超越他自己或别人”的残酷现实所造成的损害。于是就如“魔鬼协定”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他在想像中有时是确实地获得了所有的荣誉,但他所得到的并非自信,而是其价值颇受怀疑的一项辉煌礼物:心理症的自负。这两样,感觉上看来都极其相像,以致大部分人对他们的差异常发生不可理解的混淆。例如在韦伯斯特(Webster)旧版本上的定义是:自负乃是基于真实或想像的自我尊重而产生的。区别就在于真实的与想象的优点之间,但他们却都被称为“自我尊重”,仿佛此种差异乃是无关紧要的。   “混淆”也是因大部分病人将“自信”认为虽无来源,但却最为大家所渴求的一种神秘特质而产生的。他们期望分析者利用某些方法,而将它缓缓灌输到他们心中,这纯粹只是逻辑的推论。这使我们想起了一部卡通,其中有只兔子和一只老鼠都打了勇气之针;而后他们长成平常体形的五倍大,勇敢而充满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病人所不知道的(以及因焦虑而变成真的不了解)乃是个人所具有的优点与自信感间的严密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比下面所述者更为明确,即一个人的金融状况乃取决于他的财产,他的积蓄,或他的谋生能力,如果这些因素都满足了,那这个人将会获得经济上的安全感。或者,另举一例,鱼夫的信赖乃甚于下列这些实质的因素:拥有良好型态的船只,拥有改良的渔具,具有有关天气与水性的知识,以及具有强壮的体力。   个人的优点乃因我们生活的文化背景,而有某种程度上的差异。如西方文化,系包含有下列这些性质或象征:有自主的信念且依此行事,有因开发我们的机智而生的自恃与自我负责,对自我的资产能予以真实的评价,有强大的力气以及坦率的情感,有建立与培养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这些因素完善作用的结果可以主观地表现出自信的感觉,若他们无法健全地作用,则自信必会因之动摇。   同样地,正常的自负也以坚实的品行为基础,它也许确实是对特殊成就的一种最高信仰;就如,觉得以道德勇气的行为为傲或以做好一件工作为傲;或者,它也许是我们对于自己本身的价值那种更广泛的感觉,或更高贵文雅的感觉。   就心理症的自负对于“伤害”的极端敏感性而论,我们认为这乃是“正常的自负”的极端发展。它们的主要差异乃在于质的差异而非量的差异上。心理症的自负较为空幻,且完全以不同的因素为根据,这些因素是属于或支持个人自我荣誉化的叙述。这些因此可能是外来的资产──威望的价值──或者也可能包含了个人所独自具有的品行与能力。   在“心理症的自负”的种类中,“威望价值”的自负似乎是最接近正常的。譬如在我们的传统下,一般人都以拥有迷人的女孩、来自于有声望的家庭、生于本地──南方人或新英格兰人、属于享有威望的政治或专业团体、谒见过显要人物、众望所归、拥有好的汽车或技巧而引以为傲。   这种自负乃是心理症中最不典型的。对于具有大量心理困扰的多数人而言,这些事情所代表的意义与他在正常人之中所代表的并无相异之处;对于其他人而言,若真具有意义,也是微乎其微的。然而有些人却大受此种威望价值的心理症自负所禁锢,或者这种自负对某些人而言乃是甚为重要的,以致他们的生活老在自负中打转,而将大部分的精力耗费在受自负的奴役上。对于这些人,参加拥有威望的团体及加入著名的专业机构是绝对必要的事。当然,他们的兴奋活动藉   全被“合理化”了。任何能自然增加这种威望的事物都能引起他们衷心的喜悦;如果他用以增加个人威望的团体遭到任何失败,或团体本身的威望发生消减,都会激起自负伤损的反应,这些我们都即将加以讨论到。例如,如果某人家族中有一人不成器或有智力缺陷,则他会觉得对他的自负而言这乃是一大打击,这大部分都隐藏在表面的亲戚关系背后。又如,有很多女人宁可不上餐馆与戏院,却不可没有护花使者伴随着出游。   所有这些看来与人类学家所告诉我们的有关某些所谓的原始人的行为相似,他们个人主要是而且觉得自己是团体中的一份子。于是自负并不只笼罩于个人的事件上,而且遍及机关与团体的活动。虽然这些过程看来似乎是相同的,但他们之间仍有其主要的差异点存在,这即是:心理症患者基本上与团体无关,他不会觉得自己是团体中的一分子,没有团体的“归属感”,而只藉着团体来增加自己的威望。   虽然一个人或许会为想像与追求威望而耗尽身躯,虽然在他心目中他随威望而浮沉,但是通常这并不会清楚地被认为是个该被分析的心理障碍问题,这乃是因为它发生得极其普遍,同时也因为它看来就酷似一种传统的型式,或者由于分析者本身也无法免于此病所致。它是一种疾病,有时甚至于可以毁灭一个人,因为它使人变成一个投机者,因而破坏了个人的完整性。它绝非是正常的,相反地,它代表一种严重的障碍,事实上,它只会发生于那些与自我极其疏远而深受自负广泛笼罩的人们身上。   此外,心理症的自负散布于个人在想象中所独具有的“特性”上,以及所有那些属于他的特殊理想影像的人。在这方面心理症自负的特性变得更为显著了,心理症患者并不以他生而为人而自傲。当我们知道他对自己的错误看法后,我们就不会因他的自负遮掩了他的困难与缺点而感到惊奇了。他甚至于多半不以自己所具有的优点为傲,他也许只模糊地觉察到它们;他也可能会真的否定它们。即使他真的认出自己的某些优点,但这些对他而言也不具重要性。譬如,如果分析者吸引他注意他工作上的优越能力,或他在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坚毅性格,或者指出──纵使他具有困难──他也必能写出一本好书,病人也许会真实地或装模作样地耸耸肩,好像漠不关心似地将赞美轻率地置之度外。他特别不赞赏一切劳而无获的作法。譬如,他宁愿放弃为求深究烦恼根源的真诚努力,虽然他曾经真诚地努力过试图继续分析自我。   文学家易卜生笔下的比尔·基特(Peer Gynt)或许是一个最好的实例。他并不特别强调他自己有很多的资产、有高超的智慧、有冒险的精神以及坚强的生活力。他却以他所没有的一件事──“他是真正的他自己”为傲。事实上,在他的意念中他并非他自己而是他理想化的自我,它具有无限的“自由”与无限的权力。总之,他已将无界限的“自我中心”奉为最高尚的生活哲理。   在我们的病人中有很多像比尔·金特这类的人,他们渴望能造就自己成为圣人、成为指挥者,而且享有绝对的宁静……等等幻想;但只要他们与这些估价稍有偏差,他们就会觉得仿佛失去了“个性”一般,不管“想像”应用于那方面,它本身必会具有无上的价值,因为它能使得它的挑夫(想像者)轻视与事实有关的娼妓及行人。病人当然不会谈及“真实所在”,而只会含糊地说出“实况”。譬如有个病人,他的要求便相当崇高,因此,他期望别人都能够帮忙他,最初他对“要求”所持的立场相当明确而坚定,认为这乃是荒谬甚至是堕落的。但隔天他又恢复了他的自负:认为“要求”才真是“宏伟的精神杰作”。不合理的要求的真正意义已经淹没了,而想像中的自负取胜了。   更常见的,自负并非特别附属于想像,而是附属于所有的精神过程:智力、理性、和意志力。心理症患者认为自己所具有的无限力量,毕竟只是“心思之力”而已,并不足为奇,他将被它所迷惑而且引以为傲。理想化的形象乃是他想像的产物,但绝非是在夜里作梦才会产生的。智力与想像(大都在潜意识里)不断地作用着,他们经由合理化、辩护、外移作用以及冲突意念之和解,以维持个人的虚构世界──简言之,即寻求方法以使事情的发展表现与原来不同。一个人与他自己愈疏远,则他的意念愈变得极度现实,(一个人离开了我的思想就不复存在;我离开我的思想,我也不复存在)就像Shalott夫人一样,除非是经由镜子,否则她是无法直接望见现实中自己的真面貌的。更正确地说:在镜子中她只看见她对于自己以及对于世人的“想法”。这就是为什么有关智力方面或主宰思想的自负并不只局限于那些从事智力追求的人,而常会发生在所有心理症患者身上的原因。   心理症患者“自觉有权要求”的能力与特权,也会表现出这种自负。譬如,他会以一种虚幻的“不能被害”为傲,就身体而言,这意味着他应该未曾遭遇过任何疾病或任何身体的损伤;就精神方面而言,意味着未曾感到被伤害过。其他有些人可能会因幸运以及在剧院中被观众所钟爱而引以为傲。又如,在虐疾区域未曾得病、赌赢了、或远足时天气宜人等,都是这种人引以为傲之事。   在心理症中,想有效地维护个人权益的要求的确是自负的主要问题。那些觉得有权不劳而获的人,要是他们能操纵别人借给他钱,为他们出差,免费供应医术治疗,则他们会引以为傲。其他觉得能支配他人生活的人,要是他们所保护的人不马上遵从他们的忠告,或不事先经过他们的许可而擅依己意行事,则他们的自负便会受到打击。还有一些人,觉得只要他们表示出自己正处于困境,则有权束即获得解脱。然后他们会以他们之能表现同情与宽恕而自傲,如果其他人仍旧对他们吹毛求疵,则他们马上会有被冒犯的感觉。   心理症患者为了满足“内心的指使”所产生的自负,表面上看来似坚实,但事实上却如其他自负一样的柔弱,因为它必定与“托辞”相混杂。一位以能成为完美的母亲为傲的妈妈通常只能在想像中获得满足,一位以自己独特的诚实作风为傲的人,或许不会明显地说谎,但却常会被潜意识的或半意识的欺诈心念所弥漫着。那些以不自私为傲的人,也许不会公然地提出需求,但却会利用他们的无助与痛苦而欺骗他人,且将他们那种有关正常的“逞强”禁忌误以为是“谦恭”的美德。此外,他们自己的“应该”只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如果是当做心理症的目的却无客观的价值;因此,心理症患者会以不要求或不接受任何帮助为傲,却不顾这样做是否较为明智──这是社会工作中一个显著的问题。或者,有些人会以谈妥了一项高利的交易为傲,但有些人却正好相反,以不占便宜为傲──这乃看他们的心意是必须永居于获胜的一方,或是他们觉得自己不应力求私利而定。   最后,它也许只是代表着那些被自负所笼罩的“强迫性标准”,所具有的高傲性与严重性。了解“善”与“恶”使他们自觉变为如神一般崇高;正如蛇告诉亚当和夏娃吃下了苹果后,就会像上帝一样能辨善恶一般。心理症患者那种相当崇高的标准使他不顾自己的实况与行为,而觉得他是一个可资为傲的道德神童。他也许已经在分析中了解他对威望的破坏性渴求,对事实的钝感以及他自己的报复心;但这些丝毫也没使他变得更谦逊,或稍微减低他那种自认为是高超的道德者的感觉。这些真实的缺点对他并不算数,并非以本身具有道德而自傲,而是以了解了“他应该如何如何”而感到自傲。尽管他或许会暂时性地了解自责之无益,或甚至有时会惊异于自责的谬误性,但他处身在对自我的需求中却仍无法宽容自己。到头来虽然他已受苦,但这又有何关系呢?他的痛苦岂非是其他高超的道德情操之另一证明?因此维持这项自负似乎是值得的。   当我们由个别心理症的这些普通性而进展到它的特性时,乍见之下,一切现象仿佛混淆不清的。简直没有一事不被自负所包围,一个人觉得那是自己明显的优点,在另一人看来却成了可耻的缺点。一个人粗暴待人却引以为傲;但另一人却以粗暴无礼为耻,而以仁慈待人为傲。一人以其能虚张生活声势为傲;而另一人却以吹牛为耻。有些人以相信别人为荣,但也有人等量地以猜疑他人为傲──诸如此类等等。   这些潜意识的过程常会令我们想起易卜生(lbsen)《皮尔·金特》一书中的巨人们,对他们而言“黑看来就像是白的,丑的就像美的,大的就像小的,而肮脏的就像是洁净的。”最有趣的是易卜生用与我们相同的方法,来说明这种价值的颠倒。易卜生说,只要你生活在像比尔·金特的自足的梦幻世界里,你就无法真实地对待你自己。梦幻与真实之间并无桥梁,通常他们的差异过大而不容有任何妥协,而且只要你无法真实待己,而生活在想像的伟大“自我中心”中,那你就会挥霍你的价值,你的价值尺度也就会象那些巨人的价值尺度一样的颠倒,这道道地地是本章所讨论过的一切问题的要旨。当我们一离开荣誉的探求,我们就不再关怀我们自己的真相。心理症的自负,不论出以何种形式,都是错误的自负。   当分析者了解了,只有那些被自负所包围的倾向,才是用以实现理想自我的这种原理之后,他(她)就要留意地去侦查那些病人行为中所固定而且隐伏着的要素:在行为特点的主观价值与该种特点中所隐藏的心理症的自负之间,似乎存有一定的关系。只要知道这两种因素中的任一项,分析者就可正确地推论出另一因素可能是什么。通常其中必有一项先引人注意到。因此病人在分析进行之初,常会以讥诮的言词或使他人挫折的权力表露出他的自负,虽然分析者当时并无法了解该因素对病人的意义为何,但他可依理推论出它在特殊心理症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是什么。   分析者渐渐了解每一病人所具有的特殊自负,这对于治疗而言是必需的。只要病人潜意识地或自觉地以驱力、态度、或反应为傲,则病人自然无法将此视为应该给予解决的问题。譬如,当病人已知道自己具有以机智取胜他人的需求时,分析者就会觉得不证自明的,这正是该被解决也是最后该被克服的一种问题倾向,因为分析者考虑了病人真正的兴趣所在。他知道比种倾向的强迫性,它在人性关系中所引起的障碍,造成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目的的精力的浪费。此外,这   力使他成为一个优越者;于是他私自以此为荣。因此,他对分析以智取胜的“倾向”便不感兴趣,而只关心干扰他达成“智取”的那些因素。只要这种评价上的差异依然存在,则分析者与病人将会分别在不同的目的上移动而发生龃龉、各怀心意地进行分析。   以如此不稳的基础为依赖的心理症自负,就像纸屋一样的不坚固,连最轻微的气流都可令之倒塌。以我个人的主观经验而言,心理症的自负使人变得易受攻击,尤其是当他被自负所缠住之时。此种自负由里由外都可被伤害,自负受损所产生的两种典型反应是羞耻与屈辱。要是我们进行、思考或感觉某些远背我们自负的事情时,我们便会不自觉地感到羞耻。如果别人做了伤害我们自负的事,或不能满足我们的自负对他们所作的要求,我们就会觉得是遭受了屈辱。对于任何似乎不相称或不合地域时宜的羞耻与屈辱的反应,我们都须先回答下面这两个问题:那种特殊的情况会引起这种反应?那种特殊的根本自负受到了伤害?这二者具有密切的关连,但却无法迅速获得解答。譬如,分析者也许会知道那些对问题持着合理的、敏感的态度的人而言,手淫往往会引发过度的羞耻,但对于另一些人而言却不加反对。看来,引起羞耻的因素似乎是相当清楚,但果真如此吗?手淫对不同人而言,其所意味的乃是不同的事,分析者无法立即知道许多与手淫有关的因素中究竟何者与引起羞耻有关。因为手淫与爱情脱离,所以对于某些病人而言,它是意味着一种退化的性行为吗?是否因其所得到的满足比性交还大而扰乱了只与爱相连的影像?它是一个伴随幻想而生的关题?它意指允许病人具有任何需求?它对于坚忍的人而言是过于自我放纵吗?它意指失去自我控制吗?只当分析者能够了解这些因素与病人的相关性时,他才能继续追问第二个问题究竟哪种自负受了手淫的伤害?   我还有另一例子,可用来说明如何准确查明羞耻及屈辱的起因的必要性。许多未婚女性会以拥有爱人而深感羞怯,尽管在他们潜意识的思想中他们是多么地不愿遵从习俗。碰到这种病案,最重要是先要确定她的自负是否已被她的爱人所伤害了;果真如此,则羞怯是不是因为她的爱人不够迷人或专情而引起的呢?或是因为他待她太恶劣呢?或因她太过依赖他呢?或者与她的爱人有关但却无关她爱人的身份与人格之羞怯呢?要是如此,那结婚对她纯粹是一种威望的问题?或有爱人但还单身乃是可耻的与不吸引人的证明?或她应该像贞洁的处女一样超越于性欲之上?   通常同一事件却可引出羞耻或屈辱二者中的任一反应,但其中必有一者较占优势。一个被女孩所拒绝的男人,他也许会感到被她所屈辱而自问“她究竟自以为是何等人物?”或者他会因为自己的诱惑力与男子气概无法绝对的吸引她而自感羞惭。于是分析讨论中的谈话遂变得索然无味,因为他既会感到被那些“不了解”他而令他讨厌的笨人(分析者)所屈辱,又会为他自己的笨拙而感羞耻。某些人正在利用他,他已自觉到他被剥削者所屈辱,或自耻于他之未能维护他自己的兴趣。有时会因他的孩子并不聪明或不讨人喜欢,使他感到屈辱而欲除去这些缺陷;或者,他会因为自己在某些方面无法教导他们而感羞惭。   这些观察指出使我们的思考“再定向”的必要性,我们易于对“实际情况”过分强调,而以为它可决定我们的反应。譬如,当一个人被欺骗而表现出羞耻的反应时,我们易于对它视是“自然的”反应,但同样另一个人却会一点也不如此觉得(羞耻);相反地,他反而会觉得他被那些了解他的底细而对他转取敌对态度的人所屈辱。因此我们的反应不只由情势所决定,而且还由我们自己心理症的需要而定。   更为特出的,产生羞耻或屈辱反应的原理与价值的变形原理恰恰相同。对于富攻击性的夸张型之人而言,他们可能明显地缺乏羞耻反应,即使分析的按照灯作了最细微的澈查,刚开始时亦无法查出任何迹像,这些人就是过分生活于“想像”中以致于在他们心目中,自己乃是毫无瑕疵的;而且他们以战斗的公理作为保护层来掩饰自己,因此他们觉得自己所做的每一件“本来就是”对的。因此对自负的伤害只能由外而来;对他们的动机发生任何质疑,当他们解除任何障碍,他们都会觉得是种侮辱,他们只能猜疑那些如此对待他们的人所怀的恶意。   在自谦型的人当中,屈辱反应主要被羞耻的感觉所遮蔽,表面上这些反应消失了,而被他们为满足自己的“应该”所呈现的忧虑盘据住了。但基于我将在后面予以讨论的理由,这种人的屈辱反应,主要是针对因无法达成最高的完美而发生的,因此他们易感羞耻。于是分析者可由哪一种反应较占优势,而推出有关基本的心理症结构中较为重要的倾向此种暂时性的结论。   至此,自负与自负受损的反应间其关系是简单而直接的。同时,因为这些关系都相当典型,所以分析者或自我分析的人,似乎都很容易由自负而推论出自负受损的反应,或由后者而推论出前者。认识心理症的的自负的特殊标志后,他可注意到何种自负容易产生羞耻或屈辱。反之亦然,这些反应的发生可刺激他去发现根本的自负并检查其特性。使问题变得复杂的是这些反应可能会被许多因素搞混了,一个人的自负也许极易遭受攻击,但他并不会自觉地表达出有任何受害的感觉。我们所提过的“自以为是”的情形,就可以阻碍这种羞耻的感觉。此外,无懈可击的自负也许会禁止他之允许自我感到被伤害。一个受尊崇的人也许会对人性的缺点感到发怒,但他却不曾被老板或司机所伤害过;他应该伟大得足以宽恕自己的缺点,而且坚强地可轻易完成某事。因此“侮辱”遂以双重方式伤害了他:感到被他人所屈辱以及因为被伤害而感羞耻。这种人通常都处于永久的矛盾状态中:他之易受攻击已到了荒谬的程度,但他的自负丝毫不容许他这么容易就受到攻击。这种内在的情况大大地造成他那种全面性的暴躁。   问题有时也会被弄得模糊不清,因为自负受损的直接反应除了羞耻与屈辱之外,还可以自主地转变为其他的情感。要是丈夫或爱人对其他女人发生了兴趣、忘了我们的愿望、或他的心思全被工作与嗜好盘据住了,这些都会伤害到我们的自负,但我们意识所可以感觉到的一切,乃是对单恋的悲伤。轻蔑也许只是引起失望的感觉。羞耻的感觉在我们知觉里,可能表现莫名的焦虑、困窘,或更特别的,它会变为罪恶感。最后一项转变特别重要,只为它可以让我们很快地了解到某些罪恶感。譬如,如果有一个人充满着广泛的潜意识托辞,当他自感犯罪地被某些无害的及不重要的谎话所搞乱时,那么我们便可明确地推论出他较关心外表的真诚而不关心实际的真诚;他的自负因他无法维持他那种最高且绝对的真诚的想像,而受到伤害,或者,要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因不体恤他人而产生罪恶感,那我们必须要先查问他的罪恶感会不会是并非因自觉污损了美德而引起的,而是因为他虔诚地懊悔着,他并未如他所期望那样去怜悯人而发生的。   此外,这些反应不论是直接的或已经转变的,也许意识里都不被感觉到;我们也许只能知道我们对于这些反应的反应。在这种“再次的反应”中,显著地有愤怒和恐惧存在,我们都知道对自负的任何伤害会激起报复的敌意;它可由不喜欢变为憎恨,由暴躁变为生气,进一步变成盲目凶狠的愤怒。就观察者而言,愤怒与自负间的关系有时候是甚易确立的。譬如一个人会对待他傲慢的老板感到无比愤怒,或愤怒那欺骗了他的司机;充其量所愤恨的事故只是一些烦恼的小事。这个人自己必定只知道自己应对他人的恶行产生义愤,但就观察者(如分析者)而言,却可了解他的自负被这些事件所伤害,以及他感到受屈辱而报以愤怒。病人也许会承认此种解释最可能说明他的反应何以会过度,也可能会坚持他的反应一点也不过分,而认为他的愤怒乃是对于别人的邪恶与愚蠢的正当反应。   当然,并非所有无理的“敌意”都因自负受损而生,但它却比一般人所想的还担当了更重要的角色,分析者应该永远记信这点可能性,特别是要注意有关病人对他(分析者)、对于解释以及对于整个分析进行中所表现的反应。如果敌意中带有损毁、轻视及屈辱的意向时,则与自负的关系更可辨明,这就是报复的直接法则,如果不懂此种法则的病人,感到受屈辱于是同样地要屈辱别人时,这么一来,如还需要谈论病人的敌意就完全是多费辱唇舌了。分析者必须提出病人心目中所想的,而被认为是敌意的问题直截了当地去解释问题。有时当分析刚开始,分析者尚未搔及疼处之前,病人会产生屈辱分析者的冲动或想法,乃是自然之事。在这种情况下,病人可能在潜意识里觉得被分析就是被屈辱,分析者的主要工作乃在于如何使此种关系明朗化。   无疑地,分析中所发生之事,除了分析之外也会发生其他一些出乎意料的结果。如果我们更常想到攻击行为可能是因为自负受损而发生的,那我们就可使自己免于许多痛苦与伤心的困扰。因此当朋友或亲戚在我们已对他大力帮忙后,仍旧是一付行为可憎的样子,我们就不该为其忘恩负义而感到烦恼,而应考虑到他的自负也许已因接受帮忙而相当严重地被伤害到了。同时,根据当时的情况,我们可以与他谈及此事或尽力循着能保其面子的方法去帮助它。同样的,关于别人藐视群众的态度,我们也用不着去愤恨他的自大。我们必须认为他可能是因为自负的作祟而变得如此易受伤害、满身伤痕且苦不堪言地生活着。   较不显著的一种情形是当我们觉得我们冒犯了自己的自负时,敌意、憎恨或轻视同样也会指向我们自己。强烈的自责并非是愤怒自我的唯一形式,报复性的自恨的确具有极其深远的含意,因此,如果我们现在一直在讨论因伤害自负所引起的反应,则将失去线索。所以,我们须把这一点留到下章再予以讨论。   恐惧、焦虑与惊慌都是对于预期的屈辱或已发生的屈辱之反应。预期的恐惧或许与考试、公演、社交取会或约会有关;这些例子通常被称为“怯场”,要是我们隐喻地将此用于任何公开或私下表演前所发生的不合理恐惧,将是最好的描述术语。它所包含的场合有:当我们然冀给予别人例如新的亲戚或一些达官显贵、或是餐馆中的侍者领班好印象,或在我们开始一项新活动的场合,譬如开始新的工作、准备绘画或上公众演说课时。因这些恐惧而感到痛苦的人,常会将他们归之于对失败、耻辱、嘲弄的恐惧;这正是他们所感害怕之事。不过,此种想法却易令人产生错觉,因为这表明了对实际失败的合理恐惧。在这点上,它忽略了一项事实──构成个人失败的事项都是主观的。它可能包含了所有与未能获得荣誉与完美有关的事项,而预期比种可能性,明显地乃是轻度怯场的要因。个人害怕自己无法做得像自己的“应该”所要求的那样完善,因此他会恐惧自负受到伤害。另外还有更严重的怯场形式,以后我们自会了解;其中,潜意识的力量参与了作用,而阻碍了他的表演动作。此种怯场乃因他自己的自毁倾向而产生的,于是他会荒谬地变得忸怩不安、忘却动作的方向、而告中途辍止,因此而自觉耻辱,自觉失去光荣与胜利。   另一种预期的恐惧与个人的表演能力并不相干,但与他希冀去做将会损害他的特殊自负此一顾虑有关,譬如请求提升或帮忙、申请、或与女人亲近,因为这些事情都可能遭受拒绝,要是性行为对他而言意谓着丢脸之事(或被屈辱),则在性行为之前可能会发生此种预期的恐惧。   恐惧反应也可能因“侮辱”而引起,很多人会表现出抖颤、战栗、出汗、或其他因别人对他缺乏敬意或待他无礼而产生的恐惧表情。这些反应是愤怒与恐惧混合而成的,此种恐惧有几分是因怕自己受到伤害而发生的。同样的反应可能因羞愧感而生,一个人如果忸怩、胆怯或令人不快,则他可能会突然感到被无常、甚至于惊慌的感觉所击溃了。例如,有个驾车上山路的女人,他从山路一端的小径欲达到山顶。虽然山路相当陡峭,但要是没有泥泞湿滑,却甚易步行。然而她却穿着不当的依饰:穿了新衣、高跟鞋而无手杖。虽然如此,她仍试着走;跌了好几跤后,她终于放弃了。休息时,他远远望见下面有条大狗正对行人狂吠着,她不期然地产生一种怕狗之情。这种恐惧令她大感惊讶,因为她平常并不怕狗,何况还有很多人围绕在狗的主人身旁,根本是用不着畏惧的。因此她开始思索这些事,她想起年轻的时候曾经发生一意外的事使她感到极端羞怯。这时她遂知道了那时她正像目前的情况一样,因“无法”达于山顶而感羞辱。她自语道:“不过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不易解决的”;她又接着想道:“但我应该能够解决它才对。”这么一来,她获得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她知道了那只是因“愚蠢的自负”在作祟所致,这种自负受了伤害而且使她──面对可能的攻击就感到束手无策。就像以后我们将会了解到的,她因此而无助地被投放于她对自己所做的攻击中,而且将此种危险外移了。此种自我分析虽不完全,但却十分有效:她的恐惧终于消失了。   对于愤怒的反应,我们远比对于恐惧更能直接地了解。但在上述的分析中,他们乃是互为连锁的,缺乏其中的一种我们就无法了解另一种反应。二者情形都因自负受损所造成恐怖的危险而发生,其理由一部分由于自负取代了自信,以前已讨论过,然而这并非答案的全部。就像我们以后将会知道的,心理症患者乃生活在自负与自卑的交替情况中,因此,自负受损便会使他很快地坠入自卑的深渊中。欲了解焦虑的各种魔力,就必需紧记住这种重要的关系。   虽然愤怒与恐惧的反应在我们心目中或许与自负无关,但它们依然被认为是指向自负方向的最好路标。如果这些“再次反应”不以如此的方式出现的话,那整个问题就会显得更为混淆,因为不管理由为何,这些再次的反应在转变中或许会被压制而消失不见。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可能会导致或促成某些症状的产生,如心理变态的症候、忧郁、饮酒及身心失调。或者欲压制生气与恐惧情绪的这种需要,可能会变成了导致情绪平服的因素。不只生气与恐惧,甚至于所有的情感都会因此而有转变,成为较不完全或较不强烈的倾向。   心理症自负的恶性,在于它对个人既是颇为重要,但同时却又使他极易遭受攻击的这种复合关系。这种情况造成了紧张,因为他们出现的频率与强度是根本无法忍受的,因此他们便需要得到治疗:当自负受损时,自己设法去重建它,或当它遭遇危险时设法避免伤害。   保全面子的需要是急切的,这有很多有效的方法。事实上,因为有太多种不同的方法,粗鄙的及精巧的,所以我必须将我的陈述限于最常见且最重要的一些方法。最有效且最普遍的方法与因感羞辱而欲报复的冲动有着密切的关联。我们可以认为它乃是因对于自负受损所引起的痛苦与危险,因而表现出的一种“敌意反应”。但报复或许也是为求自我辩白的工具,它包含了一种信念──藉着向得罪他的人报复,则他的自负便可获重建。此种信念乃基于如下的感觉而生:得罪我们的人藉其权力伤害我们的自负,如此则他已凌驾且打败我们;如果我们藉着报复而比他伤害我们的程度更伤害他,那情势就反转了,我们将获得胜利而打败他,心理症的复仇目标并非是“报复”,而是在于藉着更厉害的还击而获取胜利。不获胜利则无法重建被自负所包围的想像中的伟大;而指出心理症报复中不正当的固执性,并说明此种报复的强迫性正是重建自负的能力。   因为“报复”我将在以后详细予以讨论,现在我只概略地提出一些主要的因素。由于报复力对于自负之重建甚为有益,所以这种报复力自身可为自负所笼罩,在某些类型的心理症患者的心目中,它就是力量,而且通常是他们所认识的唯一力量。反之,无力还击通常意味着柔弱,不管是因为内在的或外在的因素抑制了他报复的动机。因此当这种人感到被屈辱,或当这种情势以及存于他内心的某些事物阻止他报复时,他会苦于受到双重的伤害:本来的“侮辱”以及因他无法还击所受的伤害。   诚如前述,报复的需要乃是荣誉探求中一项不变的成分,要是一旦它成为生活中的显著激发力,那么它将开始造成难于解决的恶性循环;心理症患者在各种可能的方法中,欲凌驾他人的决心是相当巨大的,因此更加强了追求荣誉的需要性,也加强了心理症的自负;自负被加强后,依次地又增强了报复心,因而又导致为求胜利的更大需要,如此循环不已。   重建自负的次要方法,乃是对足以伤害自负之人或事物失去兴趣与关怀。譬如,很多人放弃了对运动、政治、智慧的追求兴趣,因为他们那种欲擅长于某一工作或完成某一事功的急切需要,尚无法满足这种情势,使他们无法忍受,于是他们便放弃了。他们并不晓得所发生的事情;他们只是变得兴味索然,而且可能会转向于一种实际上低于他们自身潜力的活动。一个好教员,被分配到他无法立即精通的工作或自感被降级的工作后,他对教学的兴趣会因此大减。此种态度上的变化也与学习过程有关。有个很有才华的人,他开始狂热地从事戏剧或绘画工作后,他的教师或朋友觉得他在这方面会很有前途因而十分鼓励他。但当他想起就才华而论,自己毕竟不是巴利摩尔或雷诺,而且他也知道,他并非是班上唯一的天才时,于是他不再热衷于最初的努力成果。他的这些顾虑却伤害了他的自负,而且他可能会突然地“了解”绘画或戏剧并非其才华所在,何况他未曾“真正”地对此种追求感到兴趣。于是他失却在这方面的兴趣,缺课,然后很快地就完全放弃了。转而从事其他的事,但只是在重复着此种循环而已。他可能常因经济的理由,或因自己的惰性,而停留于某种活动中,漠不关心地从事此种活动,因此他无法了解,如果专心从事此种活动的话将会使他鸿图大展。   在与人相处的关系中可能也会发生同样的过程,当然,我们可能有很好的理由不再去喜欢一个人:可能因为起初我们过于高估他,或者彼此的发展力方向歧异所致。但无论如何,探究我们由喜欢而变为漠不关心的原因乃是值得的,别一味地推诿没空或者肯定错在当初,而不肯做进一步的分析:也许在过去的交往中真的发生了某些事情伤害了我们的自负;也许因为在与别人比较之下,我们觉得他并不像以往那样敬重我们;或者,我们知道过去曾经胜过它,因此替他感到羞耻。这些情况在婚姻与爱情的关系上可能扮演了相当尖刻的角色,于是我们易于固执地说“我不再喜爱她”。   所有的这些“退缩”带来了精力上的徒然浪费,通常也惹来很多的悲苦。其中最具破坏性的,乃是因我们不再以真我为傲而对之丧失兴趣──此一题目将留到后面讨论。   还有更多的方法可用来重建自负,这些方法虽是浅显而易知,但并不为人们所深入细解。譬如,我们或许说了某些话,而后发觉那是愚蠢的──说题外话、不体恤、过于自大或过分认错──如此一来我们可能会忘却它,而否认我们曾经说过这话,或争论说所说的话乃是另有他意的。跟此种否认类似者,譬如将扭曲为减少我们的负担,略去了某些因素而强调于我们有益的一面来解释他们──可以使我们的自负最后免受伤害而且能洗清自己的一切。令人困窘的事或许还会   所拂拭掉。某些人虽或承认自己做了下流之事,但那是因为他已三夜没睡或其他人引诱了他的缘故。他已伤害了某些人的情感、轻率且不体恤他人,但他的用意本质上是良善的。他曾经让需要他帮忙的人失望,但这是因为他抽不出时间的缘故。所有这些藉口或许是部分或许全都是真实的,但在人的心目中,他们并不是因失败而请求原谅,而只是意图掩饰失败。同样的,很多人觉得事事只要说声抱歉就可以万事OK。   这些诡计都有一点共同的倾向,那就是在逃避自我的责任。不管是忘却我们引以为傲之事,或润色它、或谴责别人之事,我们都不想坦承自己的缺点,藉以来保全自己的面子。减低“自我负责”的心理也可隐藏于“虚伪的客观性”背后,譬如,有个病人对自我做机敏的观察,且对自己所不满意的地方提出一项相当正确的报告。表面上他似乎是知觉敏锐且诚以待己,但“他”也许是一人被抑制的、怒怖的而具狂大需求的聪明观察者,因为,他不对他所观察到的人负责,更因为他的“自负之光”集结于他那智慧而客观的观察力上,所以他的自负所受到的伤害遂被压制了。   其他有些人并不喜欢客观或诚实地待他们自己,不管这种态度是否惹起了广泛的规避行为,当这种病人觉察到某些心理症的倾向时,他就会在“他”与他的“心理症”或他的“潜意识”间做一个明显的区别。他的心理症乃是与“他”毫不相关的某些神秘事项,这似乎是骇人听闻的;事实上,对他而言,它已不只是保全面子的方法,而且是保全生命或圣者的方法。他自负的弱点已占取了如此极端的部分,因此他必会因他承认横在自己之前的障碍而自觉四分五裂。   此地所要提到保全面子的最后一项诡计就是幽默的使用。无疑地,当病人能坦率地认识他的困难,而用少许的幽默来承受困难时,这就是一种内在的抒发。但有些病人在分析之初,即老对自己开玩笑,态度不够真诚,甚至于还夸大他们的困难,致使他们看来仿佛是在取闹似的,同时他们还会对任何批评都表现出一付荒诞的敏感。在这些例子里,幽默乃是在替其他无法忍受的羞耻找下台。   当自负受到伤害时,将有这么多的诡计可用以重建它,然而自负甚易遭受攻击却又如此的珍贵,因此即使是在未来,它也需要受到保护。心理症患者为了防止未来遭受伤害,而会建立起精巧的“回避系统”,这也是一种自发进行的过程;他并不是因为发觉到某种活动可能会伤害到他的自负,才要去防止它的,而常是不了解他的情况就去避免它。这种过程与活动本身以及人们之间的关系有关,而且它会阻碍实际的奋斗与努力。如果它被扩展了开来,便能削弱了个人的生活力。于是他不会去从事与自己能力相称的任何真正追求,因为他怕无法获得显赫的成功;他很喜欢写作或绘画,但不敢动手,他不敢亲近女人,因为恐怕被拒绝。甚至因为与旅馆经理或守门员不熟,而不敢出外旅行。或者,他只敢到他甚为熟悉的地方,因为他并不喜欢陌生人。他因怕不自然而对社会生活畏缩不前。或者,因自己的经济状况,他无法做出有价值的事情,因此他固守在平凡的工作上,严格地限制自己的开支。此外,在更多的方式下,他生活得比他的财富水准还低下。最后,这使他不得不远离他人;因为他无法面对落后同辈的此一事实,所以他只得规避别人对他工作所提出的任何问题或所做的批评与比较。为了忍受生活,他必须使自己更坚定地生活于一己的幻想世界中。但所有这些作为对他的自负而言,并非是补救之道,而只是一种掩饰;他也许从此开始培养他的心理症,因为具有大写字母的N的“心理症”(Neurosis)已变为何以自己缺乏成就的宝贵藉口。   这些都是极端的发展,不用说,虽然自负是促成此症发展的主因,但并非是其中的唯一因素。更常见的,有些“回避行为”常被限制在某些方面。譬如,某人或许对于一些很少被抑遏的追求以及荣誉的追求十分积极、十分有办法;他或许在他的生活领域内非常勤奋而成功地工作,但他却会规避社交生活。相反地,他也可能觉得在社交活动中,自己应像唐璜这种角色,这样子会生活得更为安全,但他却不敢冒险去测验自己潜力有多大。他也许会觉得当召集人较为安全,但却要回避任何人事关系,因为他觉得牵涉到人事关系就易受攻击。恐怕情绪上会受到别人的打扰,通常以恐怕自负受伤害为最明显。基于很多理由,一个人可能特别畏惧于不能极其成功地与异性相处;如果是个男人,那他潜意识里就会期望着,当亲近女人或与她们发生性关系时,他的自负将受到伤害。于是女人对他(他的自负)产生了颇具威力的打击,有种恐惧可以大到减弱甚至于粉碎女人对他的魅力,而使他回避与异性接触。虽然这种禁忌并无法完全说明他之转变为同性恋的缘故,但却是促使他偏爱同性的真正因素之一。在许多反常的方式中,自负往往是爱情的劲敌。   这种“回避”现象可能牵涉到很多不同的特殊事件。譬如,某一个人,他或许会回避在公共场合演说或回避参加运动或逃避打电话。如果有旁人在打电话、作决议或与房东谈交易时,他会显得毫不理会。在这些特殊的举动中,他很可能知道他在回避某事。然而,在更多的场合里,这问题通常被“我不能”或“我不喜欢”的态度搞得更为混乱。   当我们检查这些回避行为后,我们可以发觉有两项原理可以用来决定它的特性。简言之,其一为轻由限制个人生活的活动以求安全。抛弃、撤退或放弃远比冒着让自己的自负受到伤害的行为更为安全。在许多情况下,或许看不到自负会像“心甘情愿”一样具有明显而且压倒性的重要性。为了自负的利益,而愿将个人的生活限制到已受阻碍的程度。另一原理为:不尝试远比因尝试而导致失败更为安全。后者之极致使“回避”变成“结局的顿足”,因为它剥夺了人们渐渐克服困难的机会,就心理症患者的前提而言,此种作法并不实在,因为他不但必须付出过度限制他生活的代价,而且最终还需付出使他的自负受到更深伤害的代价。当然他并不做长远之计,他只担心因当前的尝试与错误所造成的危险性。如果他毫不尝试,则他不会遭受损害,同时他可找到各种的托辞。不过在他的心目中,仍至少会产生一种自慰的想法:要是他早已尝试过了,他将早已考及格了,已觅得更好的职业了,或赢得一位漂亮的女人了。通常他还更会幻想着:“要是我专心写作或作曲,则我必比巴尔扎克或萧邦还伟大。”   在很多情况下,“回避”扩展到我们渴求事物的情感中:简言之,回避也许会围绕住我们的愿望。譬如有一个人,他觉得无法得到所愿望的东西乃是一种不名誉的失败。因此单单愿望这一项就产生了很大的冒险性,愿望遭受阻碍对他而言却意味着我们的活力被加上了一重束缚。有时候人们也须规避任何会伤害他自负的思想,在这方面,最重大的回避乃是对死亡的规避思想,因为“必须变老”而且像其他人一样地死去,此一观念乃是无法忍受的。   自负的发展是心理症患者人格发展中势必形成的结果;其过程的顶峰与巩固化,乃因追求荣誉而引发。最初个人可能怀着相当有害的幻想,而将自己刻划成一个很富魅力的角色,而又继续在他心目中创造他“实际上”所能够或应该成为的理想形象,最后则达于最坚决的步骤:他的真我凋谢了,有用的精力被转移到理想自我的实现上。此种要求乃是他为保障他在世上所拥有的立足之地──合乎他理想自我的意义以及支持他的地方──的一种企图。利用他的“应该”,他驱策自己去实现这种自我的完美性,而且,最后必须发展出一种私自的价值系统,以便利用此种系统来决定他所该喜欢的与该承受的,以及他所该赞美的与值得引以为傲之事。但这种价值系统也必须决定什么该被拒绝、被痛恶、被轻视、被憎恨以及何者该引以为耻。二者缺一便无法作用。于是自负与自恨变得更不可分离了;事实上他们乃是同一过程中的两种表现。 第五章 自恨与自卑   心理症患者苦心建立起理想化的自我,却同时又以此种绝对完美的自我来衡量自己的实况;于是现实的丑陋与有限,不停地干扰着他飞向荣誉,同时带给他各式各样的自责……。   目前我们已追溯到心理症的一种发展过程──由自我理想化开始,藉坚定不移的法则,一步步地演变,而将价值转变成心理症的自负。这种发展实际上要比我至今所陈述过的更为广泛,因为它被同时所产生的另一过程──一种似乎相反的过程,虽然他们同样由自我理想化所创始而生──所加强并复杂化了。   总之,当个人将其重心转至理想的自我后,他不只会赞扬他自己而且必定会就错误的知觉来看待他的实我──所有他在某段时间内所具有的一切情况,身体的、精神的、健康的以及心理症的等等方面。荣誉化的自我不仅变为被追求的幻象;而且也变成他用以衡量自己真实情况的标准。这种“真实”情况若就神圣完美的观点而言,将是一种相当令人困窘的情景,因此他不得不轻视它。此外,更为重要者,人类的实存状况却继续──重大地──在干扰他飞向荣誉,因此他必定会憎恨它,同时憎恨他自己。因为自负与自恨仍是同一实体,所以我主张将所有相关的因素统称为:自负系统。现在由对自恨的了解我们考虑了一全新的过程,这大大地改变了我们对自恨的观点,直到目前我已经深思熟虑过放开自恨的问题,以求先得到那种为求实现理想自我的直接驱力之全貌。   无论匹格玛林是如何激昂地尝试将自己塑造成为辉煌显要的人物,但他的驱力依旧是注定要失败的。充其量,他也只能意识地忽略掉某些阻碍性的矛盾。虽然如此,这些矛盾仍旧是继续存在的。事实显出他仍须与他自己同生存;不管是吃饭、睡觉或沐浴,不管是工作或做爱,他永远都需如此。有时他会以为如果与太太离婚,改变另一种职业,搬到另一公寓或去旅行,则事情将会变得好转;但事实上,他必须永远伴随他自己过活。即使他十分卖力地工作得一如滑润的机械,但他仍旧存在着精力上、时间上、权力上或耐力上的缺陷──人类的缺陷。   这种情况的最好描述方法,无过于藉着下面这两人来说明。其一为独特、理想的人;而另一则为如影随形的陌生人(实我),这个陌生人总是干涉的、阻扰的、令人困窘的。利用“他与陌生者”来描述长期的冲突似乎是较为恰当的,因为它较接近个人的感觉。此外,即或他会将实际的阻碍舍弃,且视为与自己无关似的,但他依然不可能远离他自己且遗忘了他们。【请参考我在《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The Neurotic Personality of Our Time)一书中所提到的“惦记”这个术语。这术语是表示对于它些发生于我们身上但却不自知的事件而言,仿佛觉得他们仍旧还在脑中或骨里似的。】。虽然他可能会成功、会顺利发挥他的能力,或者甚至于被独特成就的大幻想所影响,但他依然会感到卑下或无安全感。他也许会有虚张声势,成为骗子、怪物的痛苦感觉──一种他无法说明的情感。当他接近他自我的真实性时,他内在的感觉会确切地呈现在他的梦中。   他自己的实况经常明确而痛苦地来袭;想像中自己是神圣的,但事实上却拙于社交场合。每当相要带给某些人永恒的印象,他的手便会不自主地发抖、或变得结结巴巴、面红耳赤。或许他会感到他自己乃是世上女子唯一的爱人,但却会突然变得性无能。当他在想像中自己已像个男人,但跟老板谈话时,却只会现出一番傻笑。他永远无法得到轻灵、修长的体态是因为他强迫性地使自己变得贪吃无厌。亦即实际的,凭经验的自我变成具攻击性的陌生人,理想的自我乃为其所束缚,而以憎恨与轻视去抵抗这个陌生人。实我于是变成为“自负的理想自我”的牺牲者。   自恨使人格的裂缝更为明显,此一裂缝即由理想自我所创始的。它意味着一种战斗,这乃是每一心理症患者的主要特性:他在与他的自我战斗。实际上有二种不同的基本冲突,基一即在于自负系统本身之内,这一点以后我们将详细说明。它是介于夸张驱力与自谦驱力间的冲突。另一项,乃是介于整个自负系统与真我间较深的冲突。虽然当自负被提升到至高无上时,真我可能就已被弃于暗处或被压抑了,但它仍具有相当的潜力,这适当的环境下,它可能会完全发挥出它的潜力。下章我们将讨论其发展之特性与时期。   这第二种冲突较为深刻,在分析之初虽尚不明显,但是当自负系统濒于倾覆而个人更接近他自己时;常他开始感觉到自己的情感,知道自己的愿望,赢得选择的自由以及能自作决定并自我负责时,反抗的力量就会因此而产生。自负系统与实我间的激战于是更明显地引发了,现在自恨并不像对抗真我所拥有的建设力那般的来对抗实我的缺点与缺陷。它是一种比目前我曾讨论过的任何心理症的冲突还更广泛的冲突,我主张称此为中枢内在冲突。   我很想在此加入一理论性的评注,因为它有助于将“冲突”的意义弄得更清楚。在我的其他著作中我曾用过“心理症的冲突”一词,乃意指其产生于两种互不相容的驱力间。而“中枢内在冲突”则是指介于正常与心理症的,建设性与破坏性的力量间之冲突。因此我必须扩大我们的定义,而说心理症的冲突可发生于两种心理症的力量间,或正常与心理症的力量间,此种差异在术语的解释上是很重要的。为什么介于自负系统与真我间之冲突,会较其它之冲突更能使我们的精神分裂?其理由有二:第一,在于“完全”与“不完全”所涉及的差异;这与国家相似,它乃是个人与团体间的此种利益冲突与那种发生内战的国家其利益冲突间的差异。另一理由,则在于我们生命的重心及具生长力之真我都在为求生存而战。   憎恨真我远比憎恨实我的缺陷更不可被知觉,但它却构成了自恨不可或缺的背景──或是供给主要精力的潜流,尽管憎恨“实我的缺陷”可能较为显著。因此,憎恨实我总是一混合的现象。譬如,如果我们的自恨是用残忍地责备自己之自私的此一形式出现──就如全部须依己意独行──这形式可能是因憎恨自己无法达成神圣的绝对性而产生的,它也是一种征服真我的方法。   有位德国诗人,摩根斯特恩【Christian Morgenstein,1871-1914,德国诗人】,在他的一首诗“成长之痛”中简明地表达了自恨的性质:   我将屈从,因被自我所摧残   我生而为二,我的理想与我的实况(理想自我与实我)   最终其一必消灭另一   理想似匹奔腾的骏马,现实附托于骥尾   理想似一转轮,现实束缚其上   像一暴怒者,曲勾着十指欲伸入牺牲者的发中   像一吸血鬼,盘据其心,吸之又吸   诗人已多方面地在此表达了此种过程,他说我们可能用一种令人衰弱与令人痛苦的怨恨来憎恨我们自己──此种怨恨是如此的具破坏性,致使我们无力去抵抗它而遭致精神上的摧残。他又说我们不要憎恨自己,因为我们是无用的,而不是因为我们被驱策去超越自己。他说这种怨恨乃是因“理想”与“现实”间的矛盾冲突所产生的,这不只是一种分裂性的冲突,而且是一种凶狠残酷的争斗。   自恨之力量与固执性是惊人的,即使对一个甚为熟悉其产生方式的分析者亦然。当我们试着去说明其奥妙时,我们必须了解自负本身因感到被实我屈辱及处处被其压制而产生的愤怒,我们也须考虑此种愤怒最后的无助情形。因为酷似心理症患者试图将自己视为远离肉体之幽魂,所以他会为了要得到荣誉而依赖实我。如果他杀害被憎恨的自我,则他必同时杀害荣誉的自我,一如Dorian Gray撕毁足以表现他的堕落的书一样。一方面,这种依赖性通常可避免自杀的行为,要是没有此种依赖性,则自杀势必成为是自恨的必然结果。事实上自杀较少发生,它是许多因素的综合,自恨仅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已。另一方面,这种依赖性使自恨变得格外残酷不仁,就像在任何无力的愤怒情况中所表现的一样。   此外,自恨不只是自我荣誉化的结果,而且还在于继续维持此种荣誉化的努力。更明确地说,它可当做一种驱力,用以实现理想的自我,并藉着除去冲突的元素,而找寻那些被提升的阶级的完全统一性。对缺点之非难更承认了神圣的标准,人们凭此标准以辨认自己。在分析中,我们可观察到此种自恨的作用。当我们揭露病人的自恨后,我们或许会天真地期待他会除去它,此种正常的反应事实上有时也会发生。更常见的,他的反应会遭受分裂;虽然他势必要认识自恨之不可克服的负荷与危险,但他却又感到反抗此种支配会导致更大的危险。他会以看来更为合理的说法来巩固他的崇高标准,同时以此来强调“试图对自我更加容忍因而变得毫不在乎”的危险性。或者,他会渐渐地表露出他坚信轻视自己乃是应该的,这正表示只要他仍坚持他自大的标准;他必无法接受他自己。   第三个因素我们已提示过了,它给自恨以残忍不仁的力量,它是对自我的一种脱离,简单地说:心理症患者对他自己并无感觉。在击败他自己的这种认识开始发生建设性的影响之前,必先有对痛苦本身或痛苦经验的某些怜悯。或者,就另一方面而言,当他开始认识“自我的挫折”而感到烦扰时,或者甚至于因此而使他感兴趣之前,他首先必须坦承他私人愿望的存在。   对自恨之知觉究竟如何呢?在哈姆雷特、理查三世等戏剧中或此处所引用的诗句中所表示的,并非专指诗人对于人类心灵痛苦的真知灼见而已。很多人在短期或长期内,会如此地经验过自恨与自卑,他们也许会有“我恨自我”或“我轻视自己”的感觉。但此种自恨的主动感觉只会发生于悲痛之际,而当悲痛消失时也就跟着消失了;通常他们并不会怀疑到这种感觉──或思想──系起因于对“失败”、“愚蠢”、犯错感或因了解了某些心理障碍而引起的暂时反应。因此他们对自恨之败坏与持续作用并无知觉可言。关于以自责所表示的自恨形式,其知觉的差异范围过于广阔而无法作任何一般的叙述。那些将自己封锁在“自以为是”之壳内的心理症患者,都不会自责,以致无法知觉。与此相反的有自谦型,他们坦白地表达出自责与罪恶感,或由其极端的道歉或自衡行为中,可看出他无意中所显示出的此种感觉。这种个人在知觉上的差异的确是有其意义的,后面我们将讨论它们的意义何在以及如何发生的?但这些并不能证明自谦型的人可知觉到自己的自恨情形;因为即使是那些知道“自我控告”的心理症患者,也不知此种控告之强度与破坏性有多大,他们亦不知其内在之无效性,而易于将其视为他们高度道德感的证实。他们并不怀疑其确实性,而且事实上只要他们用一种神圣完美的眼光来判断自己的话,就无法再如是怀疑。   然而,几乎所有的心理症患者都晓得自恨的结果;感到罪恶、卑下、束缚、痛苦。至少他们还不知道他们已产生这些痛苦的感觉与自我评价,同时即使他们有一丝知觉,也会被心理症的自负所遮蔽。他们并不因感到被束缚而诉苦,反而以能“不自私……去私欲……牺牲自我……责任的奴役”等为傲;这些或许能掩饰反抗自我的众多现象。   我们从这些观察中所得到的结论乃是自恨本质上是种潜意识的过程,在上次的分析中,我们曾注意到病人并不知这种冲突的存在。其根本理由是大部分的过程都已被“外移”了,例如,自恨的表现被认为并非产生于个人与自己之间,而是产生于个人与外界之间。我们可以约略地区别自恨的积极与消极“外移作用”;前者乃是力图将自恨导向外界以抗拒生活、命运、风俗或人们。后者之憎恨乃停留于对抗自我,但却又被觉察与感受系来自于外界。在这两种方式中,内在冲动的紧张性因转变为人际间的冲突而告消减,下文我们将讨论此种过程所可能表现的形式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此地之所以介绍它,只因为自负的许多变化可以很好地加以观察并以其“外移作用”的形式来描述它。   自恨的表现实与人际关系中憎恨的表现相同。用记忆犹新的史例来说明后者,即希特勒对犹太人之怨恨,我们知道他邪恶地威迫与控告他们、屈辱他们、公开玷辱他们、用各种形态与方式剥夺并摧折他们,他摧毁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最后则全面的折磨并杀他们。在日常生活、家庭,或竞争者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这些憎恨正以更公开或更隐秘的形式表现出来。   我们现在将研究自恨的主要表现及其对个人之直接影响,一切的表现都已被大作家观察到了,而个人所能提出的大部分资料,自弗洛伊德以后,在精神医学文献上曾被描述为系自责、自贬、自卑感、无能享受、直接之自毁作用、被虐待狂等等的倾向。然而,除却弗洛伊德“死欲”的观念及弗朗兹·亚历山大与卡尔·梅宁哲的附加阐述外,似无一广泛的理论可以说明所有的这些现象。虽然弗洛伊德的理论也提及与此临床现象相似的资料,但他仍是基于不同的理论前提,因此,他所提出的问题解释以及有关的治疗也就随之而完全改变了。在下一章中我们将讨论这些差异。   为了不失详尽,我们先区别自恨所产生的六种样式或表现,但需记得他们彼此间有重复之处。略言之,他们是对自我冷酷的需求,残酷的自责、自卑、自摧、自苦与自毁。   在前一章里,当我讨论对自我的需求时,我们将此视为心理症患者为修正自己,使自己变为理想自我的手段。然而我们也已经说过,内心的指使构成了一种强制系统,一种暴行,而当人们无法完成他们时,可能就会报以休克或惊慌的反应。在此种场合下,我们更能完全地了解何者说明了此种强制性,何者迫使“努力尝试”如是激昂地顺从内心的指使,以及为什么对“失败”的反应会如此的剧烈?“应该”之被自恨所决定一如被自负所决定一样,当无法达成他们时,自恨之愤怒就会因此而爆发。他们可比之为拦路抢劫,其中抢劫者持左轮手枪指着被抢者说:“将你所有的东西给我,否则我就杀了你。”就抢劫本身的行为而言,可能要比他所说的两种要求要来得较为仁慈些。被威吓的人藉顺从而自救是可能的,但“应该”却无法被满足。同时,就死亡的结局而言,被射杀似乎远比苛且活在自恨的痛苦阴影中要较为不残忍,在这里引用一封病人的信:“他的真我被心理症所遏制,此种心理症就像是他原先为了用来保护自己而设计的法兰克斯坦巨兽。然而,你活在极权国家里与活在私自的心理症中是几无差别的,无论你偏好那一种方式,最后都必丧生在一集中营内,这个集中营的主要目的在于仅可能痛苦地破坏自我。”   事实上就特性而言,“应该”乃是自毁的,至今我们只知道其破坏性的唯一一点:“应该”将人置于狭窄的紧衣之内,剥夺人内在的自由。即使他想将自己塑造成完美的行为主义者,也只有当他牺牲了他情感与信仰上的自发性行为及其真实性时方有可能实现。实际上“应该”就象政治暴行一样,目的在泯灭个性,他们创造了一个类似斯汤达尔在《红与黑》一书中所描述的巢窠一般,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个人的思想与情感都受到怀疑,它们(指应该)需要绝对无疑的顺从,甚至于连这种服从都被觉得不是顺从。   此外,许多“应该”在它们的内涵里表现出了自毁的特性。我很喜欢举出三种“应该”以为说明,它们都是在病态的依赖性情况下所产生的,就那种情况而言,我可详尽地加以说明:我应该伟大得足以完全忘却发生于我身上的事,我应该能够使她爱我;以及我应该为“爱”而完全牺牲一切!这三种“应该”结合在一起,势必会使病态的依赖性长存不灭。另一“应该”,需求一个人为其亲戚、朋友、学生、雇工等等负起全责。他应该能解决每人的问题,而使人迅速获得满足。这暗示着只要任何事情出了毛病,都是他的错误。如果有位朋友或亲戚因某些理由而诉苦、受批评且由此感到烦恼,或不满意或想要获得某些事物,则这种人会被迫而变为无助的牺牲者,他必定会感到自己有罪且必须将每件事妥善办好。引用一位病人的例子来说,他就像是盛夏旅馆受困扰的经理:客人永远是对的。任何不幸,事实上是否真是他的过错,这都已无所谓了。   最近有本法文书《目击者》将这种过程描述得真是淋漓尽致。主角与他的弟弟去航;木船漏水了,正好暴风来袭,他们因此不幸地翻覆而沉没了。因为弟弟有条腿受伤,所以无法在汹涌的海浪中浮游,他注定要被淹没了。书中的英雄(主角)于是便扶着弟弟力图游向海岸,但他很快地就了解了他无法这么做。因为事实上只有一条路可行,两个都淹没或者英雄自救。他很清楚的了解到这种局势,于是他决定自救。然而他同时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谋害者一般,对他而言这念头是何其地真实,因此他确信别人一定会将他当做谋杀者,但他的理由并无用处且不能发生作用,因为他依着在任何情况下他应该负责任的这个前提而行。的确,这是种极端的情势,但这英雄的情绪反应正确地说明了当人们被此种特别的“应该”所驱策时心中所怀藏的感觉为何。   个人也可将对自己有害的工作加诸于自己身上。在杜思妥也夫斯基的著作《罪与罚》一书中便可找到此种“应该”的例子。拉斯尼克可夫为了证明他具有拿破仑的能力,遂觉得他应该能杀掉一个人。就如杜思妥也夫斯基所明确表示的,除了拉斯克尼可夫对世人的多种愤怒外,没有一件事会比“杀害”更使他仁慈的灵魂感到可厌了,他必须欺骗他自己去完成这件事。他在实际上所感觉到的表现则出现在一个梦中,梦中他看到一匹瘦弱饥饿的马,正被人个醉酒的农夫迫着去拉动它不可能负担的重载,而且它被那农夫残忍不仁地鞭打着,最后被打死了。拉斯克尼可夫看见了此种情形,马上亲自匆忙而充满同情地奔向那匹马去。   这个梦出现于当拉斯克尼可夫处于强烈的内在挣扎之时。他觉得他应该杀人,但也觉得那是件极度令人厌恶,以致于他简直就无法真的去做的事。在梦里,他了解他逼迫自己去做对自己而言乃是不可有之事,一若要那匹马拉动重载一样,乃是残忍不仁的,醒后他不觉感触万千,于是决定反抗屠杀。但他那种拿破仑似的自我希求不久又很快地占了上风,因为那时他的真我已无力抵抗它了,一若饥饿的雌马反抗残忍的农夫似的。   使“应该”变为自毁的第三条因素乃是自恨,这个因素比其他的因素更能说明“应该”的强制性。当我们违背自己时,可因自恨而转变为对抗自己。有时此种关系甚为清晰且易于建立。一个人如果无法像自已所感觉的那样聪明有用,则他会像目击者此一故事中所述的一样,充满了无理的自责。更常见的是,他根本就不晓得这种违背的存在,但无形中却会感到低落、不适、疲倦、焦虑或急躁不安。我们可以想想前此所举过的例子,有位女人,因为无法爬到山顶而突然变得怕狗。其先后关系如下:首先她先感觉到放弃继续往上爬乃是一种失败,因为她必须要能支配一切(这种失败的感觉仍是潜意识的)。其次,她潜意识地自责,于是表现出了自责的反应,亦即感到无助与害怕,接着她开始对此种情绪的过程首先有所知觉。如果她未曾分析她自己,那她对狗的害怕依旧会是件迷惑的事,因为此种害怕与先前所发生之事并不相连贯。在其他的例子里,有个人的意识里只能知觉到他用以保护自己免于自恨的特殊方法,就如解忧的特别方法(购酒或痛饮)。他之觉得被他人所欺骗(消极的“外移作用”),或是待人暴躁(积极的“外移作用”)。我们有充分的机会,从各种不同的观点来了解这些自我保护的企图是如何产生的。关于此点,我仍想先讨论另一种类似的企图,因为这种企图易于被忽略,而且可导致无可治疗的绝境。   这种(努力)企图乃是当一个人在潜意识里了解他不可能达成他的“应该”之时所发生的。于是一个富理性且相当合作的病人,也许会变得激动而陷于如同感到被人与事情所虐待似地狂饮不已的境域里;譬如,他会觉得,他的亲戚剥削他,他的老板不公平,牙科医生弄糟了他的牙齿,精神分析对他无益等等。他也许会痛骂分析者而且在家里可能会大发脾气。   为了了解他的烦恼,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因素,乃是他对某些特别的考虑做了坚决的要求。依其特别情势,他可能强调在办公室里他应得到更多的帮忙,坚持他的妻子或母亲要让他独处,要他的分析者给他更多的时间,或者坚持他的学校要格外厚待他。我们的第一个印象乃是对于他疯狂的要求与对挫折加以谩骂的此种感觉。但当他热衷于这些要求时,就会增加他父母的暴怒。他也许会变得更公开地表现出敌意。只要我们细心地听,就会发现贯穿他的谩骂谈话中的主题。他仿佛说:“你很笨,你不知道我真的需要某些事物吗?”如果我们记得要求乃是因心理症的需要而生时,则我们可以发觉,要求之突然增加乃是警告着一种相当紧急需要的突增。由此出发,我们便有机会可了解病人的悲痛何在。也许会得到某种结果,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悲痛,但他已经了解他不能完成某些他急需的“应该”。譬如他或许已感到在某些重要的爱情关系上他简直无法获胜;或者感到工作远超过他的负荷,就是他尽全力也无法胜任;或者他已认出在分析中所产生的某些问题,令他退缩甚至于无法忍受,或者,他们正在嘲笑他欲藉意志力的绝对势力,而排除那些问题。这些认识,大部分是潜意识地使他感到惊慌,因为他觉得他应该能够克服所有的这些障碍。然而在此种情况下他仅能在二者中选其一。第一,他要认识对自己的那些要求乃是幻想的。第二,他激昂地要求他的生活情况必需如此地被改变,而后方可不必面对“失败”。在激动下,他选择了第二条路,然而很明显地第一条路才是治疗的工作。   了解了如果病人认识那些无法实现的“应该”,可能会产生兴奋的要求此一情况,这在治疗上将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些要求可产生甚难控制的激动情况,就理论而言它也是重要的,它帮助我们更了解许多要求所具有的紧急性,同时它也有力地提示病人已感觉到要符合他的“应该”之紧急性。   最后,要是连模糊地认识无法──或即将不能──满足“应该”,都会产生极端的失望,则亟需一内在的需求以避免此种认识。我们已经知道,心理症患者用以避免此种认识的一种方法,那就是在想像中去完成他们“应该”。(用某些方法我应该能变为或能做──因此,我现在才能够成为这个样子,或这样做。)现在我们更可了解这种似乎巧妙伶俐的逃避真实之道,事实上乃由于面对“他没有而且不能满足他内心的指使”的潜伏恐惧所决定。因此在第一章中我们才提出了争论点的说明,想像乃是心理症的需要之帮佣。   在许多潜意识的自欺方法中,此地我仅提出两项,因为他们具有最基本的意义。其一,降低自我知觉的敏感度,有时狡猾的心理症患者,也许会维持他自己情感、思想或行为的固执知觉,甚至于在分析中,他可能用“现在我并不知道那”或“我并不如此以为”而中断了更进一步的讨论。这里所要提的另一种潜意识的诡计,乃是大多数心理症患者的特点──认为自己只是一种反应物,这比责备他人更为严重,这等于是在潜意识内他们将自己的“应该”否定掉,于是他们觉得生活的情势就像是在接受外界一序列的推拉一样。换句话说,“应该”本身已被外移了。   用更普通的话来总论:任何蒙受暴政的人,必求助于那些能阻遏暴政的工具。他被迫变得言行不一,在外在的暴行之下(本质上是潜意识的),一连串的欺骗行为可以变成潜意识的自欺藉口。   所有的这些方法避免了自恨的汹涌澎湃,因此他们具有很大的主观价值,但这却会导致“真实感”的损伤;譬如,他们确确实实地促成了“脱离自我”而且形成了自负系统的独立作业。   因此,对自我的要求在心理症的结构中担当了极重要的地位,它们构成了个人为实现理想形象的企图。它们利用两种有效的方法,而增加他与自我的脱离:藉着强迫自己去曲解他自发的情感与信仰;以及藉着蕴酿广泛的潜意识欺骗行为等此二方法。它们也被自恨决定;而最后,当他认出了他无法顺从它们时,自恨于是而发。有时,一切自恨的表现乃是代表对于无法完成“应该”的一种惩罚──换种方式说,如果他真能变为超人,则他一定不会感到自恨。   责备性的自责是自恨的另一表现。他们大多是跟随着存在于我们心中的前提所导致的残酷推理。如果个人无法达成不惧、慷慨、宁静、意志力等等的绝对性,则其自负必会宣告“犯罪”的判决。   有些自责乃是针对存在于内心的困难而发,因此看来似乎是合理的,无论如何,病人自己总觉得自责乃是正当的。这种想法毕竟会不会因为它符合了高标准遂不值得称赞呢?事实上他毫无干系地接受了困难,而对困难加以猛烈的道德谴责。那些困难并不顾病人对此负责而受伤了;他是否已能有不同的感觉、思考、行动,甚至于他是否了解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于是一个为人所检验与研究的心理症问题遂转变为令人可憎的污点,它玷辱了人,使人无法履行,譬如,他也许无法防护他的兴趣与意见,他注意到当他应该已经发表异议及防护自我免于被剥削时,他便会感到相当满足。能够公正地观察到这点,不只是他的光荣,而且是趋向渐渐认识“强迫自己宁愿满足应该之需求,而毋须顾虑到自己”的力量之首步。不然,在破坏性的自责下,他将会因为自己“没勇气”或是个令人讨厌的胆小者、或因为周遭的人轻视他是个弱者而使自己变得堕落。因此整个自我观察的结果乃是使自己感到“罪恶”或卑下,这种自贬身价的影响,将会使他在下次的场合中更难于大声地发表意见。   同样地,某些显然怕蛇或怕驾车的人,也许会被劝说这种恐惧乃是起自于他无法控制的潜意识力量,他的理由告诉他“胆小”的道德谴责是无意识的,他甚至于会反覆地争论他是“有罪”或是“无罪”的呢?但这是不可能得到结论的,因为它是一种包含于不同生命层次的争论。若是人类,则可允许他自己受制于恐惧,但如果是神圣者,则他应具有绝对不畏惧的德性,而且当他有所恐惧时,只能憎恨与轻视他自己的无能。另一方面,一位作家曾被禁止去创作作品,因为存在于他自身的许多因素使写作变成是一种痛苦的感受。因此他的工作进得很慢;他虚度光阴且尽做无益的离题之事。他并不因这种悲哀而怜悯自己,反而称自己是个懒惰的无用者,或者是个对这工作缺乏真正兴趣的骗子。   最常见的,这种人常会责备自己是个虚张声势者或是个骗子,这种自责并非全因某种实质事件而袭击自己。更常见的,心理症患者常为这个理由──怀疑(这并非一定会附加在任何事情上,它有时是潜伏的,有时却意识得到的痛苦),而感到莫明的不适。有时他变成只知道对自责发生恐惧,这是一种唯恐被发现的恐惧。如果人们能更进一步了解他,就会发觉他是无用的。于是,他便会显示出无能的作为。人们将会知道他只会炫耀,而在“神气”的背后并无任何真才实学。接着,在更密切的接触下或在任何的测验状况下,可正确被“发现”之事仍旧是不够透澈的。然而此种自责依然无法由难过的神色中被移去,它涉及到所有存在潜意识的托辞──爱情、公平、兴趣、知识或谦逊的藉口。而这种特殊自责出现的频率与这些托辞在每一心理症患者中所出现的乃是相同的。此地它所表殃的破坏性乃在于它所产生的罪恶感与恐惧感,而不是因为它促成了对潜意识的藉口作建设性的探索。   其他自责大都是针对做某事的动机而较少针对现存的困难。这些似乎就是良心自察的影像。而只有就前后的关连来看方能显出一个人是真的在反省自我,或只是吹毛求疵,或是两种驱力都存在。这种步骤是最具欺骗性的,因为事实上我们的动机很少是纯金的,它们常会混合着一些较不名贵的金属。然而,如果大部分是金,我们仍旧会称它为金。如果忠告朋友的动机是种具有建设性的帮助的善意;则我们会感到满意。于是这种人就不会置身于“揭人疮巴”的掌握中。他会说:“是的,我给你忠告,也许是善意的劝告。但我并不乐意这么做,因我有时也同样憎恨受到打扰。”或说:“或许我忠告别人只是为了喜欢觉得比他优越,或者为了讽刺他无法将某种特别情势掌握得更好。”这种托辞都是骗人的,正因为其中真实的成分太少了。有智慧的局外人,有时也许能够驱逐比种幽默。更聪明的人或许会答到:“以你所提过的一切方法,并给你朋友以充分的时间,以及给予他真有帮助的关心,对你而言难道这不是格外的光荣吗?”遭到自恨所害的牺牲者绝不会这样地正视这种事件。当他罩眼镜视他的缺点时,他就像是为了某颗树木而看不见整个森林一般。此外,纵使是牧师、朋友或是分析者以正确的眼光为他介绍事物,他可能也会不相信。他也许很礼貌地接受明显的事实,但他心理却想着,它可能只是为了鼓动或恢复我的勇气而说的。   像这些反应是值得注意的,因为他们显示了要让心理症患者由自恨中释放出来是多么困难,他那判断地位的整体性错误很清晰地表现了出来。他也许知道他过分地注意了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其他,不过他仍固守着他的决定,理由乃是他的推理方法与其他正常人的前提不同。因为他所给的忠告并非绝对有用,所以所有行为在道德上而言都是令人可厌的,因此他开始使自己堕落而拒绝别人的劝阻以免于自责,这些观察有时驳倒了精神医学专家的假定──自责只是为重建勇气或逃避责备与惩罚。当然此种假定可能发生在小孩或成人方面,对于趋向逼人的权威人士事实上也许只是一种策略,因此我们必须谨慎我们的判断而且应该检查此种权欲恢复勇气的需求。将这些例子归纳起来而将自责视为只是一种战略性的目的,这都意味着一种全盘的失败──无法重视他们的破坏力。   此外,自责也许会集中于个人所无法左右的逆境上,这在心理症患者身上最为明显,他们或许会将他们所读到的谋杀案,或将六百英哩外中西部的水灾责任归咎于他们自己。近乎荒谬的自责是在忧郁情况下所表现出的最显著症状。在心理症中,自责虽然显得较不古怪,但也许较不真实。举个例子说明,有位聪明的妈妈,有一天她的小孩与隔壁的小孩玩耍时,从邻居的洋台跌了下来,小孩受了轻微的脑震荡;这意外是有害的,因此这位妈妈在此后的好几年中都以不谨慎自责,认为那完全是她的过失;如果她在的话,小孩就不会爬上栏杆,也就不会摔下来。这位妈妈承认过度保护小孩是不智的,她当然知道就是一个过度保护小孩的妈妈也不可能长期都在看着孩子。然而她却依旧固执于她的判决。   同样地,有位年轻的演员为了职业上的暂时失败而痛苦责备自己。他完全知道他在对抗超乎他能力所能左右的障碍,当他与朋友讨论这种情况时,他指出这些不利的因素,但他并没采取防护的态度,一若为了减轻其罪恶感及保护其无知。要是朋友询问他:当时他该那么做时,则他便无法固守住任何具体的事物,没有细察,没有勇气的恢复,没有鼓励可用以对付他的自我反责。   此种自责可能会引起我们的好奇心,因为与此相对立的态度较多且较常发生;心理症患者为了证明自已的无罪,通常都贪婪地攫取情势上的困难或灾祸以为口实:他已竭尽所能而为;简言之,他应该令人惊服,然而,整个情势或意外的不幸却将此完全破灭了。虽然这两种态度表面上看来是对立的,但其相似性却出奇的大于相异性。在这两种方式中,注意力都由主观的因素被转移到外表上,他们对幸福与成功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二者之作用乃在于抵挡那种因自己并非是理想的自我而产生的自责的猛攻。在已提过的例子里,其他心理症的因素也干扰了“要做个理想的妈妈”或“做个具有辉煌生涯的演员”此一想法。那时这个女人满脑子充满着“做个好妈妈”的问题,再演员对于必要的交往与职业的竞争则具有某些禁忌。就一个快乐的人走好运而言,我们并不感到稀奇。然而在我们的两个例子中──二者都是个典型的例子──一方面有力地对付着自己的缺点,另一方面却残忍、无理地为自己无法左右而发生的事自责不已,在此二者之间,存有一惊人的矛盾。只要我们不了解这些矛盾的意义,他们就不易被观察到。事实上,这些矛盾包含了一项为了解自责的动力的重要线索;他们严厉地指出病人对于自己的缺点的自我反责,因此病人必定要求助于自护之法;病人可能会利用这两种方法:活泼地对待自己以及将责任推到周遭。问题在于为什么后者藉此种责任之转移,在他们意识的心意中竟然还无法除去自责?答案在于因为他们并不觉得这些外在的因素能够超出他们的控制之中。或者,更正确地说:这些因素不应超乎他们的控制之外。因此每一种毛病的产生都归咎于他们自己,而且也揭发了他们可耻的缺点。   虽然已提过的自责大都集中于某些具体的事情上──存在内心的困难、动机、外表等等──但其他的部分却仍旧是模糊不清的。病人或许会因为不能将自责归属于某一特定事物,而觉得罪恶紧绕于怀。在深求理由而遭失望之余,最后,他可能会认为自责也许关系到先前某些外移作用所招致的罪恶,然而,有时一种更具体的自责也会产生,而他必会相信当时他已找到何以憎恨自己的理由。譬如,让我假定他已了解他不关心别人而且不足以照顾别人,于是他会力图改变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此种态度,并且藉着这种努力而除去自恨,但是,即使他真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所在,而此种努力──虽然对他是一种荣誉──也无法除去他的敌人,因为他已本末倒置。他不憎恨他自己,因为他的自责有些是正确的;但他会更加控告他自己,因为他憎恨他自己。于是另一种自责又会相继而生。他没有报仇;因此他是个弱者。他是具报复心的,因此他是个残暴者。他对人是有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个仁慈者。他对人是无所助益的,因此他是一头自私的猪……等等。   如果他将自责外移,则他会感到人人都将那种隐秘的动机归咎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上。诚如以前所提过的,对他而言,这可能真实得足以使他愤恨他人之不公正。为了防护,他也许会戴上坚固的面具致使他人无法由其面部表情,由其声调,或其内心的表示来猜测他。或者,他甚至于可能会不知道这种具体化方法,而在意识里感到每个人都是良善的。而且只在分析过程中,他才会了解到他真的感到长期受人怀疑着。就像达摩克利兹(Damocles)国王一样,因恐惧严重的谴责将会随时降临其身,而生活于恐怖之中。   我认为没有一本精神医学书籍会比卡夫卡的《审判》一书更能对这些模糊的自责,做更透澈的陈述。正如卡夫卡一般,心理症患者也许会倾其全力于为反抗不明且不公平的裁判所作的无益而自卫的战斗中,因而在过程中变得格外无望。此地之自责乃是卡氏的真实失败的主要基础,诚如弗洛姆在他对“审判”的分析中的巧妙说明一样,主要是因为卡氏的生活已完全麻木,他盲目地前进,他缺乏自主性与成长力。简言之,弗洛姆认为“他缺乏精进的生活”。弗洛姆指出任何如此生活的人,必定会存有罪恶感,这有其妥善的理由:因为他现在是有罪的。他总是在寻求别人为他解决问题,而不求助于自己或是他的机智。在此种分析中具有一种深广的智慧,我也确实赞同其中所应用的观念,但我觉得它仍不完全,它未曾考虑到自责的无益性──他们只是具有责备的特性。换言之,它遗漏了一点,亦即卡氏对自己罪行的态度,乃在于他的转变并不具有任何建设性。为何有此转变?乃因为他以自恨的情境来对待自己。这也是在潜意识中的,他并不觉得他正残忍地在责备着自己,而整个过程都被具体化(外移)了。   最后,一个人可能会为从客观上看来似为无害、正当甚至于良好的举动或态度而自责。他也许会将“照顾自己”看成是娇养;将好食视为贪婪;将考虑自己的愿望而不盲从地顺从别人视为顽强的自私;将接受他所需要而且可行的分析治疗视为自我放纵;将断言自己的意见视为胆大妄为。这里我们也必须询问那种内心的指使或自负已为“追求”所触犯了。只有自傲于禁欲的人才会控告自己“贪婪”;只有自谦的人才会将断言的举动视为是利己主义,但与这种自责最有关且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病人常欲与出现的真我一战。自责大都明显地产生在分析的未期,他们是一种玷辱并阻碍趋向正常人性发展的动力的企图。   自责的邪恶(就像自恨之恶性)需要自卫之道,这在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病人一碰到困难,就马上寻求防卫,他也许会反应出正当的义愤、迷惑的感觉或变得好辩。譬如,他会指出:虽然过去自己真的是这样,但现在已改善了很多;或指出要是他太太不那样做,困难就不会存在;或指出要不是他父母,则它必不会发生。他也许也会采取反击,而且时常以一种攻击的态度批评分析者──或相反地,变得满意与逢迎。换言之,他的反应就像我们已经很严厉地责德过他,因过于令他惊吓,而使他无法镇静地查验出责备一般。他可以根据听任自己支配的手段而盲目地攻击谴责,譬如藉着慢慢脱离谴责、藉着归罪他人、藉着服罪、或藉着继续攻击等等。这里我们面临了一项关于精神分析治疗的主要阻碍因素,但除了分析外,它也是使人们免于客观地面对问题之主要原因之一。必需“避免自责”,使人们无法对自我作建设性的批评,同时也破坏了人们由错误中学习的可能性。   我想藉着与正常的“良心”比较,来综合这些对心理症的自责之评论。正常的良心会随时警惕地监视着真我的利害关系。引用艾利希·弗洛姆的佳句,它乃是“人类对自我的召唤”,它是真我对我们整个人格的适当作用或不当作用之反应。另一方面,自责乃起源于心理症的自负,它对个人无法符合自负本身的需求表示不满。他们并非为了真我,而是在于反抗真我,且意味着欲压制真我。   因良心而产生的不舒适或懊悔是可以具有明显的建设性的,因为它可对错误的特殊举动或反应,甚至我们整个的生活方式做一检查。当我们的良心拒绝如此做时,所以生的事一开始就与心理症的过程不同。依着良心,我们会试着公正地面对我们所觉察到的错误行为或态度,而不任加渲染。我们试着找寻何者应对良心负责,最后并以任何可行之法朝着克服错误而做去。相较之下,自责会藉着宣布整个人格之不良善而发布一责备性的判决,自责乃因此种判决而告休止,但当开始积极行动而不再有此种自责时,却使自责本身成为了徒劳无益之事。大抵而言,我们的良心乃是一种有助我们人性发展的道德力量,而自责在起源上与结果方面都是非道德的,因为他们使个人逃避了严正地去检查他所面临的困难,因而干扰了人性的发展。   弗洛姆用“权力主义者”的良心来与正常的良心相比较,他将前者定义为“权威内移的恐惧”。事实上,“良心”这个字的一般用法暗含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意义:其一、为惧怕被发现与受惩罚,而对外界的权威所产生的自然的屈服;其二、可代表谴责性;另外还可意指对自我感到建设性的不满。我认为“良心”的名称应仅用于最后一项,而我也将在此种意义下使用良心这个名词。   第三、自恨本身表现于自卑上。我将此种表现用做了解自信之多种方法的所有名称:自贬、自卑、自疑、自辱与自嘲。这与自责是个最好的区别,它往往不能肯定地说某人因自我反责或卑下、无用而自觉有罪,或因轻视自己而感到可鄙。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只能确定地说,这些都是打垮我们自己的各种不同方式。在这两种自恨形式所产生的方式间有一可资认识的区别,自卑主要是在于对抗任何为求改善或成就的奋斗,但对它的认识在程度上却有极大的差异,这理由我们以后就会了解。它也许隐藏在那种不易激动的正当自大的背后,然而,它也许会真接地被感觉或表现出来。譬如,一位想公开在鼻上涂粉的迷人女孩,会发现自己心底在说:“多么荒谬啊!丑野鸭,想装美!”另外,有个聪明人,他被一篇理学文章所迷惑了,因此他想将自己也写一篇下来,不过他也许会自言自语道:“你只是会欺骗笨人,凭什么你能写出论文!”即使这样,如果我就认为那些人公开地嘲弄自己的想法,乃因他们通常都了解那些想法的完全意义所致,这就大错特错了。其他平白的谈论也许较不具恶性──也许真的是机智而幽默的。就像以前我说过的,这些更难于评价,他们也许是一种为逃避失体面的自负以求取自由的表现,但他们也可能只是潜意识里为求何全面子的诡计。更明白地说:他们也会会由屈从转成自卑,以保护自负并保全个人。   自辱的态度可容易地观察到,尽管他们可能被他人嘉许为“谦逊”,或自己本身如此地感觉到。这种人在尽心照顾生病的亲人后,也许会想道或说道:“这是我最起码所能做的”。另外,他可能藉着:“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令人感动”,而不相信这乃是对自己是个说谎者的赞许。医生或许会将痊愈归之幸运或病人的活力,但相反的,要是病人没有改善,他必定会认为是自己的失败。此外,虽然自卑可能不被感觉到,但有一些“对结果的恐惧”却相当明显──对他人而言。因此许多见闻广博的人在讨论中并不高谈阔论,因为他们害怕招致讽刺。无疑地,比种对自己的才能与成就的否认与自辱,对于自信之发展或恢复都是有害的。   最后,自卑还以巧妙或粗鄙的方式表现于整个行为中,人们可能对他们的时间、他们所做的工作或将做的工作、他们的愿望、意见或信念做不足的估价。这些人都是一样,似乎已经丧失了那种庄重地面对自己所说、所做或所感之事的能力,要是别人能完成这些事,则会令这些人感到惊讶。于是他们发展出一种对自己价值感到怀疑的态度,通常会接着扩展为对世人价值的怀疑。更清楚的,自卑在卑鄙的、谄媚的或道歉的行为中更为明显。   正如其他的自恨形式一样,自骂可能会出现在梦中。有时当梦者还是神志不清时,也会显现出来。他也许会藉着污水池、一些可厌的东西(蟑螂或大猩猩)、盗匪或可笑的小丑等象征来代表自己。他也许会梦见一幢外观堂皇而内部却脏如猪圈的房子,或正在修理中的倒塌房子、或与下流卑鄙的女人发生性行为所在的房子、或某些人公开愚弄他所在的房子等等。   为了对问题的剧烈性作更广泛的了解,此处我们将考虑自卑的四项结果。第一是,某些心理症患者会将他们自己与接触的每个人或自己的不利情况相比,而觉得别人比他更感人、更精明、更有趣、更迷人、更会穿着;他享有年龄或青春、或较好的地位、或较显要的优势。然而即使这种比较可打击心理症患者自己使他变得失去均衡,但他却不会澈底地去思索他们;或者即使他思索了,卑下感也依旧会存在的。这种比较非但对自己不当,而且也常是无啥意义的。为什么一个能以他自己的成就而自傲的大人应该要与一位精于跳舞的女孩相比呢?或者,为什么一个对音乐不感兴趣的人会要与音乐家相比而感到卑下呢?   这些事项只有当我们想起那种各方面都要优于他人的潜意识要求时,方有意义。此处需附加说明的是,心理症的自负也是需求他应该优于任何人与任何事。于是别人任何“优异”的特长或能力必定都会成为他的阻碍,而且必定引起自毁性的责骂。有时候这种关系却会相反:一个处于自骂心境的心理症患者,会利用别人“显赫”的能力而加强与支持他具有责备性的自我批评。在此利用二个人的例子来说明它:它就如一位具野心与虐待狂的母亲,利用好成绩或吉美朋友的清洁指甲而使吉美感到羞惭。但此仍不足描述由竞争中畏缩的这些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从竞争中而感到畏缩不前乃是自卑的结果。   自卑的第二种结果乃是人际关系中的“易受攻击性”。自卑使得心理症患者对别人的批评与拒绝发生过敏,在些微或毫无激怒的状况下,他感到别人轻视他、严重地攻击他、不喜欢他的同伴,或真的在藐视他。于是自卑更加深他对自己的不稳定感,因此使他更加怀疑别人对他的态度。因为他不能接受自己的真实情况,所以他不可能相信那些完全了解他缺点的人会以善意的或欢喜的心情来接受他。   他内心深处所感受到的更是猛烈,而且坚决地怀疑别人很明显地在轻视他,且此种猜疑将存于他的心中,尽管他并不会意识地觉察出任何自卑的迹象。盲目地地假设他人轻视他以及相对地或完全地觉察到他的自卑,这两项因素指出了大部分的自卑都已被具体化。这也许会导致他与人相处关系上的微妙毒害。他也许会变得无法接受他人“面对价值”的积极情感。在他的心目中,恭维乃是意味着讽刺的评论;同情则是屈尊的怜悯,某些人之所以想要了解他,乃是因为他们在希冀他的某些东西。别人表示喜欢他──可能只是因为他们不十分了解他,因为他们本身是无用的或“心理症的”,或因为他已经能够对他们有所助益之故。同样的,事实上毫无敌意味道的事件可能被当作以往自卑的证据。某人在街上或戏院内没向他问好,没接受他的邀请,或没立刻回答他──这可以说只是轻微的屈辱。某人对他开了个善意的玩笑──这却会是明显地在屈辱他。对于他的建议或行动所作的反对或批评,非但不会成为具体的真诚批评,却反会成为轻视他的证据。   诚如我们的分析所见,个人本身既不知道他以这种方式与他人相处,也不晓得其间所包含的扭曲现象,视为理所当然。在分析的关系中,我们可以在某一范围内,观察到病人认为他人轻视他乃是事实的。在经过一连串的分析后,病人会和善地对待分析者,会有理由且毫无掩饰地提出:分析者看轻他乃是不证自明的,因此他觉得不必要提它或更进一步去想它。   所有这些与人性关系有关的知觉扭曲都是可理解的,因为别人的态度确实是甚易遭到许多不同的解释,特别是当它遭受到不相关的破坏,而他又觉得他所“外移”了的自卑确实是真确无误的时候,更易形成对别人发生扭曲的看法。这种转移责任的自卫性质是很明显的,然而欲与经常清醒而尖刻的自卑相伴而生活,他可能会无法忍受。由于观之,心理症患者在潜意识里乃兴趣于将他人视为罪犯。虽然感到被轻视或被拒绝对他而言是痛苦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但是却比要面对自卑较不觉痛苦。须知他人既无法伤害自尊也无法建立自尊,对任何人而言,都是一门长久而困难的学习课程。   因自卑所引起的“易受攻击”性,常与因心理症患者的自负所引起的相伴而生。往往很难说一个人是因为自负受损,或是因为他的自卑的“外移作用”,而感到被屈辱。他们是如此地难以断然分开,因此我们需就两个角度来解决这种反应。当然,在某一特定时候,二者间必有一种较易观察到或较易得知。如果一个人对于“轻视”报以报复性的自大反应,在这种情况下,自尊受损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要是由于同样的激怒,但他却转变为卑屈而试图逢迎他人,则自卑会是较为突出的理由。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相反方面也可能会产生相反的现象,这是应该紧记于心的。   第三项,受自卑支配的人,通常会从别人那儿学得过多的恶习。他甚至不了解那种恶名昭彰的恶习乃是屈辱或剥削。即使愤愤不平的朋友使他对此引起了注意,他也是有减低犯罪者罪行或认为犯罪者行为乃是正当的倾向。这只发生于某些情况之下,譬如病态的依赖性,而且是种错踪的“内在情素丛”的表现结果。但产生此种恶习的因素,主要的还是因病人“怀疑自己不应受到任何更好的对待”,而引发的“不能自卫”所产生。譬如,有个女人,她的丈夫以跟其他女人谈情说爱为炫耀;对此她也许无法诉苦,甚至于无法表现明显的愤恨,因为她可能会觉得这乃是因自己不可爱的缘故,且会认为其他女人较为迷人。   最后要提到的一项结果,乃是需要利用关心、敬重、赞赏、崇拜或喜爱他人以减轻或平衡自卑。这些关心的追求乃是强迫性的,因为这些强迫性的需要并非在自卑的掌握中。它也是由胜利的需求所决定的,也许近于一种全消耗性的生活目标。结果对自我之评价完全视他人而定:随他人对待我的态度而有所增减。   如果沿着广阔的理论线而思考,像这些观察便可帮助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为什么心理症患者如此固执地依附于自我荣誉化的影像。他必须坚持它,因为他觉得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此即系:死于自卑的恐怖中。在自负与自卑间产生了这么一个恶性循环,其中一项总是会更加强了另一项。这只能改变到让他对自己的实况感兴趣的程度为止,但是自卑却接着使他难于发现他的自我;只要他自我的堕落影像对他而言依旧是真实的话,则他的自我就会显得卑劣。   心理症患者究竟是确切地轻视自己的哪一方面呢?有时是每件事:人类的缺陷;他身体的外观与功能;他的领悟力──推理、记忆、评论的思考、计划、特殊的技艺或天赋──包括任何由个人的行为到公众表演的活动力。然而轻视的倾向其普遍性则多寡不一,它通常较明显地集中于某些区域,这乃是依据解决心理症的某种能力或态度所具之重要性而定。譬如富攻击性之报复型,将深深地轻视他自己所有有关他自认为是“懦弱”之事,这包含了他待人的积极情感,报复的失败,任何顺从(包括合理的屈从),无法操纵自己与他人。就本书之体系而言,是无法对各种可能做详细的讨论的,而这也是不必要的,因为研究问题的原理是永远相同的。为了说明,我只想讨论两种常见的自卑表现──都是有关于吸引力与智慧的。   关于容貌与仪表,我们可以发现其范围之大可从吸引人而到令人可厌。当初在一个比普通人更迷人的女性身上发觉到此种倾向,真是有点诧异,然而我不可忘却在此所欲说明的,并非客观的事实或别人的意见,而是那个女人在理想影像与她真实自我间所感受到的矛盾。因此,即使就一般的称赞而言,她可能是个美人,但并非是个绝对的美人──过去及未来都绝不可能如此。因此她可能会注意到她的不完美──瘢痕、手腕不够细长,或头发不够自然起伏──因而在这方面贬低了自己,有时候会憎恨地临镜自照。或者很容易地产生唯恐别人觉得自己乃是可厌的这种恐惧,譬如在看电影时怕坐在她身边的人会因此而更换了座位。   依据其他人格的因素,对仪表轻视的态度可能会导致过度用力于抵消强烈的自骂或“不在乎”的结果。在第一种情况下,她必定挥霍大量的时间、金钱和思想于头发、裙子、肤色、帽子……上。如果轻视是针对某些特别方面,如鼻子、乳房或是过胖,则也许会导致她剧烈的“治疗法”,像手术或减肥。在第二种情况下,自负干扰她对皮屑、姿态或穿着做合理的照料。那女人可能会确信她真的是丑恶,或可厌的,因此任何为求改善容貌的企图对她而言似乎都是荒谬的。   就“容貌”的此种自责而言,若个人能了解它也是由更深远的来源所酿成的,就会觉得在实际要比想像的来得强烈。“我吸引人吗?”这个问题与另一问题“我可爱吗?”是不能截然划分的。这里我们牵涉到了人类心理学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我们暂不详谈,因为“可爱”的问题在另一章节里来讨论将更为适合。这两个问题在很多方面都相互环接,但它们并不相同。一个意思为:我的仪表足够美丽得去吸引爱情吗?而另一个意思是:我具有使自己变得可爱的特质吗?虽然第一个问题是重要的,特别是对于年轻人而言,但是第二个问题却涉及我们生存的中心,而且与获得爱情生活的幸福有关。而可爱的特质则与人格有关,只要心理症患者脱离他自己,则他的人格必模糊得对他不感兴趣。而且,虽然吸引力之不完美对于所有实际的意向并不重要,但是“可爱”在所有的心理症中却确切地被损伤了。很奇怪的,分析者所听到的有关第一项的较多,第二项的则甚少。许多发生于心理症中的“转移作用”,不是由本质而到周遭吗?从与完成自我有关之事到显赫的外表吗?这种过程不也是与追求魅力相一致吗?在具有或发展可爱的特质上是不具魅力这一项的,但是只有适当的风度与合适的衣裙才会具有魅力。就此点而论,所有仪表的问题具有过分的意义乃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自贬”之所以会集中于这些问题上,乃是可理解的。   有关对智慧的自贬,愚钝感觉的结果,相当于在理性万能中的自负一样,它要看,就此点而言是自卑或是自负居于引人之地位而定。事实上,在大部分的心理症中,有许多阻碍是构成对领悟力不满的真正理由。怕攻击可能会阻碍评论性的思考;勉强束缚自己可能难于获得意见。为显示自己是全能的,这种强迫性的需求可能会干扰了学习的能力,遮蔽个人问题的倾向,也可能困惑了思考的清晰;正如人们使自己看不见他们内心的冲突一样,他们也许会忘却了其他种类的矛盾。他们也许会过度迷惑于已得的荣誉,而对他们目前的工作感到乏味。   记得有一阵子,我以为此种真实的困难,能完全说明这种愚钝感,而且希望所说及之事能对愚钝感有所助益,譬如我提醒病人道:“你的智慧是完全正常的,但你的兴趣,你的勇气呢?你的工作能力又如何呢?”当然,这些因素是值得研究的,但病人却对在生活方面自由使用智慧不感兴趣,而他所感兴趣的乃在于“主脑”的绝对智慧。当时我不了解自贬过程的力量,有时这种力量占很大比例。甚至于已获得真正智慧成就的人们,还是喜欢强调他们自己是愚钝的,而较不承认他们的高度热望,因为在任何代价下,他都必须避免那种被嘲笑的危险。而在十分失望之余,他们会放弃一切矛盾的证据或证明,而接受此种判决。   自贬的过程,在各种不同的程度上阻碍了对任何兴趣的主动追求,其效应在活动之前、当时或之后即会显现出来。一个屈从于自卑的心理症患者,也许会感到十分沮丧,因而无法说外国语或对公众演说。或是他在从事某些活动中,一旦碰到困难就随即放弃了;或者他在公演前或公演时会感到恐慌(怯场)。此外就像关于“易受攻击”一样,自负与自卑都会产生这些禁忌与恐惧。总之,他们乃是左右为难的结果;一方面需要大加称赞,而另一方面却主动地自辱与自败。   当不顾所有的这些困难而完成或做好一件工作时,自卑都未曾终止过。“任何人同样可以做好与这工作相同的事”;譬如在钢琴演奏时有一章节弹得不尽完美,他会自忖道:“虽然我这次勉强逃过了,但下次必定会败溃的。”在另一方面,失败唤起了自卑的全部力,而阻碍了其实际意义。   在我们讨论自恨的第四种表现──自摧之前,我们必须先藉分别与其看来相似或具有相同效应的现象,而将此一题目缩短至某一适当的范围内。首先我们必须区别自摧与正常的自律之不同何在;一个健全的人会放弃某些活动或满足,但他这样做只因为对他而言有更重要的目标存在,所以他需要追求价值阶层中的那些更高部分。因此年轻的夫妻可能会剥夺他们自己的享乐,因为他们更需要节省家用。一位专心于工作的学者或艺术家可能会限制了自己的社交生活,因为宁静与专心对他而言具有较大的价值。这些戒律必以对于时间、精力与金钱上之缺陷的认识为先决条件,(在心理症中,则缺乏此种认识)同时也必先要知道自己的真实愿望可在,而且具有舍弃较不重要之事而追求重要者的能力。这对于心理症患者而言是颇为困难的,因为他的“愿望”大都是强迫性的需要,而且每个愿望的性质都是同样重要;因此没有一种愿望可被舍弃。在分析治疗中,正常的自律通常是一种被接近的目标而非真实。如果从经验中我仍不了解心理症患者并不懂自动的自制与摧折间的差异,我现在根本就不会提到这一点。   我们也必须考虑,在某种程度上,心理症患者事实上是个遭受摧折的人,虽然他自己并不觉得。他的强迫性驱力、他的冲突,这些冲突的假解决以及疏离自我,都阻止他去了解他所具有的潜能。此外,他经常会感到被摧折,因为他为求“无限权力”的需要依旧无法达成。   然而这些挫折──真实的或想像的──都不是因自摧的意向而导致的。譬如,为求爱好与赞成之需要,事实上造成了对真我或真我情感的挫折。心理症患者会产生这种需要,(姑且不管他的基本焦虑)乃是因为他必须应付他人。自我剥夺虽然残忍,但必是在这种情况下此一过程的不幸副产物。就自恨而论,此处吸引我们的,乃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已讨论过由自恨的表现所引发的积极的自我挫折。“应该”的暴行实际应是“自由选择”的一种挫折,而自责与自卑则为自尊的挫折,此外,还有其他这种自恨的主动自摧特性表现得更为清楚之事,那就是享乐方面的禁忌与希望、热望的压制。   享乐方面的禁忌,破坏我们渴求兴趣或做符合我们真正兴趣的事以求充实我们生活的此种率直性;一般言之,病人愈了解自己,就会愈确切地体验到这些内心的禁忌。他想去旅行,但心底却呐喊着:“你不应去旅行的。”或另一种情况:“你无权休息,或看电影,或买衣服。”或是一种更普通的意义:“好事并非全为你而备的。”他想自己去分析他怀疑为是不合理的那种暴躁,但却感到“宛若用铁手去关重门似的。”他厌倦而终止了明知他有益的分析工作。有时在这方面,他会产生一些内心的对话:在他做好一天的工作后,他累了而想休息,于是内心又会呐喊着:“你真懒。”“……不,我真的很累。”“喔,不,那纯粹是一种自我放纵;这样,你将会处处一无所获。”在如此往返的对话后,他可能会带着犯罪感去休息,也可能会强迫自己继续工作──但这两种方式都无利益可言。   一个人当他外求享受时,他如何去打消他自己的意志呢?通常这会呈现在梦中。譬如,有个女人梦见自己置身于充满佳果的园子里,只要当她一想摘取一个或已经摘到一个果实时,很快地就会有人从她手中抢走。或者,失望中的梦者,力图打开一扇重门,但却打不;或是他赶着去搭火车,但火车恰好开走。他想吻一位女孩,但女孩却消失了,同时他还听见了一阵嘲弄的笑声。   享受上的禁忌可能是隐藏于社会意识中:“只要其他人还在贫民窟,我就不该往华丽的公寓……只要有些人仍遭受着饥饿,我就不该挥霍食物……”当然在这些情况下,一个人必须省察这些反对是否起于真正深切的社会责任感,或者是否只是禁制一种享受的屏障物。通常一个简单的问题可以澄清这个问题而揭露出那一份虚假的荣光:有可能一个人不自己花钱却可真实地将包裹寄到欧洲吗?   我们也可从“既成的抑制”而推论出这些禁忌的存在。譬如,某个人只能够与他人共享事物,的确,就许多人而言,分享喜悦是种双重的享受。但他们却强迫性地主张别人应该与他们一道听唱片,不管别人是否喜欢那些唱片,同时他们也无法单独地享受任何事物。其他人可能过分吝啬于自己的开支,而使自己无法对它做任何更多的合理思索。这在下面的情况中更为显著:他们同时过度耗费力量在那些能增加他们威望的事情上,像以明显的方式施舍,举办舞会或购买对他们毫无意义的古董。他们的行为宛如被某种法律所绳治住了──只许他们做荣誉的奴隶而禁止任何“只”能增加他们舒适或幸福的任一事项。   像其他任何禁忌一样,足以挫伤他们的障碍乃是焦虑或其相等物,一位病人不肯喝下人家为她所准备的咖啡(美好早餐的一部分),当我大声地赞赏这是一种好表现时,她全然被惊吓住了,因为她以为我会为她这种“自私”的行为而责备她。再如搬到更好的公寓,虽然在各方面都很舒适,但是却可有引起她极端的恐惧。享受宴会,可能会招来恐慌,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内心可能会呐喊着:“你将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位买了一些新家具的病人,仿佛听到自己自言自语道:“你将无法活着去享受这些。”就这种病人的特殊情况而言,这意味着她对癌症的恐惧正在此时偶然地抨击上了她的心坎。   希望的压制在分析中可清晰地被观察到。“决不”这字眼,具有无法克服的“结局”的意义,而且它会继续再发。虽有实际的改善,但总会有声音对他说到:“你决无法克服你的依赖性或你的恐慌;你将无法自由。”对此,病人将会表现出恐惧,而狂乱地要求治疗他或帮助他等等的再保证。即使病人有时不得不承认情况已有所改善,但他也会说道:“是的,分析已这样地帮助了我,但却无法更加的帮助我;因此它究有何益处呢?一当希望的粉碎是如此剧烈时,毁灭的感觉将会由是而生。”各位或许会记得但丁的地狱吧,在入口处刻有:“所有进入此地的人,抛弃你们的希望吧!”对已有明显改善所生的反应通常“都是这样”,因此是早在预料中的。有位病人感到情形较好了,已经能够忘却恐惧,已经知道有一种重要的关系,可以指示他逃离恐慌的途径──但后来却又恢复了原状,而且显得相当气馁与抑郁。另一位病人,已经放弃了生活的重心,每次当他想起自己实有的优点时,总会发生恐慌而面临自杀的边缘。如果使自我落败的这种潜意识意向深刻地确立后,病人就会拒绝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再保证。在某些例子里,我们可以探寻出导致再发的过程。当病人已经晓得某种态度是良好的时──就如放弃不合理的要求──他就会觉得自己改变了,而且在他的想像里,他登上了绝对自由的高峰。然后,他会因无法如此做而憎恨自己,他告诉自己说:“你一无所用,也绝无法达成任何目的。”   最后一项且是最隐伏的自我摧折,乃是对任何希望的禁忌──不只是对狂大的幻想,而且对于想利用自己的机智,而成为更强壮更优秀的人选之各种奋斗的禁忌亦然。此处自我摧折与自卑间的界线特别模糊。你想做、想唱、想结婚吗?你将会一无所成的。   这些因素在一个后来变得颇为精进而有所成就者的历史中可发现到。大约是在他另求较好工作的前一年──外在的因素乃毫无改变──他与一位年纪较大的女人交谈,她问他希冀什么以利用他的生命,以及他渴求或期望完成什么。结果他虽有智慧、思想、勤勉,但对于未来却未曾考虑过。他所回答的是:“喔,我相信我将永远谋求生存。”虽然他已被认为是有前途的人,但是成就重要事情的意见全然地被抹煞了。由于外在的刺激以及自我分析的帮助,他变得更为精进,但他在对自我所做研究上的发现,都不晓得其意义何在,甚至于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成就,因此无法增加他的自信。他可能会忘却他的发现,其后再意外地重新发现他们。最后,当他为了工作上曾留有的禁忌而开始做自我分析时,那些关于自己所希求的事物、或渴求之物、或了解自己的特殊禀赋等等的禁忌,却依旧难以克服。显然地,他所具备的才赋与驱策他追求成就的壮志过于强烈而无法完全被阻止,因此虽然他做完了某件事(即使是在痛苦下完成的),但他仍必须避免了解此一事实,而且无法拥有它且享受它。就其他人而言,结果同样是不很顺利的,他们退却,而不敢冒险去尝试新事物,对生命无所期望,而过于降低他们的标的,因此他们生活在低于他们能力于心灵的工具之下。   像自恨的其他方式一样,自我挫折可在“外移作用”中表现出来。一个人常抱怨要不是他的太太、他的老板、缺钱、气候或政治等等的影响,他将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不用说,我们也不应该趋向另一极端而认为所有的这些因素都不相干。的确,他们也许会影响我们的幸福。但在我们对他们的评价中,我们应该细察他们的影响有多大,内心所拥起的思虑有多少转向他们,常常一个人会因对自己较为友善而感到宁静与满足,而不顾外在的困难尚未解决。   自苦就另一方面而言,乃是自恨的必然产物。不管心理症患者试图鞭策自己追求无法获得的完美,或激烈地谴责自己,或轻视、摧折自己,他都真确地折磨了自己。使自苦在自恨的表现中成为分立的另一类,包含了使自己受苦的意向。当然对于每种心理症的痛苦病例,我们必须要考虑所有的可能性。譬如,要考虑自疑,它们可起于内在的冲突,而且表现在无目的与无结论的对话中,此种对话乃是病人用以防护自己以对抗自己的自责行为;它们也可能是自恨的表现,而针对着他所置身的不定的处境中。事实上,它们可以是最痛苦的,就像哈姆雷特一样──或甚至于比他还差──人们可被“自疑”吞噬。无疑地,虽然我们必须分析之所以发生此类情况的一切理由,但它们是不是也构成了一种对自苦的潜意识意向?   另一种与此相同的特性:拖延。就我们所知的,许多因素都会造成某种决定或行动上的迟延,如一般的惰性或无能力作主都是。拖延者知道自己所拖延的事通常是愈积愈多的,而使自己将极多的痛苦加储于自己身上,在此我们偶会匆匆一瞥地忽略了一些不确定的问题。当他因拖延而不曾导致到不悦或祸害的地步时,他将会满怀喜悦的告诉自己:“它给你权利。”但这仍非意味着,他因被驱策去折磨自己致有所拖延,而是代表一种“幸灾乐祸”,这是对使自己蒙受到痛苦的一种报复性满足。虽然至今我仍无法从中发现主动折磨自己的迹象,但却可看出那种因眼看别人局促不安与痛苦所表露出的喜悦表情。   要不是有其他观察足以显示主动自我折磨的驱力作为辅证,则我所谈的这一些都将无法成为定论。在某些自我吝啬的方式中,譬如病人发觉他的琐碎节约,不只是一种“抑制”而且特别能满足自我的要求,有时几乎已经近乎是一种爱好。于是有某些患有忧郁症嗜好的病人,不只具有忠实于神的恐惧,而且还用相当残忍的方式来打击他们自己;于是对他们的感觉而言,轻微的喉痛变成了结核症、胃不舒服成了胃癌,肌痛变为脊髓灰白质炎,头痛变为脑瘤,焦虑变为精神狂乱;这种病人经历了她所谓的“中毒过程”,在初现轻微的不安与失眠时,她会告诉自己现在她又进入了另一种新的恐慌循环中,于是以后每天晚上这种症状会变得日趋严重而致无法忍受。可将此种最初的恐惧与雪球相比,它就像继续不断地将雪球堆成大雪堆,最后因崩陷而掩埋了自己一样。在她那时所写的诗里,她说“甜蜜的自苦乃是我满心的喜悦”在这些患有忧郁症的病人中,一项导致自苦的因素可被分离出来;他们觉得自己应拥有绝对的健康、宁静与勇敢,任何些微与此相反的病状,都会使他们转为残忍地攻击自己。   此外,当我们分析一个病人的虐待幻想或冲动时,我们会发觉这些可能是因他对自己的虐待狂冲动所引起的。有时某些病人会有折磨他人的冲动或幻想,其对象大多数是小孩或无助的人。例如,有位驼背的仆人名叫安,他与病人一同住在公寓中。病人一方面因强烈的冲动,一方面则因感到被这些冲动所困扰而感烦躁,安相当友爱且未曾伤害过他的情感。病人在虐待幻想发生前,已常常对她的身体畸形感到厌恶与同情,而他认出这两种情感乃因他将那女孩看成是他自己所产生的。他的身体强壮且健康,但当他遭到精神纠葛变得无助或充满歧视时,他就觉得自己好像形同跛子一般。当他第一次注意到安正不由自主地在实力工作与擦地板时,他就开始产生那种虐待的冲动与幻想。虽然安天天都是这么辛勤地工作,但他却只有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自谦倾向以及自负在耳际隆隆作响时,他才会观察而感觉到这情形。   因此,折磨她的这种强迫性欲望被解释为:其实是一种为折磨自己的冲动的积极具体化(外移),这使他产生一种凌驾弱者的震颤感觉。于是此种积极的欲望便减弱而变为虐待性的幻想,同时当他的自谦倾向以及对此种倾向的厌恶感变得更为显著时,这些幻想也就因之而消失了。   我不相信一切虐待性的冲动──或行为──都只是源于自恨而产生的。“自苦”驱力的“外移”现象很可能便是促成这情形的因素,无论如何,这种关系常常会引起我们去注意它的可能性。   在其他病人中,对痛苦的恐惧有时虽毫无外在的激发原因,但同样也会发生,有时当自恨增加时,他们也会发生,而对自苦驱力之被外移表现出恐惧的反应。   最后,还可由此发现被虐狂与性行为及幻想。让我们看看那种深自以为是堕落且残酷地折磨自己的手淫幻想:手淫常会伴有猛抓或掌击自己、拔发、穿紧鞋走路、装成痛苦且扭曲的姿势等的行为出现;而此种人在进行性行为时,他便必先受斥责、鞭打、绑着或强迫他做低贱的或令人厌恶的工作,方会达到性的满足。这些实例的构成是相当复杂的,我相信至少我们必须区别两种不同的种类,一种是病人由折磨自己且由此取得报复性的快乐;另一种则是病人被认为是堕落的自我,而只能循此途径以获得性满足(理由以后将会讨论)。然而,有理由相应这种区别只对意识的经验而言才是正确的──事实上病人常是折磨者也是被折磨者,他既可从被堕落之中,又可从堕落自己的行为中获取满足。   自恨最后必会导致纯粹或直接的“自毁冲动或行为”的极端。这些也许是急性的或是慢性的、公开且激烈的或是隐微的、缓慢而苦恼的、意识的或潜意识的,表现于行为中或只在想像中实现,他们可能是有关小的或大的问题,最后的目标则在于身体上、精神上与心灵上的自毁。当我们考虑了这些可能性后,则自杀并非是难解之迷。我们可用很多方法毁灭我们生活中所必要的事物;自杀简直是自毁的最极端、且最终极的表现。   针对身体的自毁是最易观察到的,此种行为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实际的伤害,且大都是局限于精神病患者而已。在心理症患者中,我们可发现轻微的自毁举动,这些举动大部分表现于“坏习惯”中──如咬指甲、抓、拔发等等,但有时却与精神病患者相反,突发性的严厉伤害冲动可能只停留在想像中,而且似乎只发生于那些生活于想像中的人身上,这些人轻蔑现实(当然也轻视他们自己的一切实况)。这些冲动通常出现在瞬息的意识之后,整个过程有如闪电般地快速进行,因此我们只能由分析中,了解过程进展的顺序与结果:他们会突然敏锐地发觉到某些缺点后(爆发性而且迅即消逝地),随即产生一种伤害双眼、刺激伤喉咙或用刀刺胃或将肠子切成碎片的剧烈行动。这种典型的人有时也会有自杀的冲动,譬如从阳台或悬崖跳下的冲动。这些冲动似乎也是突发性的,因为可能很快地便会消失,所以几乎没有实现的机会。另一方面,由高处往下跳的冲动可能是突发而强烈的,而使人必须紧抓住某些物体以免下跳或屈降,否则此种冲动可能会导致实际自杀的企图。尽管如此,这种人并没有断然一死了之的真正意念。相反的,他想由第二十层楼跳下,然后拾起自己回家里去。这种企图是否会成功,通常依其他的附带因素而定。假设我也是个不正常的人,那么一定没有人会比他自己还更惊讶地发现,事实上他已真的死了。   对于许多更严重的自杀企图,我们必须很快地联想到深陷的“自我脱离”现象。然而,通常那种“并非真正想死”的态度,在自杀的冲动或失败的企图中所表现的,会比一般有计划的或真正有企图的还更具特征性。当然总有很多理由导致这些行动,自毁的倾向乃是这些理由中最常见的一项。   自毁的冲动也可能是潜意识的,它可能以鲁莽地驾驶、游泳、攀高、或不顾身体之无力仍横冲直撞而表现出来。我们已晓得病人本身,并不觉得这些举动是鲁莽的,因为他具有“不可被侵犯”的要求(没有一件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在很多例子中,这都是一项主要的因素。然而,我们总得了解还有其他可能性会产生自毁的驱力,特别是当“无顾实际危险”的心理占了激烈的比例时。   最后,我们还可发现有些人潜意识地,但却有计划地藉着狂饮或药物来损害自己的健康,尽管也有其他因素──如定期需要麻醉剂──加入了作用。在巴尔扎克所作的斯特芬·茨韦克的画像中,我们可以看到天才的悲剧,他被“悲惨地渴求魅力”所驱策,而用过度工作、不重睡眠、与纵饮咖啡来损害自己的健康。的确,巴尔扎克对魅力的需求使他负债累累,因此他的过度工作部分是因错误的生活方法所致。但我们必须证实,在这一例子里,自毁的驱力是否也加入作用,而导致了最后的早夭此一问题。   如同前例,在其他的例子里,身体的损伤偶而会发生。我们都知道在“恶劣的情绪”下,我们更可能杀伤自己,走错阶梯而摔下,或捏痛自己的手指,但是如果当我们过马路而不当心车辆,或驾车而不注意交通规则时,就会造成伤亡。   最后,自毁在官能疾病中的附带作用仍是个未解决的问题。目前我们对于心身之间的关系已了解得更多了,因此我们便很难于完全正确地将自毁倾向的特殊角色孤立起来;当然每一位好医师都会知道,在严重的疾病中,病人对于康复、活着或死去的“愿望”是极其重要的。但另一方面,就某些方面而言,精神力量的效用可为很多因素所决定。目前我们只能断言:不管是在康复期、病发期或疾病恶化期,都需慎重地考虑身体与灵魂乃是一体的,以及自毁可能会产生的附带作用。   针对生活方面的某些价值所做的自毁,可能会造成不幸的灾祸(或意外)。在黑达·加伯乐一书中,Ellert Lovborg遗失了先前的原稿就是一例。易卜生在Lovborg中描述出破坏的反应与行为的高潮。最先,在他稍微怀疑他的忠实朋友Elvstedt太太后,他试着藉狂饮以破坏他们的关系。但当酒醉时,他遗失了他的原稿,后来遂在妓院里自杀了。就较轻微的一面言之,这些情况也可能使人在测验中造成遗忘,或对于重要的晤面迟到或酒醉。   精神价值的破坏,最常经由其反覆性而袭击我们。一个人正当即将成功之际,却放弃了追求,我们姑且认为那种追求并非他“真正”想要的。但是当同样的过程三次、四次或五次地重复发生时,我们就必须找寻更深的决定因素。自毁常是这些因素中较为显著的,虽然它比其他因素更为隐匿。他对它根本全然不知,他一味地想要破坏他的每一个机会。这也可引用在他另一工作或另一亲戚关系濒于绝境之后,他失却或放弃了工作抑是某种关系。在后二者的情况中,他似乎总像个“无辜”的牺牲者或是个对别人而言乃是愚笨的忘恩者。事实上他所做的,乃是经由长期对于人际关系的过分操心,而导致他十分恐惧感的结果。简言之,他常会将他的老板或朋友逼到使他们再也无法忍受他的地步。   当我们看到他在分析关系中的表现后,我们就可了解此种重复的事件。他可能会很礼貌地表现出合作行为;他可能常企图带给分析者各种好处(这是分析者所不想要的);不过,概要言之,他的攻击行为相当的激动,因此分析者对那些转而抵抗自己病情的人自会感到同情。简言之,病人已真的在试图使别人成为他自我破坏意向的刽子手。   主动的自毁倾向,究竟会逐渐将个人人格的完整性与真实的情感破坏到何种程度呢?不管就粗鄙或精巧的方式而言,一个人的完整性多少都会遭受损伤,结果会导致了心理症的发展。脱离自我、不可免的潜意识藉口、未予解决的冲突所造成的潜意识妥协以及自卑,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品格的消弱,亦即会降低了真诚待己的能力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个人是否会沉默但却主动地与他德性的堕落妥协?某些观察会足使我们肯定地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些急性的或慢性的士气消沉或道德败坏现象。譬如,一个忽视外表的人,会使自己变得草率不洁或肥胖;他滥饮而少睡;他不注意身体──譬如不找牙科医师。他吃得很多或很少很少,而不散步;他忽视他的工作以及他最感兴趣的事,且变得十分怠惰。他可能会变得一团糟,至少他会较喜欢与一些肤浅的人或坏同伴交往。他会变得不可信任,他会打他的太太与小孩,而开始撒谎或偷窃,这种过程度化在酗酒者中最为显著,就像《失去的周末》一书中描述的一样。位他们同样可以非常隐匿或微妙的方式表现出来。在明显的情况下,甚至于一个未经训练的观察者也会发觉这些人在努力“粉碎他们自己”。在分析中,我们知道此种描述并不适当。这些情况只有当人们被自卑与无望所压倒了,而致使他们的建设力无法再压制自毁性驱力的撞击时才会发生,此种自毁性的驱力具有自由无碍的支配力,而表现于积极地使自己志气消沉(或道德败坏)的潜意识决定中。在其所表现出的形式中,会具有主动且有计划地使士气低落的意向,乔治奥威尔对此情形已描述过了;每个有经验的分析家从他的描述中都会了解心理症患者究竟是如何对待自己的。梦也表示了他可能主动地将自己抛入阴沟里。   心理症患者对于这种内在过程的反应分别不同,可能是高兴,可能是自怜,可能是惊骇。这些反应在他意识的心目中,通常与自我消沉的过程不相连贯。   自怜的反应,在一个做了下列这种梦后的病人里显得特殊强烈。这位病人过去都是浑浑噩噩的在过活,她已变得怀疑人生的价值而将理想置之不理。虽然在她做梦时,她很勤奋地在工作,但她还无法要求自己做出任何有建设性的事。她梦见有位女人(她代表每件良好与可爱的事物)即将进入教团,但却被告说她犯法。她被责难而且置身于众人的侮辱中,虽然梦者确信她是无罪的,但她确实地参加在众人的行列里。另一方面,她企图恳求牧师帮忙,虽然这位牧师亦表同情,但对被告却爱莫能助。后来被告在农场里,不只是极其贫乏,而且显得迟钝与不智。梦者依旧在梦中,她心如刀割地怜悯着这位受害者,而且在醒来后哭了好几个钟头。详情在此姑且不提,梦者此刻会对她自己说道:在我身上亦有某些美好或可爱之处,由于我的自责与自毁,我可能真的会破坏了我的人格;我用以反对这些驱力的方法最后必定会无效的,虽然我想自救,但也要避免实际的争战,因此在某些方面,我不得不与我的自毁驱力妥协。   在梦中我们会更接近自己的真实情况。这个特殊的梦似乎是来源颇深的,而且也提出了对于梦者个人自毁的危险性之深广见识。在这种情况下,自怜的反应,就与在其他情况下一样,就当时而言都是非建设性的:它并没有改变她去做有益于她的事情。只当无望与自卑的强度减轻时,非建设性的自怜方会转变为建设性的“同情自我”,而且这对于任何在自恨掌握下的人而言,乃是深具意义的前进推力,它会引发真我的感觉,并兴起“拯救内心痛苦”的愿望。   对败坏过程所表现的反应也可以是全然的恐惧。当我们考虑自毁所无法克服的危险性时,或者只要个人仍继续感觉到他是这些残酷力量的无助牺牲者时,都会表现出此种反应。在梦与联想里,这些残忍的力最可在很多简明的象征里显现出来,譬如杀人的疯子、巨兽、白鲸或魔鬼等等。这些恐惧是许多至今仍无法解释的恐惧之核心,譬如,莫名的恐惧以及对大海危险深度的恐惧,对魔鬼的恐惧,对神秘事物的恐惧,或对任何体内所进行的破坏性之恐惧,如中毒、寄生虫、癌症。它仍是许多病人对于潜意识的与神秘的事物感到恐惧的一部分,它可能是那种并无明显理由的恐慌之中心,如果这些恐惧长久存在,则任何人将不可能与此种恐惧共存,他必须找寻方法以抵挡他们。这些方法有些已提过,尚未提到的在以后各章中将会讨论到。   在讨论完自恨及其破坏力后,我们必定会发觉这其中存有太大的悲剧,也许是人心的最大悲剧。人类外求无限与绝对,但也同时在毁灭自己。在他与答应给他荣誉的魔鬼达成协定时,他就已注定要堕入自己的心狱中。 第六章 脱离自我   为了实现理想的自我,心理症患者不自觉地产生了强迫性的要求与需要,在此种强迫性驱力的驱策下,他们更深地陷入了幻想的国度,为了逃避那种理想的自我与真我间的冲突,于是他不得不舍弃真我,而丧失了生命的自发力……   本书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真我的重要性,真我乃是我们自己活力的、唯一的、人格的中枢;是唯一“能够”而且“想要”成长的部分。我们发觉到不幸的环境从一开始就阻碍了人性的顺利发展,嗣后,我就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霸占了个人精力且导致自负系统形成的此种力量上。这种自负系统是自主而不受人的意志所支配的,它具有着残暴与破坏性的力量。   其后本书将注意力由真我转到理想化的自我及其发展方面,这正与心理症患者由关心某一件事物而转到另一件事物的现象相符。但不像心理症患者,现在我们依旧对真我的重要性保有清澈的洞察力,因此我们仍要将注意力转回到真我上,同时用比以往更有系统的方式,来说明真我之所以会被舍弃的理由以及这种现象对人格所造成的损失。   就“魔鬼的协定”而言,自我的舍弃就如同一个人的灵魂被出卖一样。以精神医学的术语而言,我们称此为“脱离自我”,这术语主要用于人们失却其本身感觉的特殊情况下,譬如健忘与自我感之消失等等。这些情况往往会引起普遍的好奇;这是很奇怪甚至是骇人听闻的:一个人并没有入睡,也不曾发生脑部的官能变化,但却不晓得他自己是谁,他置身何处,或他正在做的或已做好的事。   然而,如果我们不将他们视为孤立的事件,而知道他们是一种脱离自我较不明显的形式,对此便不会感到迷惑。在这些形式中,自我感与定向作用并没多大损失,但对意识经验的一般能力却有所损伤。譬如,有些心理症患者就恍若在五里雾中一般,没有一件事情对他而言是清楚的,不只是对他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如此,甚至于对别人以及任何情况的含意都是感到同样地迷惑。此外,这也与限于心灵内的过程状况有关。有些人看来像是比别人更为机敏的观察者,他们能够很清晰地衡量思想的状况或倾向;但各种经验(有关于他人,或实况等等)却无法渗入他们的情感内,而且他们内在的感受也无法渗入知觉之中。这些心态并不会与那些偶而苦于“对某些内在或外在的经验,感到部分不解或全然不知”的正常人毫无相关。   所有这些“脱离自我”的形式与“物质之我”【像其他注解一样,我大约是遵循威廉·詹姆斯的看法,此段的引话乃摘自他的著作《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其中,“自我的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Self)这一章。】大有关系──肉体与所有物。心理症患者对于自己的肉体几无感觉,甚至于他身体的知觉也都麻木了。譬如,问他的脚冷不冷,他必需经由思考的过程方式才知道自己觉得冷。当他无意地由镜中看到他自己时,他也许会认不出他自己。同样地,他可能没有“他家就是他的家”的感觉──家对他而言,可能就如同旅馆房间一样,不具人格的特质。其他心理症患者,可能不晓得他们所有的钱乃是属于他们的,尽管那些钱是他们凭劳力所挣来的。   这些只是我们所能适当举出脱离实我后的一些变异,所有个人的实况以及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于包括他现在与过去生活的关系,以及对于他生活的这种连续性的感觉,可能都会被遮蔽或被搞混了。在每个心理症患者中,这种过程的某些部分乃是内在的;有时病人会发觉出存在这种状况中的障碍,譬如,有个病人将自己描述为是根街灯柱,顶端有个脑袋。但他们很少知道何以会产生这种想法的演变过程,尽管这些过程是何其广泛,而他们也只在分析中方才会逐渐显露出。   此种脱离实我的迹象,虽然极其严重但却较不可触知。它乃是代表心理症患者远离了自己的情感、愿望、信仰及精力,它代表他已丧失了生活中主动决定力的感觉,是它使他失去“自身是个有机整体”的感觉。这些依次表示着我们脱离了自己最具生命力的中枢,即我所谓之真我。引用威廉·詹姆斯的话,以更能完全地阐述它的特性:它带来“颤动的内在生活”;它产生了自发的情感,不管是喜悦、渴望、爱慕、生气、恐惧或失望。它也是自然兴趣与精力的泉源──“努力与专心的泉源,意志的诫令由此而发”;是愿望与意志的能力,它乃是我们希冀扩展、成长以及完成它本身的一部分。它产生了对我们自己情感与思想的“自发反应”与“接受或反对、据为己有或不承认为己所有、奋斗或抗争、承认或否认”。这些都表示当我们的真我变得强烈且积极时,须使我们有能力做决定且为决定而负责。因此,它导致真正的统合整与整体及个人的显著感觉。不只是身心、行为和思想或感觉的相互调和,而且他们可在并严重的内心冲突下发生作用,这与那些用来使我们自身协和的人为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只当真我薄弱时,其重要性方才会增加),这情形很少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随之而来的压力。   哲学史显示了我们可就很多有益的观点来讨论自我的问题,然而处理此一问题的每个人似乎都发觉难于描述他的特殊经验与兴趣。就临床应用的观点而言,我一方面将区别实我或依“凭经验的自我”【“凭经验的自我”这术语乃是威廉·詹姆斯所倡用的。】与理想化的自我,而另一方面则将区别实我与真我之不同。实我乃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所拥有或表现的一切总称:身体的或心灵的、正常的或心理症的。当我们说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时,譬如,我们想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时,我们心目中所想的乃是实我。理想化的自我乃是存在于无理“想像”中的影像,或按照自负体系之指使我们所应该成为的影像。我已定义过好几次的真我,乃是一种趋向个人发展与成就的“原始”力,藉着此种力量,若能免于心理症的桎梏,则我们可再次达成完全的认同。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想要找寻我们自己时,所提到的就是真我,就此意义而言,它也是(对所有心理症患者亦然)一种可能的自我──与理想化的自我相反,这是不可能达成的。由此角度观之,它似乎是三种自我中最具思索性的。有个接近心理症患者的人,能够分别小麦与杂草,且说道:这就是他的可能的自我。然而心理症患者的真我或可能的自我却是抽象的,不过它仍可被感觉出来,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它的任何一眼都能感到要比看其他事物来得更为真实、更确定、更肯定;在经过某些锐利的洞察,而解除某些强迫性的需求的支配后,我们可以在我们自己或病人中观察到此种特性。   虽然,一个人无法永远精巧地区别究竟是与实我脱离或与真我脱离,后者将是我们以下所讨论的焦点。自我之丧失,齐克果称之为“致死之病”【齐克果的著作《致死之病》,为1941年普林斯顿大学所印行。】;它是一种绝望──对于不觉得有个自我存在的失望,或对不满我们自己而感失望,但它是一种既不喧嚣也不尖叫的失望(仍依齐克果的说法)。这种人继续生活着,一若他们依旧与这个颇具生命力的中枢保有密切的关系,任何其他的损失──工作、发言权或小腿──都可唤起他更大的关心,齐克果的此种说法,正与临床所见的相符合,姑且不谈先前所提的病症变化状况,它的丧失并不直接或严厉地侵害的眼睛;但来求医的病人却会诉苦着头痛、性障碍、工作上的禁制、或其他的症状;通常,他们不诉苦说他们已与他们精神生活的重心失去了联系。   不用详细深究,现在我们已可完全了解促进“脱离自我”的一切力量,一部分乃是整个心理症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心理症中所有的一切强迫性所形成的。所有这些强迫性即意味着“我是被驱使而非驾驶者”,关于此点,各项强迫性的因素不论是因为他人的关系而产生(如顺从、报复、脱俗、离群等等)或因对自我而产生的(如自我理想化),都无所谓。这些驱力的强迫性必然会完全剥弃了个人的自主性与自发性。譬如,当他那种“被人人喜爱”的需要──成为强迫性行为时,他情感的真实性与分辨力亦随之而消失;当他一被驱策去做一件为求获得荣誉的工作时,则他对于此件工作本身的自发兴趣必因之而降低。此外,冲突的强迫性驱力也会破坏了他的统一性及他的决定与管理能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心理症的“伪解决”在统一性上虽扮演了努力尝试的角色,但也会剥夺他的自主性,因为他们已变为生活中的强迫性方法。   其次,“脱离”亦经由一种酷似强迫性的过程而被加强,此种过程可被描述为远离真我的积极步骤,为求荣誉的一切驱力都是属于此种步骤,特别是因心理症患者决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所没有的型态而引起的。他感到他所认为应该感觉的、希冀他应该希冀的、喜欢他认为应该喜欢的。换言之,“应该”之暴行狂乱地驱使他去做与他所有的或所能的相违背之事。而且在他的想像中,他现在已大不相同了──真的是如此的不同,以致于他的真我更为褪色或苍白。对自我而言,心理症的要求乃是意味着自然精力储藏的一种舍弃。譬如心理症患者不靠自己的努力(有关人际关系而言),却坚持别人应该迎合他;不努力工作,却觉得有权教别人为他做;不自己做决定,却坚持别人应该为他负责。由于他不去利用他那建设性的能力,因此他现在变得愈来愈不是他自己生活中的决定因素了。   心理症的自负使他更远离他自己,因为如今他已对目前的自己感到可耻──对他的情感、机智和作为──他主动地从自己撤消兴趣。这整个“外移作用”(表现)的过程乃是远离真我与实我的另一积极步骤。这是令人惊异的,这种过程与齐克果所谓的对于“不想成为自己”之失望正相符合。   最后,就像在自恨中所表现的,有种反抗真我的积极步骤存在。好比说,当一个人放逐了真我时,他会变成一个受责备的罪犯,因“破坏”而被轻视被威胁,甚至连“做个自我”的想法都会变得极其可厌与恐怖。这种恐惧有时会公然地呈现,譬如当病人想到:“这就是我”时就会感到恐惧,有时当她对于“我”与“我的心理症”所做的明确区别开始崩溃时,这种现象也会发生。心理症患者利用“使自己消失”以抵抗此种恐慌,他对于“对他本身不具清澈的知觉”此种情况具有潜意识的爱好──喜好使自己变得宛若耳聋、哑巴与眼盲。他不只使对自己的诚信变为模糊,而且对此具有既定的爱好──这种过程消减了他对于本身内在的或外在的知觉。虽然他有时会因模糊而诉苦,但他却喜好保有此种模糊;譬如,他常联想到Beowulf【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之一史诗,主角Beowulf曾杀Grendel及其母,后君临Geats,晚年与一火龙相斗,斗单而卒。】传奇中的火龙,在夜间由湖中出现以使他的自恨象征化,他曾恨说:“如果有一重雾,火龙就看不见我。”   所有这些步骤的结果都会造成“远离自我”,当我们利用此一术语时,应该知道它只集中于某一种现象上。它的正确表示,乃是“从他本身被移去”此种心理症患者的主观感觉。在分析中,他可能会了解他所说的有关他自己的明智之事,事实上与他自己的生活并不连贯,这些事是有关一些与他少有关系的人或有关这些人的有趣,但无法应用于他生活中的发现。   事实上,此种分析的经验可使我们直捣问题的核心,因为我们必须牢记着病人并不会谈论天气或电视:他谈论他最密切的个人生活体验,虽然这些体验已不具人格的意义。而且正因为他会谈论他自己而“不置心于他自己中”,所以他会工作、会交朋友、散步或与女人同床共枕而不置心于其中,他与自己的关系已变成非人格化;即或他与他的整个生活的关系亦然。如果“自我感消失”这个名词犹未具有特殊的精神医学意义,那它该是用来表示脱离自我的最好术语:它是一种使自我感消失而且使生活力减低的过程。   我已经说过,除了(只就心理症而言)在自我感消失、陷入空幻的情感或健忘的状态中,“脱离自我”是无法直接而显著地像其所暗指的意义表现出来。然而这些情况也都是暂时性的,他们只发生在与自我远离的人们身上。引起空幻情感的诱因通常是自负的严重伤害,再另上自卑的急速增加远超过了个人所能忍受的程度。反之,不管治疗与否,当这些情况消失时,他的“脱离自我”本质上乃并未改变。它只是有限的再次被克制而已,因此他能够不失其定向力而继续正常生活。在其他方面,一个经过训练的观察者一定能够察觉脱离自我所表现的一般症状,如两眼无神、非人格的先兆、机械动作般的行为。像卡缪(Camus)、马匡德(Marquand)、沙特(Sartre)等作家已经很巧妙地描述过这些症状了。一个人能无心而工作得相当好,始终是令分析者大感惊讶的原因。   脱离自我对于个人的人格与生活有何影响呢?为了获得清晰易解的答案,我们将连续讨论有关他的感情生活、精力、支配生活的能力、对自我负责及其统合力的态度。   欲谈论那些就心理症而言是真的感觉能力,并不简单,首先必得认识其情感。有些人在快乐、狂热或痛苦上表现得过于情感;而有些人却会显得过于冰冷,或者无论如何必躲在冷漠的墙后;此外,有些人的情感似乎已失去了强度、而变钝变平。不管变化何其繁多,任何程度的心理症必都具有一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情感的知觉、情感的力量与种类,主要仍由自负系统所决定。自我的真正情感变成了沮丧而顿然削减,有时甚至于消失不见。简言之,自负支配了情感。   心理症患者易于忽视与他个人自负背道而弛的情感,而过分强调那些足以增加自负的情感。如果在他的自大中,他觉得他高高地凌驾于他人之上,则他不允许自己去羡慕他人,他那潜在禁欲主义内的自负将会覆盖过他快乐的情感。如果他以他的报复心自傲,则报复性的愤怒将会深深地被感觉到。然而,要是报复被荣誉化或合理化为“正义”时,他将不会这样地产生报复的愤怒,虽然这种表现是如此的奔放以致他人对此毫不怀疑。绝对忍耐的自负,会抑制了任何痛苦的感觉,但如果痛苦在自负系统中占了重要的地位时──因而变为表现愤怒的媒介或心理症的要求的根基──则痛苦不只在他人面前会被强调到,实际上他也会更深刻地感觉到。“怜悯”的感觉若被认为是懦弱的,则此感觉将被放弃,但若被认为乃是神圣的品德,则会形成得更为完全。如果自负主要集中于自足上,而觉得不需任何事物或任何人时,则他会认为任何情感或需求就像是“无法忍受地卑伏着通过窄门……要是我喜欢某人,他就会支配我……要是我喜欢某些事物,则我将会变得非依赖它不可。”   有时,我们在分析中可直接观察到自负是如何地干扰了情感。甲可能会以一种自然而友善的方式来回报丙友善的亲近,虽然他常因自负受损而痛恨丙。但过不多久他内心马上就会自语道:“你是个被友善作弄的人。”因此友善的感觉也就因之而消失了;或虽然某种景像唤起了他温暖而炽热的狂热,但当他自己想到:“没有人会赏识这种景像”时,自负又损毁了这种狂热。   谈到此处,我已了解自负之作用形同一种检查,用以鼓舞或禁止情感变为知觉。但它可能会以更基本的方式来支配情感;自负愈占上风,则个人愈只会凭其自负而情感地生活,仿佛他已将真我隔离而开在一有隔音设备的屋内一般,他只听到自负的声音。于是他感到满意、沮丧或得意以及对人们之喜爱与否主要都是自负的反应。同样地,他意识上所感觉到的痛苦主要是他的自负的痛苦。表面上这并不明显,但当他苦于失败或感到罪恶、孤独、失恋时,他就会觉得这相当真实,他的确就这么觉得。但问题在于“谁在受苦呢?”在分析中我已判明这乃是他的“自负的自我”。他受苦,因为他感到他已无法达成最后的成功、无法将事情做得极度完美、无法引入注目、无法使人人都喜爱他。或者他会因他自觉有权成功,得人缘等等,但却无法如愿而受苦。   只当自负系统仍未获得解决时,他才会开始感到真正的痛苦;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对这个受苦的自我感到同情,这种同情可促使他去做某些对他富有建设意味的事。以前他所感觉的自怜,更正确地说乃是“自负的自我”感到被虐待所表现的易于伤感之痛苦。他尚未经历过此种变异的情况,可能会耸肩而想到“痛苦就是痛苦”与自我乃是不相干的。但它确是一种真正的痛苦,足以加深我们情感的激怒,或让我们更能怜悯他人的痛苦。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曾描述过当他不因自负受损受苦,而开始经历真正的痛苦时,所感觉到的这种释放。   有时心理症患者甚至于只能经由他人来体验他自负的反应。他可能不会因朋友的自大或忽视而感觉到屈辱,但对于他的兄弟或同事之所以将此视为屈辱的这种想法却会感到羞耻。   当然,自负支配情感的程度必有差异,即使是个情感深受损伤的心理症患者,他也会具有某些强烈而真诚的情爱,譬如,对于大自然或音乐的情感,这一些情感则并未被他的心理症所伤害。一个人或许会说他的真我被付给了这种偌大的自由,或者纵使他的喜欢与不喜欢主要是因自负而定,然而其中必也存有真正的元素。不过,就如这些倾向的结果一样,在心理症中情感生活的普遍贫乏,可表现于削减的真诚、自发性以及深部的情感方面。   一个人对于此种障碍的意识态度各有不同,他一点也不将他情感的贫乏视为是一种障碍,反而过分地引以为傲。他会严重地关怀那与日渐增的“情感衰败”(emotional deadness),譬如,他知道他的情感逐渐变成只是一种“反应”的特性,如果不对友善或敌意有所反应,则他的情感仍将是不活动且静寂的。他内心无法直接去感受一幅画或一颗树,因此它们对他而言,并无意义。他也许会对某位朋友有关险境的主动诉苦有所反应,但却无法主动地去观察而认识另一个人的生活状况。或者,他可能会惊慌地知觉到他甚至连这种反应的情爱也变钝了。吉恩·保罗在《理性的年代》一书中描写*特烈的一项个性时写道:“如果他至少已经在他自己身上发现了一种虽然谦逊、活跃,但却真确的微少情感,则……”。   最后,他也许并未察觉到任何贫乏,只有在梦中发现自己呈现为一座人像的模型、大理石的雕像、平面纸板上的图像、或是一具酷似裂开双唇欲笑的尸体。在后面这些例子中的自欺仍是无法理解的,因为表面上现存的“贫乏”可被下列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所掩饰住。   有些心理症患者会表现出闪烁的愉悦与虚假的自发行为。他们易于变得狂热或沮丧,易于激起喜爱与愤怒的情感。但这些情感并非来自内心深处,并不存在他们心中。他们生活在自己所想像的世界中,表面上看来,他们对于任何足以捕捉他们的幻想,或伤害他们自负的事物仍会有所反应。通常最引人注意的,乃是他们之需要博取人们的印象,他们的脱离自我使得他们能够根据情势的需要而改变他们的人格。就像善变的人一样,他们在生活中扮演了自己所不知道的角色,因此他们看来很真实,不管他们扮演的是世界上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对音乐或政治有浓厚兴趣的人,或是个辅助的朋友,这对分析者而言仍是一种欺骗,因为在分析中这种人扮演着一种病人的角色,极想闻悉有关他们自己的事以便改变他们自己的方式,此地必需处理的问题乃是他们易于装成某一种角色而又会马上换成另一个角色──正如一个人穿上了某一件衣服,然后又立刻换成另一套衣服般那么容易。   另外一些人,会将奋不顾身地追求性消遣或阴谋或死命的驰骋,以及兴奋地参与一些活动误以为是情感的力量。但是相反的,这种刺激与兴奋的需要,乃是存在因空虚而引起痛苦的确切表现。对于这种人,只有这种不寻常的锐利刺激,才会让他们不活跃的情感引起反应。   另外还有一些人似乎具有相当确实的感觉,他们似乎知道他们所感觉的,以及他们的情感能与情况相一致。然而,不只是他们情感的尺度有所限定,而且他们的表现都十分低沉,好似他们已全面被缓和了似的。更精密的知识显示这些人依据他们内心的指使而自主地感觉到他们认为应该感觉到的。或者他们也许只会对他人所期待于他们的情感有所反应。这种观察当个人的“应该”与人文的相符合时,则更具欺骗性;无论如何,我们应该考虑情感的全貌,以免导致错误的结论。由我们内心而发的情感具有自发性、深度与真诚;如果缺乏这些特性中的某一种,则我们最好要再查验一下潜在的动力变化为何?   在心理症中,精力的可用性从广泛的惰性,经散发的间断怒力,到一贯的甚至是夸大的精力发挥,其等级分别有所差异。我们无法说“心理症”本质上使心理症患者比正常人变得多少更具精力。但此种说法只当我们就“量”来考虑精力,而不涉及其动机与目的时才告成立。心理症的主要特征之一,我们也已特别阐释过了。乃是将精力由发展真我所具的潜能转移至发展理想化的自我此一虚假能力上。我们愈了解此一过程的意义,则愈不会对精力抒发之不调和感到迷惑。此地我将提及两种含义。   消耗于自负系统的精力愈多,则那些可用以趋向“实现自我”的建设性驱力之精力就愈少。用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受野心驾驭的人,会表现出惊人的精力以求得到卓越、权力与魅力,但另一方面,他在人格生活与人性的发展上却会显得没空、没兴趣或没精力。事实上,这不只是在他的人格生活或人格发展中发生“没剩余的精力”的问题。即使他有剩余的精力,潜意识里他也不会为了真我而去应用它们。不然将会违反他自恨的意旨,因为自恨乃在于压制真我。   另一含意为:心理症患者并不拥有自己的精力(亦即他不觉得他的精力是他自己的),他觉得在他自己的生活中,缺乏一种动力,在不同的心理症人格中,有不同的因素促成此种缺陷;譬如,当一个人觉得他必须去达成人家所期望他做的每一件事时,实际上他就是因他人之推拉,或他人之说明他应该如此做才去做的。当他离开了他自己的机智,他将呆立如一电池已耗尽的汽车。或者,如果某些人已惊吓于他本身的自负系统,而在他的野心(或壮志)上建立起禁忌时,则他必须否定──对他自己──在他行为中的主动参与。即使在这世界上他已为自己谋得一立足之地,但他并不觉得他已有所作为,而只觉得“它曾经发生过”如此罢了。然而除了这些促成因素外,在他自己生活中缺乏动力的这种感觉。就更深的意义而言,乃是真实的;因为他的确不是被他的愿望与渴求所推动,而是被他自负系统的需求所推动。   无疑地,我们生活过程的一部分是由超过我们能力所能左右的因素所决定,但是我们仍具有“方向”的感觉,我们能够了解我们在生活中所希冀作为的,我们有奋斗以求的理想,以及为明辨是非的决定所根据的理想。这种“方向感”在很多心理症患者中明显的有所缺乏,他们的“指引力”之减弱与脱离自我的程度成为了正比,这些人的行为转变并无计划与目的,只随他们的幻想所任意支配。无益的白日梦将取代有方向的作为,希望渺茫的“机会主义”将取代真诚的奋斗,犬儒主义将扼杀了理想,犹疑不决阻止了任何有意义的行动。   尤有甚者,此种隐伏的障碍不仅更为广泛且更难于辨认;一个人可能显得极有生机,但事实上却极其简化,因为他只是被驱策奔向“完美与胜利”的心理症目标。在这些情况下,引导性的控制被强迫性的标准所克服了,只当他发觉自己竟被绊阻于矛盾的应该中时,人为的指令才会发生。在这种情势下所产生的焦虑便来得十分严重,因为他再也没有其他的指令可以依循。他的真我仿佛被关在地牢似的,他已无法与它商量,因此他是那种“矛盾的应该”下的无助牺牲者。对于其他心理症的冲突而言也是一样;对冲突之无助及面对他们所生的恐惧之程度不只指出冲突的大小;而且还显示了他与自我的脱离情况。   内在方向的缺乏,有时并不以此种方式显现出来,因为一个人的生活在传统的途径里已被变动,而且可能变得完全闪避了原有的计划与决定。“拖延”可能遮掩了“犹疑不决”。人们只有面临必须自己去决定自己可以决定的事时,才会发觉到他们的犹疑不决,这种情势乃是对最坏情况的一种考验。然而,即使如此,他们通常也不了解此种障碍的一般性质,而将其归咎于“它本来就是难于决定的”。   最后,在“顺从”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完全的“方向感”。人们去做他们认为别人所期望他们做的事,他们乃是他们自己认为别人要他们所该成为的那种样子。他们对于别人的要求或期望,产生了相当的机敏,通常他们经由另一种方式,而将这种技巧荣誉化为仁慈或体贴。当他们了解此种“顺从”的强迫性而试图分析它时,通常都会将注意力集中在与人格有关的因素上,譬如喜悦的需求或抵挡他人敌意之需求。然而,在与此种因素无关的情况下,譬如在分析的情势下,他们亦会表现得十分“顺从”。他们将创制权留给分析者,而却想知道或猜测分析者所期望他们去解决的关题,他们这样做,乃与分析者所期望鼓动他们能依自己的兴趣而为大相违背,此处“顺从”的背景变得相当清晰,他们毫无察觉地被强迫将生活的方向交在他人手中,而不将其握于自己手中。当他们失却自己的机智时,将会感到失落;在梦中,此种象征会呈现一如置身于一无舵之船,像失却了罗盘,像处于陌生艰危之地尚无向导一般。缺乏内在引导力是“顺从”的主要元素,这种现象在后来当他开始奋斗以求“内心的自主”时,也会显得十分明显,在此种过程中所发生的焦虑与欲舍弃惯常的援助有关,而与惧于信任自己无关。   然而,引导人的损坏或丧失也可能是隐伏的,有另一种缺陷总是清晰可辨(至少对有训练的观察者而言):对自我负责的能力,此地(责任)乃暗含了三项意义。关于此点,我不想再提及。尽义务或守诺言的可靠性,或对别人负责,这些方面的态度彼此大有不同的,因此无法由此而挑出所有心理症的特性。心理症患者可能会是绝对可信赖的,或者他可能为别人担负了过多或过少的责任。   这里我们不宜讨论道德责任的哲学纷扰。心理症内的强迫性因素是如此之占优势,以致于选择的自由变得如此微不足道。就所有实际的意旨而言,我们将“大体而方言,病人在某些方面无法依己意而发展”此一说法视为是当然,特别是他们不得不做、感觉、思想他所做、所感觉、所思考的事。然而此种观点,并不为病人所分担,他那种对所有意味着规律与需要之事所表现的轻视,也扩及于他自身。就另一方面而言,他仍自知他只能在特定的方向内发展。某些驱力或态度不论是潜意识的或是意识的,他觉得都无关紧要,但是他觉得对于那些他必须奋勇抵抗的不可克服的可能性,他应该利用自己流沛的力量、勇气与镇定去对付它。要是他不能这样做,则证明他一无所用。相反地,在自卫方面,他将会坚决地否认任何罪行,标榜他绝不会犯错,而将现在或过去对于任何困难的责备都归咎于他人。   此外,如同在其他的作用中一样,自负接下了责任,而当他无法达成不可能之事时,责难的控告便会起而促使他自己,这使他更无法去担负起唯一重要的责任。实际上,这正是他对自己或自己的生活所表现的坦白、单纯与诚实。它由三种方式表现出来:确实地认识他就如现在般的存在,不浓缩亦不夸张;欣然地担负行为与决定的结果,而不企图“逃避”或归咎于他人;确实了解自己的困难理应由自己解决,而不坚持别人或命运、时间将会为他解决。这并不意着欲排除接受帮忙,相反的,乃意指可获得所有可能得到的帮忙。如果他自己不努力于“建设性”的改变,则即使有着最有力的外来帮助亦将无所助益。   举例说明,这例子事实上乃是由许多相同个案的混合而成:有个已婚的男性花钱总是入不敷出,尽管他爸爸定期给他经济的援助。对于这点,他对自己及别人做了许多解释:这乃是他父亲的错,因为他没训练他如何处理金钱;这错误在于他父亲,因为他给他太少的津贴。依次地,这情形会继续发生,因为他将被迫需要更多的金钱:他需要钱,因为他太太并不节俭,或因为他的小孩需要玩具,而且又需缴税与付医药费──况且不是每个人都有权该偶而享享乐吗?   所有这些理由对分析者而言都是有直接关系的资料,他们显示了病人的要求与感到被虐待的*性。对于病人,他们不只完全而且满意地说明了他左右为难的情况,且直接表明了他将他们当做魔杖以驱除他不管任何理由而挥霍金钱的此一确切事实。这种事实的陈述,这种直言无隐,对于那些陷于自负自责推拉中的心理症患者通常较不可能。当然这种后果必定会显现:他银行的账目必会透支,他将会破产。他暴怒地对待很有礼貌地告诉他很行账目实况的职员,而且对那些不借他钱的朋友发怒。当这种困境变得过于剧烈时,他会告诉他父亲或他朋友这种既成的事实,而稍带强迫性的要求他们援助他。他无法面对这简单的关键:困难是因为他毫无节制地花钱所造成的。他对未来做了许多决策,但这些决策都不会发生力量,因为他过于忙着为自己辩护而将责任归咎于他人,所以便无法依其计划而行。他所不了解的,是他无法清醒地认识他的问题乃是缺乏节制之故,这确实制造了了生活上的困难,结果仍应由他自己负责。   另一例子,可用以说明心理症患者如何固执地将自己的问题与行为所引起的后果置之度外:一个潜意识里确信他可免于一般因果效应的人,可能已察觉到他的自大与报复心,但他却毫不知道别人正愤恨着他的这种作为。如果别人亦学他这种作为来对待他,则他会觉得这是一种意外的攻击;他感到被虐待,而且通常很机敏地指出存在别人之中的心理症因素,因这种因素才使他们愤恨他的行为。他轻率而不顾别人所提出的一切证据,他认为这只是那些试图找寻藉口以逃避他们自己罪行与责任的人之反击而已。   这些说明,虽然很典型,但并未囊括所有为逃避自己的责任所设的方式。这些方式,在我们以前讨论到为反抗自恨的猛攻所做的保全面子的诡计及保护法时,大部分都已谈过了。我们已经晓得心理症患者是如何地将责任推托到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上,也知道他如何使自己变成是个反观自己的超然观察者,他如何巧妙地区分他自己与他的心理症。结果他的真我渐渐变得更微弱或更疏远。譬如,要是他否认潜意识的力量也是他整个人格的一部分,则这些力量将会变为一种胜过他的机智且足以威吓他的神秘力量。若因经由此种规避而使得他与真我的接触变得愈加微弱时,则他愈会成为他潜意识力量的无助牺牲者,而且他愈会有更多的理由畏惧它们(潜意识力量)。另一方面,他为了对他自己的一切情结负责而采取的种种步骤使他变得更为强壮了。   此外,“对自我负责”的畏缩使得病人更难于面对问题、克服问题。如果我们在一开始分析时即能处理这个主题,则分析所需的时间以及分析所遭遇的困难将会大大地减低。然而,只要病人当时依旧是他理想的影像,则他必无法怀疑自己的正直性;而且如果自责的压力较为显著,则他将会对自我负责的意见报以严厉恐惧而毫无助益的反应,我们也须紧记着,无法对自我负责只是脱离自我的一种表现,因此在病人尚未得到某些自己的感觉或是“对他自己”的感觉之前,想要解决此一问题,势必会是徒劳无功的。   最后,当真我被“置之度外”或被放逐时,一个人的统合力也将处于低潮之中(衰退);正常人格的统合性乃是“成为自我”的结果,而且只能据此以得(统一性)。如果我们自己拥有自发的情感,且足以自做决定并为决定负责,那我们在坚固的根基上就会具有统一的感觉;有位诗人以发现她的自我时的喜悦音调发而为诗:   此际一切融合,应于一处   由愿望至行为,语言到沉默   我的工作、爱情、时间、脸庞   聚为一种剧烈的姿态   宛若成长的花旦   通常我们将缺乏自发的统一性视为是心理症冲突的直接结果,这仍算得上是真确的,但我们并不十分了解“人格解体力”的影响,除非我们考虑它所造成的恶性循环。如果因为许多因素而丧失我们自己,那我们将会失去那种可用来解决内在冲突的稳固地基。当我们置身于冲突的掌握中,而成为那种“人格解体力”的无助牺牲者时,我们必会抓住任何足以解决他们的工具。这就是我们所称谓“为求解决”之心理症企图──就此有利的观点而言,心理症乃是这种企图的一连串表现。然而,在这些企图中,我们更加速地失却了自我,而且冲突所产生的“人格解体力”的震击力也更加快速地成长了,因此我们需凭人为的方法以期使自己的人格获得统合。应该、自负的工具与自恨的工具产生了一种新作用:用以保护我们免于纷乱;他们用铁拳来统治一个人,宛若政治暴行似的;他们制定且维持某种特定的表面规则,经由意志力与推理的严厉控制,企图将人格的解离部分重新组合。在下一章里,我们将与其他用来解除内在紧张的方法一块讨论。   这些障碍对于病人生活的一般重要性相当明显,因为他并非自己生活中的积极决定因素。所以无论他如何被强迫性的刚性所压制,他都会产生一种“无常”的深切感觉。他毫不感觉他自己的情感正使他变得丧不堪,虽然表面上他是如何的快活。他之无法对自我负责剥夺了他真正的内在独立性。此外,真我之静止对于心理症的过程具有重大的影响,从脱离自我所造成的“恶性循环”变得严为清楚的这种事实就可领略到。就心理症过程的结果本身而言,它乃是未来心理症过程发展的原因。因为愈脱离自我,则心理症患者就愈会变成自负系统阴谋下的无助牺牲者。而他那种用以抵抗脱离自我的“生活力”也愈来愈减弱了。   不管精力活跃的泉源是否会枯竭或永远停滞,严重的怀疑在某些情况下仍会发生,在我的经验中,怀疑乃是延缓判断此一智慧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只要分析者有足够的耐性与技巧,则真我常会从放逐中回来或“回到生活”上,这是常见的。譬如,虽然他的精力无法应用于他的个人生活里,但如果这种精力可应用于谋求别人利益的建设性努力上,则这便会是个很有希望的表示。不用说,一般健全的(具有良好的人格的统合性)人能够而且都具备了这种努力。但此处那些引起我们注意的人,在花费无限的精力于他人身上。与面对他们自己的生活却缺乏建设性的兴趣或关怀之间,呈现着极显著的矛盾。即使是当他们置身于分析中,他们的亲戚、朋友或学生通常可以从他们的分析中,获得远比从他们本身所获得的利益还多。不过,就如治疗者一样,我们必须抓住一项事实:他们对于成长的兴趣是活跃的,尽管它以僵硬的方式表现出来(外移作用)。然而,却不易使他们的兴趣返回到自己身上,不只在他们自身存有足以破坏建设性的转变此种不可克服的力量,而且他们自身也不太热切考虑此种转变,因为他们所努力的外在方向产生了一种平衡,给予了他们一种产生价值的感觉。   当我们将真我与弗洛伊德“自我”的观念互相比较时,真我的角色会变得更为显著。虽然开始的前提不同,进行的途径也不同,但却似乎仍是殊途同归的,我也与弗洛伊德一样得到了相同的结论。认为“自我”是柔弱的。不过,在理论上彼此仍有明显的差异。就弗洛伊德而言,“自我”就像个雇工,会做事但却无发动权与执行力;就我而言,真我乃是情感力量、建设性的精力、引导的与法制的权力之泉源。然而,我们同样承认真我具有这些潜能,以及这些潜能也可在常人岙上发生。如此说来,对于心理症而言,我的立场与弗洛伊德的立场究竟有何巨大的差异呢?不论自我一方面被心理症的过程所削弱或麻痹或是“从心目中的被驱除”,或就另一方面而言“自我”天生就是非建设性的力量,这两方面就临床的目的来说,不是有着不同之处吗?   当我们注意到大部分分析的起始期时,及我们必须肯定地回答这一问题时,真我几乎不会明显地发生作用。我们可以发现某些真实可靠的情感与信仰的可能性。我们可以臆测病人为发展他自己的驱力,除了更明显的大元素外,还包含了真正的元素,还超过他追求智慧的需求;他对于有关他自己的实况也甚表关心,诸如此类等等都是──但这仍只是一种猜测而已。   然而在分析的过程中,这种景像却发生了极端的改变;当自负系统不够坚决时,尚未自主地采取准备自卫的病人会变得对有关他自己的实情甚表关心,他在下列所描述的意义里开始对他自己负责:做决定、感觉到他的情感、发展他自己的信仰。所有这些作用,就如我们所已经了解的,已经被自负系统所接管、而逐渐重新得到自发性并重返回真我的势力内,于是这种因素的再分配发生了,在此一过程中,具有建设力的真我被证明是较强的一分子。   以后我们将讨论这种治疗过程所需的个别步骤,此处只在表示它所发生的事实;在其他方面,这种脱离自我的讨论必定会留给我们一种对真我作相当否定的印象,它只是一种幻想的印象──值得重获,但却永远无法捉摸。只当我们相当熟悉分析的后期时,才能认识有关它的潜力之争论并非是纯粹理论上的争论而已。在适宜的条件下,譬如在建设性的分析工作下,它能再度变为一种生活力。   只因为这是一种实际的机遇,所以我们的治疗工作便可以超越症状的减除,而希望在人性的发展上对个人有所帮助。惟有利用此种实际机遇的洞察力,我们才能了解真我与假我间的关系,就如前章所提出的,乃是两种敌对力量间的部突。这种冲突只当真我再次变成积极得足以叫人想去碰运气时,方会变为公然的激战,此时个人只能做一件事:藉着找寻“伪解决法”以保护自己,免于受到冲突的破坏力的袭击。这些方法将在下面几章中予以讨论。 第七章 减除紧张之法   心理症患者为了缓和内心的紧张与分裂性的冲突,于是他设法脱离自我、将内在的感受外移、做自我的旁观者……他逃避冲突,将自我视同路人,以免因正视冲突而感惊慌……。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描述过的一切过程已产生了一种内在的情势,此种情势充满了分裂性的冲突,不堪忍受的紧张与剧烈的恐惧。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能够发挥力量,且正常地生活着。每个人在潜意识里必定会涌现许多企图,以求解决这些问题,以除去冲突、缓和紧张及恐惧。于是,像自我理想过程之产生一样,统合力开始产生作用,它本身乃是为求解决冲突,最显明且最根本的心理症企图:藉着使自己超越所有的冲突与因之而生的困难,以驱除冲突与困难。然而在此种努力与目前所描述的两者间却有所差异,我们无法很明确地界定此种区别,因为它并非是质上的差异,而是量的不同。同样由强迫性的内在需求所产生的“追求荣誉”,乃是一种较具创造性的过程,虽然它的结果乃具破坏性,不过它乃是起源于人类最高的愿望──伸展且超乎他自己的狭窄世界。在上次的分析中,它是巨大的自我中心,这使它与正常奋斗有所差异,至于这种解决法与其他所应用的解决法间的差异,并非因想像力的枯竭所引起的。想像力虽仍继续作用──但却达于使“内在情势”受到损伤的状况,这种情势当个人意欲飞向足以带来光荣与华丽之物时,就已变得危险不安:此时(在所提到的冲突与紧张的分裂震撼力之下)精神毁坏的危险将是指日可待的。   在提出解决法的新企图之前,我们必须先熟悉在求解除随时可能发生的紧张的某些方法。只要简捷地列举他们就够了,因为在本书中都已讨论过,而且在下面几章里还会对此重新加以讨论。   就此点来看,脱离自我也算是这些方法中的一种,而且可能最为重要。我们已讨论过造成及加强脱离自我的理由,再重述一遍,一方面它只是心理症患者被强迫力驱策的一种结果;另一方面,它乃是因积极地远离真我及攻击真我而生的。对于这点,我们仍须附加说明,他同时也兴致勃勃地欲否认它,以便免于内心的激战,而使内心的紧张削减至最少的程度【此种兴致又造成加强“脱离自我”的另一因素,因此这种兴致也是属于“远离真我”的一类】,这所蕴涵的原理就与为求解决内在冲突的企图中所蕴涵者相同。任何内在或外在的冲突,要是它的某一方面被压抑住,而另一方面占了优势时,【参考卡伦·霍妮所著《我们的内在冲突》一书第二章“基本冲突”】则该项冲突会从知觉中消失且真正地(人为地)被消减了。就拥有冲突性的需求与利害的两个人或两个团体而言,只有明显的冲突;同样地,对于内在的冲突亦然。我们可能具有一种敌视他人而又需要被人喜爱的明显冲突,但只要我们压制敌意──或压制被喜爱之需求──则我们的关系就会变得简单化一些。同理,如果我们舍弃真我,则存于真我与假我间的冲突不只会由知觉中消逝,而且由于此种力量分布的巨大差异,此种冲突的确会有所减退。无疑地,此种紧张的消除,只有当牺牲自负系统的自主性时方能完成。   “否认真我”乃是受自卫利益之指使而发生的,这种现象在分析的末期显得特别清楚。就像我已表示过的,当真我变得更强烈时,我们可以真正地观察到内心激战的狂暴,任何人只要由本身或他人经验过此种激战的凶猛性,都会了解很早便从激战区撤除的真我早已被“求生”的需求以及“不愿被碎裂”的欲望所指挥了。   这种自卫的过程,本身主要表现于病人喜好使问题变得混乱此一现象上,不管表面上他看来相当合作,但基本上他仍是个迷惑者。他不只具有使问题变得迷惑的惊人能力,而且不易加以劝阻。这种喜好必定会发生,而且事实上也会发生,其方式就如同骗子在意识层次上所显示的作用一样:情报员必须隐藏他的身分,伪君子必定装出真诚的脸孔,罪犯必定会假造口供。而心理症患者,毫无察觉地过着双重的生活,同样地,他必定会潜意识地使他自己的身分、愿望、感觉与信仰变得模糊不清,而且他的一切自欺行为都是由此而生的,将此种变动明显地归纳为:他不只在智力上对于自由、独立、爱情、良善与力量的意义都不清楚,而且,只要他不拟与他自己发生肉搏战,则他必具有一强烈而主观的喜好,以维持此种惶惑──接着,他会利用他隐藏在聪慧悟力中的错误自负以掩蔽此种惶惑。   其次较重要者,乃是内在感受的外移,这意指(重述)着心灵内的过程并非如实地被体验到,而是将之感觉为发生于自我与外在世界;“外移作用”乃是解除内在系统紧张的根本方法,但它会导致内在的负荷以及增加人际关系的障碍。首先,我要将外移作用描述为一种藉着将所有对于不合自己影像之缺点或弊病的谴责,转放于他人门阶上,藉此维持自我理想化的影像之方法,其次,我认为它是一种否定自毁力的企图,或者是一种掩饰自毁力间所发生的企图;而且我这样区分积极的与消极的外移作用:“我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是何其真确”与“我并不敌视他人,因为他们都是为了我”。现在,我已采取更进一步的方法以了解外移作用了。我所叙述过的内在过程,几乎没有一种不被外移,譬如,心理症患者虽极不可能怜悯他自己,但却会同情他人,虽然他坚决地表示他决不渴求内在援助,但他却竭尽己力地去帮助那些在成长过程中遭受到打击的人。他对内心指使的强制性之反抗,可能会呈现为对传统、法律或势力的蔑视。他不了解他自己夸大的自负,在其他方面他可能会憎恨它──或被它所蛊惑。此外,他可能轻视他自负系统的极权所表现的畏缩,他不知道他正在掩饰他的自恨的残酷性,他也可能发展出酷似帕里耶纳【Pollyannalike为一极端乐观者】的生活态度,而从自恨中除去残酷、严厉甚至于死亡。   另一种普遍的方法就是“将自己感受为是支离破碎”的这种心理倾向,宛若我们就是所有不相干部分之总和。在精神医学文献上谓之为“分隔化”或“精神碎裂”,这意义与下面所说的事实完全相同:他不觉得他自己是个完整的有体机,其中每一部分必与整体有关,而且每一部分互相影响、彼此作用。只有被远离与被分裂的人才会缺乏此种整体感。然而,此地我想强调的,乃是心理症患者对于“脱离关系”具有积极的兴趣。如果向他陈述某种关系,他会很聪明地了解了它,但对他而言,这只是一种意外罢了;此种洞察力只是肤浅的,随即消逝。   例如,在他的潜意识里,对于自己之“不了解因果关系”甚感兴趣:就如,某种心理因素由他种因素而生或此种因素加强了其他的因素一样,因为某种态度可保护某些重要的错觉,所以需要维持此种态度;大体而论,任何强迫性的倾向会影响他的人性关系或他的生活,甚至于他无法了解最简单的因果关系。他的不满与他的要求是相关的,或他对人们的强烈需求──不管是什么心理症的理由──使得他处处依赖别人,这些对他而言都是奇异的。他的晚入睡与他的晚上床具有某种关联,但这对他而言则若一惊人的发现。   他对于不觉察并存于他身上的矛盾价值,亦具有同等强烈的兴趣。相当真实地,他完全无法了解他忍受着甚至珍爱着存于他自身的两种价值,这两种都是自觉的,而且是相互矛盾的。譬如,他将价值放于高尚的品德上,而却又矛盾地将价值建筑在欲使他人对他之卑恭上,或者他希冀诚实,但却又心存投机取巧。因此当他尝试反省自我时,料只能得到一个静止的画面而已,宛若他只看到了拼图玩具中分离的部分一样:胆怯、轻视他人、雄心、被虐幻想,被喜爱的需求等等。个别的部分虽然可正确地被了解,但却一无所变,因为它们之被认为是一种不具任何相干关系、过程或动力变化的感觉。   虽然“精神碎裂”本质上是种分裂的过程,但是它的作用在于保存现状,保护心理症的平衡以免于崩溃。藉着他拒绝被内心的矛盾所困惑,心理症患者使他自己免于面对根本的冲突,因此他能使内心的紧张维持着低潮,甚至于他对那些冲突根本就漠不关心,因此他永远无法知觉到他内心的紧张或冲突。   当然藉着解离因果关系也可得到相同的结果,剪断因果间的链环,可以使自己免于发觉某些内在力量的强度与关联。举个重要而普遍的例子来说明,有个人有时会深刻地感受到那种报复心魔力的完全震撼力,但他却难以了解他受伤的自负与重建自负的需求乃是此种现象的激发力;而且甚至于当其清晰可见时,其相互关系仍旧会一无意义。另一方面,他可有对于他自己的严厉自责有相当清晰的印象,他也许已从多数详细的例子中,了解了此种压服性的自卑,乃是伴随着他之无法符合他自负的幻想指使所致,但在另一方面,他的思想却会不知觉地破坏了这种关联。因此他的自负的强度以及自责与自卑间的关系,充其量,仍旧只是一些不明确的推理罢了──这使他不再那么需要去对付他的自负,这种关联虽或有影响力,但紧张已陷入低潮中了,因为并无冲突发生,而且他也能够维持一种虚伪的“统合感”。   迄今,我们所叙述过的有关保存内心安宁的三种企图,都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在于除去足以破坏心理症结构的元素:消减真我,移除所有的内在感受,废除那些(要是被了解后)足以破坏平衡的“相互关系”。另一方法为自主的控制,一部分乃因相同的倾向而引起的,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抑制情感。在一个面临分裂的精神结构里,精感乃是危险之源,因为他们仿佛是我们心中难以驾驭的基本力量。此处我并不谈及自觉的自制,要是我们远用这种自制,则藉此我们便可抑制出于冲动的一些行为,或突发的愤怒与狂热。无意识的控制,不只用于抑制冲动的表现或情感的抒发,而且在于抑制冲动情感本身,它之作用如同无意识的夜贼与火警,当不想要的情感滋生时,马上可给予紧急的(恐怕的)信号。   但与其他的企图相比,这了如其名称所指,是一种控制系统,如果经由脱离自我与精神分裂,而致缺乏一种组织上的统一感,则需要某些人为的控制系统,以聚合我们自己的每一矛盾部分。此种自主控制系统可包含所有的冲动及恐惧、受伤、愤怒、愉悦、喜爱与狂热等等情感。广泛的控制系统表现在身体上的有肌肉紧缩、便秘、步伐或姿态的变化、脸部僵硬、呼吸困难等。个人对“控制”本身所表现出的意识反应个个不同,有些人相当敏感且会为此躁怒,至少有时会失望地希冀能够对此释然,能够痛快地大笑,能够喜爱,或能够深受某些狂热所影响。另外一些人却用有点公然的自负来巩固这种控制,他们将这种自负表现在不同的方面,而称这种控制为威严、宁静、禁欲、蒙着面罩、装出无表情的脸孔,或是“逼真的”、“喜怒不形于色”、“冷若冰霜”。   在其他型态的心理症中。这种“控制”所表现的方式具有选择性。于是某些情感会安然地逃脱,甚至于被激励起来,譬如,具有强烈自谦倾向的人,便易于夸大爱情或悲惨的情感,此处的抑制作用最初可根植于敌对的情感内:嫌疑、愤怒、卑视与报复。   当然情感也会由许多其他因素(如脱离自我、形势险恶的自负、自我挫折),而被加以夸张或压抑住了。然而在较无法自制的情况下,“惊醒的控制系统”却会超乎这些因素而起作用,在很多情况下会表现出恐怖的反应──例如恐惧熟睡、恐惧麻醉、恐惧酒醉、恐惧躺在睡椅上自由联想、以及恐惧在下坡滑雪。贯穿着控制系统的那些情感,不管是怜悯的、恐惧的或凶猛的,都会引起惊慌;此种惊慌可能是因为个人恐惧与推却这些情感所引起的,因为这些情感使得心理症的人格结构中某些特有的成分濒于险境,然而也可能只因他了解了他的控制系统并未发生作用才会变得惊慌不已,如果对这情形加以分析,则恐慌自会消失,同时,特殊的情感以及病人对此种情感的态度也就会变得易于分析。   此地所要讨论的最后一项的普遍方法,就是心理症患者相信心智至上。情感──因为难以驾驭──就如该被管制的嫌疑犯一般,而心智──想像与理性──则伸展得有如神话中来自瓶内的神怪一般。于是确确实实地产生了另一种二元论,它不再是心智与情感,而是心智对情感;不是心智与肉体,而是心智对肉体;不再是心智与自我,而是心智对自我。然而,形如其他的碎裂作用一样,这也是用以解除紧张,用以隐藏冲突,用以建立“统一”外表的方法。达成此种目的方法有三种。   心智可变为自我的旁观者,就如Zuzuki所说的:“智力毕竟是旁观者,即使它有某些作为,好坏它都是个受吩咐的雇佣。”在心理症患者中,心智决不是个友善的或体贴的旁观者,它多少有些偏私,有些虐待狂,但它永远是超然孤立的──仿佛在注视着一位偶而与他凑合在一块的陌生人,有时这种对自我的观察显得相当的机械性,且相当肤浅。病人会稍微给予一些有关事件、活动与症状的正确报告,但其增减却未触及这些事件对他所代表的意义,或者他对这些事件的个人反应意义。在分析中,他也可能对于自己的精神过程感到相当有趣,但这种兴趣只是对表示他喜悦地观察到隐藏在些种情况之后的狡黠与狡黠技巧,形同一位昆虫学家会被一种昆虫的生理作用所迷惑一样。同样地,分析者亦会感到欣悦,而将病人的这种切望,误以为是病人真正对自己感到兴趣。而且不消多久,他就会发觉病人对他那一些有关病人生活的发现所具有的意义毫无兴趣。   这种超然孤立的兴趣,也可能是公然的吹毛求疵、兴高采烈或具虐待狂。在这些情况下,它通常会以主动的及被动的方式而被外移,他可能仿若不理他自己,而万分机敏地以同样超然、无关的方式去观察别人或别人的问题。或者他将会觉得,已置身在别人的憎恨及高兴的观察之下──一种在妄想狂情况下所产生的感觉,但这并非只限于妄想症才会发生。   不论做个自己的旁观者之性质为何,他已不再参与内心的奋斗与挣扎,他已将自己由内心的问题中移除出来。于是“他”变成“观察的心智”,因此他遂具有了统一感;他的头脑变成他所能觉得唯一活着的部分。心智也像是个协调者,我们对他的作用已很熟悉。我们已经了解想像的作用:创造理想化的影像,使自负不停地努力以遮掩此一影像,将需求转变为美德,将潜能转变为事实。同样的,理性在合理化的过程中会加强并顺服于自负:于是任何事情变得或被觉得是合理的、似真的、正当的──这就象心理症患者所依赖的潜意识前提,其所表现的结果一样。   协调作用亦可用以消除任何自疑,格外需要时,则整个构造便愈不稳固。于是有所谓(引用一位病人的话)“盲信的逻辑”,这种逻辑通常伴随着对“绝无谬误”之坚决信仰而生。我的逻辑占优势,因为它是唯一的逻辑……不同意这种说法的人就是白痴,在与他人相处中,此种态度表现出一种傲慢的“自以为是”的态度。关于内心的问题,此种表现摒弃了建设性的研究,但同时也藉着建立毫无结果的确实性,而减轻了紧张的程度,就如同在其他心理症的关系中此亦为真确一样,相反的极端──广泛自疑──会导致使紧张平静的同一结果。要是每一件事看来都不像是真的,那为什么会有烦恼呢?在很多病人中,这种怀疑论可被隐藏起来;表面上他们似乎很诚心地接受每一件事物,但事实上却将其原封不动地抛在一旁,因此他们自己的发现与分析者的暗示就会消失在不可靠的事物中。   最后,心智乃是个具有魔力的统治者,就如同上帝之万能一般。虽然对内在问题的认识不再是导致“变化”的步骤,但此种“认识”本身即是代表了“变化”,如果病人这么认为而不自知的话,那他们往往会因为任何障碍并未消失而感到困惑,因为病人对于障碍的动力变化过于了解。分析者也许会指出,一定还有许多他们不知道的重要因素(这的确是真的),但是即使病人了解了其他相关因素,事实上,情况仍会是一无所变。于是,病人会感到迷惑与沮丧。因此他们一定会无止境的探求,以便更“进一步认识”自己,这种作法本质上虽有其价值,但只要病人仍坚持不必去做实际行为的改变,“认识”之光应该能消除他生活中的每一疑云时,则此种“认识自己”的探求必定是徒劳无功的。   他愈用纯智力去处理他的生活,则愈无法承认存在于他自足的潜意识因素,如果这些因素无可避免地干扰他,则将引起不成比例的恐惧,或者这些因素就会被加以否定或被说服,这对于初次发觉本身存有心理症冲突的病人而言,尤其是重要。他在片刻间便会了解到,即使靠理性或想像力的力量,他也无法使矛盾变为和谐,他感到自己掉进了陷阱因而恐惧,于是他会鼓起一切精神力量以避免面对冲突,他如何能规避它呢?他如何能躲过它呢?他可能从陷阱的哪个漏洞逃出来呢?单纯与奸诈并不会在此共存──喔,那他能不在某些情况下表现得单纯,而在其他情况下表现得奸诈吗?或者,要是他被驱策去报复且以此自傲,而追求平静生活的观念也支配了他,则他会变得被追求沉著的报复、平静地过活以及希望能消减阻挠他自负的冒犯者──若他能排除荆棘似的……等这些意念所迷惑,此种“逃避”的需求等于是他真正所酷爱之物。一切被用以使冲突明显减除之良善作为,于是变得毫无效用,但内心的“安宁”却因此得以重建。   所有这些方法都以不同的方式减除了内心的紧张,我们可统称他们为“为求解决紧张之企图”,因为在他们当中统合力都在发生作用着。譬如,藉着“分隔化”,个人将冲突的倾向解离,因此不再觉得冲突就是冲突。要是一个人觉得他自己是自己的旁观者,则他会因此而建立起统一感,然而我们却不可能藉着“说他是他自己的旁观者”而满意地去描述一个人,那需依据他注视他自己时所得到的观察,以及他观察自己时的心境而定。同理,“外移作用”的过程也只关系着心理症结构的某一部分而已,尽管我们知道他把什么加以外移了或如何将其外移。换言之,所有这些方法只是部分的解决方法而已。我比较喜欢提到心理症的解决法,主要是因为他们具有第一章中我所提到过的特性,这些解决法也代表了整个心理症人格的发展形态与方向,它们还可决定心理症患者必需获得那一类的满足,该逃避那些因素,同时,也可因此而看出患者的价值层系以及他们的人际关系。它们也决定了患者大概使用了那种统合方法;简言之,它们乃是生活的方法。 第八章 夸张型的解决法──征服一切   当个人产生了基本焦虑,面对着基本冲突时,他可能采取攻击、逃避或亲近的行为以解决冲突、缓和焦虑。采取攻击步骤者深具征服、取胜、报复及凌驾他人之野心,此种解决心理症冲突的方法谓之为夸张型的解决法。   在一切心理症的发展中,脱离自我乃是核心问题;在那些发展中,我们可发现到荣誉的探求、应该、要求、自恨以及各种用以消除紧张的方法。但是我们仍未描述过,这些因素究竟如何在个别的心理症结构中起作用的,而这乃是要看个人用来解决心灵内冲突的解决法为何而定。然而,在未讨论这些解决法之前,我们必先弄清楚,由自负系统所产生的内在群体以及内在群体中所蕴函的冲突。我们知道在自负系统与真我间存在着冲突,但就如我已阐述过的,主要的冲突也都因自负系统本身而起,自我荣誉化与自卑并不会构成冲 突。事实上,只要我们考虑对于我们自己所产生的这两种极端相反的影像,就会认识此种相对而不互补的自我评价──但我们并不知道这种冲突的驱力。当我们由不同的眼界来看时,则这观察的结果会有所改变,而集中在下面这问题上:我们如何感受我们自己呢?   “内在群体”对“自我感”产生一种基本的不定性。我是谁?我是骄傲的超人、或者我是卑微的、有罪的且相当卑鄙的人呢?除非他是个诗人或哲学家,否则个人通常不会意识地提出这类问题,但是这种既存的迷惑将会呈现于梦中,这种“自己本身”的丧失,可用很多方式真接简明地表示出来。梦者会梦见遗失护照或当他被问及身分时,却茫然无法分辨自己的身分。或者他的一个老朋友出现在梦中,但看来与他所记忆的却完全不同。或者,他会注视一幅画像,但这画像的结构却只是一张空画布而已。   通常梦者不会明确地被他的身分问题所困扰,但却会用各种歧异的象征来表示他自己:不同的人,动物、植物或无生物。此困扰可能呈现在同一梦中一若圣者加拉哈特【加接哈特(Sir Galahad),亚瑟王传说中之圆桌武士之一,因其忠洁而寻获圣盘】,而且也可像是恐怖的火龙,他可以是被绑架的受害者与盗匪,是囚犯与狱卒,是法官与被告,是拷问者与被拷问者,是受惊的小孩与惊尾蛇,此种“自饰化”(自我戏剧化)显示出作用于此人的的歧异力量,而且戏剧化的解释对于认识这些分歧的力量很有帮助。譬如,梦者顺从的倾向可由梦中担任顺从的人所表达出来;他的自卑可由厨房地面上的蟑螂所表示出来,但这并非自饰化的全部意义,它所发生的事实也表示出我们将我们自己感受为不同自我的此一能力,此种能力从白天生活中对自己有的感受,以及夜里梦中的感受此二者的矛盾中也可显示出来。在他意识的心境里,他可能是个大智者,是人类的救星,是个无所不能的人;但同一个时候,在他的梦中,他可能会是个畸形怪物,是个杂乱急语的白痴,或是睡于阴沟的被遗弃者。最后,心理症患者甚至会以意识的方式去感受他自己,他也可能始终在万能者的感觉与卑贱者的感觉间往返移动。这在酗酒者中(但决非只囿限于此者)来得特别明显,刹那间他可能鹏飞九天,表现出伟大的姿态与许下堂皇的诺言,但一下子就又变得卑鄙可怜而畏缩不前了。   这些感受自我的多种方式,正与既存的内在形象相符合。忽略了更复杂的可能性时,心理症患者便可以自觉到荣誉化的自我,是被轻视的自我,而且有时(虽然这大部分都会被阻塞掉)可感觉为是他的真我。因此,事实上他必定会对他的身分感到模糊不清,只要“内在群体”存在,则“我是谁”这问题便无答案。而此刻更吸引我们的,乃是这些对自我的不同感受必会有所冲突,确言之,冲突必定会发生,因为心理症患者完全以他卓越而自负的自我,及他受轻视的自我来鉴定他自己。如果他自觉是个优越者,那他就变得易于夸张他的努力与奋斗,或者夸张自己而深信自己必有所成;他会具有些微公然自大、野心、攻击及需求的倾向,他感到自满,他藐视他人,他需要别人的崇拜与盲从。相反地,要是他心目中存有的是他那被屈服的自我,则他便会具有感到无助的倾向,而显得顺从、阿谀,依赖他人且祈求他们的怜爱。换句话说,完全以一种或另一种自我来鉴别自我,不只惹起了极度相反的自我评价,而且也引起了对他人全然相反的态度、相反种类的行为、相反的价值体系、相反的驱力以及相反种类的满足。   如果这两种自我感受的方式在同一时间内发生,则他必定会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拉往相反方向的两个人,这正是完全以两种既存的自我来鉴别身分的意义。因此,不只存有一种冲突而是一种足以将他撕裂的冲突,如果他无法除去因此而生的紧张,则焦虑必因之而生,于是他可能会藉着饮酒来缓和这种焦虑。   但就像任何强烈的冲突一样,为求解决之企图通常都会自主地开始发生,有三种方式用以解释此种解决法。其一就像是吉柯医生与海德先生此一故事中所陈述的一样。吉柯医生晓得他自己有双重面目(大略言之,乃罪人与圣者,而此二者都非他自己)永久地在相互激战着。“我告诉自己,如果二者能分别处于不同的个体中,则生活中所有无法忍受的事情,必会因此减除。”于是他合成了一种药物,藉此将这两个自我加以分离。如果将这故事的幻想成分除去,则它系代表着一种藉分隔化以求解决冲突的企图,很多病人最后都会改变为这种态度。他们连续地将自己感受为极其自谦,极其崇高与夸张,却不会觉得被此种矛盾所扰乱,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两种自我乃是与分离无关的。   然而,如同史蒂文生的故事所述(吉柯与海德),此种企图是无法成功的,我们将它置于最后一章再说明,因为这种解决只是极小极小的一部分而已。有一随合理化型式而生的更为根本的企图(合理化是多数心理症患者的特点),就是企图要求永久而坚决地压抑某一个自我,而使另一种自我居于上风,解决冲突的第三种方式乃是从内心激战中将兴趣撤退出来,以及从积极的精神生活中辞退。   扼要言之,自负系统产生了两大心灵内的冲突现象:“主要的内在冲突”以及存于自负的与被轻视的自我间之冲突。在被分析过的人或刚开始分析的人中,这些冲突并不会呈现为两种分立的冲突,这一方面是由于真我乃是一种潜在力而非实际的力量,然而病人也会很快地倾向于轻视他自己未被自负笼罩的一切事项──这也包含了真我。基于这些理由,此二冲突似乎已合而为一,变为一种存于夸张与自谦间的冲突。只有在经过相当的分析后,主要的内在冲突方会呈现为分立的冲突。   就目前所知,心理症患者用来解决心灵内的冲突的主要方法,似乎是用以建立心理症分类的最好根据。不过我们必须紧记着,我们渴求一种精要的分类,主要在于满足给予我们定则与引导的需要,而不在于欣赏人类生活的百态。谈及人性的类型──或像此地所提的,心理症的类型──毕竟只是一种就有益观点来观察性格的工具而已,而我们所用的标准乃是那些心理体系架构中的重要因素,就此种限定的意义而言,为求建立类型的每一企图必定是利弊参半。在我个人心理学理论的架构中,心理症的性格结构乃是主要的,因此,我“分类”的标准并非那些表面症状的外观或是个人的倾向,这些只能算是整个心理症结构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又依个人用以解决自己内在冲突的主要解决方法而定。   虽然这个标准比其他许多分类学所使用的还更加广泛,但它的用途仍是有限的──因为我们必须再做许多保留与限定。首先,虽然具有相同解决方式的人们都具有性格上的共同点,但有关人性的特质、天赋或所包含的成就,在此一阶层中却是迥然相异的,尤其我们所认为的“类型”,事实上只是性格的横切面──其中,心理症的过程可导致具有明显特征且相当极端的发展,不过有些无法精确分类的“中间型结构”,永远存在着一些无法决定的范畴。而且,由于精神碎裂甚至于在极端的情况下,通常伴随着出现多种的解决方式,使得这些分类显得更为错综复杂。威廉·詹姆斯说过“大多数病例都是混合的病例”,“我们别太骄傲于我们的分类”,如果把这种方法说成是发展的方向,或许比说是发展的类型还更为标准。   在我们心目中有了这些限定后,我们就可从本书所陈述的问题中共分出三大解决方式:即夸张的解决法,自谦的解决法与顺从退却的解决法。在夸张的解决中,个人会较倾向于将他自己视为荣誉化的自我;每当谈及“他自己”时,他的意思是代表他那十分崇高的自我,或者如同一位病人所说的:“我只要生为优越者。”伴随这种解决方式而生的优越感,不需要是意识的,但是──不管是意识的与否──大体而言却会大大地决定了个人对生活的态度、行为与奋斗。于是生命的吸引力乃在于征服一切,这引起了克服每一障碍──内在的或外在的──之潜意识或意识的决心,以及使他自己相信他应该能够,而且事实上是真能够这么做的。他应该能够克服命运的逆境、情势的艰厄、智力问题上的昏乱、他人的抗阻行为以及他本身内在的冲突。征服的需求之反面,乃是他惧怕任何意味着无助之事;这是他最为痛切的恐惧。   当我们在表面上观察了夸张型的行为时,我们会发现他们正以合理化的方式,欲凭藉着智力与意志力而企图征服生活(此为实现理想自我的手段),而且倾心于自我荣誉化、富野心的追求及报复的胜利中。而且,除却前提、个别观念与专门术语的差异外,这乃是弗洛伊德与阿德勒观察这些人所得到的方式(这些人被自我崇拜的自夸与凌驾他人之需求所驱策)。然而,当我们更进一步地分析这些病人后,就会发现存在于他们之中的自谦倾向──这种倾向,病人不但已将之压抑,而且对之甚表憎恶与厌恶。我们首先观察到的,乃是他们自己的某一个面而已,他们将此佯装为是自己的整体,以便能创造一种主观的“统一感”。他们之固执地紧执夸张的倾向,不只由于这些倾向的强迫性所致,而且是为了要从知觉中除去一切的自谦倾向以及一切自责、自疑、自卑的迹象所致。只循此法,他们才能维持优越与征服的主观信念。   就此而言,最危险的是在于个人知道了有些“应该”是他所无法实现的,以及他无法实现“应该”此一事实上,因为这会引出罪恶感与卑鄙感。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满足他所具有的应该,所以这种人是绝对必要使用有效的手段,以对自己否认他的“失败”。于是藉着想像、强调“长处”而掩饰“短处”、完美的行为主义与外移作用,他便必须努力尝试,在心目中维持一可资为傲的自我形象。他必定会无意识地虚张声势,且装作相当聪颖、相当慷慨、相当正直地生活着。在任何情况下,他必不会发觉到与他荣誉化的自我相比,他仍存有肉体上的差距。就与他人的关系而言,以下两种情感必有一项是较为明显的:他可能意识或潜意识地以能愚弄他人为傲──在他的自大与对他人的轻视中,他相信他果真能如此。相反地、他最怕自己被愚弄,而且觉得这是一种奇耻大辱,或者他会具有一种做骗子的潜伏恐惧。譬如,即使他凭真诚工作而获得成功与荣誉,但他依旧会觉得他是藉完成其他的事而获得的,这使他对于批评与失败,或对于失败的可能性,或人家指责他的虚张声势,都变得过于敏感。   这一大组里还包含了许多不同的类型,就如同有次简短研究所显示般的,任何人都能解释病人、朋友或文学的角色。这些个别的差异中,最主要者乃是有关享受生活的能力及待人的积极(正向)情感。譬如比尔基特与黑连·加尔乐都是将自己夸大而成的转变物──这在情绪方面的差异是多么的大啊!其他有关的差异,乃依各类型由知觉欲逃避认识自己的“缺点”所采取的方式而定,而他们所做的要求、要求的辩护以及维护要求的手段的性质彼此也不相同,至少我们必须考虑“夸张型”的三种更细分类:自恋型、完美主义型与自大·报复型。对于前二者我只想作简短的讨论,因为他们在精神医学文献上已详细地被讨论过了;而最后一项我将详细地加以讨论。   我有点踌躇地使用自恋欲这个术语,因为在过去弗洛伊德的文献中,它不分皂白地包含了各种自夸、自我中心、有关个人福祉之焦虑以及从他人关系中退缩出来的内涵【请参考《精神分析新法》一书中对此一观念之讨论。此处所提出的观念与该书所提之差异为:在该书中我强调自夸(Self-inflation),我从他与别人之脱离、自我之丧失以及自信之不全而导出此一说法。当然这些依旧是真确的,但导致“自恋欲”的过程,我目前所了解的,更为复杂。我喜欢利用“自恋欲乃是觉得自己与理想化的自我相仿”的意义,来区别“自我理想化”与“自恋欲”。自我理想化发生于所有的心理症中,而且代表着一种为求解决早期的内在冲突之企图。另一方面,自恋欲乃是用以解决自夸与自谦驱力间之冲突的一种方法。】。此书所采用的乃是就其原字之意义“喜爱个人的理想化影像”。更明确地说:个人认为自己就是他理想化的自我,而且羡慕它。这种基本的态度使他具有其他类型的人所完全缺乏的愉悦与活泼;它给了他相当丰富的自信,这是那些为自疑而烦躁的人所艳羡的。在意识上,他没有任何疑问;他是救世主、命运的主宰、预言者、伟大的施舍者、人类的恩人,这些只包含了一丁点的真实性。他常具有超凡的天赋,年幼时就能轻而易举地赢得殊荣,而且有时是最得宠且令人夸赞的小孩。   他之坚信他的伟大与独特,乃是我们用以了解他的关键之所在。他的愉悦与恒久的青春,乃由这源泉而产生,他惑人的魅力亦然。明显地,他虽具有天赋,但仍处于艰危困顿之境。他会继续不断地谈及他的功绩或奇才及需求,以崇拜及热爱的方式而恒久地确信他对自我的评价。他的征服感,在于他坚信他无所不能以及无所不胜。他常真的是十分迷人的,特别是当新人映入他的眼眶时。不顾他们对他的实际重要性,他必定要将他们铭记在心,他给他自己与别人以深刻的印象:他“爱”人们。而且他慷慨大方、真情流露、才智横溢、谄媚阿谀、恩宠与助人──以求他人之崇拜或回报他所接受于他人的热爱。他赤诚地捐助家人与朋友,贡献工作与计划。他能容忍而不强求他人必定完美无缺,他甚至能忍受别人开他的玩笑,只要这些玩笑能使他悦人的特点显现出来;然而惟有一点,他必须未曾严正地被质问过。   他的“应该”比其他形式的心理症较不残酷(在分析中所呈现的),但利用魔杖去对付“应该”乃是他的特征。他那种忽略缺点或将其转变为美德的能力,似乎是无限的。清醒的旁观者会称他为不谨慎,或至少是不可靠的。他似乎不介意于毁约、不忠实、负债、诈欺等等行为,然而,他不是个有计划的开发者,他觉得他的需求与工作是如此重要,因此他们有权让他享受每一种特权。他并不怀疑他的权利,却会期待别人“无条件地”“爱”他,而不论他已如何地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他的困难呈现在他与人们的关系及他的工作中。在基本上,他乃是与别人无关的此一想法,必定会在闭锁的关系里表现出来。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别人都会各有他们自己的愿望或意见,他们也会对他吹毛求疵或反对他的缺点,他们会期望他做某事──所有这些他都会觉得是不堪忍受的屈辱,且会引起郁积于心的气愤。于是他会对较“了解”他的人大发雷霆,因为这种过程大都发生在他的亲戚中,因此他常感到很是孤寂。   呈现在他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是多重的,他的计划常过于夸张,他不会认为自己有所缺陷,而过于高估自己的能力,他的追求过于繁杂,因此极易失败。虽然他的强性(活泼)付予了他观察的能力,但是另一方面,待人处事上的反覆失败──被排斥──却也压服了他。此外,继续被缓搁的自恨与自卑于是会全力产生作用,他会陷于忧郁中,或表现出精神病的症状甚至于会自杀(更常见的),或经由自毁的冲动,而遭遇祸害或病死。【James M.Barrie在他的著作“Tommy and Grize”中(1900年,Charies Scribner‘s Sons所出版),已描述过此种结果。也可参考,1949年,Random House出版,Arthur Miller所著的《售货员之死》(The Death of a Saleman)。】   最后,我们提提他对生活的感觉,表面上他相当的乐观与外向,希冀快乐与幸福,但却会隐伏着失望与悲观。他用达成“无限”和所幻想的幸福为尺度来衡量自己,因此难免会感受到生活中的痛苦矛盾,只要他居于浪峰上,他就不能充许自己失败,特别是在征服生活方面。矛盾并非在于他,而是在于生活的本身。因此,在生活中他会发觉到,悲剧的特质并非是原本就存在的,而是由他所带来的。   第二种细分的类型,都沿着完美主义而行动,以为他自己就是他的标准典型。这类型的人因为他崇高的标准、道德与智慧而自感优越,他凭此而藐视他人。不过他那种对别人狂妄的轻视却隐藏(他自己也无法预知)在文雅的友善之后,因为他的标准抑制了此种“不合道德的”情感。   他为掩饰无法实现的应该而采用的方式是双重的;与自恋欲的类型相反,他藉着负责任、尽义务,藉着温文有礼的态度,藉着不撒谎以尽力满足他的应该。当我们一谈及完美主义型的人们时,常会想起那些慎守规则、过分呆板与守时的人,或必须选用最适当的话才说,必须打最好的领带,戴最适宜的帽子的人,但这些只是他们需求获取最高度杰出的表面现象而已,真正重要的并非那些繁琐的细节,而是整个生活行为的完美与杰出。然而,因为所有他所能完成的都是行为主义的完美,所以需要其他的设计,这等于是他心目中的标准与事实──知道道德价值以及做个善人。在这其中所包含的自欺乃是他最不能预知的,因为他会强调其他人都真的在依据此完美标准而行,而轻视自己不能如此做到。于是他的自责因此而外移了(转移到别人身上)。为了证实他自己的意见,他需要别人的尊敬,而不需赤诚的羡慕(他有轻视羡慕的倾向)。如前所述,他的要求比较不是建筑在对自己的伟大“纯朴”信仰上,而是建筑在(如第二章心理症的要求中所述)他与生活所订的“密约”上。因为他是良善、公平而负责,所以他有权享受别人或生活的优厚待遇。对于生活中那种绝对可靠的公义信念给予他一种征服感,因此,他自己的完美不只是达成优越之手段,而且也是支配生活的工具。对于过度运气的想法,不论是好是坏,与他的完全不同,因此他自己的成就、财富或健康,比他之被证实具有美德会较不令他欣喜。相反地,任何降临他身上的不幸──诸如小孩身亡、意外灾祸、妻子不贞、失业──将会使这个看来很正常的人濒临崩溃,他不只愤恨恶运之不公平,尤有甚者,他精神生活的基础会因之而动摇;它使他的整个“计数系统”失灵,而且恐怖地追忆起无助的影像。   我们讨论“应该之暴行”时,曾提到过还有其他的破坏性存在:他认识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或失败,以及他发现自己被系于矛盾的应该之间。正如“不幸”已将他所立足之地摧毁一样,对于他自己的“绝无谬误”之了解亦同。于是一直居于抑制地位的自谦倾向与未冲淡的自恨,将会更惹人注意。   第三种类型,则沿着“自大的报复”而发展,这都与他的自负同出一辙。他生活中的主要动力是他需要胜利的报复。就如哈尔特·克尔曼【哈尔特·克尔曼(Harold Kelman),《受伤的综合病症》(The Traumatic Syndrome)】有关受伤心理症所描述的,此处报复成为生活的方法。   需要“胜利的报复”乃是荣誉探求中的正常成分,因此,我们的注意力便不在于有关此一需求的存在性,而是在于它势不可当的强度上,此种胜利的意念如何去支配一个费尽毕生之力以追求它的人呢?的确,它必定是由许多有力的原因所促成的;但只凭对这些原因的了解,并无法充分解释它那无法克服的威力。为了获取更完全的了解,我们仍需由其他有利点来研究这个问题。即使在其他方面报仇与胜利的需求,其震撼力可以是深刻的,但它却常因三项因素而限制在一定的限度内:爱、恐惧与自卫。只当这些抑制暂时或永久地不起作用时,“报复”方会侵入整个人格之中,而使它完全朝着报仇与胜利的方向发展。在所有这种类型里,“报复”正是有力的冲动与不足的抑制作用两种过程的结合,这也说明了报复的大小。伟大的作家们已直觉地了解到此种结合,且以远超过精神医学家所预期的更感人的方式将之描述出来。譬如,我所想到的:《白鲸记》(Moby Dick)中的Caption Ahab,Wuthering Heights中的Heathcliff 以及《红与黑》一书中的珠莲等都是。   我们将从描述报复如何表现在人际关系中,来开始我们的讨论。一股对胜利的强迫性需求,使他变得极富斗性。事实上,他无法忍受任何比他知道更多或成就比他更大的人,也无法忍受掌握比他更大权力的人以及那些怀疑他优越的人。不可自主地,他必须摧毁他的对手或打败他。即使为了职业,他有时得低声下气,但他仍旧计划图取最后的胜利。他不再受忠实感的束缚,而甚易变得奸诈。他孜孜不倦地工作,但实际的成就仍须依他的天赋而定。虽然他有计划有远虑,但却常做无益之事,不只因为他不静进,而且因为他(就如我们即将发觉的)过于具有自毁心理。   他报复的最明显表现就是暴怒,这些报复的激怒魔力是甚难克服的,因此他自己会感到害怕,恐惧他会失却控制,而做出不可挽救之事。譬如,病人在酒的影响之下,事实上会惧于杀人──亦就是说在他们平常的控制未发生作用时。报复行为的冲动,可以强烈得凌驾于通常用以管制他们行为的“谨慎”之上。当他们陷于报复的暴怒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安全、他们的职业、他们的社会地位真会濒临险境。举个例子,斯汤达尔的《红与黑》一书中,珠莲在看完毁谤他的信后,遂将雷那夫人射杀了,以后我们就会了解这种行为的鲁莽性。   比这些更重要的,报复情感之突发所形成的是种永久的报复,这类型的人在其待人的态度里都弥漫了这种情感。他确信每个人根本上都是险恶不正的、友善的姿态都是伪装的,除非已证明他人的诚实的,否则将人人视为不诚实方是明智之举。就他待人的行为而言,他表现出公然的狂妄,通常是粗暴无礼的,尽管有时这种狂妄会被文质彬彬的虚伪外表所掩饰。他会以一种精巧或粗劣的方式,知或不自知地屈辱他人及剥削他们;他会不顾女人的情感而利用她们来满足他的性欲,基于看来似乎是“纯朴”的自我中心,而将人们当成是他达成目标的工具。因为下面这些人可以为他的胜利需求而尽力,所以他常与他们来往:在他的生涯中可用做跳板的人,那些他所能征服与压制而且具有影响力的女人,能灌输他盲目的认识,并加强他权力的随从。   就摧折他人而言,他是个老练的人──摧折他们的希望,摧折他们对于关怀、勇气的恢复、时间、同伴、享受之需求【我与其他人都将大部分的报复表现描述为虐待狂的倾向(Sadistic trends)。“虐待狂的”这个术语焦点在于从权力到受权力之支配,到痛苦或侮辱所获取的满足。满足──兴奋、震颤、喜悦──无疑地可包括性的或非性的,如此,“虐待狂的”这个术语所指的意义方称得上足够完全。我之所以利用“报复性”以代替“虐待狂的”的一般用法,乃基于因为所谓虐待狂的倾向乃是以报复的需求为最重要的激发力。参考卡伦·霍妮著《我们的内在冲突》(Our Inner Conflicts),第十二章,虐待狂的倾向。】。当别人抗议此种作为时,他会觉得别人实在是神经过敏了。   在分析中,当这些倾向明显地减除后,他也许会将他们视为所有相对抗的竞争中之正当武器,他必定是个不当班,或不将精力用于自己的防卫与幸福的笨人,他必须永远准备反击,不管在任何状况下,甚至于永远永远他都必须是个处在那种不可克服情势中的胜利者。   他待人的报复态度,最主要的表现在于他所做要求的种类与维护要求的方式。虽然他不会公然地提出这些要求,而且全然不知他已具有或作了任何要求,但事实上却会觉得他有权具有受人敬重,而且允许他轻视别人的需求与愿望的心理症需求。譬如,他觉得他有权全然表现他那偏颇的观察与指责,但却同时又自觉有权不受批评。他有权决定多久看望一次朋友,与决定每次需花多少时间,但相反的,他也有权不让他人在这方面表达他们的期望或异议。   不管用什么来说明这些要求的内在需要性,他们都一定会轻视他人。要是这些要求无法达成时,则会引起讨伐性的报复──这可以遍布于由烦躁不安而至愠怒、至使人产生罪恶感,以至公然愤怒的整个历程之中。一方面,这些乃是因他感到挫折,而产生的愤怒反应,但是这些情感的表现,也是一种藉着威迫他人,将他人征服到平息状态以维护他之要求的方法。反之,要是他不坚持他的“权利”或不具讨伐性,则他会因为自己“变得懦弱”,而对自己感到愤怒并责备自己。在分析中,当他抱怨他的抑制与“顺从”时,他的意思一部分是不自觉地在表达他对这些技巧的不完美感到不满,而这些技巧的改善,乃是他私自所期待,从分析中应可得到如此结果的一种。换言之,他不想克服他的敌意,但却希望受到较少抑制或更精巧地来表示它。于是他必定会变得相当激励,而要每个人务必尽速完成他的要求,这两项因素对于造成不满不啻为一种奖励。他真的就是个长期不满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有理由变得这样,而且他必定会很关心地要让别人知道──所有这些(包括他的不满)可能都是潜意识的。   一方面,他会用他优越的特质来为他的要求辩护,他所自认为的特质即是指他高人一等的此种学问、智慧与远见。更表面地,他的要求乃是认为他需要因他的受害而获得“补偿”。为了这种强烈要求,他仿佛需要珍藏并活化他所受到的伤害,不管是古往的或最近的,他会自喻为永不健忘的大象。他所不了解的乃是他之过分关心自己别忘了他人的“轻视”,因为在他的想象中,这些轻视就像是世人该付的账单。需要为他的要求辩护,以及他因“要求”受了挫折所表现的反应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它时供给他的报复燃料。   报复也自然地渗入了分析的关系内,而以许多方式表现出来;它就是所谓“负性治疗”反应【】中的一部分,此种反应乃意谓着在建设性的前移之后所造成的急性损伤。大体而论,对人们或对生活的任何行动,事实上必定会使他的要求以及他的报复所由生之产物濒于险境,只要这种行动主观上是绝对必要的,则他在分析中必定要对此加以防卫;这种防卫只有一小部是明确而直接的,病人会坦爽地宣称他决不放弃他的报复;“你别想从我手中夺取它!你想让我变为好好先生吗?它带给我刺激,它让我觉得我还活着,它是力量”等等。他的大部防卫都伪装于微妙与欺骗中,对于分析者欲了解它所可能担当的形式而言,在临床上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因为它不只会耽搁分析的过程,而且可能会破坏了分析的过程。   它也可表现于两种主要的方式之中,它有够影响(如果不是支配的话)分析的关系。于是,打败分析可能看来比进行它更为重要,而且(不太清楚的)它可决定他所兴趣解决的问题。再以极端的例子说一遍,病人对会导致较大报复的各种事物会感到兴趣,亦即会立刻变得更有效力而不必牺牲他自己,以优越的宁静与沉着去实现他的报复。此种具选择性的过程,无法藉意识的推理而完成,而必藉可产生不败的确信之直觉方向感而达成;譬如,他会深深地对于克服他顺从的倾向,或克服他的无权利感感到兴趣。他兴趣于克服他的自恨,因为它在对抗世人的战斗中使他变得懦弱。另一方面,他不兴趣于消减他自大的要求以及被别人辱骂的感觉,他会出奇固执地抓住他的“外移作用”。的确,他完全不顾分析他的人际关系,而一味强调有关这方面他所希冀的不可被打扰。于是整个分析过程便很容易使分析者搞昏了头,直到他了解此种具选择性的过程所包含的那种不可克服的逻辑时为止。   此种报复的来源为何?它的强度由何而生?正如其他的心理症发展,这乃是起源于孩提时期──具有特殊恶劣的人性体验很少,如果有的话,可能还具有补偿的因素在内。纯粹的暴行、屈辱、嘲笑、冷落与穷凶恶极的矫饰,这些特别会打击小孩且引起他高度的敏感。成年累月在集中营忍耐过活的人告诉我们,他们只凭抑制他们柔弱的情感,特别是包括对自己或他人的怜悯,方能幸存。我也觉得处于我刚描述过的那种环境下的小孩,为了生活,必定要历经此种艰难的过程。他会做许多令人怜悯而无结果的企图以求赢得同情、关怀或喜爱,但最后却放弃了所有柔弱的需求。于是他渐渐地“判定”真正的情爱不只是他所无法获得的,而且根本就不存在,最后他不再希求它了,甚至于会轻视它。然而,这是一种具有重大影响的步骤,因为需求情爱、人性温暖、亲切乃是发展我们优良特质的有力激发力。被爱的感觉以及变得可爱的感觉,可能是生活中最大的价值;相反的,如同我们下章所要讨论的,觉得自己并不可爱,将会造成深刻的悲痛。报复型的人则试图以简单而根本的方法除去此种悲痛,他已确信他之不可爱而对此不加介虑,因此他不用再焦虑地期望,但至少在他的心目中,他可给他那满腔的愤恨以自由的范畴。   这是后来我们在完全的发展过程中所观察到的起点:报复的表现可能会受到谨慎考虑或权宜的抑制,但却很少因同情感、爱怜感或感激而抵消。为了了解当人们希冀友谊与情爱时,此种压服积极(正向)情感的过程何以始终存在的原因,我们必须查究他用以求生的第二种工具:他对未来的想像与幻想;他目前甚至未来都会比“他们”(即幻想与想像的)更好,他将成为伟人而使他们变得羞惭,他会向他们显示他们如何地冤框了他,如何错误的判断他。他将成为伟大的英雄(在珠莲此例中的拿破仑)、虐待者、领导者与获得万世英名的科学家。这些都是为那些被辩白、报仇与胜利的可理解的需求所驱策而产生的,所以并非是无由的幻想,他们决定了他生活的过程,他使自己在胜利与胜利之间驰骋,他活着以期待“最末审判日”的来临。   要求胜利与需求“否定积极的情感”,都是起源于不宜的孩提时代,因此一开始,它们就密切相关,因为它们彼此互相加强,所以它们始终都是如此地一成不变。情感的硬化,原来是为求生存的需要,它可以使得“胜利地征服生活”之驱力得以无碍地发展。但这种驱力,具有伴之而生的无厌自负,最后变为一头巨兽,而将更加地吞噬所有的情感。爱情、怜悯、体恤等一切人性关系,都被觉得是荣誉的抑制,必定通往邪恶。这种类型的人将长久地处于冷漠与孤独之中。   毛姆(Maugham)在塞门·莫尼摩尔的性格中,曾将此种人类欲望的有意压服,描述为一种意识的过程,塞门迫使他自己去拒绝并破坏爱情、友谊与每件能使生活愉悦的事物,因为他为了要做个极权政治下“审判”的独裁领袖。在他本身或别人之中没有任何一种刺激足以感动他,为了报复的胜利,他牺牲了真我,这是艺术家在自大报复型的人中,对他们无意识的所作所为观察入微而获得的见解。允许任何人性的需求,对他们而言,变成一种卑鄙懦弱的象征。当完成分析后,情感流露之际,这些现象将会使他厌恶且令他恐惧;他觉得他“变得懦弱”了,同时这些现象也会添增他的虐待狂,或令他带有急性自杀冲动地转而攻击自己。   迄今,我们已看清他人性关系中的发展,循此方式,他的大部分报复与冷漠将变得更加可理解,但在此我们仍留下许多问题──有关主观价值与报复强度之问题,有关他的“要求”所具有的残忍性问题等等。如果我们将焦点放在心灵内的因素,而同时去考虑他们对于人际间特点的影响,则对此我们将可获得通盘了解。   据此而言,主要的激发力在于他之需求辩证。他觉得自己像是个无赖汉,因此他必须证明自己的价值,而他只藉他获具超凡的品行与特殊的能力(这些都依其个人的需求而定),方能满意地证实它。对于一个像他那样孤立且具敌意的人而言,不需要他人勿宁是首要的。因此,他会发展出一种如神自足的显著自负,他会变得过于自负而不要求任何事,而且不能成恳地接受任何事。接受的结果对他而言是如此地具屈辱性,因此他遂放弃了所有感激的情感,因为他已抹杀了实际的情感,所以他只能依赖他用以征服生活的智力。因此在他智力所及的范围内,他的自负达到不寻常的程度:警醒的、以智取胜他人、有先见之明的,或表现于计划的自负。此外,生活的起始对他而言,乃是意味着一种相互反抗的奋斗。因此,具有“不可克服”的力量,同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不只是他梦寐以求的,而且是绝对必要的。事实上,就像他的自负变得具有相当耗费性一样,他之“易受攻击”也具备了不堪忍受的此一重要性。但他却不允许自己感觉到任何伤害,因为他的自负阻止了它;因此,原来为了保护真实情感的“硬化过程”,现在必须集中所有的动力以求保护他的自负。于是他的自负转而集中在超越伤害与痛苦之上,小自蚊子大至意外或人们,无一事物而且无人能够伤害他。然而这种方法却是双边的,他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毫无意识的感觉,使他得以不受任何长期深刻的苦痛而生活着。此外,令人怀疑的,对受伤的此一知觉性之消失,事实上是否会降低他的报复性冲动呢?换句话说,要不是知觉减低,他是不是会变得更凶猛或更具破坏性呢?在他心目中,对报复的知觉必定会同样减低的,而它却转变为所犯错误的正常愤怒,以及转变为处罚犯错者的权利。然而,要是“伤害”穿透了“不易受攻击”的保护层,则所受的苦痛将是不堪忍受的。除了他的自负受损外──譬如,因缺乏赞誉而受损──他还会蒙受已“允许”某事或某人伤害他的这种屈辱的精神上打击,此种情势对一个不介意苦乐的人而言,亦会引发情感上的危机。   他深信自己乃是神圣不可侵犯,而且以“不易受攻击”为傲,与此心理相似甚至可以辅助它的,就是免疫与免除(惩罚)的心理。此种纯乎无意识的心理,是来自于他觉得他有权可以任凭己意地对待他人,而要别人不介意他或不企图向他报复的要求。换言之,没有人能够伤害他而免受惩罚,但他却可伤害任何人而不受惩罚。为了了解这种要求的需要性,我们必须再考虑他待人的态度,我们已知道他易于经由“战斗的公理”、自大的惩罚、以及他公然地将这些作为达成目的的工具,而冒犯了他人,但他似乎仍未表现出任何敌意;事实上,已他大大地将敌意减轻了。诚如斯汤达在《红与黑》一书中所描述的,珠莲要不是被不可控制的报复性愤怒所侵犯的话,他原本是很能自制的,而且相当谨慎的。于是对于这种类型我们得到了一种奇怪的印象,鲁莽与小心并存于他待人的态度上,而这个印象恰好正确地反映出那些作用于他身上的力量。的确,他必须让别人觉得他在他的义愤之间,以及在忍受此种义愤之间维持平衡;而驱策他去表现义愤不只是由报复冲动的大小而决定,而且更与他之需要胁迫别人,而使别人敬畏于争斗的拳头有关。同时,此种需要是如此的急切,因为他发现不可能与他人友善相处,因为它是用以维护他要求的工具,而且──更普遍的──因为在所有人与人的争抗战斗中,采取攻势乃是最佳的防卫。   另一方面,他因恐惧而欲减轻攻击性的冲动需求。虽然他觉得自己何其伟大,而不充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威迫他或影响他,其实,他是惧怕人们的。由于很多因素结合而酿成了此种恐惧,所以他怕别人会因他攻击他们而报复他;他怕如果他“过于成名”,则别人会干涉他所设下的与别人有关的计划;他怕他们,因为他们有权力伤害他的自负;他怕他们,因为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敌意乃是正当的;在他心目中他必须夸大别人对他所表示的敌意。然而,对自己否定这些恐惧,并不足以消除恐惧;他需要一些更有力的自信。他无法不表现报复的敌意而对抗这种恐惧──而且他必须毫不知恐惧地表现出这种敌意。要求免疫,后来会转变为对免疫的错觉信念,这种要求似乎解决了因恐惧而左右为难的状况。   最后一项所要提到的自负,乃是有关诚实、公平与正义的自负。不用说,他既不诚实、不公平,也不正义,而且他也不可有拥有这些德性。换言之,如果有人潜意识里决心不顾真实而虚夸他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个人必是缺乏这些德性。但是只要我们考虑他的前提何在,那我们就可了解他会相信他高度地具有这些品性。反击或更可取的“先发制人”对他而言,乃是对抗身旁那些行为不正的人,以及对抗敌对者所必须的武器(理当如此!),它只不过是一种智慧的、正当的自利行为。而且,他并不怀疑他的要求、他的生气以及它的表现之确实性,就他而言,这必定是完全正当而且“毫无掩饰”的。   尚有另一因素,大大地促使他确信他是个特别诚实的人,而且基于其他理由,提及它乃是重要的。他发现他周围有许多佯装比他们实际上还仁慈、还富同情心,还慷慨的人。他并不伪装为友善的人;事实上他鄙视此种作为。如果他将它保留在“至少我并不伪装……”的层次上,则他会处于安全之境,但是因他欲证明他自己的冷漠乃是正当之需求,遂迫使他采取更进一步的步骤。他易于否定有所助益的愿望或友善的行为。理论上,他并不争论友善的发生,但当它真的发生在人们身上时,他却易于不分皂白地将它视为是“伪善”。于是此种步骤再度使他臻于众人之顶,使他觉得他自己并非是一般的伪善之流。   对于爱情的伪装之偏执,远比他对自我辩证的需求具有更深的根源,只在经过相当的分析之后,方会像每一夸张型的人一样,呈现出自谦的倾向。因为他自己完成一种为求取最后胜利的工具,所以掩饰此种倾向的必要性,要比其他夸张型者来得更为迫切,当他感到可鄙与无助,以及为了被爱而使自己有衰竭的倾向时,就会发生周期性的变化,现在我们已了解他不只鄙视爱情的伪装,而且轻视他们的顺从、自我堕落以及他们对爱的无助渴求等性质;简言之,他愤恨并蔑视他自己的自谦倾向,也轻视他们的这种倾向。   自恨与自卑比时呈现了惊人的重要性,自恨总是残酷不仁的,但它的强度与效应乃依两种因素而定:其一,个人受自负支配之程度,另一因素则为建设力所抵消自恨的程度,此处建设力乃指生活中正向价值里的忠实、生活中建设性目标的发生,以及对自己的某些温暖或感激的情感。因为在具有攻击性的报复类型中,所有这些因素都是不适当而且不利的,所以他的自恨会比一般病例更具恶性的特质。即使不在分析状况中,我们也可观察出,他乃是他自己的残酷监工,也可以观察出,他摧折自己的程度已到何等地步,他将挫折荣誉化为禁欲主义。   此种自恨需要严厉的自卫方法,它的外移作用似乎是一种自卫的问题;就像所有的夸张解决法一样,它原本就是积极的一项。他憎恨并轻视别人以及所有他对自己所压抑的或憎恨的:他们的自发性、他们的生活乐趣、他们的姑息倾向、他们的顺从、他们的伪善、他们的“愚蠢”。他将自己的标准加诸别人身上,当他们无法符合这些标准时,他就惩罚他们。其它的挫折部分是“自摧”冲动的表现,因此他对别人那种看来充满报复性的惩罚态度,乃是一种混合的现象,它一方面是报复的表现;一方面则是他对自己自责的惩罚的具体化;而且最后,它被当作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要求不得不威迫他人的手段。在分析中,这三种来源都需继续加以应付。   为了保护他自己以抵抗自恨,最显著的乃是他必须遗忘掉他之“未依内心的指使而达成他所应该达成的结果”。这一点除了他的外移作用外,这方面的主要防卫,乃是他“自以为是”的甲胄,这是如何之厚而不易穿透,因此它常使他变得不近情理。在可能引起的争论中,虽然有些叙述的真实性,会被他认为是敌意的攻击,而且毫不在乎,但在不知不觉中,他却会表现出反击的反应──当它错乱时,就像是头豪猪一般。他甚至于完全无法去考虑这些可能引发对他的正直发生怀疑的任何问题。   他用以保护自己,以便于了解任何缺点的第三种方法,就是对别人的要求。在讨论这些时,我们已强调过“夸张自己的权利而否定他人权利;这里边所包含的报复性元素;他虽具有报复心,但只要这种报复心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以抵抗自负的猛攻的有力需要时,他对别人的要求就会显得较为合理”,就此来看,他的要求,就是别人的行为应该要遵循不致引起他的自疑或罪恶感的方式而行。如果他能确信他自己有权剥削或挫折他们,且他们不致因此有所抱怨、指责或愤恨,则他可以避免知道他有剥削或挫折他人的倾向;如果他觉得有权要他们不期盼温柔、感激或体恤,则他们的挫折将是他们的厄运,而不是他待他们不善的缘故。对自己在人性关系上的败绩,或对别人有理由恨他的此一态度上所引发的怀疑,就像是河堤的缺口,自责的洪流将由此而冲破、扫尽他整个人为的自*。   在我们认识了自负与自恨在这类型中所担任的角色后,我们不只对作用于他内心的力量有了更正确的了解,而且也可以改变我们对他的看法。只要基本上我们仍将焦点集中于他对于人性关系的表现如何,我们就可将之描述为自大的、无情的、自私自私的、虐待狂的──或藉其他的描述,以表示他所指向我们的敌意攻击,这些之中任一项都是正确的,但如果我们了解他之深陷于自负系统的机器中,了解他必须尽力而为以免被他的自恨所制服时,那我们会将他当成是个奋力求生的受困者。   我们由不同的眼光所观察到的这两种不同结果,其中一种会不会比另一种来得更重要或更基本呢?这是一个难以作答的问题,也许是无解的,但答案仍在他内心的挣扎之内;当他反对反省他与别人相处的困难时,以及当这些困难是如此微乎其微时,分析尚能感动他。另一方面,这样一来,他会变得更易于令人亲近,因为他的人性关系相当不稳定,所以他极其焦虑地想要避免去触动他们。但仍有一客观的理由存在,使我们在分析中,可首先处理他心灵内的因素。我们已经知道这些因素正以很多方式,使他产生了自大报复心的显著倾向。事实上,如果我们不考虑他的自负及自负之“易受攻击性”,则我们无法了解他自大的高度;或者,要是我们不先晓得他需要保护他自己以抵抗自恨,那我们就无法了解报复的强度如何。更进一步说:这些不只是加强的因素,而且还使得他那具有敌意的攻击倾向,变为具有强迫性的倾向。这就是虽想直接处理敌意,而却注定无效与徒劳的主要理由。只要促使这种敌意变成具强迫性的因素还长久存在的话,病人绝不可能会对了解敌意感到兴趣,也不会感兴趣地去反省它的。   譬如,他之需要报复性的胜利,的确是一种具有敌意的攻击倾向,而他之需要就自己的观点以辨明自己,却促使它变得具有强迫性。此种欲望并非原本就具有心理症的特性,因为他从人类价值的阶梯之卑微处出发,因此他必须证实他自己的存在,证明他的价值,但紧接着,需要重建自负,并保卫自己免受隐伏的自卑之患,因此使得这种欲望变得更为必要。同样的,它之需要正直以及需要既成的自大要求(具战斗性或攻击性的),也为了要避免产生任何自疑与自责,而变得更具有强迫性。最后,他那种对人吹毛求疵、表现讨伐的与谴责的态度,以及一切足以促使这些态度变为强迫性的因素,都是因为他极度需要将他的自恨“外移”而产生的。   此外,如同开始时我所提出的,如果平常用以阻遏报复心理的力量作用失灵了,那报复心理往往会变得更急速的发展,心灵内因乃是造成阻遏作用失灵的主要理由。舍弃温柔的情感,始于孩提时代而被描述为是一种硬化的过程,这种过程是待人的态度与举动所必需的,它意谓着保卫自己以抵抗别人。需要使自己无感于痛苦,却被他自负的易受攻击性所加强,而且因“不易受攻击”的自负而达于极点,他对人性的温暖与情爱之愿望(给予或接受),最先是受到环境的阻挠,后来则为了求助胜利而牺牲了,最后更因他接受了自恨的判决而被冰冻了,此种自恨把他污辱为是不可爱的。于是,他会接着转攻他人,以证明自己的可爱处并未丧失。他潜意识地认为:“毫无疑问的,他们应该爱我;但他们却各极尽所能地憎恨我,因此,这至少意味着他们应该是怕我的”。此外,正常的私利心理,在某些情况下可用以制止报复性的冲动,但由于他极度藐视他个人的福利,因此这种心理始终是陷于低潮之中:甚至于在某种范围内,虽然也可能会发生其他方面的恐惧心理,但都被他那种“不易受攻击”与应该“免疫”的自负所压制了。   就失去阻遏作用而言,有一因素特别值得一提。即使他真富同情心的话,也极少会去同情别人的,此种同情心的缺乏具有很多原因,主要在于他以敌意待人以及他对自己缺乏同情心之故。但促使他待人无情的最主要因素,可能就是他嫉妒他们。它是一种怀恨的嫉妒──并非只为了某一特殊的优点,而是广泛性的──一般而言,这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被摒除于生活之外所发生的。真的,因为他的迷惑,他确是被排在所有能使生活过得更有价值的事物外面。譬如喜悦、快乐、爱情、创造、成长。如果我们沿着极简单的路线思索,我们一定会说:难道他自己会将自己的生活置之度外吗?他不会以他禁欲地不希求与不需要任何事物而自傲吗?他不会始终抵挡各种实际(积极)的情感?如此,他为什么应该嫉妒别人呢?但事实就是如此。无疑地,不经分析,则他的自大必定不允许他坦白承认此一事实,但当分析进行后,他会说出某些有关结果的事,当然其他人的情况自然会比他更好。或者,他会了解他并非为了其他理由,而只是因为别人总是快快乐乐的,或对某些事总是表现得极感兴趣,这才对别人表现出愤怒的。他自己也间接地提供了一项解释,他觉得这些人想藉炫耀他们脸上的喜悦而屈辱他;以此种方式感受事情,不只引发了报复性的冲动以致想扼杀快乐,而且也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无情表现,因而抑制了他对别人痛苦的同情心。(易卜生的Hedda Gabler对于此种报复性的无情,举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因此他的嫉妒令我们想起“鹊占鸠巢”的态度;他觉得任何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他们想要的甚至于不想要的事物,但这些事物偏就是他求之不得的,于是这就伤害了他的自负。   但此种解释并不够深入。在分析中会渐渐显现出,虽然他已宣称生活的葡萄是酸的,却依旧是他渴望以求的。我们别忘了他之转而攻击生活并非是自愿的步骤,而且他用以代生活的代替品,乃是个贫弱者。换言之,他对生活的“强烈兴趣”虽被抑制但却未被扑减,在开始分析时,这只是一种有希望的信念,但经一般我们所假定的还多,它可被证实为是真的。而治疗之预兆乃以这种强烈的兴趣的确实性为关键。如果在他心目中他并不需要生活得更为完美,那我们如何能够帮助他呢?   此一了解也与分析者对待此种病人的态度有关,大部分的人对于此种类型的反应,可能会因被胁迫以致屈从,或完全拒绝他。但此中任何一种态度都不会伤及分析者;无疑地,当分析者愿接受他为病人时,则分析者便有意要帮助他,但若分析者也被胁迫,则他会不敢处理他的问题。如果分析者内心也拒绝他,那他的分析就不会获得结果。然而,当分析者了解这个病人并不顾他的相反异议,而也是个痛苦、挣扎的人时,那分析者就会同情他而且待他有礼貌了。   回顾这三种夸张的解决法,我们可以发觉他们的目的都在于征服生活,这是他们用以征服恐惧与焦虑的方法;这给予他们生活上的意义,而且带给他们对生活的某些乐趣。他们试图以不同的方式来完成此种“主宰”(征服)的心意:藉着自我崇拜与魔力的运用;藉着迫使命运符合他们的高标准;藉着成为不可克服的人;而企图在渴求报复的胜利心境下征服生活。   与此相一致的,在情感的状况中存有显著的差异;从偶发的赤诚温暖及对生命的喜悦感一变而至于微冷的,最后则变为颤抖。此种特殊的情感状况,主要乃依他们对于自己的积极情感(正向情感)所表现的态度而定。自恋欲的类型,在某种情况下,由于充足的感觉而可以变得友善与慷慨,仅尽此种情况之所由生的基础有部分是虚伪的。完美主义的类型,则可以表现得相当友善,因为他应该是友善的。而自大·报复的类型却有压制与轻视友善的情感倾向。在这些类型中,都含有高度的敌意,但在自恋欲的类型中,它可藉着宽宏大量而压制住;在完美主义的类型中,它可被他屈服,因为他应该不得表现敌意;但在自大·报复的类型中,它却表现得更为公然,而且基于我们所讨论过的理由,它变得更具破坏性。对别人的期望,可包含由需要虔敬与崇拜,到需要尊敬,以及需要服从。他们在潜意识里对于生活的要求所建立的根基,乃是从对伟大的“纯真”信仰,至极端小心地“处理”生活上的一切,而使自己觉得有权获取因被伤害所该得的报偿。   我们可以预期到,治疗的机会将依照此种分类的等级而减小,然而,此地我们必须再紧记着,这些分类只是为了表示心理症发展的方向。事实上,机会仍需视许多因素而定,在这方面,最主要而相关的问题是:不正常的心理倾向有多深多坚固?以及那些导致他们不平衡发展的诱发或潜伏动机有多大? 第九章 自谦型的解决法──爱之渴望   贬低自己的一切,亲近而依赖他人──这是与夸张型解决法背道而驰的极端解决法,它可减轻理想对现实的压迫力。“畏缩过程”与 “压制夸张性”的心理,萌发了此种解决法。此种类型的人对痛苦的感受比常人还深,“爱”与“被爱”对他们具有同等的诱惑力……。   现在我们所要讨论的内在冲突的第二种解决法,就是自谦型的解决法,它代表一种本质上完全与夸张型解决法方向相反的步骤。其实,只要我们了解此种相对性,我们马上会更显著地了解此种自谦型的解决法其内容为何了。因此,我们在此将简短地复习一下夸张型的特性,而将问题集中于:他究竟将他自身的何种事项荣誉化──以及他憎恨与轻视些什么?在自身内,他培养了什么──以及他压抑了什么?   他将自身中具有征服意义的每一事项,加以培养并荣誉化;就与人相处的关系而言,“征服”乃是意味着在某些主面他需要胜过他人而表现得优越,他有操纵并支配他人以及使他们依赖他的倾向,此种倾向也可由他之期望别人如何待他的态度中反映出来,不管他是否外求崇拜、尊敬或赏识,他总是关心地要别人贬低自己以屈服于他或敬重他。他痛恨他自己变为顺从的、取悦于人的或依赖人的那种意志。   此外,他以他能应付偶发事件而自傲,而且他的确能这么做,没有或不应该有他所无法完成的事,他必定设法成为──而且觉得他现在是──他命运的主宰。无助却使他感到恐慌,因此他憎恨自身中存在任何无助的迹象。   就他本身而言,征服意指他是他理想自傲的自我。凭藉意志力与理性,他乃是灵魂的主宰,除非有力地勉强他,他才会认出那种存在他自身内的潜意识力量,亦即不易受意识支配的力量。认识自身的冲突或认识他所无法立刻解决(征服)的任何问题,都会放肆地妨碍他,痛苦被觉得是种隐匿的耻辱。这是很典型的,在分析中他并不难于认识他的自负,但他却不愿了解他的应该,或无论如何不愿了解那种使得他须被应该左右的任何有关事项。应该没有一件事能左右他,只要可能,他会维持着某一种虚构,他能够对他自己下令并实践之。他或因此对任何外来的因素变得无助,还更憎恨存于自身的无助事项。   在转向自谦解决法的类型,我们可发现一个相反的重点。他不能下意识地感觉到他优于别人,或在他的行为中表现出任何此种情感。相反地,他有贬低自己以求屈服于他人的倾向;也有依赖他人以及取悦他人的倾向,最为明显的,乃是他的态度与夸张类型对于无助与痛苦的态度完全相反;他不但不憎恨这些情况,反而还培养而且会无心地夸大了它们;自然地,若别人对他表示崇拜或赏识,或表现出足以使他居于优越地位的态度时,却反而令他感到难受,他所渴求的乃是帮助、保护与溺爱。   这些特性在他对待自己的态度里也可发生,与夸张的类型极度相反的,他活着有一种(无法符合他的应该)失败的广泛意识,因此他常感到一种罪恶、卑下或可鄙的倾向,因为此种失败之意识感所引起的自恨与自卑,以一种被动的方式而“外移”;别人控告或轻视他。相反地,他有否定或消减他那种自我荣誉化、自负以及自大的夸张情感。无论是那方面的自负,都被置于严厉而广泛的禁忌之下。因为它并非是意识地被感觉到;所以它被否定或否认为是真实存在的。他是他屈服的自我;他是一个没有权利的偷渡者。与此态度相符的是,他压抑自身中任何意味着野心、报复、胜利、为己利的事情。简言之,他藉着压制一切夸张的态度与驱力,而使自己的“自弃”倾向变得更为显著、藉此以解决他的内在冲突。只有在分析的过程中,这些冲突的驱力才变得清楚可见。   焦虑地避免自负、胜利或优越,在很多方式中都可表现出来。其中较具特征性而且易于观察到的,就是在比赛中对胜利的恐惧。譬如,一位具有病态依赖性的病人,有时会打得一手很卓越的网球或棋下得很好,只要她忘却她的好实力,则一切都很正常,但当她──知道自己须得胜过对手时,它会突然误球,而在下棋时忽略了最明显可以获胜的棋步。甚至在分析之前,她也相当了解个中理由并不是她不喜欢赢,而是她不敢这么做。虽然他会因自己打败自己而生气,但对于此种过程的作用她并不自觉,因此她也无力停止它。   同样的态度亦可在其他情况下发生;不晓得自己具有强大的实力,且不能好自利用它,乃是此一类型之特征。在他心目中,特权变为债务,他通常不晓得自己具有优越的能力,而在需要的时刻,无法适时地表现它。他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会显得惶惑不已。譬如,在那些他的权利未清楚地被界定的情况下──就如关于仆人或秘书所给予他的帮忙。甚至于他所作的请求是完全正当的,他也会觉得自己在占别人的便宜。他有“愧”于心地,仅量避免求人或带着惭愧的心情去求人。他甚至会对那些真正依赖他的人,表现出无助的情形,而且当他们侮辱他时,他也摸不清楚。不足为奇的,他是那些想占他便宜之人所易得的牺牲者。他常是一无防护,而且很迟才会发觉到它,然后马上会对自己及剥削者,报以极度愤怒的反应。   他对胜利的恐惧,远表现于比“比赛”更为严重的事情上,如对于成功、称赞及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恐惧。他不只害怕任何公开的表演,而且当他的追求好不容易成功时,他自己也不相信。他感到畏惧,贬低它或将它归之于侥幸。在后者的情况下,他不觉得“我已做好它”了,而只觉得“它发生了”。在成功与内在的信心间常成反比关系,在他生活圈里的一再成就,并没使他变得更具自信,反而使他更感焦虑,此种情况可能会达于恐慌的地步,譬如,一个音乐家或演员,有时会因此而婉谢相当可观的价钱。   此外,他必须避免任何“胆大妄为”的思想、感觉或姿态。在一种潜意识的但却系统性的自贬过程中,他矫框过正地避免任何所觉得自大、自夸或僭越的事情,他忘却他所知道的、他已完成的、他所作的善举等等。他常以为能料理好自己的事务,譬如,当他邀请人们时,他们必定会欣然应约,或具有魅力的女孩会喜欢他,他觉得这些想法都是自夸的。“任何我所想做之事都是自大的”。如果他能成就某事,那只是由于侥幸或虚张声势罢了,他会觉得如果有自己的意见或信念,乃是胆大妄为的,因此他很容易不经由自己的想法或信仰,即降服于任何坚决的提议之前。因此,像风车一样,他容易降服于反对的势力中,大部分的“坚持己见”对他而言,都变成了胆大妄为的行为,譬如,当他无理地被惩戒时之辩白、占菜、要求加薪、订约时注意自己的权利,对可爱的异性做进一步的追求等等。   既存的资产或成就可以间接地被认识,但它们却非情感上所能感受到的,“我的病人似乎以为我是个良医”,“我的好友说我是个出色的小说家”,“人家都说我很富吸引力”。有时候,甚至于连别从的真诚赞赏也会被他所否定:“我的老师以为我非常聪明,其实他们搞错了。”同样的态度也当见于金钱的资产方面,这种人并无金钱的感觉,虽然这些钱是他凭工作赚取的。虽然他在经济上很富裕,但却仍觉得自己一贫如洗。在此种过度谦虚的背后,任何平常的观察或自我观察几乎都会带来恐惧。此种恐惧,只要他一仰头就会立即发生。不管是什么因素使得自贬开始发生作用,它都是被一种强而有力的禁忌所维持着,亦即禁止侵犯他为自己所划定的狭窄界限。他应该是易于满足的,他不应希冀或争取更多东西;任何愿望、奋斗或任何为求取更多之追求,他都会觉得它们正像是一种对命运危险而残酷之挑战。他不应希冀藉饮食或体操而改善他的体形,或藉穿得更华丽以改善他的外表。最后但并非最少,他不应该藉分析自我而改善他自己,或许他只在胁迫之下,方能这么做。此处我并不谈及处理特别问题的个别恐惧。还有比这些更困难的原因使得他极力自持着不肯稍做分析;通常,与他对分析价值的意识信念极度相反的,而为他自己“花费那么多时间”对他们而言乃是“自私的”。   他所蔑视为“自私”的差不多与他为视为“胆大妄为”之事同样是可理解的;对他而言,自私包含任何一种只为自己着想的事情。他通常能享受好多事物,但都会觉得享受它们乃是“自私的”。他常不晓得任何这些禁忌下的作用为何,而只觉得“同享”喜悦才是“正常的”,事实上,与别人共享快乐是绝对必要之事,不管它是食物、音乐或大自然,若不与别人共享,则将失去其芬芳,失去其意义。他舍不得为自己花钱,他对自己的吝啬,可能已达到荒谬怪诞的地步了,这种情形与他为别人而过度奢侈的情形相较之下更为显著。当他侵犯此种禁忌而将钱花在自己身上时,纵使在客观上而言,此种花费乃是合理的,但他仍会感到惊慌;对于时间或精力的利用,结果也与此相同。他无法在闲暇的时候读书,除非这本书有益于他的工作。他不准自己将时间花在写个人的书信上,但却会暗地将时间用于两个人的约会上。他常常不会规划或处理私产,除非有人需要它。同理,他不修边幅,除非为了约会,或是职业上、社会上的聚会──也就是除非是为了别人。相反地,他会为获得有益于他人之物而尽全力、使尽绝技,譬如帮助别人达成他们所希求的交往,或帮人谋求职位;但当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他却裹足不前了。   虽然在他心中产生了许多敌意,但他却不能将之表现出来,除非情感遭到困扰。此外,他害怕打斗,甚至也害怕那种与别人的正面冲突,一方面乃是因为一个剪短自己羽翅的人,不再是也不可能是个善战者;另一方面,他害怕,唯恐别人会对他怀有敌意,因此他宁愿投降,宁愿“了解”情况且放弃追求。当我们讨论他的人性关系时,我们会更了解此种恐惧,但是,也和其他的禁忌相一致,事实上,它也包含在那些禁忌中,那就是“攻击性”的禁忌。他无法维护他对人们、意见、原因的憎恶──而且需要时,他会与之奋战。他无法维持持续的敌意,也无法意识地带有对别人的嫌恶,因此报复的驱力必停留在潜意识之中,而且只能间接地以伪装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不能公然地要求,也无法惩戒他人。至于批评、责备或控告──即使这些是正当的──对他而言,却是个最大的困难。甚至他无法打趣地做个苛刻的、诙谐的或讽刺的短评。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对于“胆大妄为”、自私和攻击都存有禁忌;如果我们能详究禁忌所掩蔽的范围,则会了解那些禁忌对于个人的扩展、个人的战斗力与防御力以及个人的私利,会形成一种残酷的阻止作用,亦即对于任何足以增进个人成长与自尊的事项加以抑制。禁忌与自贬构成了一种畏缩过程,此种过程人为地减低了他身心的发展,并让他觉得他就像一个病人梦中所见的一样:在梦中有一个人因为受了残忍的惩罚,而将身体缩成一团,而且变得极度贫乏,且被贬至最愚痴的地步。   于是自谦型的人,如果不侵及他的禁忌,则他不会采取任何维护的、攻击的或夸张的行动;违背禁忌却造成了他的自责与自卑,他会感到惊慌(毫不安心)或感到犯罪似的。如果自卑较为显著,则他会对讥笑表现出恐惧的反应。因为他的自我感是如此的渺小,所以任何超越出他那狭窄界限的事情,都甚易引起他对讥笑的恐惧。如果此种恐惧完全是意识所及的,则它会表现出来。如果他在讨论中,大声发表意见,为公出差或者产生写作的野心,则别人会以为这乃是可笑的,然而这处恐惧大部分都停留于潜意识里。无论如何,他似乎总无法察觉它那不可克服的震击力,然而它却是使他堕落的主因。对讥笑的恐惧,特别是表示自谦的倾向,恰恰与夸张的类型相反。夸张的类型可以自吹自擂、胆大妄为,而不了解他自己之荒谬与可笑,或者不晓得别人也会觉得他真是如此的。   他不只自由无疑地为他人做事,而且依据他内心的指使,他应该是对人最有助益的,最具有慷慨、体贴、解人、以及同情心、爱心与牺牲的精神。事实上,爱与牺牲在他心目中乃是密切纠缠在一起的:他应该为爱而牺牲一切──爱就是牺牲。   如此,“禁忌”与“应该”似乎便具有了显著的一致性,但是矛盾的倾向却迟早都会出现。我们会纯朴地预测此种类型的人,一定会相当厌恶别人那种攻击的、自大的或报复的性格,但实际上,他的态度却是分立的;他厌恶它们,却秘密地或公开地崇拜它们,而且不分皂白地如此行动──不区别自信与空幻的自大,不区别他的实力与自我中心的蛮横。我们易于了解,他常为加强的谦逊所烦躁,因此他崇拜他所缺乏或他无法应用而别人却有的攻击性特质。但渐渐地,我们会了解这并非是完全的解释,我们发觉,还有一套完全与我们刚刚所描述的相反,而且更为隐伏的价值,也对他发生了作用。我们也发觉,他羡慕攻击型的人的夸张驱力,但为了人格的统合,他必须深深地将自己的这种驱力压抑下来。这种否认他自己的自负与攻击性,但却崇拜他人拥有这些性质的情形,在他病态的依赖性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这种可能性在下章我们将予以讨论。   因为病人坚强得足以面对他的冲突,所以他的夸张驱力更是引人注意;他应该也具有毫无畏惧之“绝对性”;他应该外求他的利益;他应该能够反击冒犯他的人。与此相一致的是根本上他就轻视自己“胆却的”、无用的、及顺从的任何迹象,因此他长处于逆战之中。如果他做某事便会被指责,但不做某事亦会被指责。如果他拒绝他人的贷款或要求,则他将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可憎可厌的人;如果他答应这些要求,则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易受骗的人”。如果他设身处地为被侮辱者着想,则他会感到害怕,而且觉得相当不可爱。   只要他无法面对此一冲突,并对此加以研究,则继续阻止“攻击性的潜伏情绪”,将会使他变得更需要倔强地固着于自谦的模型中,同时也因此而加强了他自谦的固执性。   目前我们所讨论到的主要形象,就是一个人将自己压制到使自己的身躯蜷缩成一团,以避免产生夸张性的举动。此外,如前所述以及以后所将要详述的,他觉得被一种已预先设好的且足以告诉或轻视他自己的情况所屈服;他也易感恐惧,而且正如我们即将知道的,他将大部分精力花费在缓和所有这些痛苦的情感上。在我们更进一步讨论他基本条件的细节与含意前,让我们先考虑驱策他往这方向变动的因素,以了解它的发展。   到了后来才倾向于自谦解决法的人们,通常早已藉着“亲向”人们,以解决他与人们间的早期冲突。在典型的情况下,早期的环境在特征上与夸张的类型大不相同;后者得到早期的崇拜,在拘泥的标准的压力下长大,或者苛刻地被对待──被剥削或被屈辱。而自谦的类型则与此不同,他在某些人的庇护下长大:在兄长的庇护下,在为外人所景仰的双亲之庇护下,在美丽的母亲或在仁慈但却专横的父亲之庇护下。它是一种不稳定的情势,因为随时都可能引起恐惧。不过,它容易得到一种情爱:一种《自居属下》的忠诚。譬如,有位长期忍受着折磨的母亲,可能会使她的小孩感觉到自己无法给母亲更多的照顾或关心乃是一种罪恶;或许会有位母亲或父亲,当他们被盲目崇拜所围绕时便会变得友善与慷慨;或是有一位较具高位的兄长,只要取悦或赞美他,就可从他那儿获取关爱与保护【参考卡伦·霍妮《自我分析》一书第八章:病态依赖性的系统分析。】。在这些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久而久之,自然会反叛他为需求情爱所做的挣扎,而压抑住他的敌意,放弃战斗的士气与争取情爱的需求。不再勃怒,而变为顺从;学着去喜欢每一个人,而且有点无助地去崇拜和依赖那些他最为畏惧的人。他对别人敌对的紧张性变得十分过敏,他必须缓和以及掩饰某些事情,因为赢取别人的欢欣变成是最重要的事,所以他试着培养一种足以使他变得合意或可爱的特质。有时,在青春期的阶段里,会另有一段反叛期出现,结合着一种炽热而具强迫性的野心。但他会再次舍弃这些为求爱情与保护的夸张驱力,有时,甚至于在初恋时,进一步的发展,乃依反叛与野心所被压抑的程度或其趋向服从、或是情爱的行动所转变的程度而定。   像任何其他心理症一般,自谦的类型藉着自我理想化,以解决早期发展所产生的需求,但他只有一种方式可行。他理想化的影像,基本上乃是一些“可爱的”特质,诸如不自私、良善、慷慨、谦虚、神圣、高尚、同情等等特质的混合物;无助,痛苦与苦难也都被荣誉化了。与自大·报复的类型相比,他也是凭情感而生活,可能是喜悦或痛苦的情感,或是对个人而且是对全人类的广泛情感,诸如艺术、自然或各种价值的情感。具有深刻的情感乃是他影像的一部分。只当他加强自弃的倾向时,他才能满足既成的“内在指使”,此种自弃的倾向已发展得远超过他与人们的基本冲突之解决法。因此,他必须发展出一种对于他那自负之双重矛盾的态度。因为他的假我之神圣、可爱的特质,乃是他自己所认定的价值,所以他不得不以此为傲。一个痊愈的病人自言自语到:“我谦逊地认为我当然具有优越品德。”虽然他否定他的自负,虽然他的自负并不表现于行为中,但是却常会以许多间接的方式而将心理症的自负表现于──易受攻击、保全面子、回避等等行为中。其他方面,他神圣与可爱的影像抑制了任何自负的意识感觉,他必定会矫框过正地去根除任何自负的迹象,于是畏缩的过程由是而生,使他变得渺小与无助。他无法将他自己与自负的荣誉自我视为一体,他只能将自己感受为屈服牺牲的自我;他不只觉得渺小与无助,而且觉得自己乃是有罪的,不被需要,不可爱、愚笨而无能。他俨然像条丧家狗,随时在提防着那些蹂躏他的人。因此,从知觉中将自负排除,乃是他解决内在冲突的方法。   此种解决法的弱点,就如同我们间接追踪到的两项因素。其中之一,为畏缩的过程,就圣经的词语而言,它就是足以埋没个人才能的“罪恶”(反抗自我)。另一因素,与“禁制夸张性”促使他变为自恨的无助牺牲者的方式有关。在很多自谦的病人中,分析开始后,当病人对自责报以严厉的恐惧时,我们就可以观察到这项因素。这种类型,时常不会察觉出自责与恐惧间的关系,而只能感受到他因恐惧而惊慌的事实。他通常会察觉到他有自责的倾向,但却未曾为此深思过。他将它视为是一种出自良心以诚实待己的迹像。   他也察觉到他甚易接受他人的指责,而只在后来才会了解那些责备乃是毫无根由的,而且他比指责他人更易于宣称自己之罪恶。事实上,他对承认罪过或别人指责他毛病时所产生的反应,常会伴随此种迅速而自主的情况,以致于他所持的理由无暇干涉及此。但他并不知道他正积极地在辱骂自己。他的梦充满了自卑与自责,后者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执死刑之梦”:他被判死刑;他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但却接受它;没有一个人会对他表示仁慈与关怀。或者,他做了某种梦或幻想,梦中或幻想中他被扭曲了,此种扭曲的恐惧可出现于忧郁症的恐惧中:头痛会变成脑瘤;胃病变为胃癌。   当分析进行时,他的自责与自我扭曲的强度会变得更为显著。任何以他的困难做为讨论内容的情形都可能击倒他;对于敌意的顿悟,会让他觉得自己像是个凶恶的谋杀者。对于发现自己是多么期望别人努力做事,会使他自觉是个具有掠夺性的剥削者。了解他对于时间与金钱的混乱,会引起他“衰颓”的恐惧。焦虑的存在可有使他自觉像是个某些极端不正常而面临精神错乱的人。如果这些反应公然地表现出来,则分析开始时可能会使情况变得更坏。   因此我们首先要有个印象,他的自恨或自卑要比其他种类的心理症更为剧烈与凶恶。但当我们更了解他,而将他的情势与其他临床经验相较时,我们就会舍弃此种可能性,而了解他只是对他的自恨显得比较无助而已。对于夸张类型可用的,且用以避免自恨的有效方法中,大部分都不听其支配。虽然他藉他那特殊的“应该”与“禁忌”,而尝试忍受,但就像每一种心理症一样,他的理由与想像却会装饰而遮掩了这种病况。   但他却无法藉“自以为是”而防止自负,因为如果他这么做的话,就会违反他对自大与自夸的禁忌。他无法有效地像拒绝他自己那样地去憎恨或轻视别人,因为他必须是最“谅解人”、最“宽恕人”的。控告他人或对别人的任何一种敌意,事实上都会(远比他为使自己重获信心而更)使他害怕,这是因为他对攻击给予了禁忌所致。而且,正如我们即将发觉到的──他相当需要别人,基于这项理由,他必须避免与人发生冲突。最后,因为就所有的这些元素看来,他简直不是个善战者,而且这不只应用在他待人的关系上,而且可应用于他对自己的攻击上。换言之,他就像他攻击其他人一样,对于他自己的自责、自卑、自我扭曲……等等也是无法有所自卫的。他忍受一切,他接受他内在暴行的判决──此种暴行依次地增加他对他自己已减弱的情感。   不过,他当然需要自卫,而且发展出他自己的自卫方法。他也许会对他自恨的攻击报以恐惧的反应,此种反应只当他的特殊防卫未适当起作用时才会发生。自贬的过程不只是避免夸张的态度,而使自己维持在禁忌所设的界限内之方法,而且也是缓和自恨的方法。我可以利用当自谦的类型觉得被攻击时,所表现行为特征之处,最完善地描述出此种过程。譬如他会藉着过分承认罪行,而试图和解并挫折自责的锐气:“你相当对……不管怎样都是我不好。……一切都是我的错。”他以道歉或表示懊悔与自责,试图引出合宜的再保证,他藉着强调他的无助,以祈求怜悯,以同一缓和的方法,他减轻了他自责的痛苦。在他的心目中,他正在夸大他的罪恶感、他的无助、他的一切情况是这么糟──简言之,他一再强调他的痛苦。   另有一种减除他内心紧张的不同方法,亦即经由被动的“外移作用”,这可在他觉得被别人控告、猜疑或藐视、被压迫、被鄙视、被辱骂、被剥削或极度残忍地被对待时显示出来。然而,这种可以缓和焦虑的外移作用,似乎不像主动外移作用是一种驱除自责的有效方法。此外(像一切外移现象一样),它妨害了他对别人的关系──基于许多理由,他对于此种障碍特别敏感。   然而,所有这些自卫的方法,依旧让他处在危险不安的内在情势中。他依旧需要更有力的再保证,甚至于当自恨被保持在中等的极限内时,他觉得他所做的,或为自己做的每件事都是无意识的──他的自贬等等──这使他变得更无安全感。因此,依据他以往的型式,他外求别人能给予他被接受、被赞许、被需要、被渴求、被喜爱、被赏识的感觉,而加强他的内在地位。他的救援在于别人。因此,他对人们的需求,不只大大地被增强了,而且时常会具有狂乱的特性。于是我们开始了解“爱”对于此种类型所具有之吸引力,我将“爱”做为各种积极情感的“公分母”,不管他们是同情、温柔、情爱、感激、性爱或被需要、被赏识的感觉。我们将留在独立的一章,以更严格的意义,来讨论爱的吸引力如何影响个人的爱情生活。现在只讨论它如何在人类关系中发生作用。   夸张的类型为了证实他的权力与他虚假的价值,而需要人们,他也需要他们作为他自恨的安全岛,但是因为他较易求助于他的机智,而且可从自负中取得较大的支持,所以他对别人的需求不像自谦的类型那么具逼迫性或广泛性。这些需求的性质与大小,可用以说自谦类型对别人的期望之基本特征。自大·报复的类型基本上是期望邪恶的,除非他有反证;而真正孤立的类型(以后我们会再提到此类型)所期望的,既非善也非恶。自谦的类型则一直在期望良善,表面上,他仿佛对于人性的基本美德有坚定不摇的信心、的确他较易感受到别人的可爱特质,对此也较为敏感。但他的欺望之强迫性,使他无法分辨真伪;通常,他无法区别真正的友善与许多膺品,他过于容易为任何温暖或关心的表现所贿赂。此外,他内心的指使告诉他,他应该喜欢每一个人,他应该不怀疑他人。最后,他对于敌对与可能发生战斗的恐惧,使他忽视、舍弃、贬低、或藉解释而消除撒谎、不正、剥削、奸诈等特性。   当他面对着自己拥有这些倾向的正确证据时,每次都会感到讶异;但尽管如此,他仍会拒绝相信任何欺骗、屈辱或剥削的意向。虽然他时常觉得被辱骂,但这并不会改变了他的基本欺望。虽然由他苦痛的个人经验,他知道其他的特别团体或个人不可能会给予他什么善行,但他依旧坚持地期望着它──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特别当此种“盲目”发生于具有狡猾心理的人时,他的朋友或同事会因之而大感惊愕。但它只表示着情感上的需求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它们藐视(胜过)证据之存在。他愈期望于人们,他就愈有将他们理想化的倾向。因此他并非对人类真具有信心,而只是具有一种波立耶那的态度(极端乐观之态度)罢了,此种态度必定会带来许多的失望,而且使他与人们相处得更为危险不安。   以下是有关他对别人的期望的简短讨论。第一,他必须感到被别人所信任与接受;他需要此种信任与接受,不管是出以何种形式,只要是有益的:关心、赞赏、感激、情爱、同情、爱情、或性方面。藉比较而使它变得更为清楚:正像在我们的传统中,很多人觉得他们就像他们所“赚”的钱那么值得。同样,自谦的类型也用“爱”的货币来衡量他的价值,此地将“爱”用做一个广泛的术语,代表各种不同种类的信任与接受。他就像他被喜欢、被需要、被想要或被爱那样的有价值。   此外,他需要与人交往及有同伴,因为他无法片刻独处。他容易产生失落感,宛若他从生活中被割离了一样。只要他的自暴自弃保持在限度内,则此种感觉的痛苦还是可忍受的,然而,当自责或自卑一变为急性时,他的失落感就会变成一种无名的恐惧,而且当他对别人的需求变得疯狂时,这种现象来得更为正确。   对同伴的需要最为渴切,因为对他而言,孤独意味着不被需要与不被喜欢。因此“需要同伴”也是一种隐密的耻辱。单独去看电影或渡假是耻辱,周末孤独地流过而别人却能参加社交活动,这也是种耻辱。这说明了他的自信心仍是依赖于某些人对他的关心,他也需要别人对他所做的事表示意义与热心。自谦的类型需要一些他能为之缝纫、烹调或整理花圃的人,需要一位他能为之弹奏钢琴的教师、信赖他的病人或随从。   然而,除了需要这些情感的扶持之外,他还需要帮助──充分的帮助。他会认为他所需要的帮助是最合情理的;一部分因为他对帮助的需求大都是不自觉的,另一部分则因为他将帮助集中在某些宛若孤立的与唯一的要求上:给他职业的帮忙,对老板讲话,陪他或为他购物、借他钱等等。此外,他似乎认为他所“渴求帮助”的愿望,都相当合理,因为“愿望”背后隐藏了极其广泛的需求。但是当我们由分析中而获悉全貌后,就会发现他之需要帮助就等于他期望大家要为他做事一样。另人应该供给他发动力、做他的工作、为他负责、给予他生活的意义,或接管他的生活,而使他能藉此而生活。在我们认识了这些需求与期望的全貌后,“爱”对于自谦的类型所具有的吸引力,就会变得一清二楚了。它不只是缓和焦虑的方法;而且如果没有了爱,他与他的生活就会失去价值与意义,因此爱乃是自谦型解决法的内在部分。就此种类型的感觉而言,爱之于他就如氧气之于呼吸一样不可或缺。   无疑地,他将这些期望带入分析的关系中,与大部分自夸的类型相反,他会将他的需要与无助戏剧化以祈求帮助。基本上,他期望经由“爱”的治疗法来救治自己,他会很乐意地尽力于分析工作上,但就像后来所判明的,他被他急切的期望所鼓动着,他所期望的援助与捕救,必须而且只能来自于外界(此处乃来自于分析者)──经由“被信任容受”而来。他期望分析者藉着爱而移去他的罪恶感,此种爱,若分析者是个异性的话,则意指着性爱。更常见的,在更为普遍的方式中,它意指代表友情、特殊的关心或照顾之符号。   就像心理症中常发生的,需求会较变为要求,亦即他觉得有权具有一切他所必须具有的德性;对爱情、情爱、谅解、同情或帮助之需求转变为:“我有权享受爱情、情爱、谅解与同情。我有权让别人为我做事。我不用亲自追求幸福,但却有权享受幸福。”不消说,这些要求比在夸张的类型中,还更为潜意识的。   与这方面有关的重要问题:自谦的类型究竟是将他的要求建立在什么基础上?他如何维护他的要求?最有意识的,而且最实际的基础,乃是他竭力使自己变得令人愉悦的、有用的。随着他的气质、他的心理症结构、他的情势而有所不同,他可能是迷人的、顺从的、体贴的、易于感受他人的愿望、有用的、有所助益的、牺牲的、谅解人的。自然地,他会高估他为别人的所作所为。他忘了别人也许毫不喜欢这种关心与慷慨;他不知道他的施舍附有条件;他的考虑中省略了自己令人厌恶的特性,因此他觉得他的作为纯粹是友善的,亦即他可以合理的要求回报。   他的要求之另一基础,对他自己更为有害,而对别人则更具强制性。他认为因为他害怕孤独,所以别人应该留在家里;因为他无法忍受喧嚣,所以每个人在他房子周围都应用趾尖走路。于是一种不适当的鼓励鼓动了心理症的需求与痛苦;潜意识里他用痛苦以维护他的要求,这不只将“欲压制痛苦之动机”制止了,而且也会导致将痛苦作不适当的夸张。这并非意谓他的痛苦只是为了表现给人看才做的“伪装”。它以更深的方式影响了他,因为在基本上他必须对他自己,对他自己的满足,证明他有权让他的需要被满足,他必定会觉得他的痛苦是特别而过度的,因此他有权需要接受帮助。换言之,这种过程使一个人感到他的痛苦比实际上他所遭遇到的还更剧烈,而它并不具任何战略价值。   第三种基础,仍旧是较属于潜意识的,而且较具破坏性,就是他觉得自己被虐待,以及他有权要别人修补他所受的伤害。在梦中,他梦见自己被破坏得无法修理,因此他有权要求他的一切需要都该被满足。为了解这些报复性的元素,我们必须先详究他用以说明觉得被虐待的因素。   就典型的自谦类型而言,觉得被虐待几乎是他整个生活态度中一种特定的隐伏情绪。如果我们想扼要而伶俐地用三言两语来描述他的特征,那我们可以说,他是一种渴求情爱而却常常感到被虐待的人。首先,就如我已提过的,别人时常会利用他之不有自卫,以及他之过度热心帮助他人或牺牲自己来从中取利。因为他觉得自己被价值,以及无法为自己辩护,所以有时他并不会意识到此种虐待。也由于他的畏缩过程以及此种过程所惹起的一切,虽然别人对他并无恶意,但他却常不敢放胆行事。纵使事实上他在某些方面比他更加幸运,他的“禁忌”心理也不允许他认识他的优势,他必须告诉自己(而他也因此这么地感觉到):他的情况比别人要坏得多啦。   此外,当他的许多要求无法满足时,他会觉得自己被虐待了──譬如,当别人对他为取悦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牺牲所尽的劳力不表感激时。他对要求而受到摧折的反应,并不像那种他觉得不公平地被对待所生的自怜那样的充满义愤。   他经由自贬、自责、自卑以及自我扭曲,而加诸于自己的虐待,或许要比其他这些来源更为痛切。他的自弃愈剧烈,则外在的良好条件愈不能战胜它。他时常会述说他的凄惨故事,以期引起别人给予他更多的愿望与同情,实际上他可能未曾像他所说的那么凄惨;但无论如何,隐藏在此种感觉背后的,必是他自弃的真实性。突发的自责与拉踵而来的被虐待(抛弃)感间的关系,并不难于观察到。譬如,在分析中,当他了解他自己的困难而引起自责时,他的思想会让他立即回忆起生活的周期与灾祸──不管是发生于孩提时代,以前的医疗或以往的职业之中。他会将别人对他的犯错予以戏剧化,而且老记于心上,一若他以前已做了好多次一样。相同的型式也会发生于其他的人际关系中,譬如,如果他不太了解自己并不体恤他人,他可能会产生那种闪电般地快速转变至被虐待的感觉。总而言之,他犯错的恐惧,简直迫使他觉得是个牺牲者,不管事实上他已战胜他人,而且已经由盲从的需要转而利用别人了。因为“觉得受害”成了抵抗自恨的一种自卫,所以它处于一种战略的地位,也严厉地被防御着。自责愈邪恶,他就愈会狂乱地证明并夸张人家对他所犯的错误(冤屈他),而且对于此种“错误”的感受也愈“深刻”。此种需要有时如此地令人信服,因此它可使他暂时得到一些帮助。因为接受,或自己觉得受帮助就是被施舍,必会使他那种完全是个牺牲者的防御地位迅速地崩溃。相反地,找寻罪恶感之可能性骤增,对任何被虐待感之突增乃是有益的;只要他知道他也参与了该事,而且能以正确的方式去注视它(冤屈或犯错),亦即不再自责时,则在分析中我们常可观察到他的冤屈(犯错)已缩小至合理的比例,或真的已不再是冤屈。   自恨之消极地被外移,可能会超越被虐待的感觉,但更密切的观察显示出,他不只觉得因某些理由被虐待,而且也觉得他自身即存有乐意接受此种感觉的某些事项,且确切的渴望强取此种感觉。这指出了一项事实:觉得被虐待也必定具有某些作用,此种作用使他被压抑的夸张驱力找到了发泄孔,而同时又将这些驱力隐藏起来。它使他自觉优于他人(受难者的王冠),使他自认为对别人的敌对攻击乃是正当的;最后它让他将他敌意的攻击伪装起来,因为诚如我们将发觉到的,大部分的敌意被压抑,且表现于痛苦中。因此,觉得被虐待乃是他发觉或感受内在冲突的绊脚石,此种冲突可藉他的自谦而获得解决,不过,每一个因素的分析,都可帮助减低被虐待感的固执性,直到他能面对这种冲突时,此种感觉方会消失。   只要此种被虐待感永久存在──通常它不会停顿下来而会与日俱增──则它会导向增加对别人报复的愤恨。这种大量的报复性敌意依旧是潜意识的,它必须深深地被压抑住,因为它会使他陷入生活所凭藉的一切主观价值中的险境,它会损毁他绝对良善与高尚的理想化影像;它使他感到自己不可爱,而且它也与所有他对别人的期望相抵触;它妨害了他成为最谅解与最宽恕的人的“内心指使”。因此,当他愤恨时,他不但会攻击别人,而且会攻击自己,因此这种愤恨乃是此种类型中最首要的破坏性因素。   虽然此种愤恨会广泛地受到压抑,但“谴责”也偶而会以缓和的形式表现出来。只当他感到被驱往绝望之*时,深锁的水闸方会敞开,而剧烈责备的洪流也因之冲击而出。虽然这些可能精确地表现出他深刻的悲伤(不愉快),但他常能够摒除他们,因为他过于烦恼而无法道出他真正的意思。但他用以表达报复的愤恨此一最具特征性方法,也是经由痛苦,藉着增加对各种心身症状或沮丧感与忧郁感的痛苦感受,而表现出来。如果在分析中,病人的这种报复心再度兴起时,则他虽不会表现明显的愤怒,但他的状况必会遭受到损伤。他会变得更顺从,而且会表示分析似乎并没有治愈他,反而使他更形恶化了。分析者也许会知道在上次会谈中究竟是什么打击了他,而尝试让病人晓得这一点,但病人对于了解可以减除他痛苦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他一味地再度强调他的诉苦,一若必须确定分析者已知道他的忧郁是多么的恶化。他不自知地极欲使分析者因为让他痛苦而感到有罪。于是痛苦便需伴随着另一作用:引人注意的痛苦与使别人觉得有罪,是他唯一用来对别人生气的有效方法。   所有这些因素,给他待人的态度增添了两种奇异的的矛盾情感:表面上他表现出纯真而乐观的信任,但在潜伏的情绪内,却仍具有不分皂白的猜疑与愤怒。   由于报复心增加而产生的内在紧张可以变得相当巨大,问题不在于他具有某些情感的烦恼,而在于他得维持正当的心理平衡。是否能做到或能维持多久,一部分乃是依靠内心的紧张强度而定,一部分则依靠周遭的环境而定。捉到他的无助与对别人的依赖性,后者对他远比对其他的心理症类型还更为重要。一种对他而言乃是顺利的环境,不会加给他超过他禁忌所能做的负荷,而且可依他的结构而满足他的需求。假若他的心理症并不太严重,则他可以过着为别人奉献,或为主义牺牲的生活以获取满足;而且也可藉过着有益于他人且帮助他人的生活以忘却自我,在此他觉得被需要、被想要、被喜爱因而获取了满足。然而,甚至于在最好的内在与外在条件下,他的生活仍是建立在危险不安的基础上;他所照顾的病人去逝了或不再需要他,他卖力奉行的主义失败了或对他而言已失去意义。此种丧失,正常人是可以安渡的,但却可能使他临于“崩溃”的边缘,且使他的焦虑与无用感变得更为显著。另一危险的逼迫,基本上来自于内部,在他所不承认的攻击自己或别人的敌意中存有太多的因素,以致不会产生他所不堪忍受的内在紧张。或者,换言之,他被虐待的感觉之机会过大,而无法使他处处安全。   另一方面,常见的环境(条件)也许并不包含一丁点儿我刚才所描述的顺利元素。如果内心的紧张很大,而环境艰难,则他不只会变得极为凄惨,他的(心理)平衡亦将会濒于崩溃的边缘。不管症状是甚么──惊慌、失眼、食欲不振──它发生了,而且以冲毁堤防,淹没、泛滥系统的敌意为其特征。所有他对别人积聚的、难堪的谴责于是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的要求变为具有公然报复与无理的特性;他的自恨变成可意识的而且达于不可克服的比例。他的情况是全然的绝望。我们必须注意到他也许会具有严重的恐慌与自杀的危险性,这种情景与过于懦弱而十分渴望取悦他人的情景大不相同。其中初期与末期仍是心理症发展的主要部分。如果以为在末期所出现的破坏性作用始终都在遏止之下,这乃是个错误的结论。的确,在悦耳的理由的外表下,存有比我们所能目见还多的紧张,但是只有挫折与敌意的骤增才会发生于末期。   因为其他关于自谦解决法的事项将于病态的依赖性中讨论,所以我原意用一些关于心理症的痛苦的评论,将此种结构的一般轮廓做一个结论。每一心理症都会惹起比一般人所能察觉的还多的真实痛苦;自谦的类型苦于置身在阻碍他夸张(伸展)的桎梏下以及自弃下,苦于置身于他待人的双重矛盾情感下。所有这些都是真实的痛苦;它并非为了某些私人的目的而为;它并非经过了伪饰以加深别人的印象。此外,他的痛苦还接收了某些作用。我提议将因此种过程而发生的痛苦命名为心理症的或机能性的痛苦,这些作用我已提过一部分了,譬如,痛苦变为他要求的基础,它不只在于祈求关心、照顾与同情,而且让他觉得自已有权得到这一些。它用于维持他的解决法,因此具有统合作用。痛苦也是他用以表示报复的特别方法。的确有好多常见的例子,譬如夫妻中有一位患了精神病,因而遂将此作为攻击另一位的致命武器,或藉此灌输小孩的罪恶感(为了要脱离)而抑制了小孩的正常发展。   他如何自己处理那极其凄惨的打击──即他渴望着不伤害任何人的情感呢?他或许不太知道他已成为他周遭情况的累赘,但他并未坦直地面对它,因为他自己的痛苦让他免受刑责。简言之:他的痛苦控告了别人而原谅了自己!在他的心目中,它赦免了一切──他的需求、他的暴躁、他心情的沮丧。痛苦不只平息了他自己的自责【亚历山大将这种现象描述为“受惩罚的需要”(need for punishment),而且举过许多的实例,这乃是了解心灵内的过程之一大进展。然而我的观念与亚历山大略有不同。我认为藉痛苦以免除心理症的罪恶感,并非所有的心理症患者都是这样的,而只是自谦型的人才会特别如此。同时,给与他一般的痛苦似乎仍无法使他自觉到再不会有犯罪感的感觉。他“内在暴行”的指使是何其多何其坚固,因此他不得不再违犯他们】,而且也避免了别人可能的谴责。此外,他为求原谅之需要,转变为要求,他的痛苦让他有权得到别人的“谅解”。如果别人仍是一味地吹毛求疵,则他便是残酷无情的。不管他做什么,都应引起同情与求助的愿望。   痛苦也以别一方式而让自谦的人免受刑责;它供给他不能真正地过好生活以及无法完成雄壮目标之所有藉口;虽然如同我们所见,他焦虑地规避野心与胜利,但为求成就与胜利的需要,依旧会产生。他的痛苦让他在心目中藉着──潜意识或意识地──维持超凡成就的可能性,使他得以保全面子,而非让他受苦于神奇的疾病之中。   最后,心理症的痛苦也会惹起用瓦解自己的想法,或潜意识里将这么做的决定来玩弄自己。如此作为的吸引力,无疑在悲痛的时期来得较大,而且是自觉的。更常见的,在这段时期只有反应的恐惧会达于意识之中,譬如精神的、身体的或道德的衰颓之恐惧、或不精进的恐惧、或恐怕太老了而无事可为。这些恐惧表示:一个人较健康的那一部分,希冀能过着完整的生活,且对另一专意瓦解的部分报以恐惧的反应,此种倾向也可潜意识地作用着。个人甚至于还未曾了解到他的整个健康状况已遭受到损伤──譬如,他较不能做事,较怕人们,意气较消沉──而直到有一天,当他突然觉察到自己日渐衰颓与使他如此衰颓的原因时,他才能醒悟过来。   在悲痛的时期中,“被毁减”之感对他可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它成为逃避一切困难的方法:放弃对爱情的无望奋斗与为满足矛盾的“应该”之激昂企图,而藉着接受失败使自己从自责中解放出来。它也是吸引他经由消极(不抵抗)以求解决的方法。它不像自杀倾向那么积极,此种自杀倾向极少会发生于这个时期。他全然地停止奋斗而听任自毁的力量自然发展。   最后,在残酷世人的攻击下,“瓦解自己”对他而似乎是个终极的胜利,它可能采取“死在攻击者的门阶上”此一形式。然而更常见的,并并非是真正的痛若,而只是意欲羞辱他人,且藉此提出要求而已。它愈陷愈深,因此变得更为危险。其本上,在病人的心目中它代表一种胜利,尽管这可能是潜意识的。当我们在分析中将它揭露时,我们可发现到被那种混乱的部分真实性所掩护着的一切事项,如柔弱与痛苦的荣誉化。痛苦本身变为是高尚的证明,生活在卑鄙的世界中,一个敏于理解的人除了瓦解自己外又能做些什么?他倒底是应该奋斗与维护他自己?或是因而卑屈自己以同流合污?他只能宽恕他人而用殉道者的冠冕荣誉来埋葬自己。   所有“心理症的痛苦”的这些作用,说明了它的固着性与深度,它们(作用)都因整个结构的极度需要而产生的,而且只有针对此种背景方能了解它们;就治疗的说法而言:在他的整个性格结构中,若无根本的改变,则他绝对不可缺乏它们(痛苦的作用)。   为了了解自谦的解决法,则不可不考虑其全貌;整个人格发展史以及整个他在任何特定时候所进行的过程。当我们简短地对有关此一主题的理论做一研究后,我们可以知道理论的不当,主要是因为他们片面地将焦点集中在某些方面,譬如,片面地重视心灵内或人际间的因素。然而,仅从这些方面的任何一面观察,我们都无法了解其动力变化,除非我们完全了解了人际间的冲突导致了特殊的心灵内之变化此一过程,而心灵内的形象不但依据人生关系的旧有方式而定,且可改变人性关系的方式。它使他们变得更具强迫性与破坏性。   此外,像弗洛伊德与卡尔·梅宁哲的某些理论,都过度注重明显的病态现象,如“受虐狂”的变态,耽溺于罪恶感,或自找的痛苦。他们忽略了与近乎正常者的倾向;的确,战胜人们、亲近别人、生活于平静中等等需要,乃因柔弱与恐惧而决定,因此是不分皂白的,但它们也包含了正常人态度的根源。譬如这种类型的谦逊与他们卑屈自己的能力(姑且承认他的虚伪基础),似乎比攻击、报复类型之炫耀自大还更接近正常者。这些特质仿佛使得自谦的人较其他心理症患者更像“正常人”,此地我并不谈及他的防卫,正象刚刚提到的倾向,起始于他与自我的脱离,而引发更进一步的病理发展。我只想说明,如果不了解他们乃是整个解决法的内在部分,则必定会导致整个过程的错误解析。   最后,有些学理过度偏重于心理症的痛苦上──这真的是主要问题──但却将痛苦与所有背景割离了。这必定会导致施于战略设计的不当压力,因此,阿德勒视痛苦为引人注意、逃避责任与获取不正直的优越之工具。狄奥得尔·赖克【】将坦率的痛苦强调为取得爱情与表现报复的手段;法兰兹·亚历山大强调痛苦具有移除罪恶感的作用。所有这些理论都是根植于实际的观察,不过,因为未曾深入整个人格结构中,所以才会得到像一般为大家所相信的但却仍大有商榷的看法,以为自谦的类型纯粹在于想要受苦,或者只在悲痛时,才会觉得快乐。   能了解整个病况过程,不只对于理论的理解十分重要,而且对于分析者对待此种病人的态度也是重要的。由于他们隐伏的需求,以及他们那种“欺诈心理”的标记,他们极易表现出愤恨的态度,但他们可能比其他人更需要同情的谅解。 第十章 病态的依赖性   追求“人格的统一”乃是心理症患者梦寐以求的;特别是自谦的类型,他们使自己屈服于某人,而与其兼并,以求得“人格完整”的感觉,并解决分裂性的内在冲突;于是舍弃自我以顺从他人变为他们行为的表征。   解决自负系统的内在冲突的三种主要解决法中,“自谦”似乎是最不令人满意的一种,它除了具有每一种解决法的缺点外,还会导致那种比别人更不幸福的主观感觉。自谦型的真正痛苦可能并不比其他的心理症来得大,但他却会更常主观地觉得自己比别人还凄惨,因为痛苦为他担当了许多作用。   此外,他对别人的期望与需求,也形成了对他们的巨大依赖性,而且,虽然各种强行的依赖性都是痛苦的,但这一种却特别地不幸,因为他与别人的关系不得不因此而被分离。不过,爱(仍旧就其广义而言)仍是唯一能给他生活予真实内容的东西。就*欲性的爱其特殊意义而言,“爱”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相当特殊与颇具意义的角色,因此有关它的陈述应专章予以讨论为宜,虽然这样无可避免地会导向某些重复 ,但它也给了我们较好的机会,以更清楚地了解整个心理症构造的某些显著因素。   乐欲性的爱诱发了此种类型,且被视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成就。爱必须是而且是通往天国之*,那儿毫无悲痛;不再寂寞;不再感到失落、罪恶与无用;不再为自己负责;不再与残酷的世人力争自感无望之物。于是爱似乎预示了保护、支持、情爱、鼓动、同情、谅解等意义;它让他觉得自己有价值,给予他生活上的意义,它是一种助援或补救。因此不足为奇的,他常会将人们分成有产的与无产的,并非就经济与社会地位而分,而是就有无结婚或具有与此相等关系之情况而分。   爱的意义基本上大大地寄寓于他所期望被爱的一切事物上,因为那些描写过依赖者之爱的精神医学作者已特别偏重这一方面了,所以他们仍称此为寄生的、依赖性的或口欲的,的确,这方面是较居引人注意的地位。但就典型自谦的人(具有明显自谦倾向的人)而言,对于爱的吸引力与被爱的吸引力是相等的。对他而言,爱意味着遗失,意谓着将自己浸渍于狂喜的情感中,与另一个人合并而成为同心同体,且在兼并者内找到他本身所没有的统一性。故对爱之渴求乃被深而有力的来源所滋养着:渴望让与,与渴望着统一性。如果我们不考虑这些来源,则我们将无法了解他情感所及的深度:追求统一性乃是存在人类中最强的激发力,尤其对于“内在分裂”的心理症患者更为重要。渴望将自己屈服(奉献)于某种比我们还伟大的事物上,似乎是大部分宗教形式中的主要元素。虽然自谦之“让与”(舍弃)是种对正常渴求之讽刺,但它也具有与后者相同的力量,它不只呈现于爱的渴求中,而且也出现于其他许多方面【参考卡伦·霍妮所著《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受虐狂的问题”。在那书中,我认为“自灭”(Self extinction)的渴求,乃是我一直所指称的那种被虐待狂现象之基本解释原理。现在我认为此种渴求乃是起源于特殊的自谦构造之背景】。它是他癖性中的一个元素,极力要将自己遗失在各种情感之中;在“泪海”中,在对于大自然的狂喜情感中;在沉溺于罪恶感中;在淹没于极度兴奋(性高潮)的渴望中,或在睡眠时的微弱万象中;而且时常将自己遗失在自我终极的毁灭──即死亡的渴求中。   更深一层的透视:爱对他的吸引力,不只存在于他为求满足、和平与统一性的希望中,而且爱乃是他实现理想化自我的唯一途径。在爱中,他能发展成他理想自我所具的可爱特质;在被爱中,它可获得理想自我的最高证实。   因为受对他具有如此独特的价值,所以“可爱”在他用以决定自我评价之所有因素中便排行在第一位。我已提过,在这类型中,可爱特质之培养始于他早期对情爱的需要,它对于精神的安宁格外需要;它愈被包围,则夸张的行为愈被压抑住。可爱的特质是唯一被“受压制的自负”所笼罩的一种特质,后者表现──在这方面他对任何指责或质询之过敏上。如果他的慷慨或他对别人的需要所表示的关怀,不被赏识甚至反而引起激怒时,他会感到深受伤害;因为这些可爱的特质乃是他唯一用以评价自己的因素,所以他将他们之受拒绝,视为他自己之全然被拒绝一样。于是他对遭受拒绝之恐惧便极为深刻,拒绝对他而言,不只意味着丧失了他依赖他人的一切希望,而且带给他一种极度无价值的感觉。   在分析中,我们可以更密切地研究可爱的特性如何经由严厉的应该系统而被执行。他应该不单只具有同情心而已的,也应绝对谅解人的。他应该永不会感到被人伤害,因为所有这些都应因此种谅解而一扫净*。感到被伤害,除了自感痛苦外,势必会引起对自己之小器或自私的自责性谴责,尤其他不应该轻易地受嫉妒的苦痛所伤害──对一个易于因被拒绝或被舍弃而发生恐惧的人而言,这种“使指”是不可能完成的。充其量他所能尽力而为的,乃是坚持“宽宏大量”的托辞。任何冲突发生,都是他的错,他应该是更安详的、更体贴的、更慈悲的。他的“应该”与他实际所拥有的存有之间有显著差异,通常有一些会被“外移”于夫妻的关系间。他所知道的,乃是焦虑地要符合他妻子的期望。有关这方面,存在着两种最重要的应该,这就是:他应能将任何爱情关系发展至绝对和谐(和睦)的状态以及他应能使他的妻子爱他。当他陷于难以维持的关系,或知道他果真能达到此种标的亦只是纯粹为了他自己的利益时,则他的自负会视此种解决法为一种耻辱的失败,而且要求他应该把这种关系弄好。另一方面,正因为可爱的特质──不管如何的虚伪──被一种隐密的自负笼罩,所以它们也变成其他隐伏的要求之基础。它们让他有权得到独有的挚爱,以及满足前章我们所讨论的许多需要。他觉得他有权被爱,不只是为了他的关怀(此种关怀可能是真实的),而且是为了他的柔弱与帮助,为了他的痛苦与自我牺牲。   在“应该”和“要求”二者之间,会产生冲突的趋向,而他则必因无法摆脱,遂深陷进去。有一天当他虽是清白却被加以辱骂时,他可能决心会责骂他的太太,但就需求对己有利之事物以及控告他人而言,他却害怕他自己的勇气。同时他也对“使自己遗失”的此种期望感到恐惧,因此事情的变化遂达于极端,他的应该与自责占了上风;他不应该愤恨任何事项,他应该是平静的,他应该更钟情的更体贴的──不管怎样,一切错误都在于他。同样地,他对妻子的评价也犹疑不定,他的妻子有时强壮、可爱,有时却是可疑、残忍而无人性的。因此一切都坠入了五里雾中,而无法作出任何决定。   他使爱情的关系步入了内在的状态,虽然这些状态总是危险不安的,但它们未必会导致不幸的灾祸,假若他不过于具破坏性(消极)以及假设他找到一位太太,她相当的正常,或为对他自己的心理症理由而言,她相当珍爱他的柔弱与依赖性,则他便可以因之获得幸福。虽然这样,他太太有时会觉得他的依赖态度是种牵累或负担,但它却可使他感到强壮与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心理症的解决堪称为成功的解决法。感到被珍爱与被庇护的感觉,正显示出自谦者的那种最佳特质。然而,此种情势同时必也会阻止他去革除他的那些心理困难。   此种偶然情况是否常会发生?并非分析者所能裁决的。分析者所注意的乃是较“不顺利”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夫妻间会彼此互相折磨,而依赖者则正处于慢慢地、痛苦地毁灭他自己的危险中,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已谈到一种病态的依赖性。它的发生并不囿限于关系上,它的许多特征也可发生于性无关的方面。譬如,父母与小孩间、师生间、医生与病人间、指挥者与随从者之间的关系。但他们在爱的关系中表现得最为显著,因此只要我们在这一点上了解了他们,则在其他的关系中我们就会更易于有所了解,不管他们是否被忠诚或感激等等的“合理化”所掩蔽了。   病态的依赖关系乃因配偶选择之不当而引起的,更精确地说,我们不应谈及选择。事实上自谦的人并没选择而是“被某些类型迷住的”,无疑地,他被能给予他更强壮及更优越印象的同性或异性所吸引住了。他不顾正常的对象,而易于爱上一个超然的人,如果后者是因财富、地位、名誉或特殊的禀赋而具有某些魅力的话;易于爱上外向的自恋欲类型,这种人跟他一样,具有“有希望”的自信;易于爱上自大、报复的类型,这种人敢提出公然的要求而不在乎自己的骄傲与无礼。许多理由结合起来,而使他易迷恋于具有这些性格的人。他喜欢高估他们,因为他们似乎不只具备了他极度缺乏的特性而且缺乏他所轻视他自己的特性。这些现象的产生可能都与欲求独立、自足、优越感的保证以及需要“炫耀自大”的勇气或是渴求攻击性等等心理有关。只有这些他所认为是强壮、优越的人,才能满足他的需要而接管他。引用一位女病人的幻想:只有具有强壮手臂的男人方能将她从屋中、失事的船只中或可怕的夜贼中拯救出来。   他之所以被*惑或被迷住的原因──亦即用以说明此种迷惑的强迫性元素──乃是因为他将“夸张的驱力”压抑了所致。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他必定尽一切所能以否定它们(指夸张的驱力)。无论他所具有的征服性驱力与隐伏的自负为何,对他而言这都是外来的──然而,相反地,他却将他的自负系统被屈服的无助部分感受为自己的本质。但另一方面,因为他苦居于“畏缩过程”的结果之下,所以能攻击地且自大地征服生活,对他而言这变成了是最值得的。潜意识地甚至于意识当他觉得自由得足以表达它,他以为只要他能像十六世纪征服墨西哥和秘鲁之西班牙人那样的傲慢与残酷,则他必能“自由不拘”,而世人从此都需仰赖其鼻息。但因为他无法获得此种特质,所以他被别人的这种特质所迷惑了,他将自己的夸张驱力“外移”,而且崇拜别人的夸张驱力,在此能确实地感动他的乃是他们的自负与自大。不晓得唯有他自己才能解决他自己的冲突,却企图藉爱去解决。爱一个自负的人、与他合并、利用他的一切而获得补偿地生活着,以使自己也能参与征服生活,而不必自己具有征服生活的能力。如果在这种关系的进行中,竟发现了神像的脚乃是泥土做的时,有时他便会对此失去兴趣,因为他无法再将他的自负转移到他身上。   另一方面,具有自谦倾向的女人并不会吸引他使他产生要选她作为性对象的兴趣。他可能像朋友般地喜欢她,因为在她身上比在别人身上可发掘到更多的同情,体谅或挚爱。但一经密切交往之后,他甚至于会厌恶她;她就像一面镜子,他从她身上发现到了自己的柔弱,因此变得轻视她,至少会对她表现出激怒。他也害怕这种对象有如依附的蔓藤,只因为他必须是个更强壮的人的这种意念惊吓了他;这些负向的情感反应使他无法评价此种对象所拥有的优点。   在具有明显自负的人们中,那些自大、报复的类型虽然对于依赖者常具有最大的迷惑力,但就依赖者真正的私利而言,他有强有力的理由去畏惧他们。迷惑力的起因部分在于他们具有最显著的自负,但更重要的因素是,他们最可能击倒受制于他的自负。开始时,自大者这一方面可能具有一些粗野的攻击性,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一书中,有关菲立普与密儿特莉首次邂逅时的描述已说明过这种现象,史蒂芬·兹威克【史蒂芬·兹威克(Stefan Zweig,1881-1942)奥国小说家。著有特色的心理分析传记:《巴尔扎克传》、《三位自传作家》(斯汤达尔,杜思妥也夫斯基·卡莎诺夫)等】在他的《狂乱》一书中也有同样的例子出现。在这两个例子中,依赖者首先都报以愤怒的反应以及向攻击者(这两例子都为女性)报复的冲动反应,但几乎同时地又都被为惑了,因此无望地与情深地被她所“诱惑”,此后就只具有一种富有推进力的兴趣:赢得她的爱。于是他破坏(或近乎破坏)他自己。侮辱的行为常会突然引起依赖的关系,而不必像《人性的枷锁》或《狂乱》二书中所描述的那样戏剧性,它可能更精巧或更隐伏,如果在此种关系中并不存在着此种侮辱的行为,则会令我大感惊讶。它也许只包含缺乏对人的关心、自大的冷漠、待人不够殷勤、带有玩笑性质的讽刺、或不被对象那种迷人的任何优点──如名声、职业、知识等──所感动。这些都是“侮辱”,因为他们被觉得是“被拒绝”,我已提过,“被拒绝”对于那些拥有“需使人人喜爱他”的自负的人而言,乃是一种侮辱。   这种现象发生的频率,可使我们弄明超然孤立的人们对他所具有的吸引力有多大,他们的冷漠与不可利用构成了侮辱性的拒绝。   这些事件,似乎加深了“自谦者一味渴求痛苦且热切地抓住因侮辱所引起的痛苦事项”的概念,其实,再没有其他的错误观念会比这一概念更能阻碍对病态依赖性的真正理解,它特别容易导致错误,因为它只包含了一点点的真实性而已。我们知道痛苦对他而言具有多种心理症的价值,而且侮辱的行为就真像磁力般地吸引住了他。其错误在于,在这两种事实间建立了过于精简的因果关系──认为此种磁性般的吸引力乃因痛苦的事项而决定。理由就是我们所分别提过的那两个其他的因素:因别人的自大与攻击性对他所产生的诱惑力以及他自己所具有的“让与”(或屈服)需要。现在我们已了解了这两种因素比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更具密切的相互关系,他渴求舍弃自己的躯体与灵魂,但除非他的自负居于下方或被破坏,他才能这么做。换言之,起初的攻击性之所以吸引人,与其说是因为它伤害了倒不如说它燃起了“自我摆脱”与“自屈”的可能性;套句病人所说的话:动摇我自负的人,将我从我的自大与自负中解放出来;或者:要是他能侮辱我,那正表示着我是个凡人──而且,可能还会说“只有这样,我才能爱”,此地我们也想到比柴的“车夫”此一故事。其热情只当她不被爱时方会被激发。   无疑的,为了屈服于爱情而放弃自负,乃是病态的,(正如我们即将了解的)特别是因为显明的自谦类型,只当他感到或真的堕落时方能去爱。但如果我们记得,就正常人而言,爱与真正的谦卑可能会共存时,则前述现象将不再稀奇或神秘。它与我们最初所相信的十分相像,而且与我们在夸张类型中所观察到的远存在着更大的差异。夸张型的人对爱产生恐惧,主要因他潜意识里了解,为了爱他必须放弃很多心理症的自负。简言之:心理症的自负乃是爱的劲敌。夸张的类型与自谦的类型之差异,在于前者并不需要爱,相反的却对此规避且视之为危险的事物;但对于后者而言,屈服于爱乃是解决一切之道,而且为生命所必需。夸张的类型只要他的自负遭受破坏,他也会屈服的,但却会演变成精感的奴隶。斯汤达在《红与黑》一书,有关玛堤达对珠莲的情爱中,已描述过此种自负的过程。它显示了自大者对爱之恐惧建立得很稳固──对他而言,他过于警惕而无法让自己陷入情爱中。   虽然我们在任何关系中都能研究病态依赖性的特征,但这些特征在自谦的类型与自大的类型二者间的性关系最为显著;此种关系所产生的冲突较为强烈,而且发展得也较为完全,因为这两种对象(夫妻)间的关系通常较为长久。自爱欲的或超然孤立的对象较易对那种别人不问理由而对他所作的需求感到厌倦,而且较易放弃它们【参考法国小说家:福楼拜(Flaubert,1821-1880)的《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她的两个情人都因变得讨厌而逃跑了。同时参考卡伦·霍妮《自我分析》(Self-Analysis)一书有关克利黑的自我分析(Claire‘s self-analysis)】,然而虐待狂的对象却较易将自己束缚于他的牺牲者上。依次地,依赖者更难于从自己与自大·报复型之间的关系中解脱出来。他对于此种困难之一无所备,就如一艘只能在静水中行驶的军舰之欲横渡狂风巨浪的海洋一样。她之缺乏坚强以及她人格结构中的每一弱点,都将会被感觉出来,且意味着破坏或毁灭。同样,自谦者可能已生活得很好,但是当他置身于此种关系的冲突中时,每一隐藏在他身上的心理症因素就会开始发生作用。我将从依赖者的立场基本地来描述这种过程;为了简化叙述,我假设自谦的对象是女人,而攻击性的对象则是男人。事实上,在我们的文化背景中,此种关系也较为常见,尽管有许多例子显示出自谦与女性并无关系,而且攻击性的自大也与男性无关。然而二者都是剧烈的心理症现象。   最引人注目的第一特征,就是这种女人在关系中之“全神贯注”;其对象变为她生存的唯一中心,一切事物均绕她而旋转,她的情绪乃依他待她的态度是积极或消极而定,她不敢有任何计划,唯恐失却他的邀请或失去与他共度良宵的机会。她的思想集中在了解或如何帮助他之上,她的努力在于满足她认为他所怀抱的期望,她只有一种恐惧──恐惧会反对或失去他,同时,她的其他兴趣都消沉下来。她的工作,除非是与他有关,否则都会相对地变得无意识,这种现象甚至于对她所心爱的职业性工作或她已有成就的工作亦同样会发生。无疑地,这当中又以后者受害最大。   其他的人性关系也会被忽略;譬如他会忽略或离开她的小孩、她的家园。当他变得不可利用时,友谊逐渐地只成为用以消磨时间罢了;当他一出现,则一切交战瞬即消逊。其他关系的损伤可被其对象所助长,因为他会慢慢地使她愈来愈依赖他。她会经由他的眼睛而看她的亲戚或朋友,他轻蔑她对人们的诚信,而将他自己的猜疑渐渐灌输给她,因此使她失去了根源而渐渐赤贫。此外,她的私利总是居于低潮之中,且逐渐沉没。她可能会陷于债务中,而冒着名誉、健康与尊严受损之险。如果她在分析中惯于分析自己时,则她对了解他的动机与帮助他之关心会取代她对自我认识之兴趣。   困难一开始就会发生,但有时事情暂时看来仍会很幸运。在某些心理症方面,两个人似乎彼此正相吻合。他需要成为胜利者;而她需要被降服。他公然地需求,而她顺从了。她只当她的自负破损时方会降服;而基于很多他自己的理由,他却不能不这么做。但是在这两种全然对立的气质之间──或更精确地说,在两种心理症的结构间──尽早必定会发生冲突,主要是冲突乃是有关于情感问题方面──“爱”方面。他强调爱情与亲密。而他则极度害怕实际的情感,此种情感对他而言是猥亵或无礼的。她对爱情的信念,对他而言彷若是纯粹的伪饰。的确,诚如我们所知,它并非对他个人的爱,而他是种遗失她自己而与他合而为一的需求,因为他能激发她。他因无法不去攻击她的情感,所以必定会攻击她自己,于是她会因此而觉得自己被忽视或被虐待了,随即引起焦虑,且加强了她依赖性的态度。这里又产生了另一冲突;他所做的每件事虽然都使她变得更依赖他,但她依附他之态度却惊吓了他而且使他感到不愉快。他害怕并轻视他自己的任何柔弱,同时也轻视他的柔弱,对她而言,这意味着另一种“拒绝”,于是又引起了更多的焦虑与依赖性。他的“绝对的需求”被觉得是种“强制”,而他必须打垮它,以保持他那种具有胜利性或征服性的情感。她之强迫性的认为自己对他是“有所帮助的”,对他那“自足”的自负乃是种打击;她之强调“体谅”他,同样地也伤害了他的自负。事实上,即使她费尽毕生真诚的努力,也无法真正地体谅他──她几乎是无法这样做的。此外,在她的“体谅”中,存有太多的需求以致无法真正原谅或宽恕他,因为她觉得她的一切态度都是善良而且正常的。于是他意识到她自觉具有优越的德性,因此变得激怒而欲撕毁她的伪饰。将这些关系说得十分完善是极不容易的,因为在基本上二者都是自以为是的。因此她开始认为他是个残忍者,而他也觉得她是德之贼。撕毁她的伪饰可以是明显有益的,只要它以建设性的方式来进行,但因为它大半是以讽刺与毁谤的方式进行,所以它只伤害了她且使她感到更无保障、更具依赖性。   怀疑这些冲突是否对他们彼此间有益乃是一种无用的臆测。的确,有时他能忍受某些“软化”,而她有时也能忍受某些“倔强”。但大部分时间,他们两人都深深地被禁锢于个人心理症的需求以及他们所嫌恶的人或事物之中,此种愈变愈糟的恶性循环长期作用着,遂造成了相互折磨的结果。   她所面对的挫折与缺陷,彼此间有所差异,他们彼此间总是像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一样,互相吸此与驱逐,互相结合与撤退。美满的性关系,可能导致粗野的无礼或攻击;愉悦的夜晚可能会使约会给遗忘了;导出的自信可能接着反被用以对抗她。她可能也企图玩相同的游戏,但因为过于被抑制所以玩得不起色。但她本身永远是玩的好工具,因为他的攻击可以使她沮丧,而他近乎真实的心情却又使她陷于虚假的希望中,以为自令而后,一切都会好转。他总觉得勿庸置疑的,他有权做好许多事,他的要求可能是有关金融的支持或给他自己、他朋友或他亲戚的权利;或为他做的工作,如家务或打字;或增进他的生涯;或他的需求之绝对重要性。*有一些,则是有关时间的安排、他关心他的追求不可被分割或被批评,关心有无同伴,或者当他抑悒不乐或烦躁不安时,必需有人能维持他心灵的平静,等等。   不管他的需求为何,这都是他自觉理所当然该得之物。他不会激赏他人,但当他的愿望未被满足时,就会引起挑剔性的暴怒。他觉得且以不相干的言词宣称他毫无需求,但她过于吝啬、草率、不体恤、没赏识力──何况他还必须忍受各种虐待。另一方面,他很机敏地觉察出她的要求,他发现这些要求完全是心理症的。他对情爱、时间或同伴之需要乃是一种占有欲,她之渴求性或美食乃是过度的放纵。因此当他挫折了她的需要时,必有他自己的理由。因此他觉得一点也没挫折她。不理会她的需要是个较好的方式,因为她应该耻于拥有它们。事实上他挫折她之技巧是相当高明的,包括了藉抑郁不乐而消除愉悦的气氛,让她感到不受欢迎,不被需要,身体上或精神上的退缩。而其中最有害且是她最无法知晓的,乃是他那种忽视与轻蔑的广泛态度。尽管他真的十分赏识她的能力与特质,也极少会表现出来。另外,如同我已说过的,他轻视她的柔弱,她的狡猾,她的不诚实。此外,因为他需要将他的自恨积极的“外移”,所以他变得吹毛求疵与爱毁谤他人。如果她敢批评他,则他必会以专横的态度而摒除她所说的一切,或证明她只是为了报复才这么做。   我们发现了性问题上最大的变异;性关系很明显地乃是唯一最满意的接触,或者,如果他被禁止做爱,则他也会在这方面挫折她,这被觉得是最热烈的,因为由于他不够温柔,所以性对她而言乃是爱的唯一保证。或者,性乃是堕落或屈辱她自己的方法。他也许会了解对他而言,她只不过是一个性的“物体”而已。他会炫耀与其他女人的性关系,而且附带地毁谤她说她比起其他女人来,显得既不迷人或较为冷感。性交可能是种堕落,因为其中缺乏任何柔情蜜意,或因为他使用了性虐待狂的技巧。   她对这种虐待之态度充满了矛盾;正如我们即将知道的,它并非是静止的反应,而是一种变动的过程,她会陷入更多更多的冲突中,首先,她是“无助”的,因为她一向所面对的都是具攻击性的人,她无法维护自己以抵抗他们,也无法有效地反击他们。顺从就她而言总是较为简单的作法,于是她变得极易产生犯罪感,她相当同意他的许多谴责,特别是因为那些谴责包含了些许的真实。   于是他的“顺从”态度便担当了更重要的角色,而且在特质上亦有所改变。它依旧是她需要取悦或赞赏他人的一种表现,但现在却被她之渴求全般的降服(或舍弃)所决定了。正如我们已知道的,这只在她的自负已遭破坏时,她才能这么做。因此她的一部分行为正秘密地在逢迎他的行为,而且极其积极地与之合作,他明显地──虽然是在潜意识中──在压服她的自负;他隐伏地具有一种恭维而不可抗拒的冲动,欲牺牲她的自负。在性行为中,这种冲动变得更是一清二楚;由于狂欢的色欲所致,她会使自己精疲力竭,而自居于屈辱的地位,被殴打、被咬、被侮辱等。唯有这样,她才会获得完全的满足,这种为求全盘降服的冲动(藉着自我堕落为手段),似乎比其他有关被虐待的变态之解释更能完全地说明这个中的原因。   色欲之坦然表现为堕落她自己,证实了此种驱力所具有的巨大威力。它也可表现于幻想中──通常与手淫有关──幻想使性的欢乐降低或退化,幻想公开地暴露身体,公开地被强奸、被绑着、被殴打。最后这种驱力也会表现于梦中,梦见赤裸裸地躺在阴沟中,而被她的丈夫抬起来,或梦见他像对妓女般地对待她,或梦见向他卑躬屈节以求。   这种自我堕落的驱力,可能会因过份的伪装而无法变得显著,但有经验的观察者会发现它还出现在其他很多方式中,譬如她之焦急着──或相当急迫地──欲洗清(或掩饰)他而将对他不轨行为的责备视为己任;或欲卑屈地服侍或顺从他。她并不知道,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这种顺从代表了谦逊与爱,或爱中的谦逊,因为这种使她自己衰竭的冲动──性关系除外──通常大都被深深地压抑着,如果此种冲动还存在时,则会强行一种妥协,此一妥协让“堕落”不知不觉地发生,这解释了她为什么可能长期不曾注意到他的攻击行为,尽管此种行为别人看来乃是罪恶昭彰。或者,即使她认出它,但在情感上也一无感觉,因此她不会确切地去介意它。有时候,朋友可能会唤起她注意到它,即使她会因此而确信它的真实性与朋友对她幸福的关怀,但这也只会激怒它罢了。事实上,它真会如此,因为它过于密切地论及了她在这一方面的冲突。当她试图挣脱此种情势时,尽管她所尽的努力有多大,她必又会再忆起他一切侮辱与屈辱的态度,她希望这能帮助她站得稳以抵抗他。只在经过这种长期而无益的努力后,她才会惊讶地了解,这些努力全是徒劳的。   她之需要全盘的降服,导致必需将对象理想化,因为她只在她自负所托付的人身上,方能找到她的“统合性”,所以他应该是个骄傲者,而她则是个卑屈者或降服者。虽然此种有意识的迷惑也许会消失,但她之将他荣誉化此一幻想却会以更精巧的方式而长久地存在。以后她可能会在许多方面更详细地了解他,但直到她找出个中破绽时,她才会对他获得一全盘、冷静而适度的了解与判断──然而他之被“荣誉化”可能仍旧历久长存。譬如,那时她极愿如此想着;他虽有所困难,但他大部分仍是对的而且知道得比别人更充分。需要将他理想化与需要自己全盘的降服,于此相辅相承;她将她个人的“自我”消灭到经由“她的”眼睛来看他,看别人或看她自己的程度──这是难以移除“破坏性”之另一因素。   这些恍若两人间的游戏或比赛似的,但当她所下的赌注无法实现时,则会发生转折点(危险期)或持续长久的过程。她的“自我堕落”毕竟大大地(虽非完全地)被当作是用以达成目标的方法;经由自我的降服(或舍弃)而与对象合而为一,以找到内在的统合性。她为了获得这种成果,则其对象必须接受她之“降服于爱”,且以爱报偿她。但事实上就此一决定性的论点而言,他却令她失败──诚如我们所知,他必定会藉他的心理症而如此做。因此,虽然她不介意──或相当隐密地欢迎──他的自大,但她却不堪忍受那些对“拒绝”及有关爱情上明确的或隐含的挫折。感到恐惧与愤恨,这包括了她对“援助”的焦切渴求,以及她的自负──需求她应该有使他爱她,而且能达成此种关系。此外,像大多数人一样,她无法轻易放弃她所深深被笼罩着的目标,因此对于他的虐待,她的反应只是变得焦虑、沮丧或失望,一意想迅即重获希望,固执地(反对所有的反证)相信终有一天他必定会爱她的。   就此而言,冲突开始发生了,首先是短期的,但很快地就被克服,而渐渐地变深且变得永远。一方面,她失望地试图改善此种关系,这对于她而言,似乎是种尽力培养它(关系)的好方法;但对他而言却是增加了依赖性。二者同汇一处,但也都忽视了重心之所在,亦即她为她觉得最为完善之事物而战。她愈加小心翼翼的以取悦他,符合他的期望,任何事情都归咎于自己,忽视任何粗鲁的举动而不表示愤恨。更体谅,更会掩饰。她不了解这一切的努力反而会助长了根本错误的目标,却反将这些努力误认为“改善”。同样的,她仍典型地固守着虚伪的信念,而坚信他也“改善”了。   另一方面,她开始憎恨他,原来这是完全被压抑着的,因为它必会毁灭她的希望。于是它可在隐语之中被察觉出来的,她开始愤恨他待其无礼(攻击性的无礼),而不顾自己这样地被对待,由于此种转变,于是报复的倾向又跃居引人的地位。真正的愤恨遂爆发了,但她仍旧不晓得它是如何地真实。她变得更会挑剔,而不顾让自己被剥削。很显然的,她的报复大部分分表现在间接方面,表现在诉苦、在痛苦、受苦难,或在日渐增加的依赖性上。报复性的元素也潜入了她的目标,他们过去是以潜伏的形式存在着,但现在却酷似癌细胞般的增殖。虽然她仍旧渴望着他会爱她,但此种渴望却更严重地转变为报复性的胜利的问题。   就各方面而言,这对她都是不利的。虽然它仍旧是潜意识的,但如此重要问题之被尖锐地分割却导致了真正的不幸(不快乐),而且由于它是属于潜意识的,并且此种“报复”也因其能供给另一种强烈的动机而朝向“快乐的标的”努力,使她与他绑得更近更紧。甚至于当她成功了,他终究爱上了她时(他可能爱上她,只要他不过于固执,而她不过于具自毁性的话),她也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益处。她对于胜利的需求不仅被满足而且缩减了,她的自负也得其报偿,但她却不再感兴趣。她也许会感激他给她的爱,但却会觉得如今为时已晚。事实上,当自负被满足后,她是无法再爱的。   然而,如果她加倍的努力,在本质上却没改变此种情况时,则她会更激烈地转攻自己,进入了交叉射击的范围内。因为“降服(舍弃)”的意念渐渐失去价值,同时她知道了自己因此而忍受了太多的虐待,所以她觉得被剥削了,为此而憎恨她自己。最后她也开始了解她的“爱”,事实上乃是一种病态的依赖性(不管她应用什么术语)。这是一种正常的认识,但最先她却会报之以自卑的反应。此外,当她责备她自己的报复倾向时,他会因为具有这些倾向而憎恨自己,最后她因无法引发他的爱而残忍地毁谤或破坏了自己。这种自恨,有时多少会察觉出一些,但是它通常都以被动的方式而被“外移”,而表现出自谦的类型的特性。这意味着,现在她具有一种被他虐待的大量且广泛的感觉,这在她对待他的态度上产生了新的裂痕。觉得被虐待,所导致的骤增愤恨将她赶走了。但自恨是如此地可怕,因此它需要情爱的再保证,或居于全然自毁的基础,以加强自己使自己更能忍受虐待。于是她的对象(或丈夫)转换成使她变为自毁的执行者,她被驱策、被折磨、被屈辱,因为她憎恨且蔑视她自己。   有两位病人的自我观察(他们都希望自己能从依赖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可用以阐明在此一时期内自恨所担任的角色。第一位病人,男性,他为了查出他对自己所依赖的那位女人的真正情感究竟是什么,而决定单独去渡一次短假。这种企图,虽然是可理解的,但大多数都被证明是无效的──半因强迫性的因素使问题难于了解,半因个人通常并未真正地注意及他自己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与情势的关系,而只是凭空地注意,及要“查出”他是否还爱其他的人而已。   在这个例子里,他之决定追究根源必会产生结果,尽管他必然无法找出问题的答案。然后情感出现了;事实上,他陷入了情感的暴风中。最先他陷入了“女人是如此之残酷不仁,以致于找不到一项对她而言是够剧烈的惩罚”之感觉,很快地,他又强烈地觉得为了她的友善改变,他要施舍一切。这些极端的情感多次交替互换,而且每一种感觉上都是如此真实,因此他暂时会忘却对立的感觉。只在他经历此种过程几次后,他才会了解他的情感是矛盾且相对立的,也只有这样,他才会明白所有这些极端都非代表他的真实情感,唯有如此,他才会清楚地发觉这两种情感都是具有强迫性的。此种认知解救了他。不再无助地由一情感的感受,而被卷至另一相对立的情感中,他现在已开始能将二者视为应被了解的问题。下面的片断分析,可让人惊讶地了解这两种情感,在根本上,其与对象的关系远不及与他自己的内在过程之关系重要。   有二个问题可以藉此弄清楚情感的激变:他为何要将她的攻击或冒犯,夸张成她就像是头非人性的巨兽般呢?为什么他要那么久才能认清他心境律动中的明显矛盾呢?第一个问题可以引导我们发觉下列的序列关系:不管任何理由而增加的自恨,增加了被女性虐待的感觉,他外移了的自恨变为对她的报复性憎恨。了解了这三种过程后,则第二个问题就简单了。他的情感只当其价值被认为是用以表现对女人的爱与恨时,才会变得矛盾而对立。事实上,他被那种表现于“找不到足够激烈的惩罚”的意念中的报复性所震惊,他为了确保自己,因此企图藉着渴求女人以缓和此种焦虑。   另一个说明例子,是位女病人,她徘徊于一种相当独立的感觉,与另一种冲动地想打电话给她丈夫(或对象)的这种感觉之间;有一次当她将拿起电话时──她完全知道再次的接触,只是使事情变得更糟而已──她想:愿有人将我绑在柱子上,就像尤利西斯……(荷马史诗奥德赛中之主角,传说为特洛伊战争中智勇双全之英雄)?但他是为了要抵抗塞茜的诱惑,才绑住自己的,塞茜具有将人变成猪的法力(塞茜为奥德赛中之女巫)【我们所谈的这病人,将Siren(希腊神话中,一海上女妖,以美妙歌声蛊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之灭亡)的事件与塞茜的事件搞混了。这当然不会影响她的发现的确实性。】!于是她发现,原来她现在正被一股欲使自己堕落,且被他先生屈辱的强烈冲动所驱策着。她认为这是千真万确的事,魔力因此而遭破坏了,此时她已能分析她自己了,她遂自问一个有关的问题:刚才这种冲动为啥会变得这么强烈呢?接着,她感受到好多她以前所未曾发觉到的自恨与自卑,于是往昔的事件一一出现,这些事件过去曾使她转攻她自己。其后,她觉得心情轻松了不少,而且情绪也较为稳定了,因为这时她已想离开他,而且经由自我分析,她已了解了她为何还与他绑在一块的原因。在下一次分析会谈时,她一开始就说道:“我们必须更详细研究我的自恨”   由于上述所提过的一切因素所致,“内在的混乱”将会有所增加:降低对成就的希望,与需要加倍的努力,这引起了憎恨与报复心,而同时也带来了反抗自我的不良影响,以及对自我的伤害。内在的情势渐渐变得更难于防守,他真的正处于成败的紧要关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造成两种不同的作法,而它则完全依据两者间何者战胜而定。就如我们以前所讨论过的,其中有一项是破灭(或被毁灭)的因素,这乃是此种类型为解决一切冲突所使用的最后方法。她也许会考虑自杀、有自杀之危、企图自救、真的自杀了。也许会生病,而且病死;她的行为会变得草率,譬如,陷于无意识的事务中。也会报复性地攻击她的丈夫,但伤害自己的程度通常要比伤害她丈夫还更严重。或者,她可能只是不自觉地失去了生活的兴趣,而变得怠惰、不修边幅、不愿工作,而且愈吃愈胖。   另一作法是循着正常的途径,以努力逃避此种情势;有时她会了解她果真已处于瓦解(或神经错乱)的险境中,而这正带给她以必要的勇气。有时上述两种作法会继续地进宪。欲挣脱出来的过程是相当痛苦的,挣脱的动机与力量可以是来自正常的或心理症的根源。譬如,可能是由于具有激励性质的建设性私利;或由于他对丈夫愈来愈表愤恨,这不只因为她实际上被虐待了,而且是因为他使她感到被“欺骗”所致;也可能是因比赛输了而使自负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则因她欲对抗一切恐怖的可能性;因此,她避免与太多的事或人打交道或发生纠葛,独自行事,我行我素,这种逃避的作法就等于是宣告她自己被打败一样,但另一种自负却同时又会对此加以反抗。二者通常都是彼此上下起伏不定──譬如,有时她认为她能够离开她丈夫,但有时却又觉得宁愿忍受任何侮辱而不愿有所逃避。这仿佛是某一种自负与另一种自负间的挣扎,而她自己则心惊胆战地处于二者之间,结果如何?这要依赖好多因素而定。这些因素大多数存在于她本身之内,但也有很多是潜伏在她的整个生活情势中;譬如朋友或分析者的协助的确是相当重要的。   假设她确切地计划挣脱她的苦境,那么她的行动价值将视下列这些问题而定:她是不是藉着各种方法挣脱了一种依赖性,但迟早又掉入了另一种依赖性中?或过于谨慎她的情感,而有将他们封住或减弱的倾向?于是她可能看来像是“正常”的一般,但实际上却是恐惧生活的。或者,她已较澈底地改变过来了,且真的变得更为坚强?任何这些可能性都可为她了解。无疑的“分析”可为她提供挣脱“心理症的困难”(这些困难使她陷于悲痛与危险)的最好机会。但是,假如她在奋斗或挣扎的期间能够动员充分的建设力,而由真正的痛苦体验中臻于成熟,则她可变得诚实待己以及自立奋斗,且获得内在的自由。   病态的依赖性,是我们所必须处理的最复杂现象之一。只要我们否定人类心理性质的复杂性,而坚持欲以一简单的公式来完全解释此种依赖性,那我们绝对无法了解它;我们不能将其全貌解释是性“受虐狂”的多种分枝。如果它澈底的存在,那么它只是其他许多因素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它也不是柔弱的无望者所表现的那种全然倒置的虐待狂;也不是说只要我们将重点置于寄生的或共生的方面,或使自己失落的心理症驱力上,便就能了解它的本质;它也不是只凭自毁以及强将痛苦加之于己的冲动,所能单独作为解释的原理;最后,我们亦不能将整个情况视为只是自负与自恨的外移作用而已;如果我们将其中一种或另一种因素,当作是整个现象的唯一根本原因,则我们势必只能获得片面的形象而已,此种现象无法包括所有蕴涵的特性。尤其,所有这类的解释,都是造成过于静止的现象之原因,其实,病态的依赖性并非静止的情况,而是一种过程,在此一过程中,几乎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参与了演出──较引人注意的,重要性渐减的,一项因素会决定或加强另一因素或与之相冲突。   最后,以上所提到的这些因素,虽然都与依赖性的全貌有关,但仿佛仍是过于消极,而无法说明其所犯及的热情之特性。情爱(或强烈的情感),可以是突然而发的或是郁积于心的;但如果没有生活的满足的期望,也就无所谓情爱,这些期望是否因心理症的前提而发生,都无所谓。全盘降服(舍弃)而渴望与对象合并以找寻“统一性”之驱力,这个因系是自己所无法分离出来的,而只有在整个自谦的人格构造的架构中方能对此有所了解。 第十一章 退却──渴求自由   “逃避”,这是解决冲突的方法中作用最为顺利的一种。从内心的激战中,从与别人的冲突关系中脱逃出来,而将冲突视若无睹,宣布自己不受任何管辖与束缚,这正可免于一切内在与外在的冲突。   解决内心冲突的第三种解决法,主要在于从内心的战场中撤退出来,而宣告他自己与其毫无利害关系。如果他能振作而维持一种于事“不顾虑”的态度,则他较不会觉得被内心的冲突所困扰,且获得看似内心安宁的外貌。因为,他只有藉着从积极的生活中退却出来才能达到这种结果,所以“退却”一辞似乎是这种解决法的最好名称。在某些方面,它可能是一切解决法中最彻底的一种,可能因为这个理由,所以它的作用常常是相当顺利的。也因为我们对于正常情况的知觉一般都很愚钝,所以退却的人常常会被认为是“正常”的。   退却具有一建设性的意义。我们可以想到很多上了年经的人,他们都已了解野心与成就二者并非首要之事,他们藉减少期望与需求而变得老练,藉舍弃不需要之事物而变得更聪慧。在许多种的宗教或人生观中,舍弃不需要的事物,被认为是追求伟大*性发展以及获得满足的方法;诸如,放弃个人意志的表现与性欲;为了更接近神而抛弃对*世财产之渴求;为求永生而舍弃对短暂事物之热望;为求获得潜存于人类心灵的内在力量,而放弃个人的努力与满足。   然而,就此处我们所讨论之心理症的解决法而言,“退却”隐含着欲建立一种只要不含冲突的安宁之意。在宗教的体验中,追求安宁并不包含放弃奋斗与努力,而是要将这些奋斗与努力导向更高的目标。然而就心理症患者而言,它却意味着放弃奋斗与努力,变得较缺乏建设性。因此他的退却是种退缩的过程,限制的过程,而且是缩减生活与成长的过程。   我们以后就会发现,正常的退却与心理症的退却二者之区别,并不像我刚才所陈述的那样简洁,尽管我的陈述包含了积极的价值,但我们所有目击到的,都是因这种过程所导致的消极特质。如果我们回顾另外两种主要的解决法,就情形会变得更为清楚,在那两种方法中,我们可发现到较为狂烈的现象,亦即外求某物,追求某物,变得深切地从事于某些追求之中──不管这是否关系到征服或爱;其中,我们可发现到那种希望、愤怒、失望。甚至于是自大·服复的类型,虽然他冰冷得酷似已熄灭了他的情感,但却依旧激烈地希冀──我被驱策向希冀──成就、权力与胜利。相反的,当退却长久地维持着一致的形象时,则生活的表现必永远落在低潮之中──一种虽没痛苦、没冲突,但也没热望的生活。   于是不足为奇的,心理症的退却之基本特性可藉限制的气氛,或某些被规避的、不想要或不愿做的事物而别以区别。每一心理症患者,都带有一些退却的性格。此地我将讨论的,乃是对以“退却”为主要解决法的那些人所做的横切面。   心理症患者已将他自己由内心的战场中撤退出来,其最直接的表现为:他是他自己以及他生活中的旁观者。我已将这种态度描述为解决内在紧张的一般方法。因为超然(不过问他人事物)是他普遍存在且突出的态度,所以他也是别人的旁观者。他生活着仿若他坐于剧院的座位上,在观看舞台上所扮演的戏剧一般,而且像是看一幕不会令他感到兴奋的戏剧。虽然他未必是位好观众,但他可能是最机敏的。在第一次会谈中,藉助于某些适切的问题,他会发展出他自己的形象──充满丰富而且坦白的观察,但他通常会附加说明道:所有这些认识于事并无补。当然会这样,因为他的发现没有一项是他亲身的体验。做他自己的旁观者正意味着:不去主动积极地参与生活,潜意识里他也拒绝如此做。在分析中,他试图维持同一种态度,他也许对此极表关心,但他所关心的也只是片刻地停留在醉人的娱乐阶层上──而一无所变。   然而,他甚至会用智力,以避免冒着那种发觉他的任何冲突之危险;如果他被奇袭而攻陷,一若他绊入了被奇袭中,则他将苦于严重的惊慌中。但大多数的时候他都过于谨慎自己,使事事都无法触动他,只要他一接近冲突,则对整个主题的关心也就随即消逊。或者他会说服自己去否定它,而证明这冲突并非真是冲突。但当分析者察觉到他这种“回避”的战术后,会告诉他:“看,这就是你面临险境的生活”,然而病人并不十分了解分析者所说的话;就他而言,它并不是他的生活,而只是他所观察到的生活罢了,在此种生活中,他并未积极的参与其中。   与“不参与”有密切关系的第二种特征,就是缺乏为求成就的任何奋斗以及不愿努力。我将这两种态度并列而谈,因为它们的结合正是“退却”者之典型表现。许多心理症患者会热中于完成某些事情,而当他们被阻止去获得它时,就会变得勃然大怒,但退却者却恰与此相反。他毫不自觉地拒绝成就与努力,他缩减或全然地否定他的资产(或优点),且不加争取;即使是指出反证,也无法使他有所改变,只是徒增他的烦躁罢了。分析者是不是想要使他重获某些野心?他希望自己成为美国总统吗?如果最后他不得不了解原来他也具有某些天赋时,则他必会大感惊讶。   此外,在他的想象中,他会写出美丽的乐曲、绘画、写作。这正是放弃热望与努力的代替法。他可能真的对某一主题具有优越而创始的高见,但文章的著述需要进取的精神,以及奋力地将这些意见融会贯通,且将之组织起来,因此他对撰文著述之事仍旧会一无所成。或者在想像中他可能具有一模糊的欲望,想写小说或戏剧,但他却一直要坐待灵感的到来,彼时情节必会变得清澈而且运笔如飞吧。   他也最擅长于找寻不做事的理由;一本必须呕尽心血才能写出的书,必定是本很好的书!但不管怎样,平常所见到的还不是有好多平凡的书吗?专注于某一种追求,不就要减缩另一种兴趣,且会因此而囿限了我的兴趣或思想范畴吗?参与政治或卷入竞争的场合,不就要损毁自己的个性吗?   他这样的憎恶势力,且会将之扩展到一切活动上。这会造成完全的惰性,于是他对于写信、读书或购物这些琐事,都会变得过于拖延,或者是违反内在的抗阻性,而缓慢地、倦怠地且无效地去进行这些事。对于无可豁免的那一些更大的活动,如推动或处理他职业上推积已入的工作,在他尚末动手之前,便已感到厌倦了。   随之而来的,他会缺乏对有关的大小问题的标的与计划,事实上,他究竟在希冀些什么以利用他的生活呢?他并未曾思及此一问题,而且也摒弃这个问题,一若它与他全然无关似的。在这方面,正与自大报复的类型成为一强烈的对比,后者则具有长久而精心的计划。   在分析中,我们会发觉到他的目标是有限的,而且是消极的、被动的。他觉得分析应该会驱除他的一切障碍症状,譬如,面对生人的蹩扭,大庭广众前的失却勇气与羞*。或者,分析应该会除去他的某些惰性,譬如,他之不耐久于读书。他也许也对目标具有更广博的见识,如果就其特征但不明确的说法,他可能会称此为“平静”,然而对他而言,这只是意味着毫无困扰、激怒或烦恼罢了。而且,勿庸置疑的,无论他想要什么,都以为应易于获得,而不用忍受任何苦痛或成尽任何辛劳,但分析者是应当工作的。他毕竟不是个专家吗?请求分析应该就像是去找牙齿,或打针的医师一样:他倒愿意耐心地等候分析者陈述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最好是病人可以不用谈得太多,分析者也应具有某种X光,以揭示病人的思想,或者,也可以利用催眠更快地将事情揭露出来──亦即病人可以不需浪费任何的劳力。   每当一新问题又再度形成时,他会对又必须做这么多的工作,首先报以愤怒的反应,像从前所提过的,他并不关心要观察他自己的事情,而却关心那些“一再更换”的努力。更深一步地,我们可了解退却的本质:愿望的限制。我们已在其他的类型中看过对愿望的遏制,然而这种抑制只针对着某些种类的愿望,诸如冀望与人密切交往,希望胜利。我们也熟悉了愿望之不定性,主要因为个人的愿望乃依他所应愿望者而定,所有这些倾向,也会在此发生。此地自发的愿望,也会因“内在的指使”而变得更模糊不清,而且这些具有退却倾向的人,会意识地或潜意识地相信,觉得如果不愿望或不期待将会更好些。有时这会使他对于生活的展望感到悲观,而认为无论如何努力都是徒劳无益的,以及没有一件事值得他去卖力。更常见的,在马虎、偷懒的时候,许多事情可能会让他觉得是值得而需要的,但仍无法使他激起具体而活跃的愿望,虽然某种愿望或兴趣可能具有足够的强烈兴味,而胜过他那种“不顾虑”的态度,但必定很快地又会消逝,而重建起“凡事无所谓”或“凡事都应无关紧要”的态度。此种“毫无愿望”的态度可能会表现在职业生活或个人生活中,譬如,求取不同的职业或升迁的愿望,以及对婚姻、房子、汽车或其他财富的愿望。要达成这些愿望,对他而言简直是一大负担似的,而事实上如果这么做,也必定会破坏他所具有的另一种愿望──他希望不被困扰。愿望的缩回与以前所提过的三种基本特性有着密切的关联。只当他不具任何强烈的愿望时,他才能成为他生活中的旁观者;如果他不具有愿望的发动力,那他根本就不可能具有任何热望或有目的的目标。最后,势必没有一项愿望足以被证明是值得花劳力去追求的。因此产生了两种“明显的心理症的要求”:生活应该是闲逸的、不痛苦的而且不费劳力的,以及他不应遭受困扰。   他会特别挂虑着千万别依附任何事物,别依附到非需要它不可的程度。没有一件事物重要得使他不能不拥有它,当然他可以喜欢女人、喜欢乡村中的某地、或喜欢各种饮料,但不应变得对他们有所依赖。只要他一发觉某个地方、某人或某一人们团体对他具有很大的意义,且如果丧失了他们他将会大感痛苦时,那么他会很快地缩回他的情感。别人都不应该自觉得他们是他所绝对必需的,或者将这种关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他怀疑某人具有这两种态度时,那他很快地就会退缩。   “不参与”的原则,如同在他欲变为生活的旁观者,以及欲缩回愿望中的表现一般,同样也可在人性的关系上发生作用。其主要特征为“脱离关系”,亦即拉远与别人的情感距离。他能享受疏远与短暂的人际关系,但不应付出他的真情感。他不应变得过于依附于某人,而致需要他的陪伴、他的帮助、或需要与他发生性关系。脱离关系乃是维持此种条件的最简易方法。与其他的心理症类型相反的,他并不期望从别人那儿得到更多的事物,不论是好的或坏的。即使在紧急的情况下,他亦不要求帮助。此外,只要事情不涉及到他的情感,他也许会相当乐意地去帮助别人,但他并不希求,甚至于也不期望别人的感激。   “性”所扮演的角色对他而言差异很大;有时“性”乃是他与别人交往的唯一桥梁。于是他可能经验过很多短暂的性关系,但迟早都会从中撤回,他认为性关系不应该像是沦陷于爱中一样。他可能完全知道那种他必需不受任何人牵累,或者他可能会以满足的好奇心,做为结束某种关系的理由之所在。于是他会指出,为经验某种新体验之好奇心,驱策他与某些女人有所接触,当然,当他经历过此种新体验后,她就变得不再吸引他了。在这些情况下,他对女人的反应,就如同对一幅新的风景画,或一*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反应一样。即然他已知道他们不再引起他的好奇心,于是他需要转向别的事物上,这纯粹是他对“脱离关系”所做的合理化说辞而已。他比别人更自觉且更彻底地达成他那种旁观生活的态度,有时这会形成“渴望生活”的虚伪外表。   在某些情况下,他可能会将整个“性”的领域排斥于他的生活之外──甚至于到了熄灭所有这方面的愿望之地步。于是他不具性爱的幻想,或者他的性生活可能只包含着一些毫无结果的幻想。因此,他与别人的实际接触便停留在淡薄的友善关心上。   当他与某人维持某种持续的关系时,他当然也会在这种关系中保持他的距离(疏远),这种现象正与自谦型的人相反,后者需要与他的对象或伴侣兼并。他用以保持疏远的方法很多,他对排除“性”,将相当亲密地与陌生人维持一种恒久的关系,以满足他性的需求。相反的,他多少会将彼此间的关系局限于性接触上,而不与他的伴侣共享其他的体验【弗洛伊德已观察出此种特殊现象,他认为这是爱情生活的一种特性,且只发生于男性身上。而且他还试图用男性对于其生母的态度来解释它】。在婚姻中,他也许会对太太十分殷勤,但却未曾衷心地谈论过他自己。他可能会坚持他应有很多属于他自己的时间,或坚持要单独旅行,他也许会将关系局限于度周末或旅行等方面而已。   此地我想加一评论,其意义以后我们自会了解。害怕情绪爱到他人的牵累,与缺乏积极(正向)的情感不同。相反地,如果他能普遍地遏制柔弱的情感,则他不必如此警惕。他具有他自己的深刻情感,但这只是停滞在他的内心深处而已,那是他的私事,而非别人的事。在这方面,他与自大、报复的类型不同,后者虽然也与人脱离关系,但潜意识里却训练自己不具任何积极(正向)的情感。除此之外,他不想被别人卷入冲突与愤怒中,但自大类型却易于动怒,而且在与别人的激战中逞其个性。   退却者的另一特征,就是对于各种势力、压力、逼迫或束缚之过敏,这也是他“脱离关系”的要素。甚至于在他欲与别人相处,或参与某种团体活动之前,他马上就会害怕将受到长久的束缚,“他该如何才能自救”这个问题,始终在他的脑海里盘旋。婚前此种恐惧可能会演变成惊慌的心理。   他所愤恨而认为是强制(或逼迫)之事,其范围甚广,它可以是任何契约,譬如签订租约,或签定任何长期合约;它也可以是任何身体上的压力,甚至于是钮扣、腰带或鞋子;它可以是敌对的见解,他会愤恨别人所期望他或“可能”期望他的任何事物,譬如,像圣诞礼物、信件,或希望他在特定的时间内付账;它可以扩及风俗惯例、交通规则、条约以及政府的干涉等等。他并未参与这些战斗,因为他不是个斗士;但他内心却反叛着,且意识地或潜意识地藉着无所反应或遗忘等,以消极的方式来挫折他人。   他对“强制”的敏感与他的惰性以及愿望的退缩有关。因为他不想移动,所以他觉得人家之期望他做事乃是一种强制,尽管此种期望对他是明显有利的。如下述却与愿望的退缩的关系更为复杂:他有理由害怕任何具有较强烈愿望的人,因为那人会藉着自己那较大的决意而利用他,要他去做某事。如未经历过他自己的愿望或爱好,则当他真正追求爱好时,他将易感受到屈服于别人的愿望。举一日常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有一个人被邀参加舞会,但举行舞会的夜晚,他与女友正有个约会,因此他觉得不该去参加舞会。后来他果真往赴女友的约会,却觉得他虽达成了她的愿望,但也愤恨她所运用的“强制”手段。一位很聪明的病人用下面这些话而将整个过程点化出来:“我们的天性是憎恶虚空的;当你自己的愿望平息时,别人的愿望就会冲入。”其实我们远可以附加上:不只是他们既存的愿望,而且连他们所宣称的愿望,或者他已外移到别人身上的那些愿望都会闯入。   对强制的敏感,在分析中所造成的实际困难愈困难,则病人不只会愈消极,而且会愈具反抗的态度。他可能会对此心存长久的怀疑,以为分析者想要影响他,而将他塑造成预定的型式。这种猜疑愈大,则病人的惰性,便愈会阻止他去体会任何暗示,虽然他屡次地被要求这么做。因为分析者所施与的影响不当,所以他对于隐含地,或明确地攻击到他心理症的论点的任何问题、陈述或解析都会加以驳斥。进行这方面的分析仍旧是困难重重的,主要是因他之不喜欢冲突,而不长期地表现出他的猜疑。他可能纯然地觉得这些都只是分析者的偏见或嗜好而已,因此他不需扰乱他们,而弃之为无关紧要之事。譬如,当分析者暗示病人与他人的那种关系是值得检点的时候,病人马上就会警觉到,而私下认为分析者乃是想要使他变得合群。   最后,憎恶改变伴随着退却而对任何事物感到憎恶,这在强度与形式上也各有差异。惰性愈显著,则他愈不敢冒险或努力以求任何改变。他不愿改变,情愿忍耐现状,不管是对于目前的职业、住所、佣人或配偶。他不会想到也许能够改善目前的情况。譬如,他也许可以重新布置他的家俱,争取更多的休闭时间,帮助他太太解决困难。但如果跟他暗示这些只会遭到漠视而已。除了他的惰性外,还有两种因素促成了这种态度,因为他少有期望,所以无论怎样,他改变的机会简直是微乎其微的。而且他还倾向于认为事情是不可改变的。人们都是这样的──这就是他们的性格;生活本是如此──它是命运。虽然他并不抱怨那种大多数人所无法忍受的情势,他对于事情的忍耐精神,看来常像是自谦者的殉难精神一样。但其相似处仅止于表面:他们仍起自不同的来源。   迄今,我们提到有关“憎恶改变”的例子,都是关于外在方面的,然而这并非我何以将之列为退却的基本特性的理由。对于欲改变周遭事物所表现的犹疑态度,在某些情况下是相当明显的。但是在其他某些退却者中,相反的,主要的表现却是好动。就所有的病例而言,每位病人同样都是明显地憎恶内在的改变,几乎所有的心理症【参阅《自我分析》一书第十章《阻抗作用的处理》】患者都会具有这种特性,但憎恶通常是为了解决或改变特殊的因素而发生的,譬如,当分析者欲移除患者某种特殊的主要解决法中的因素时,这种憎恶的态度就会表现出来。对于退却型的病人而言,这同样是真确的。但由于不变的“自我”观念深深地根植于他的解决法之性质中,因此他反对在本质上改变自己,此种解决之特质乃是从积极的生活中、从积极的愿望、奋斗与计划中,以及从努力与行动中撤退出来。他认为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这正反映出他对自己的看法,不论他对“演化”谈论了多少──或甚至于他明智地赞赏有关演化的见解。在他心目中,分析应该是在于揭露过去,他认为这么做应该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他的事情。他一开始就不了解分析乃是一种过程,在过程中我们可由常新的角度来处理问题,我们也可以了解常新的关系,发觉常新的意义,而直到我们获得分析的根源,而能改变他的内在情势为止。   整个退却的态度也许是出自有意识的;在这种情况下,病人会将此种态度视为高超的智慧。但更常见的,就我的经验而言,病人大都未察觉出这种态度的存在,而只略知一二而已;因为他就不同的见解去看它们,所以他可能会以其他的说法去考虑它们。最常见的,他只察觉出他的“脱离关系”的态度以及他对强制(逼迫)的敏感。但当他对挫折有所反应之时,当他变得冷漠或倦怠、激怒、惊慌或愤恨时,我们便可藉观察而认识退却者个人的需要所具备的性质。   就分析者而言,认识基本的特性,有助于迅速地衡量整个病情,当其中一种特性引起我们的注意时,我们就须找寻其余的特性;我们确可以合理地找到它们。像我一直小心翼翼所指出的,它们并非是一系列互不相关的特性,而是彼此密切交织的结构。至少就其基本成分而言,它们乃是一幅极具和谐与统一的图像,看来就像是被漆过了同一颜色一样。   现在我们试图了解这幅图像的动力变化,它的意义以及它的历史。总结我们所指出的一切,主要在于说明“退却”乃是一种藉着从心灵内的冲突中撤退出来,以解决冲突的主要方法。乍见之下,我们可得到一个概念,退却者根本地放弃了他的雄心壮志,这就是他自己的常强调的,且易于将之视为系整个发展的端倪。就他在野心方面的明显改变而言,他的病历有时似乎也证实了此种概念。在年轻力壮时,他常做相当费力的事情,他也许极为机智,克服经济的障碍而为自己谋得了地位。他在学校也许雄心勃勃,在班上独占鳌头,而在辩论或某些进行的政治活动方面表现得高人一等。至少有一段时期,他比较活跃,而且对许多事情感兴趣,譬如,在那段时期中,他反抗传统、他成长、他想到将来要成就事业。   接着,也常会跟着面临一段困厄的时期:焦虑、忧郁,以及失败,或因反叛的性格陷于因不幸生活情势所招致的失望之中。经过这段时期后,他生活的曲线似乎变平了,人们说他已变得能够“适应”且能稳定地从事工作,人们评论他青春地飞向太阳而又回至地面;他们说这是“正常的”过程。但细加思索,他却令人担忧。究竟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的确,人的翅膀可可因为经历一连串的灾祸与剥夺而被剪短,但我们要记住在这种情况下,环境并不是极其难厄困顿,而足以将一切归咎于它的,因此某些精神的压力(悲痛)必为此中的决定因素。然而这答案并不够令人满意,因为我们可以想起有好多人,他们虽然同样经历了内在的骚扰,但却能从中脱逃出来。事实上,此种改变既非是因为冲突存在的结果,也非冲突大小的结果,而是他已与他自己谈和的结果。已发生者乃是因他已尝到内在冲突的滋味,且藉自其中撤退出来以解决它们,他为什么要企图以这种方式来解决呢?他为什么只能这么做呢?这是他过去的历史问题(较晚的历史)。提到这点,我们必需先更清楚地了解“撤退”的性质。   首先,我们先注意夸张的驱力与自谦的驱力间的内在冲突,在前三章中所讨论的这两种类型里,其中有一种驱力较为显著,而另一种则被压抑着。如果“退却”居于优势地位,则有关此种冲突的典型形象就大不相同了。夸张的倾向与自谦的倾向似乎都不被压抑,假使我们熟习他们的表现与含意的话,我们便不难观察并了解它们。事实上,如果我们坚持要将所有的心理症分类为夸张的,要不然就是自谦的话,则我们将无法决定退却的类型究竟该归于哪一类。我们只能说,不管就较趋近知觉或较为强烈的意义而言,通常当这两种倾向只有一种会较占优势。在整个种类中,其个别差异一方面乃依其普遍性而定,然而,有时二者看来却相当平衡。   夸张的倾向也许表现于他极其崇高的幻想中──对于想像中他所能胜任的大事,或对于他的一般品行之幻想。此外,他常识识地觉得他凌驾于别人之上,而藉着夸张的尊严将之表现于行为之中。在他这种对自己的情感中,他易于变为他自傲的自我,他引以为傲之品性(这与夸张的类型成一对比)助长了退却。他自负于他的超俗孤立(与别人脱离关系)、他的“禁欲”、他的自足、他的独立、他对强制之憎厌、他之超乎竞争等等之上。他也可能相当了解他的要求,而能有效地维护它们,然而它们的内容都各自不同,因为它们乃是因他需要保护他的象牙塔而生生的。他觉得有权不叫别人闯入了他的私室,让别人不期望他的任何事物或打扰他,且可以用不着谋生或负责。最后,夸张的倾向也可表现于某些因基本退却所演化而来的继发发展之中,譬如他之力求威望,或他之公然反叛等都是。   但这些夸张的倾向已不再构成主动的积极力,因为他已放弃他的野心,亦即舍弃了任何对有野心的目标之追求或对此种目标之奋斗。决心不去想它们,甚至于不想去获得它们。纵使他能做某些有价值的工作,但当他一着手进行时,也是怀着极其鄙视,或是违抗周遭之人所希冀或所赏识之事的态度。这就是反叛的类型之特征,他并不为了报仇或报复的胜利,而想做任何积极的或攻击性的事;他已抛弃为求真正征服他人的驱力;的确,与他之脱俗、远离别人的关系相一致的,他对于为成领导者、影响或操纵他人等这些念头真是厌恶之至。   另一方面,如果自谦的倾向占了上风,退却者就会有低估自己的倾向。他们胆怯而且觉得自己并不怎么值得,要不是我们对于发展完备的自谦解决法了如指掌,那他们所表现的某些态度,我们可能会将其误认为就是自谦型所表现的态度。他们经常对其他人的需要表现得甚为敏感,而花费他们的大部分精力去帮助别人,或为众人的目的而效力。他们对于欺诈或攻击,常不加防卫,宁愿谴责自己而不愿指责别人。他们会过于要求自己别去伤害了他人的情感,他们也有顺从的倾向。然而,后者这种倾向却不像自谦的类型之因需要情爱而定,而是由需要避免冲突而定的。此外,他们还具有“恐惧”的潜伏情绪,这种“恐惧”乃是因惧怕自谦倾向的潜在力量而产生的。譬如,在他们的信念中会充满着恐慌的气息,要不是他们与别人保持疏远与冷漠,则别人势必会超过或全然地压服了他们。   与我们对于夸张的倾向所了解的相同,自谦的倾向与其说是积极有力的驱力,毋宁说是一些态度而已。爱之渴求,可赋予这些驱力以热情的特性,但因为退却的类型决心不希冀或期望别人的任何事物,以及在情绪上不愿为他人所牵累,所以他遂缺乏此种渴求。   现在我们已了解,从夸张的驱力与自谦的驱力间的冲突撤退出来的意义。当这两种驱力的积极元素被剔除后,它们就不再是相对立的力量了;因此它们不再构成冲突。比较目前已提过的这三种主要的解决法,我们就会发现,这三种方法都是在于希望藉排除其中的一种冲突,以达到人格的统合;在退却的解决法中,他企图固定这两种冲突力以求其统合,而且他也能如此做,因为他已放弃对荣誉的积极追求。虽然他仍旧必须是他理想化的自我(这意味着自负系统及其“应该”仍继续在作用着),但他已经放弃实现理想自我之积极驱力,亦即不在行动上真的去实现它。   关于他的真我,亦会产生此种“固定”倾向,他依旧希冀成为他自己,但他除了遏制了发动力、努力、活生生的愿望与奋斗外,也对朝向自我实现之自然驱力加以遏制。就他理想化的自我以及真我而言,他始终强调实存的,而不重视如何去获得或是成长。但他之仍旧希冀成为他自己,使他得以保留某些情感生活上的自发性,就此而论,他比其他的心理症类型较不远离他自己。他对宗教、艺术或自然(即非人格的事物)具有强烈的个人情感,而且虽然他不许他的情感与别人有所牵连,但在情绪上仍能感受到别人及别人的特别需要。当我们将他与自谦的类型相比时,这种保留的能力会变得更形显著,同样地,后者非但未曾抑止积极而真实的情感,相反地,却会助长了他们,但在此他们已变为戏剧化且被曲解,因为他们全都是为了爱──亦即将自己让与或降服于他人;他希冀遗失自己的情感,最后再从与他人的兼并中寻求统一。但退却的类型却想要严密地将他的情感藏于内心中的私室,他厌恶那种与人合并的意念。他希望他是“他自己”,尽管他对此种真意,只是具有一迷糊的概念而已,且事实上,他并不了解它,且被它搞昏了。   此种“固定化”的过程给予退却以消极或静止的特性。但此地我们必须提出一项重要的问题,对于这种以消极特性为特征的静止状况之概念,必会被新的观察所加强。然而,它适于整个现象吗?毕竟没有人能藉虚无(否定一切)而孤立的生活着,是不是我们对退却的意义之了解有所遗漏了呢?退却者是否也会外求某些积极的事物呢?会不惜任何代价以求取安宁?事实上正是如此,但那仍具有消极的特性。在其余两种解决方法中,除了为求统合性外,还具有一激发力──一种对积极事物强而有力的渴求,此种渴求赋予了生活的意义:其中一种是对征服的渴求,而另一种则是对爱的渴求。在退却的解决方法中,是否也可能同样具有对某些积极目标的渴求呢?   当这类问题在分析进行中产生时,专心聆听病人自己所必须谈到的事项,将是有所助益的。通常他会告诉我们某些我们并不十分了解的事,我们要更密切地注意这种类型的人是如何注视他自己的。我们已了解,就像别人一样,他也会将他的需要合理化且加以修饰,因此这些需要会完全呈现为一种优越的态度,但是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做一个区别。有时很明显地,他会为其需要而佯做藉口。譬如,他说他因超乎竞争之上,所以才会缺乏奋斗力;或以他之较视卖力实行的工作,而来解释他的惰性。当分析继续进行时,常不用对这些“荣誉化”作更多的说明,而自然会告消逝。但另外有一些,则因为对他具有明显而真实的意义,所以不像这些这么简单地就被舍弃了。所有这些都是有关于他对独立或自由的谈论。事实上,退却之基本特性,若从自由的观点来看亦属合理,任何更强烈的“依附性”都会缩减他的自由,任何需求同样亦会减少他的自由,因此,他势必依赖这些需要,而这些需要也易于使他再依赖其他事物。如果他专力于某一追求,则他必定无法自由地去做他所感觉兴趣的事。尤其他对“强制”之敏感,会变得更为明显;他希冀自由,因此他无法忍受压力。   于是,在分析中讨论到此一主题时,病人便会立刻采取强固的防御。希冀自由不是人类的天性吗?当每个人因受压力才行事时,不都会变得无精打采或漠不关心吗?他的亲戚或朋友,不会因永远要做那些别人所期望他们做的事而感枯燥无味吗?分析者是想要驯服他,压迫他变成一种模式,而使他变成像是一列无法分辨的房子之中的一间吗?他憎恨“统制”,他决不逛动物园,因为他无法坐视那些被关在笼内的动物,他只想做那些当他愿意做时他所愿意做的事。   让我们先来讨论他的某一些论据,而另一些则留至以后再谈。从其论据中,我们了解了自由对他而言乃是意味着“为所欲为”。分析者由此而观察出一缺漏处,因为病人常会尽力地去冻结他的愿望,所以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希冀的事物,而至一无所为或一事无成。然而,这并没有阻挠了他,因为他在基本上仍认为自由乃是不受他人的干涉──不论是人们或法规。姑且不论何种因素使得此种态度变得如此重要,他一定会防护此种态度,直至最后防线。姑认他对自由的概念乃是消极的──只是为求“逃避”之自由,而非为求“建设”之自由,但它对他而言,具有一种其他解决法中所没有的吸引力。自谦者相当畏惧自由,因为他需要依附与依赖别人。夸张型的人,因为渴求各种征服或胜利,而有轻视此种自由概念的倾向。   我们如何能说明自由的这种吸引力呢?它是因何种内在的需要而产生的呢?它的意义何在?为了了解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回顾那些直到最后才利用“退却”的方法,以解决问题的人的早期病历,在这些人的病历中,我们可以发觉到,他们孩提时代常碰过一些过于强烈而且无法触摸的妨碍性势力,使得他们无法公然地加以反叛;还有,家庭环境逼得紧,情感上过于关切,也使得他无法发展其个性,这势将压服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可能会较不愉悦地接受感情,譬如有位父亲,过于注重自我,而无法了解小孩的需要。他苛求小孩去了解他或给予他情感上的支持。或者,他们可能有位情绪不定的父母,有时候感情横溢,有时却会无缘无故地大发脾气,责备他们、鞭打他们。总之,必有一种环境要他们去满足某些明确的或隐含的要求,此种环境不顾他们的个性而吞噬了他们,且从不曾对他们的人格发展有所激励。   因此这种小孩,会长期或短期之内,感到忧戚不宁地处于无效地企图获取情爱与关心,以及愤恨周遭的束缚这两种情境之间。于是他藉着从他人中撤退出来,以解决此一早期的冲突;藉着拉远他自己与别人间的感情距离,以免使冲突发生作用。他不再希冀别人的情爱,也不想与他们战斗。于是他不再被与他们对立的情感所烦恼,而能与之和平共存。此外,他藉着撤退到自己的世界里,而后在全然被阻碍且被吞噬的情势中,拯救出他的个性。因此他早期的与人脱离关系(离弃)不只赋予他统合性,而且具有最为重大的积极意义:保持他内在生活的完整。免于奴役之自由带给他内在独立的可能性,但他必须更加地遏制他为别人服务或反抗别人之情感;他也必须退回他之需要依靠他人,以完成自己的一切愿望与需要:他天生地就需要谅解,需要分享经验,需要情爱、同情与保护。然而,这具有更深远的含意,它意味着他必须自己保有他的喜悦,他的苦痛,他的悲伤;譬如,他常可怜且失望地努力以求征服他对黑暗、对狗的恐惧,而不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这番努力。他(不自觉的)训练自己不仅不能表现出痛苦,而且还要真正地不感觉到痛苦。他不希冀同情或帮忙,不只因为他怀疑他们的真实性,而且因为即使他可暂时获得他们,他们却已成了恐吓的束缚之紧急信号。他格外抑制这些需要,他觉得有必要不让别人晓得任何有关于他的事,以免他的愿望受到挫折,或一变而成为需要依赖别人的工具,他觉得只有这么做才有安全感。他开始收回一切的愿望,退却过程的特征,也于是乎开始发生。他仍旧知道他很喜爱外套、小猫、或某些玩具,但他却不能这么说。但由于他的恐惧,渐渐地他也开始感到,如果自己一无希求便会较为安全,他真正拥有的愿望愈少,他置身于退却中就会更为安全,而任何人也就更难于支配他了。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谈的这种景像,仍不是退却本身,但它却包含了退却之所由生的胚芽。即使情况仍旧一无所变,但却为将来的成长埋下了重大的危机,我们在不与人们亲近或摩擦的真空中,是无法成长的;同时情况也无法保留于停滞状态,除非是适宜的环境使它转好,否则这种过程将依其自己的动力而发展,且呈现出恶性循环,就如我们在其他的心理症发展中所发现的一样。为了维持“脱离关系”的情势,他必需抑制他的愿望与奋斗,然而愿望的收回具备了双重作用。它会让他变得更不依赖别人,但同时也使他变得更为柔弱;它会消减他的活力,而且损毁他的方向感。他较不必反抗别人对他的愿望或期望,他必须加倍地对任何势力或干扰予以戒备,引用哈利·克塔克·苏利文的佳句:他必须“精制自己欲用来远离别人关系的机械”。   早期发展的主要加强因素,都来自于心灵内的过程。驱使别人追求荣誉之需要,在此亦发生作用,如果他能将早期的“脱离关系”的态度贯澈始终,则此种脱离会除去他与别人的冲突,然而他的解决方法之可靠性,须视他愿望之是否真实收回而定,在年幼时此种过程是变动不定的;它尚未发展成为决定性的态度。那时追求心思的宁静对他而言远不是首要的,他仍旧想从生活中得到更多的东西,譬如,当他受到强烈的引诱时,他又会陷入亲密的关系中,因此他的冲突便很容易被勾起,同时他也需要更多的统合。但早期的发展不但使他被分割,而且使他远离自我、缺乏自信,因而感到对实际生活一无所备。他只在与别人维持安全的感情距离时,方能与人相处;如果他陷于密切的交往中,则除了会因畏缩战斗而遭到障碍外,还会受到抑制。因此,在自我理想中,他也被驱使去找寻这些需要的答案。他也许会真的企图去了解野心,可是由于自身的许多理由,当他面对困难时,他却易于放弃追求。他理想化的影像主要是将既成的“需要”荣誉化,它是自足、独立、沉默寡言的平静、免于欲望与感情的自由、禁欲以及公平之混合物。“公平”对他而言,乃是“不许诺”与“不侵犯”任何人权利的理想化;而较不像那些富攻击性的类型,是报复心的荣誉化。   与此种影像相伴而生的“应该”将他带入了新的险境之中。虽然他原本就须保护他内在的自我以抵抗外在的世界,但现在他又必须抵抗这种极其可怕的内在暴行。如果如何,端视他所保卫生的内在活力的程度而定;如果它够强烈,而且他潜意识地决心保卫它,则他依旧能维持某些内在的生命力,虽然只能靠牺牲而加强我们一开始所讨论的那些限制──即只能牺牲而从积极的生活中退却出来,或抑制他那趋向实现自我的驱力,如此才能保住这种内在的生命力。   并无临床证据可以指出,这种内心的指使比其他类型的心理症来得更严厉或迫切,其差异乃在于因为他急于需要自由,所以在内心的指使下,他会更感烦苦。他一方面会试图藉着将内心的指使外移以应付它们(内心的指使)。因为他对攻击有所禁忌,所以他只能以消极的方法这么做,这意味着他人的期望或他对之方面的感觉,需要具有命令式的性质在内,即绝对地被遵从。而且,他确信如果他无法应允人们的期望,则他们将会冷酷地攻击他。本质上,这意味着他不只已经将他的“应该”外移,而且也将他的自恨外移了。别人就像他因无法满足他的“应该”而攻击自己那样尖刻地攻击他,而且,因为这种对敌意的预测是“外移作用”的表现,所以它无法用相对的经验来补救。譬如,他已长期感受到分析者的那种耐性与体谅,但却仍置身于监禁之下,于是他会觉得如果他公然地反对分析者的话,则分析者必会随时置他于不顾。   因此他对外在压力原有的敏感性便会大大地增强了,现在我们可以了解,为何外在的环境所加予的压力是如此微乎其微,而他仍会继续受到外在的逼迫。此外,他将他的“应该”外移后,虽然减除了内心的紧张。但却给生活带来了新的冲突。他应该允诺别人的期望;他不应该伤害他们的情感;他必须平息他们所预想的敌意──但他也应该维持他自己的独立。这种冲突可在他待人的那种双重矛盾情感中显示出来,在许多变化中,它是一种顺从与违抗的奇妙混合物;譬如,他很礼貌地允诺一项要求,但却会忘记了它或者拖拖拉拉地实现它。此种遗忘可能会造成相当的障碍,因此他只能藉着记事簿,记下他的约会或所该做的事,才能使生活有条不紊。或者,他表面上可能会付诸行动,以顺从他人的愿望,但心里却会故意地要破坏这些行动,而毫不自知。譬如,在分析中他遵守了明显的规则,如准时或说出自己的心意,但对于所讨论的事项却毫不加以吸收或了解,因此分析工作遂变得徒劳无功了。   这些冲突在他与别人的交往中,势必会形成一种压力,有时他会觉得这种压力极其严重。然而,不管他是否察觉到此种压力的存在,它必定会迫使他产生从人*中撤退出来的倾向。   他对别人的期望所表现的消极反抗,在那些未被外移的“应该”中也会产生;单单他觉得他应该做某些事这一念头,通常就足以使他变得无精打采。这种潜意识的罢工态度,如果仅限于他根本就不喜欢的活动上,如参加社会交聚会,写信或付账,则无关紧要。但是他愈极力地消减个人的愿望,则他所做的事不管好、坏,必会愈表现于某些他应该做的事上:刷牙、阅报、散步、工作、用餐、或房事。于是事事都会受到消极的抵抗,而造成广泛的惰性。因此,活动只限于一小部分,要不然就是在压力下进行某些活动。于是他变得不精进、无成就、容易倦怠,或苦于长期的疲劳之中。   在分析中,当这种内在的过程变得清晰时,就会发现那两种维持此种过程的因素,只要病人不求助于他的“自发精力”,则他会完全了解此种生活方式是浪费的,而且是令人不满意的,但仍不了解那种改变的可能性,因为如同他所感觉的,要不是他努力驱策自己,则他简直无法做事。另一因素存在于他的惰性所扮演的重要作用中。他精神的麻痹,在他心目中已转变成一种无可改变的痛苦,他利用它以避免自责与自卑。   对于怠惰的不当鼓励亦因其他的来源而告增加。正如他用“固定”(停滞)冲突以解决冲突的方法一样,他也尝试使他的“应该”停止作用。于是他试图逃避“应该”所带给他的困恼情势,这乃是他避免与别人交往,以及他对任何事物不具追求的另一个理由。他遵行他潜意识里的座右铭:只要他不做任何事情,他就不会违犯任何“应该”或禁忌。有时他会认为任何追求都必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因而藉此将这些“逃避”予以合理化。   在这许多方面,心灵内的过程仍继续加强了那种“脱离别人的关系”的基本解决法,因而逐渐制造了牵累,这构成了退却的景像。如果不是有着存在于自由的吸引力中那些积极的元素,则此种情况是不易治疗的,因为他们少有改变的机动。此种积极元素较占优势的病人,通常会比其他人更密切地了解内心指使的害处。如果情况顺利的话,由于他们实际所受的奴役,他们会很快地认出内心的指使,而且明确地攻击他们。的确,此种意识的态度本身并无法驱散他们,但就逐渐克服他们这一点而言,它是极有助益的。   现在若就保存统合性的观点,以回顾退却的整个人格结构,则某些观察将都相符合且深具意义。首先,真正与人脱离关系的人,其人格的统合性,总会引起敏捷的观察者之注意力。虽然我个人如今总算了解了它,但以前我仍不了解它乃是此种结构之内在的以及核心部分。脱俗的、退却的人们可能会不务实际、怠惰、不能干或难以交往,因为他们对于有力的影响因素以及密切的交往,总是加以大胆地反抗而且小心翼翼,但他们的中心思想与情感多少还具有着基本的真诚与率直,这是无法被权力、成就、谄媚或“爱情”的诱饵所贿赂或收买的。   此外,在维持内在统一性的需要中,我们可认出基本特征的另一决定因素。首先我们发现逃避与限制被用以求取统合性,接着我们又发现他们也被为求自由的需要所决定,但至此仍尚不知其意义何在。现在我们已知道,他们需要具有免于牵累、影响(或势力)、压力的自由,需要具有赋于野心与竞争的自由,以保护他们的内在生活,使免于肪脏与污*。   我们也许会感到困惑,病人并不会谈及此一重要的问题。事实上,他在许多间接的方式中,已表明过他希冀保留“他自己”;他恐怕经由分析会“丧失他的个性”;分析会使他变得像别人一样;分析者会根据他自己,根据分析者的模式而塑造他。分析者时常会不完全了解病人以上所吐露的这些话之含意。这些含意间接地表明了病人想要保留他实际的“心理症的自我”,以及理想化的崇高自我。而且病人确切地表示出他要防护他的现状。然而他之强调做个他自己,也表示了他焦切地要保存他真我的统合性,尽管他仍无法详细说明此种坚持的理由何在。只有经由分析,他才能理解这项古老的真理:为了找寻他自己(他的真我),他必须丧失他自己(他心理症中的荣誉自我)。   由于这种基本的过程,因而产生了三种迥然不同的生活形式。第一种,永久的退却(退却以及一切退却所引起的情况),始终一致地被实行着。第二种,自由的吸引力将消极的反抗转变为更积极的反叛:亦即反叛的类型。第三种,败坏的过程会较占优势,而导致肤浅的生活。   第一种形式的个别差异,对于夸张的倾向或自谦的倾向何者占优势而言,系与由活动中退却出来的程度有关。不管他们与别人之间所筑成的情感距离有多远,有些人仍旧能为他们家人、朋友或为那些工作上与他们相交往的人做事。而且,或许因为他们的无私,所以他们时常能给人较有效的帮助;与夸张的类型及自谦的类型相比,他们并不期待太多的报偿,与后者相反的,如果别人将他们之乐意帮忙误为是个人的情爱,而且除了给予帮忙外,还想要更多时,则将会大大地触怒了他。   不管活动是否遭到了限制,很多这类型的人都能做他们的日常工作,虽然它因违抗内心的强烈惰性做事而常被觉得是一种压力。一当工作已累积不少,需要主动地为了什么或是为了反抗什么而战时,这种惰性就会变得更加显著。做例行公事的动机通常是混杂的;除经济需要与传统的必要外,姑且不论他们退却的特性为何,通常还存有一种对别人有益的需求。此外,日常工作也是一种消除他们那种“无用”感的工具。他们常常不懂得该如何利用空闲,与他人相处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一种压力,因此毫无愉悦可言。虽然他们喜爱孤独,但却毫不精进。甚至连读书都可能碰上内在的阻抗作用,因此他们专求不用费力而有益的活动,譬如他们做梦,听音乐,或享受大自然。虽然他们大都不了解他们对于“无用”所具有的潜伏恐惧,但他们自己会不自觉地去安排他们的工作,以减少空闲的时间。   最后,惰性与伴之而来对于例行工作的厌恶可能会较占优势,如果他们的经济困顿,则他们可能会偶而外出谋职,或相反地沉沦为过着寄生的生活。若他们有适度的方法可循,则他们可能会极度限制他们的需要,以便能为所欲为。然而他们所做的事,常具有“嗜好”的性质。或者,他们可能会屈服在完全的惰性之前,这种结果在果卡洛夫所难忘的欧布*摩中巧妙地被说明了,这个人甚至连必须穿鞋子都觉愤恨。他的朋友邀他参加环游各国的旅行,且为他准备妥一切,此时欧布*摩在他的想像中已看见自己正置身于巴黎以及瑞士的山脉中,而我们却仍须犹疑着:他去或不去呢?当然他是不会去的。   即使不至于变得如此极端,蔓延的“惰性”也会带来败坏的危险,就像欧布*摩以及他的仆人晚期的命运所表现的一样。(这乃是第三种类型肤浅生活中的一种变化)这种惰性危险的,因为它不只反抗做事,而且对于思想与感觉也都表现出阻抗作用;思考与感觉于是变为全然反动的,某些连续不断的思想可藉交谈或分析者的补充说明而显露出来,但因为它并未用及*力,所以很快地也就会消失了。有些感觉,不管是积极的或是消极的,可能会因拜访或信件而引发,但同样很快就会消逝。一封信可能会引起他回信的冲动,但若不马上回信,很快就又会忘掉。有关思考的惰性在分析中明显可见,而且常是分析工作的大障碍。简单的精神操作都因此变得相当困难,在一小时内不管所讨论的是什么,很快地就会被忘掉──并非因为特别的“阻抗作用”所致,而是因为病人将讨论的内容看成是头脑的异物一样。有时在分析中他会感到无助与混淆,在阅读或讨论某一稍微困难的问题时也会这么觉得,因为他觉得要将前后所读的、所听的事项连结在一起,这种压力实在够大的了。有位病人在梦中表现了这种无目标的混淆,梦中,他发觉自已正置身于全世界的各个不同角落,他茫然不知去处;他不知该前往那儿,也不知道接下去该往那儿。   惰性愈蔓延,则个人的情感愈会受其影响;他需要更强的刺激以带来反应,公园里一片美丽的树叶不再引发他的任何情感;他需要艳丽的夕阳。此种情感方面的惰性引发了悲剧的元素,诚如我们所知的,退却的类型对他的夸张大加限制,以便保全他情感的真实性。然而,如果行之过于偏激,则此种过程可能就会扼杀了原欲保存的生命力。因此,当他的感情生活变得麻痹后,他会比其他病人更因此种情感的干枯而感痛苦,这也是他急欲改变的一件事。当分析继续进行,而他能普遍变得活跃时,这时就会偶而感受到自己的情感正变得更具活力。甚至于,他会憎恨去了解他情感的干枯,只不过是他惰性蔓延的一种表现而已,因此只有降低此种惰性,情感方会有所改变。   如果能够维持某些活动性,而且生活的条件相当顺利的话,则此种长久退却的现象可能会恒久不变,退却的类型有许多的特性,此可综合而归结为;他抑制了斗志与期望,他憎恶改变以及厌恶内在的挣扎,他具有忍受事物的能耐。然而,有一项扰人的元素存在──自由对他的吸引力,却会影响了这些特性。事实上,退却者乃是个被征服的反叛者。至今,我们已由研究中,获各此种对付内在与外在压力的消极抵抗所表现的特质。然而,它随时可能转变为积极的反叛,是否会转变,乃依据夸张的倾向与自谦的倾向之相对力,以及个人亟需拯救的生活力的程度高低而决定。夸张的倾向愈强,则他愈活跃,便也愈容易不满于生活的限制。而对外在情势的不满便会占了优势,基本上这种不满乃是“为了反抗而起的反叛”,或者,如果针对他自己的不满占优势时,则此种不满乃是“为了争取什么或失去什么,而引起的反叛”。   周遭的情势──家庭、工作──会变得令他不满,因此,最后他再也无法忍受它,而会以某些方式公然地反叛它。他可能离家、辞职,而且会攻吉与他有关的每一个人,以及反抗风俗习惯与法律规章,他的态度无异于“你期望我什么或重视我什么,都与我毫无关系”,这在温文尔雅或鲁莽无礼的方式中都可能表现出来。就社会的观点而言,这是一种自私心理的发展,如果此种反叛主要是针对外界而起的,则它在本质上并非是建设性的举动,且可能因而驱使他更远离他自己,尽管它使他的精力得以因之抒发。   然而,反叛可能更会是一种内在的过程,基本上则在于反抗内在的暴行,于是它在某种限度内,便具有释放的效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常是渐渐发展而成的,而不是一种暴乱的反叛;与其说它是一种革命,毋宁说是一种演化来得较恰当。于是他会更另苦于他的桎梏,他了解他多么地被束缚着,他多么不喜欢他的生活方式、他虽然很遵守成规,事实上却极其不喜欢周遭的人们、不喜欢他们的生活准绳以及道德标准。他格外倾心于“成为他自己”,如同先前所说的,这乃是抗议、自夸与真实元素的奇妙混合物。精力获得释放,则他所具之天赋必会有所成就,在《明月与六便士》一书中,毛姆已藉画家斯特里克兰的性格而描述出此种过程。斯特里克兰所效法的画家高更,与其他的艺术家似乎也都经历过此种演化的过程。无疑地,创造物的价值乃依既有的天赋与技艺而定。不用说,这并非是变得有所成就的唯一途径;而只是使先前被禁锢的创造力,得以自由发挥的一种方法罢了。   在这些情况中,“释放作用”依旧是有所限制的;已获解放的人们仍旧会带有退却的特色,他们仍须小心防御欲“与别人脱离关系”的这种心理,他们对待世人的态度依旧是出于防御的、战斗的。除了有关创造性的事件外,他们对于他们个人的生活是漠不关心的,因此这种创造力或生产力便具有一种刺激性。这正表示他们并未解决他们的冲突,而只是发现到一种可行的协议(妥协)办法而已。   此种过程在分析中亦可发生。因为它最后产生了真正的解放,所以有些分析者【参阅丹尼尔·史奈德(Daniel Schneider)在1943年纽约医学会所发表的论文《心理症类型的动向及创作性的胜利与性欲力之动向扭曲》(The Motion of the Neurotic Patiern;Its Distortion of Creative Mastery and Sexual Power)】将它视为是一个良好的结果。然而,我们不可忘记它只是部分的解决法。澈底分析退却的整个人格结构,不只会使创造力得以抒发,而且,会使人找寻到与自己以及与别人之间的完善关系。   理论上,积极反叛的结果显示出,自由的吸引力在退却的结构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而且与保存自主的内在生活有着密切关联。相反的,我们即将发现,一个人愈脱离他自己,则自由会变得愈无意识。如果从内在的冲突、积极的生活与自我成长的积极关怀中撤退出来,个人将会陷于远离真情感的危险中,于是“无用”感(在永久的退却中已是一个问题)遂产生了一种对空无的恐惧,此种空无使内心带来不尽的烦扰。对于奋斗以及迈向目标的活动加以遏制,导致了方向的迷失,结果是随波逐流。强调生活该是安逸的、无苦的、无冲突的,这可以造成“败坏”的因素。特别是当他沉沦于金钱、功名与威淫的诱惑之中时,更易发生。“永久的退却”意指一种有所限制的生活,但并非是绝望的;人们仍旧具有赖以维生的事物。但当他们忽略了他们自己生活的深度与自主性时,退却的消极性依旧会长久保留,而其积极价值却反而消逝了。只有这样,退却才会成为绝望。于是他们会扩展至整个生活面,因而形成了最后一种类型的特征──肤浅的生活。   像这样以离心方式而远离他自己的人,将会丧失他情感的深度与强度,于是他待人的态度变得不分皂白,任何人都可以是“知己”,“好人”或是个“漂亮的女孩”,但是“去者日以疏”;离别久则情疏。他甚至于会不查明真相,就因为极其轻微的事故,丧失了对人们的兴趣。于是“与人脱离关系”的态度败坏至“毫不相干”的心理。   同样的,他的享受或乐趣遂变得极其肤浅;于是房事、吃喝玩乐、说人闲话或论政形成他生活里的主要部分。他丧失“本质”的意念,而将兴趣囿限于表面上。他不再自己下判断或具有自己的信念;而一味随波逐流。他常被“人们”的思想所慑服,因此,他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任何价值都失却信心,他变得对人生价值或人类行为的善恶都发生怀疑(怀疑主义者)。   有三种形式的肤浅生活我们必须加以区分,但每种只是因为彼此所强调之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一种,强调“乐趣”,亦即重视愉悦的享受。与退却的基本特性──无所冀求──相比,表面上看来,这像是生活的一种强烈兴味,然而,其发动力并非外求兴趣,而是他必需藉着转移快乐而消除那种广告的“无用感”。在哈泼杂志中有一首名为“胜利之源”的小诗,便描写出了闲逸阶级者此种追寻乐趣的特性:   喔!给我一个家   百万富豪在那儿闲荡   可爱的少女在那儿玩耍   那儿听不到珠玑妙语   而我们成天捕捉钱财   然而,它决非只限于闲逸的阶级而已,它也包括了收入微薄者的那一个社会阶层。它毕竟只是金钱的问题,至于乐趣,从豪华的夜总会、鸡尾酒会或歌剧院中虽可求助“乐趣”,但聚集于家中喝酒、打牌或闲聊亦可求之。更局部性的,其乐趣可能经由集邮、看电影或品评精选美酒而获得,所有这些事项若不变成生活中“唯一”的真正内容,则这些都是正常的。它不一定要社交化,但它可能包含了阅读神奇故事、听收音机、看电视或幻想(做白日梦)在内。如果将乐趣社交化了,则有两件事绝对要加以避免:独处与严肃的谈话。后者被认为是相当坏的一种态度。犬儒主义便是因此轻轻地被“忍耐”或“宽宏大量”所掩饰了。   第二类,特别强调威望或投机的成就。退却的特征──遏止奋斗与努力,在此并未消灭。其动机是错综混杂的;一方面是一种愿望,在于求取一种可因有钱而过得更舒适的生活;另一方面则是种需要,在于抬高自我之评价,因为在这类肤浅的生活中,原来几无自我评价可言。然而,由于失去内在的自主性,这便可藉着在别人眼中抬高自己而达到。一个人著书,因为它可能会是一本畅销书;结婚,可能是为了钱;参加政党,可能是为了图取利益。在社交生活中,他较不强调享受(乐趣),而较注重社会阶层(商、政界……)或求取某一地位之威望。这其中,唯一的道德律就是求机敏、躲过而不被捕获。英国作家乔治·伊利奥特在《罗摩拉》一书中,藉狄托而优越地描绘出此种投机者的形象。在他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到他逃避冲突、强调舒适的生活、闲散不拘、以及道德日渐堕落。后者并非是出于偶然之故,这种人的品格原就是注定要变得日渐衰微的。   第三种形式,是“易被改装”(善于盲从)的机械人。这种人丧失了真正的思想与感觉,因此他的人格普遍地被压平了,美国小说家马匡德曾描述过好多这种人的性格。这种人易盲从于别人,而遵行别人的规则与习惯。他思考、感觉、实行以及相信那些他周遭所期望他的或认为是正当的事。这种人其情感的枯竭程度并不比其他的两类型为大,但却较为显著。   弗洛姆曾详细描述过这种“过度盲从”的现象,而且发觉了它的社交意义。如果我们也将其他两种形式的肤浅生活包括在内,则此一意义最大,因为此种生活方式最常见。弗洛姆正确地发觉到此一现象与一般的心理症不同,这种人并不像心理症患者一般明显被驱策着,且并不明显地被冲突所困扰。他们常没有焦虑与忧郁的特别“症状”。总而言之,他们并未苦于任何困扰或障碍,但却缺乏了某些事物。弗洛姆的结论是:这些情况并非是心理症而是一种小毛病。他并不认为这些缺点是固有的,而是因为在早期的生活中受到权威的压服所致。他之称其为小毛病,与我所谓的肤浅的生活,似乎是命名上有所不同而已;但是命名的差异常常由于某种在现象上的有意义差别所导致。事实上,弗洛姆的论点提出了两道有趣的问题:肤浅的生活究竟是一种与心理症毫不相干的情况,或是像我在此地所陈述的心理症过程的结果呢?其二是:沉溺于肤浅生活的人是真的缺乏深度、道德情操与自主性吗?   这两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让我们来看看分析观察的结果如何。因为这类的病人常会要求分析,所以对此作一番观察是有所助益的。如果肤浅生活的过程发展得很完全,当然也就不会产生治疗的动机;但如果进行得还不够厉害,则他们会希望对自己做一番分析的,因为他们已受到心身上的障碍,以及工作上的反覆失败与抑制之困扰,而且自觉“无用”感正与日俱增。他们也许会意识到自己每况愈下的情形,且因此而深感烦扰。在分析中,使我们产生第一个印象的,乃是那种依一般好奇心的观点所作的描述,但这仍仅止于表面上而已,似乎缺乏对心理上的好奇心,他们且会对此*以油腔滑调的解释,只对金钱及威望有关的外在问题才感兴趣,所有这些,都令我们想起他们病历上的更多要点。就像以前对趋向退却的一般步骤所做的描述,在他的青春期或是青春期之后,反正总是一定会有一段较早的时期,他曾经有过积极的奋斗,且曾经历过某些情感上的痛苦。这不只是表示这种情况的病发初期要比弗洛姆所主张的要晚些,而且也指出此种情况有时很明显的乃是心理症的结果。   当分析继续进行时,就会显现出:在他们的梦幻与清醒的生活之间存有一妨碍性的矛盾。他们的梦明白地表现了情感的深度与狂烈。这些梦常常会揭露出那种深深被埋藏的悲哀、自恨与对别人的憎恨、自怜、失望和焦虑。换句话说,在与常人无异的外表下,存有许多的冲突与深刻的情感。当我们试图唤起他们对这些梦的兴趣时,他们会有舍弃它们的倾向。他们似乎生活在两个完全相脱离的世界上。我们愈来愈了解,虽然并无所谓惯常的肤浅性存在,但他们却是很渴望永远停留在那种逃离自己深部感情的情况中。他们对于外界以及自己的感触只是匆匆一瞥,然后随即紧闭双眼,一若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许多较后期的情感,会由被舍弃的深度中涌现于清醒的生活上:某些记忆会使得他们哭泣,某些*愁或宗教情操也许会蓦然呈现出来──随即又消逝了。后期的分析结果所确定的这些观察,却与“小毛病”这种观念更相矛盾,而且指出他们是决意要逃离自己内在人格生活的。   将肤浅的生活看为是心理症过程的不幸结果,会给预防与治疗带来了较乐观的展望。目前,当肤浅生活正频繁出现时,如能将之视为一种障碍而防止它的继续发展,则将会得到相当代价的。它的预防大体上与一般心理症的预防方法相符,有关这方面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很明显的,特别是在学校里需要给予更多的预防工作。   治疗退却型的病人,首先必需将这种情况认为是心理症的障碍,不可将其视为是固有的或系培养成的特性而加以忽略了。后者的观念表示了此种情况乃是无法转变的,或者它并非属于精神科医师所能解决的问题。它比其他的心理症问题较不被人了解,它之较不会引起人们兴趣的理由主要有二;在此种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多障碍,虽会压制个人的生活,但却表现得相当不明显,因此较不急于要求治疗。另一理由,则是由此背景而生的大障碍,却未被联想到与此基本过程有关,其中,精神科医师所完全熟悉的唯一因素,就是“与人脱离关系”的心理。但退却乃是一种包含更广的过程,在治疗上具有特殊的问题与特殊的困难。只有完全了解它的意义以及整个发生过程的前后变化,才能成功地解决这些问题与困难。 第十二章 人际关系上的心理障碍   *着内心的自负系统,心理症的要求以及外移作用,心理症患者不只就冲突性的眼光来批判自己,而且以“自我中心”的原则来衡量世人;于是别人的形象被扭曲了,这个世界也显得更无安全感,显得更为无常、不定……。   迄今为止,本书虽然一直在强调心灵内的过程,但在我们的叙述中,却不能将这些过程与人际间的过程隔开。我们不能这样做,因为这两种过程事实上必会彼此相互影响的。甚至在一开始,当我们介绍“荣誉之探求”时,我们就了解了许多元素,诸如需要比他人优越以及需要战胜他人等,都是直接有关于人际间关系的。因内在的需要所产生的心理症要求,主要乃是针对着他人的,我们不能只讨论心理症的自负,而不考虑到它的弱点(或易受攻击性)对于人类关系所具有的影响。我们已晓得每一单一的心灵内因都可被“外移”,而且也知道这个过程是如何根本地修改了我们待人的态度。最后我们也讨论过,每种内在冲突的主要解决法,在人类关系上所表现的那种较特殊的形式。在本章中,我想从那些特殊的方面回到较普遍性的方面,而对自负系统在原则上是如何影响了我们与别人的关系,做一扼要的系统性研究。   首先,自负系统使心理症患者变得“以自我为中心”,而将他从别人中移去。要避免误解:所谓“自我中心”,我并不意指自私或自我吹嘘,或是指只考虑个人自己的利益而言。心理症患者可能是无情而自私的,也可能极其不自私。在这方面,所有的心理症并无所谓特征可言。但他总是极其以自我中心的,只全力关怀他自己而已,然而,这在表面上并不见得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他可能是个孤独而贪婪的人,也可能为了他人而生活。不过,无论如何,他必凭赖他个人的信仰(他理想化的影像)而生活,必固守他自己的原则(他的“应该”),而将自己关在自负的铁墙内,小心翼翼地防护自己,以抵抗外来的或内在的危险。结果,他不只变得情感孤立,而且更难于将别人视为是与己不同,且自有其权利的个体。他必须屈从于他的首要(利害)关系:他自己。   因此,别人的形象变得模糊了,但尚未被扭曲。然而,自负系统中尚有另外一些因素,更激烈地使他无法依别人的实际现状来衡量别人,而却积极地将他们的形象扭曲了。我们不能从容地说,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就如同对我们自己的看法那样模糊,因而就废弃了这个问题。虽然大略上这是对的,但是它易于导致误解,因为它提出了对别人看法的那种扭曲,与对我们自己的看法间之简单比较。如果我们注意自负系统中所产生这种扭曲的因素,则我们可以获得对于扭曲更准略且更广泛的看法。   现实的扭曲之形成,一方面乃是因为心理症患者在自负系统中,藉着自己所酿成的“需要”来看他人。这些需要也许直接针对别人,或是间接地影响他对他们的态度。他之需要赞赏,使他将他们转变为是赞赏他的观众;因他之需要奇异的帮助,遂赋与了他们神奇的魔力;因需要自己理直,遂把他们变为是易于犯错或是有缺点的;因他之需要胜利,而将他们看成乃是自己的门徒或深仇大敌;因他之需要伤害他们而不为此受惩罚,遂使他们变为“心理症的”;因他之需要贬低自己,使他将他们转变成是伟人。   最后,他就“外移作用”的眼光来看人,他不经历自我的理想化,而却将别人理想化了。他未感受到自己的暴行,却将别人变为是暴君。最重要的外移作用乃是自恨的外移,如果自恨占住了优势,且变为具有积极倾向的话,则他会将别人看成可鄙且该受非难的。只要什么事弄糟了,就是他们的过错,他们也应该是完美无缺的,他们不可信赖,他们应该被改变或加以重造。因为他们的德行不佳,所以他必须为他们负起神圣的责任。如果“消极”的外移作用占了优势,则别人将会审判他,随时挑剔他,责备他。他们使他变得卑劣、他们虐待他、强制与威迫他。他们不喜欢他;他们不想要他。他必须取悦他们以及满足他们的期望。   这些扭曲了心理症患者对别人之看法的许多因素中,就影响力而言,“外移作用”可能位居首要,这是最难于辨认的。因为,依他自己的感受,他人正是以他的外移作用的眼光所观察到的,而且他只以此方式对他们报以反应。他并不觉得他对于自己所做之事须要有所回应。   外移作用之所以较难辨认,主要是因为它们常与那些因“需要”本身,或“需要”受到挫折之故所表现的反应相混合了。譬如,如果说对他人的暴躁行为,基本上乃是我们“愤怒自己”的外移作用所致,这乃是一种难获支持的概论。只有对特别情势详加分析后,我们才能认出一个人是否因他的要求遭受挫折,而真的愤怒自己或事实上是在生别人的气。当然,归结到底,他的暴躁可能来自于以上这两种因素。当我们分析自己或别人时,我们必须永远同样地注意到这两种可能性──亦即我们不可过分偏于某一解释,而摒弃了另一种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逐渐明了“外移作用”在我们待人关系上所影响的方式与程度。   然而,即使我们了解,自己在与别人相处的关系中已掺入了一些莫需有的看法,这也无法阻止“外移作用”的发生,只当我们能将那些莫需有的或扭曲的看法“撤回”而反求于己,且能够在我们自身内感受到此种“外移作用”发生的过程时,唯有如此,我们方能舍弃“外移作用”。   别人的形象被“外移作用”所扭曲,此一情形我们可将之约略地归纳成三种方式。扭曲作用可能由于赋予别人他们所没有,或仅有一些而已之特性所致。心理症患者可将他们看成是完全理想的人,且具有如神的完美与权力;但也可能将他们视为是可鄙与罪恶的;他既可将他们转变成巨人(伟人)也可将之视为矮子。   外移作用也能使人忽略了别人既有的优点或缺点。他会将自己对于剥削与撒谎之禁忌,转移到他们身上,因此无法发觉他们那些剥削与撒谎的恶意。或者,因为遏制了自己的积极情感,而无法辨认别人的友善与热诚。于是他势必很容易地就将他们视为是伪君子,且小心翼翼地以防被此种“巧计”所欺骗了。   最后,他的外移作用也可能使他敏于察觉,别人所真正具有的某些品性。因此,一个自认为具有基督之美德,但却不知道自己具有明显掠夺性倾向的病人,会很快地认出别人伪善的态度──特别是善良与爱情的虚伪。另一位病人,具有绝不“坦承背叛或不忠”的明显习性,但他却可以很灵敏地察觉到别人的这些倾向。这些例子,似乎与我对外移作用的扭曲力之此一主张互相矛盾。或许说“外移作用可以使人变得特别不易察觉,或特别敏于察觉别人的某些倾向”此一说法来得较为正确?但我并不以为然。他辨认某些品性的敏锐性,已被这些品行所带给他的人格意义所损毁了。使得这些品性变得更为暧昧,而使具有这些品行的人几乎不像是个个体,而变成是一种特别被外移了的倾向的象征。因此,因为对于整个人格的看法或解析过于偏激,所以人格必会被扭曲。无疑的,以上这些外移作用,是最难于辨认的,因为病人本身可以长久地避难在这项“事实”之中──认为他的一切观察,毕竟是正确的。   上述所提的这些因素──心理症的需要,他待人的表现以及他的外移作用──都使别人很难于与他交往,至少很难密切与他交往。这方面心理症患者本身并不自知。如果他对此完全自知的话,在他的眼中,他会认为他的需要,或因需要而生的要求都是合法的;因为他待人的表现同样是正当的;因为他的外移作用只是对别人既有的态度的反应,所以他常知道自己并无这些困难存在──反而确切地觉得他生活得很轻松。虽然这是可理解的,不过这却是一种错觉。   他的家人只要在情况容许下,常会尽力尝试去与他(家里最神经质的人)和好相处,然而他的“外移作用”却是此种努力的最大障碍。因为外移作用的性质与别人的实际行为几无关系,所以不足以攻击他人。譬如,他们试图与好斗的正直者妥协,而不违犯或指责它,按照他的需要而供应他的衣服与餐点等等。然而,他们的努力却引起了他的自责,于是为了消除他自己的罪恶感,他开始憎恨他人。   由于这些扭曲作用所致,心理症患者会更加觉得别人“不可靠”。虽然在他的心目中,会确信他是敏于观察别人的,他认识他们,他对别人的评价永远是正确的,但是充其量,这些看法也只具有部分的真实性而已。对于那些自认为真正了解自己以及别人的实况,而且不因各种强迫性的需要来改变自己对别人的评价的人们而言,“观察”与“批评的才智”并未使他们更觉得别人是“可靠的”。心理症患者即使广泛地觉得别人的“不可靠”,但只要经过明睿观察的训练,他仍可能会相当正确地描绘出别人的行为,甚至于一些心理症的反应机构。但如果他信从一切扭曲作用所引起的“不可靠”感觉时,那“怀疑”的态度势必要发生在他待人处世的行为上。于是他藉观察与结论、以及因之对别人所做的评价,其所获得的形貌似乎便不具有持久力。有太多主观的因素,参与了此中的作用且很快地就改变了他的态度。他会轻易地转攻他所景仰的人,或对他们变得不表关心,而突然抬高了对另外一些人的评价。   在此种内心的怀疑感所表现的许多方式中,有两项相当常见而与个别的心理症结构无关的,此即个人不知道他自己是以何种态度对待别人的,以及别人待他的态度是如何的。他或许会称他人为“朋友”,但这字眼已失去它原有的深刻意义。他对别人所说、所做或所忽略的事,所加的任何争论、谣言、或误解不只会引起暂时性的猜疑,而且会使得彼此间的关系都发生了动摇。   对别人所产生的第二种更为普遍的不定感,乃是对信心或信赖的怀疑。这不只表现在过度信赖或过于不信赖之上,而且表现在不真心地去了解别人那些值得景仰之处,以及自己的缺陷上。如果这种不定感变得更为强烈的话,则他对于别人所能做,或所不能做的适当或低劣之事,将会变得毫无感觉。尽管他们长久地相处在一起亦然。   在他对人的根本不定感中,他常会潜意识或意识地做最坏的打算,因为自负系统会增加他对人们的恐惧。他的不定感与他的恐惧密切相关,因为即使他受到了较大的威胁,他的恐惧也决不会像他对别人形象发生了扭曲时那样的激增。一般而论,我们对人们的恐惧程度,乃依他们对我们的伤害力,以及我们本身的无助而定。而这两项因素都可被自负系统大大地加强,不论表面上他是多么地夸张与自信,但这个内在的系统却会令人变得柔弱无助。最初它是藉着脱离自我、自我、自卑与因之而起的内在冲突(这些冲突可以使他被分割而攻击他自己)而削弱自己。亦即主要理由在于他的弱点或易受攻击性正与日俱增之故。而且有许多理由,使他变得更为脆弱且更易受攻击。自负系统不容许伤害到他的自负,或引发他的罪恶感或自卑;他的要求具有了此种性质,因此早已注定了要遭受到挫折。他的心理状态显得动摇不安,因此易受障碍。由于外移作用,以及由此作用以其他许多因素所引起的对人之敌意,使得别人比原来那样子看来还更令人畏惧。所有这些恐惧可用来解释他待人的态度都是具防御性的,不管他采取的方式是较富攻击性或较为谄媚的。   在我们详究迄今所提过的这些因素后,我们会明显地注意到,他们与基本焦虑的组成要素具有着共同性。再重复一遍,基本焦虑乃是对充满强烈敌意的世人所产生的孤立与无助之感。事实上,这主要乃是自负系统对于人性关系的影响:它加强了基本焦虑。在成年的心理症患者中,我们认为是基本焦虑的,但就其原来的形式而言,并非是基本焦虑,而是长年由心灵内的过程所获取的增加物蜕变而来的。它已变成一种待人的混合态度,它由比最初还更复杂的一些因素所决定。正像小孩因为存有着基本焦虑,所以必须找寻对付别人的方法一样,成年的心理症患者亦然。他所找寻的方法就是我们所描述过的“主要解决法”。虽然这些与亲近、反抗或远离人们之早期解决法有相似之处,相事实上,自谦、夸张或退却等这些新的解决法,在结构上与以前的解决仍是有不同的。虽然他们亦决定了人性关系的形式,但他们主要是为了解决心灵内的冲突。   将这些观察综合如下:自负系统强然加强了基本焦虑,但同时由于它所引发的需要遂赋予别人“过度的重要性”;在下列方式中,对于心理症患者而言,别人变得极度重要或者的确是不可或缺的;他需要别人,以直接证明他所自夸的虚构价值(崇拜、嘉许或爱情)。他心理症的罪恶感与他的自卑,使他产生急需辩护的需要。但引起这些需要的“自恨”,却使他变得更认为在自己身上不可能找到这种辩护,他只能经由别人而找寻得到。他必须向他们证明他是具有独特价值的,他必须向他们表示他多好、多么幸运、多么成功、多么有才能、多么聪慧、多么有权力,以及他所能为他们的效劳或助益之事。   此外,不管他所需要或所做的,是为了积极追求荣誉或是为求辩解,他都可由他人身上获得许多活动的激发力。这在自谦的类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他几乎无法做自己的事或躬自力行。要不是有争取别人的印象、攻击他人或打败他人的这种动机存在,较具攻击性的人会变得那么积极、那么奋发吗?甚至于背叛的类型,为了要发*自己的精力,也需要有一些做为自己反叛的对象(他人)存在。   最后但并非是最不重要的一项,心理症患者需要别人的保护,以抵抗他自己的自恨。事实上,他从别人身上证实了自己理想化的影响,以及他为自己辩解之可能性都会加强他对自恨的抵抗。此外,在许多明显与精巧的方式中,他需要别人,以缓和因自恨与自卑的的冲激所引起的焦虑。最重要的,要不是别人,他就无法有效地施展他的自卫手段;他的外称作用。   于是自负系统使他在人际关系上产生了根本不调和的现象:他觉得自己与别人疏远得很,变得最怀疑他们、最惧怕他们、最仇视他们,但在许多重要方面,他仍旧需要他们。   所有阻碍人性关系的因素,一般而言,势必也会在爱情的关系上发生作用。此种说法就我们的观点而言是不证自明的,但仍需提出来说明一下,因为很多人都具有这种错误的观念,以为只要夫妻(或配偶)间能获得性满足,则任何爱情都将会是美好的。实际上,虽然有人认为如果性关系主要是基于心理症的基础,则可能会暂时缓和紧张的程度,或有助于维持彼此间的关系,但是性关系并无法使人性关系因之变得更为正常(健康)。因此,讨论婚姻或其相似的关系中所引起的“心理症的困难”,对于目前我们所陈述的原因,并无任何裨益之处。但心灵内的过程却也会特别地影响了爱与性对于心理症患者所具有的意义与作用。因此,我想藉着提出有关此种影响的特性之一般观点,而将本章所陈述的在此做一个结论。   爱情对于心理症患者所具有的意旨与意义,随着个人解决方法的种类而大不相同,因此无法对此作一个通论。但有一项阻碍因素常是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地觉得自己不可爱。此地我并不认为这是因为他不觉得他被某些人喜爱,而认为乃是由于他的信念所致;这也许就等于他在潜意识里确信没有人爱过他,或曾经能够爱他一般。哦,他可能相信别人喜爱他乃是为了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为了他的帮忙,为了他所能给予他们的性满足。而不是真正为了他本身而爱他,因为他根本是不可爱的。如果事实表现与此种想法相抵触的话,则在不同的情况下他可能就会放弃此种想法;或许那个人真的是孤独的,需要依赖别人的,或是一味衷心意愿的……等等。   但即使他知道了这个问题,他也不会去解决它,却会以两种含糊的方式去应付它,他并未注意到这两种方式是互相矛盾的。一方面,即使他并不特别喜欢爱情,他却会紧抱着一种错觉:在某时某地,他必会碰见那个“道道地地”爱他的人。另一方面,他表现出与他对自信所怀抱的相同态度:他认为可爱乃是一种与既有的可爱特质迥然无关之特性。而且,因为他将可爱与人格特质分开了,所以他觉得它不可能因未来的发展而会有所变异。因此,他遂表现出了一种“宿命论”的态度,而将他的不可爱视为是一种神秘而无可改变的事实。   自谦的类型最易了解他在怀疑自己之可爱这一点,而且,我们已知道这种人是最努力在企图培养他自己的可爱特质的。至少关于容貌是如此的。然而尽管他对爱情极度表兴趣,他却不(自发地)了解下面这问题的根源何在:究竟是什么因素使他确信他的不可爱?   其主要因素有三。第一,心理症患者爱的能力已受损伤。此种能力必定会损失的,因为在本章中我们已讨论过好多因素:他过于照料他自己、过于脆弱(对别人的批评或攻击过于敏感)、过于惧怕人们等等。“觉得可爱”与“我们自己真能爱”间的关系,虽然常可辨认出来,但是对于我们之中的极少数人而言,却具有深刻而重要的意义。然而,事实上,如果爱的能力获得了健全的发展,则我们便不会为自己是否可爱的问题而烦恼了。因此,我们是否真的被别人所喜爱,也就勿庸挂齿了。   心理症患者感到自己不可爱的第二个因素,乃是他的自恨及自恨的外移。只要他对自己不称心──真的憎恨或藐视──则他可能便因之无法相信别人会喜爱他。   这两种因素在心理症中既强烈又普遍,这也说明了“不可爱”的感觉在治疗中是不易除去的。我们可在病人中发觉到它的存在,而且可以检验出它对爱情生活的影响。但它也只有减低这些因素至较没有那么剧烈时为止。   第三种因素较无直接关系,但居于其他理由之故,仍值得一提。此即因为心理症患者对于爱情的期望远胜过爱性本身所能给予的(“完美无比的爱”),以及期待一些与爱情所能给予的不相干事物(譬如,爱情并无法治愈他的自恨)。而且,因为他所得的爱并无法满足他的期望,所以他很容易觉得自己“真的”不被喜爱。   爱的期望,其种类十分繁多。大体而言,它乃是许多心理症需要的满足,这些需要往往其自身是相对立的,譬如,就自谦的类型而言,这种期望就是一切心理症需要的满足。将“爱”用以满足心理症的需要,使爱不只变为是渴望的,而且是急需的。因此在爱情生活中,我们同样可以发觉到,存在于人性关系中的那种不协调现象:需要愈多,则需要的能力愈减低。   将爱与性区分得过于清楚,可能就如同将性与爱看得过于密切(弗洛伊德的看法正是如此)一样地不十分准确。然而,因为在心理症中,性兴奋或性欲常会与爱的感觉脱离,所以我想对“性”在心理症中所扮演的角色作一些特别的说明。性在心理症中仍保有其作用。无疑地,它乃是满足肉欲以及与异性密切接触的工具。此外,性的完美作用,在许多方面还能增加自信感。在心理症中,所有这些作用都变得更明显,且担当了不同凡响的角色。性行为变得不只在于减除性紧张,而且也可以除去多种非性的精神紧张;因此在“受虐狂”的行为中,他们成了排除自卑的工具,或者在“施虐狂”的行为中,他们会藉着性的堕落,或折磨他人而作为达成自苦的手段;于是他们遂变成是缓和焦虑的最常见方法之一。他们并不了解此种关系,甚至于不知道正置身于此特殊的紧张之下,或正处于焦虑中,而只感到性冲动与性欲正在不断激增。然而,在分析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观察到这些关系。譬如,有个病人,当他一感受到他的自恨时,他就会突然兴起欲与女人同床的幻想或意念。或者,当他诉说着自己深感自卑的某些弱点时,同时会具有折磨或加苦于比他更弱者的虐待幻想。   此外,自然的性作用──建立密切的人性接触往往会占有较大的比例。这就是一个著名的事实,对于孤癖者(与人脱离关系者)而言,性乃是他与别人沟通的唯一桥梁,但它并不一定代表人类的亲密行为。它也可以表现于匆忙之中,人们匆忙地冲陷于性关系里,而不给自己机会以找出彼此间的共同点,或给自已机会去建立喜爱与体贴。当然情感上的关系后来也可能会由此演化而生,但可能性仍是不大。因为最初的冲陷(迫切的需要),往往是表示着他们正过分地被禁忌了,以致无法发展其正常的人性关系。   最后,性能力与自信间的正常关系,转移到性能力与自负的关系上。性的作用(迷人的或悦人的)、对象的选择、性经验的量或其变化──都成了“自负”的问题,而与愿望及享乐无关。在爱的关系中个人的因素愈减低,纯粹的性因素就会愈增高,则潜意识里对于“可爱”的关怀就愈会变为意识里对于“诱惑”之关怀【参阅第五章,自卑的讨论】   在心理症中,“性能力”所具有的渐增作用,并不一定会导致比正常者更广泛的性活动。或许会,但他们同时也必须担当起更大的禁忌之责。无论如何。与正常者作一个比较乃是困难的,因为变异太大,尽管远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其性兴奋、性欲的强度或次数,或性的表达方式却会有很大的差异。然而,有一项明显的差异,在某方面正与我们所讨论的有关想像【】的问题相似,性能力被用以解决心理症的需要。为此,性能力常担当了一种“不当的”重要性。此外,居于同样的理由,性的功用可以轻易地就被阻碍了;譬如,发生恐惧、产生许许多多禁忌、存在着同性恋的错综问题,以及性变态等。最后,因为性活动(行为)(包括手淫与幻想)及其方式系由心理症的需要和禁忌所决定(至少一部分是由此所决定的),所以它们便常具强迫性。所有这些因素会使心理症患者发生下列的情形:他之发生性关系,并非为了他想要,而是因为他应该取悦他的伴侣;因为他必须具有被希求或被喜爱的迹象;因为他必须缓和某些焦虑;他必须证明他的胜利与潜能等等。换言之,性关系非由他的实际愿望及情感所决定,而是被那种为了满足某些强迫性的需要之驱力所决定。即使他无意使其伴侣堕落,但他的伴侣已不再是个个体之存在,而只是一具“性”的“物体”而已(弗洛伊德)【若就性道德的观点而研究此一主题,英国哲人约翰·马克慕雷(Jonh Macmurray)在他的著作《理性与情感》(Reason and Emotion)中,就提到真诚的情感乃是性关系的价值标准。】。   心理症患者处理这些问题的细节颇为繁复,而且变化甚广,因此我无法在此描述出各种可能性。对于爱与性方面之特殊障碍,毕竟只是他所有心理症障碍中的一种表现,但附加的变化却是如此的复杂,同样地,这些变异不只因个人的心理症性格结构而定,而且也依他所找的或所拥有的伴侣而异。   这似乎是种多余的限制,因为经由分析中我们已知道,伴侣的选择常是潜意识的。此一观念的正确性,的确可以反覆地被发觉到。然而,我们已倾向于走上另一极端,而认为每一伴侣都是出自于个人的选择;此种概念是错误的。它需要两方面的检定;首先我们必需提出谁“选择”的问题,适当地说,“选择”这两个字即包含了选择的能力,与知道所选的伴侣如何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在心理症患者中都已大大地缩减了,他只有当他对别人的形像,尚未被我们所讨论过的那许多因素所扭曲时,才能有所选择。在此种狭窄的意义下,“选择”二字是名不符实的,至少是非常地不适用。“伴侣的选择”这术语所具有的意义,乃指个人因受明显的心理症需要之吸引而产生的个人感觉:他的自负,他之支配与剥削的需要,他降服(委身)的需要……等。   即使是在此种限定的意义下,心理症患者也少有机会去“选择”伴侣。他之结婚,乃因为这是必行之事;他与自己是那么疏远,可是那么地远离别人,因此他才会那么恰巧地与他较为熟悉的人结婚,或恰巧与想跟他结婚的人结婚;他对自己的评价,因为自卑的作崇而变得相当低贱,因此他简直无法亲近那些吸引他(若单就心理症的理由而言)的异性。除了这些心理上的限制外,再加上他本来就认识不多适宜的对像,因此我们自然就可了解“选择”只是发生于偶然的环境之下。   我不拟对在此所涉及的这些繁复因素所造成的性爱,或性经验的无限变化再作评论,而只要指出心理症患者对于爱与性的态度方面的一般倾向。他或许有从生活中将爱排除的倾向;他将缩减或否定它的意义,甚至于它的存在。于是爱对他而言并非是渴望的,而是被逃避、被讥讽为自欺的柔弱。   此种倾向可由一种秘密的但却具有决定性的形式,在退却、孤立型的人们中发生作用。在这类人中,个人的差异主要是对于性能力(性欲)态度的不同。他可能已从他个人的生活中,将性与爱的实际可能性移除了,因此爱与性对他的生活而言仿佛是不存在的,或者,对他个人而言已不再具有任何的意义了。对于别人的性经验,他既不艳羡也不反对,但当他们为此而招致烦恼时,他却能够相当谅解他们。   另外有些人可能在年轻时代有过许多的性关系,但这些经验并没穿透他们“欲与人脱离关系”的甲胃,也不具任何意义,而会很快地消逝不见,且不留下任何同样的憧憬(性欲)。   对另一种与人脱离关系(孤癖)者而言,性经验可能会是重要而且愉悦的。他可能与许多不同的女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在潜意识或意识里却总是小心翼翼的,不发生任何情感上的纠葛,此种暂时的性接触,其性质系由许多因素而定。这与夸张或自谦的倾向的普遍性可能也有关系。对自己的评价愈低,则此种性接触的对象,愈会局限于比他社会地位或教养还低的人,譬如妓女。   此外,有些人可能在偶然中结了婚,甚至于如果对象同样是有着此种孤癖性格的话,则他们可能会维持一种虽然疏远但却适当的关系。如果这种人的结婚对象与他并无共通之点,则他势必要忍受一切,而力图固守身为丈夫或父亲之责。只当他的对象过于积极、暴烈或太具虐待狂,而使他暗自退缩时,他才会试图解除二人的关系,不然就得在此种关系下变得神经错乱。   自大·服复的类型以更具战斗性及破坏性的方式排除了爱。他对爱的一般态度常是毁谤或揭穿(暴露)它。他性生活的主要可能性似乎有两种;他的性生活相当贫瘠──他可能只为了减除身体或精神上的紧张才偶行性接触──或者,如果他能让虐待狂的冲动自由奔放,则性关系对他可能是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热衷于虐待性的性行为(这是最能令他兴奋的,而且能给予他满足),或者在性关系方面过度矜持或节制,但却会以一般的虐待方式来对待他的伴侣。   关于爱与性的另一普遍倾向,也是趋向于将爱(偶而也涉及性)由现实生活中排除掉,而在他的想像中赋予它突出的地位。于是爱变成一种极其高贵完美的感觉,任何实际的满足与此相形之下便会显得肤浅与卑鄙。霍夫曼在《霍夫曼故事集》中便精绝地描绘了此种现象,而称爱是“追求无限,以使我们上通于上帝。”它不仅是深植于我们灵魂内的一种妄想,“藉着人类天生的敌害的奸诈……亦即经由爱,经由肉体的快乐,存于我们心中的神圣预兆在人世间就可被实现,因此,爱只能在幻想中被实现。”在他的解释中,唐璜对于女人而言就是个色魔,因为“每一被爱的新娘之不贞,每一快乐都因男友被猛烈的打击而遭破坏……这都象征着崇高地战胜了敌对的恶人,而将诱*者提升且超乎我们狭窄的生活之上,超乎大自然,超乎创物者。”   此地要提的第三种也是最后一种的可能性,乃是过分强调爱与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于是爱与性构成生活的主要价值,他们也因此而被荣誉化了。此地我们可以约略地区别,征服性的以及降服性的爱之不同,后者系由自谦的解决法依理演化而来,这已经在那一章节中描述过了。前者乃发生于自爱欲的类型中,如果是基于某个特殊理由,则他“征服”的驱力就会集中于爱的方面。于是他的自负便会贯注于“成为理想的情人”以及如何“变为无可抗拒”,易于为他所利用的女人因而不再吸引他,他必须藉着征服那些(不管基于任何理由)难以获得的人才能证明他的胜利。胜利也许会在性行为中完成,他的目标也可能在于情感上的完全降服。当这些目标完成后,他的兴趣也因之而骤减。   我没把握这浓缩成少数几页的阐述,是否已表达出了心灵内的过程,对于人性关系影响的所有范围与强度。当我们完全了解了它的震撼力后,我们就必须修正有关较良好的人性关系对于心理症──或就广义而言,对于个人的发展──的有利影响,所蕴涵的某些期望。期望,包括预期人类环境、婚姻、性行为或参与各种团体活动(社区的、宗教的或职业的团体)的改变,这些都能帮助个人免于心理症的困扰。在分析治疗中,“期望”表现在相信“主要的治愈因素在于病人是否能与分析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之上,亦即除去孩提时代那些有害的因素【第参考1943年《精神医学》(Psychiatry)上珍妮特(Janet M. Rioch)所发表的“精神分析疗法中的转移关系》(The Transferene Phenomenon in Psychoanalytic Therapy)。本文曾提到分析过程中的所谓治愈,乃是指病人能够发现在他原来的经验中,他必须压抑住某部分的自我。而只有分析者与病人间的相处关系才能适当地令病人获得此种发现……果能如此,则“事实”将渐渐地“不再被扭曲”,于是从分析者与病人间的关系中,使病人得以“再寻回自我”】。此种说法乃是基于某些分析家所持的前提而来,他们认为心理症基本上乃是人性关系的障碍,因此可藉良好的人性关系而另以医治。其他的一些期望,则并非基于如此明确的前提,而是基于了解(此种了解本质上是正确的)人性关系在我们生活中乃是一项重要的因素之看法。   所有这些期望(或预料)对于小孩或成人都是成立的。即使他可能会表现出自我狂妄的意念,对特殊权益有所要求、或感到易被虐待等明确的症候,但他对于适宜的人类环境所表现的反应仍是具有充分弹性的;   良好的环境可以减少他的忧虑,缓和他的敌意,增加他的信心,甚至于可以将驱使他深陷于心理症的恶性循环之情况倒转过来。当然,我们必须附加说明这乃是“多或少”的问题,亦即结果如何需视个人障碍的程度、病期长短、特质以及良好的人性影响之强度而定。   如果自负系统及其影响不致过于根深蒂固──或者积极地说──假如“实现自我”的意念仍具有一些意义或活力的话,则前述此种对于个人“内在的成长”的有利效应,也同样会发生在成年人身上。譬如,我们时常可以发觉到,当太太接受了分析而见好转时,先生往往会恢复了正常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因素参与了作用,通常被分析者(太太)都会谈及她先生对此病情所得的认识,而他先生可能就会从中选取一些有益自己的资料。当他由自己的判断,而了解到事实乃是“可能改变的”之后,他就会鼓起勇气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事。同时,当他发觉到建立较良好的关系的可能性后,他就会具有克服自己困扰的动机。只要心理症患者能与相当正常的人密切接触或长期交往,则虽没经过分析,病人也可能会发生以上的改变(恢复正常)。此外,还有多种的因素会刺激他的成长:价值观的再定向;所有权的感觉以及悦人的感觉;都能够“减低外移作用而面对自己的困难”;能够“接受严正与建设性的批评而获裨益”的可能性……等等。   然而,这些可能性远比我们平常所认为的远更为有限。如果分析者本来就觉得该病人恢复的可能性甚低,而感经验不足,则接学理来说,我敢冒然断定其机会必将十分渺茫,无论如何也不得再盲信之。我们屡次发现到某些为求解决个别内在冲突的人,如何以固执的“要求”与“应该”的系统,以其“自以为是”及易受攻击的态度,以其自恨及外移作用,以其征服、降服或逃避的需要而与别人建立关系。因此“关系”不再是相互取悦、相互成长的沟通媒介,而变为仅是用以满足个人心理症需要的工具。此种“关系”对于心理症患者的影响,就根本上而言,乃是降低或增加内在的紧张性,亦即依其需要这满足或挫折而定。譬如,夸张型的人当他处于指挥的地位,或置身于被歌颂谄媚的环境下,他就会觉得更安适且活得更起劲;自谦型的人当他觉得较不孤立或感到被需要、受欢迎时,他的生机就会变得欣欣向荣。任何了解心理症之痛苦的人,必会发觉出此种改善的主观价值,但是这些改善并不一定就是代表个人“内在成长”的象征。偶而,他们只是表示适宜的人类环境,可以让心理症患者觉得较为舒适而已,尽管他的心理症仍毫无改变。   这种观点亦可应用于较非人格性的“期望”方面,譬如根植于情势上、经济条件、政治体制等的改变都是。无疑地,极权政体可以不断地阻碍个人的发展,而且,本质上其目标必在于阻止人性的发展。反之,民主政体则尽可能地给予个人争取实现自我的自由,此种政体乃是值得人们所奋取的。然而,外在情势的最佳改变并无法带来个人的成长,他们远不如给予一个可资成长的较好环境来得有用。   所有这些期望所犯的错误,并非在于高估人际关系的重要性,而是在于低估了“心灵内因”的威力。虽然人际关系极其重要,但却无法将根固于人心中,且泯灭了个人真我之表达的“自负系统”铲除掉。由此我可知:自负系统乃是人性发展的敌害。   “实现自我”的目标并非唯一地,或根本地在于发展个人的特殊天赋,其整个过程的中心乃是个人潜能的演化或发展;因此,它主要包含个人为建立良好人性关系所努力的一切发展。 第十二章 工作上的心理障碍   【本章有许多段都是取材自《心理症的工作障碍》一书中的论文,标题为“工作上的限制”(inbibitions in Work)。该本于1948年刊登于美国心理分析杂志】   夸张型的人高估自己的能力,以为凭自己的意志必能征服一切,于是他的兴趣广泛,生龙活虎,但做起事来却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自谦型的人自贬能力,处处被矛盾的“应该”所驱策,宛若被关在笼中的鸟一般,烦燥不安地鼓冀振翅;退却型的人对“强制”颇为敏感,虽不会因此显得无精打采,但却缺乏进取心,处处表现得极为迟钝……   在我们工作生活中所产生的障碍,其原因很多。可能因外在的环境,如经济的或政治的压力,而变得不安宁、孤独或产生各种困难;举个现代较常见的例子,譬如,作家所面对的困难,他须学习如何用新措辞以表达自我。困难也可能来自于传统的环境,譬如,舆论可令一个人的谋生能力变得远超过自己的实际需要,现今都市中的商人即其例证。但另一方面,此种情况(态度)对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却毫无影响。   本章我将不讨论外在的困难,然而却要讨论表现在工作方面的心理障碍。于是我们将把主题局限于:许多心理症的工作障碍都与我们待人的态度有关,譬如对人表现优越、卑躬或平等互惠等。虽然事实上我们无法明确地将这些与工作本身的困难绝对分开,但此地我们将尽可能地将其省略,而将重点集中在“心灵内因”对于工作过程,或个人对工作态度的影响为如何之上。最后,心理症的障碍在各种日常工作中较不重要,当工作需要个人自动自发、想像、负责、自信及较富智巧时,其障碍就会骤然增加。因此,我的评论将针对那些需要开发我们机智的工作──广义言之,即创作。由艺术作品或科学论述所举的例证,同样也可应用于教师、家庭主妇及母亲、商人、律师、医生或协会组织人的工作上。   工作方面所表现的心理症障碍,其范围甚广。就如我们即将了解的,并非这些障碍都是意识可知的;有许多是表现在工作能力或缺乏作品方面。其他则经由与工作有关的各种精神痛苦而表现出来,诸如过度紧张、疲劳、衰竭、惧怕、惊慌、烦躁或处于抑制的心理状况下所自觉到的痛苦等。在这方面,只有一些普遍且相当明显的因素,是为各处心理症所共同具备的。除了各项工作本身原具有的困难之外,必仍存有着其他的困难,尽管有时此种困难仍不够明显。   自信心可能是创作中最主要的必备条件,然而,不管个人的态度看来多么实际与自信,自信心往往是飘摇不定的。   很少有人会对工作上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做适当的评价,不是高估就是低估。通常对于所做工作的价值也鲜有适宜的评价。   工作可能进行的条件大都是苛刻的,他们往往比一般人的工作习惯种类来得更为特别,程度更为严厉。   心理症患者由于自我中心的作祟,其内心对于工作本身往往不表关怀,有关如何进行或完成工作的问题,往往与工作本身较不相关,而与他自己较有关系。   一般适意的工作所能发觉的乐趣与满足,通常也有所残缺,因为工作太具强迫性了,充满太多的冲突与恐怖,或在主观上会令人觉得是相当无价值的。   只要我们一搁下这些通性不谈,而详细考虑工作的障碍本身是如何表现出来的,我们就会明显地发觉到,在不同的心理症中,其表现的差异还多于相似点。我已提过认识既存的困难,以及处于困难下的那种痛苦之差异。同时,能否完成工作的特殊条件亦有大有差异;持久的努力、冒险、策划、接受帮助、分派别人工作等等能力也有所不同。这些差异主要乃因个人所用以解决内心冲突的方法不同所致,我们将分门别类地加以讨论。   夸张型的人,会不顾自己的特殊禀性,而易于高估自己的能力或天赋;同时他们也很容易认为自己所进行的事乃是唯一有意义的事,而高估了它的特质,那些无法赞同他们看法的人,都会被他们认为是不能了解他们(他们仿佛是对牛弹琴),或因过于嫉妒他们才无法适当的信任他们。任何批评,无论是严正的或是出于良心的批评,根本上都会被觉得是恶意的抨击。同时,因为他们需要消除对自己的疑虑,所以他们将无法详究批评的真相,而只会一味地不择手段摒除掉它。同理,他们的工作需要被夸赞(不管以何种方式)的这种心理总是无止境的。他们倾向于自觉有权享受此种赞誉,因此如果未受到夸赞的话便会大表愤恨。   随之而来的,他们信任人的雅量也是相当有限的,至少对于与他同一阶层同年的人们是如此。他们或许很崇拜柏拉图或贝多芬,但却难于赞赏任何同代的哲人或作家;愈是这样,则这些名家对他们自己那种无与伦比的意义愈会形成一种威吓。当别人在他们面前表扬他人的成就时,他会显得十分过敏。   最后要提的是,这种人的特征──沉迷于征服一切,将使他盲信世上只要凭他的意志力或优越的能力,就必无坚不摧、无攻不克。在美国许多办公厅内常可见到这么一句座右铭──当机立断不畏难,则必马到成功;我推想这个座右铭的创始者一定也是个夸张型的人,无论如何至少也会是一个肯付诸实行的人。他之需要证实自己的“胜利”,使他变得更机智,而且带给了他尝试那种别人所畏难不前的工作之动机。然而,因此也会带给他低估困难的危险。于是简直没有他所无法迅即达成的交易,没有他一眼之下所不能论断出的疾病;只要稍加预示,没有一篇论文或讲演是他所无法交付的;汽车出了任何毛病,他必修理得比任何技师都好。   所有这些因素的综合──高估自己的能力以及工作的特质,低估别人及所面对的困难,将别人的批评置之度外──正说明了他时常会不在乎工作上的障碍。这些障碍随自恋的、完美主义的、或自大、报复的倾向而有所不同。   自恋的类型,最可能被“想像”所左右的,他们将以上的标准表露无遗。假定个人的天赋相同,则他可能是夸张型中最积极、最急进的,但他也可能同时遭受到各种困难。其中有一项,乃是他将兴趣与精力分散到许多方面。譬如,有个女人,如觉得自己必须是个完美的女主人、家庭主妇、母亲;同时也必须是个时髦的女人,会议中最活跃者,必须参与政治,必须是伟大的作家。或者又如有个商人,他除了管理许多企业外,又追求许多广泛的政治及社交活动。这种人到头来当他发觉终究一事无成时,他常会将之归咎于自己的天赋过于繁复、多方向发展。他会较不自大地表示出他羡慕那些比他不幸的人──只具一种天赋的人。事实上,能力的分散或许是真的,但它并非是失败的主因,主要的背景在于他始终坚持不去认识他能力的界限。因此短暂的解决法──限制他的活动,通常并无持久的作用。很快地,他又会重归旧念,相信别人不能像他那样做那么多事;但他能够──而且会做得完美无暇。假制他的活动对他而言,带有“打败”与“卑鄙柔弱”的意味;期望他做个像别人一样具有能力界限的人,乃是堕落的,因此是他所不堪忍受的。   其他自恋欲的人可能不是将他们的精力同时分散于许多活动上,而是分散于一连串的“开始”上,然后马上又很快地一个接一个地取消了追求。就资质聪慧的年轻人而言,上面这种现象看来简直就像是他们需要时间与实验,以找出自己最大的兴趣所在一般;只有密切检查他们的整个人格,方能晓得此种单纯的解释是否正确。譬如,他也许会表现得深感兴趣,而努力地去尝试,一开始看来似乎前途无量,但不久后却又将其抛至九霄云外了。据此,他们可能会藉着写诗或力农而追求同一目标,然后,他们又转习护理或医术,但同样都只是虎头蛇尾罢了;由热诚的初衷至索然无味之间,形成了一陡峭的曲线。   然而,同样的过程亦可能发生在成人身上。他们可能会为一本大书而写纲要,从事公司的组织,计划好商业上的大目标,研究表明,但只要不消多久,当他们还一事无成时,兴趣就会消声匿迹了。他们的想像原已遍染上迅速而伟大的成就之光辉形象,但只要当他们初遇真正的困难时,很快地就撤消了原有的兴致。然而,他们的自负不容许他们承认自己在逃避困难,因此兴趣的丧失是保存面子的良策。   造成自恋欲类型的特征──兴趣的摇摆不定,有两项因素:他不喜欢留意工作细节与憎恶一贯的努力行为。前者这种态度在学龄儿童中的心理症患者较为明显。譬如,在作文时他们会具有极富想像的心思,但潜意识里对此却具有抗阻作用,而无法细心写作或正确拼写。这种草率的态度发生在成人身上时,同样可以损坏了工作的特质。他们觉得自己应该具有聪慧的意见或计划,但“工作细节”,则应由常人去做。因此,如果这想法能够付之实现时,则他在分派别人工作时将一无所难。同时,假设他的职员或幕僚能将他的意见付诸实行,则工作将会进行得十分顺利。但如果工作必须由他们自己动手时──诸如写论文、设计服装、草似法律章程──则他们在开始真正的思考工作(经由思考与核对、再核对与重组)之前,他们会将工作认为是为了满足自己而完成的。在分析中,病人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情,除了一般的“自大”外,我们还可发觉到另一种决定因素:他们惧怕具体而详细地地审视自己。   他们无法做一贯的努力,理由也与此相同。他们的自负的特别标记乃是“不劳而获的优越感”,这是奇特而不寻常的荣誉。当日常生活中的卑贱工作被愤恨地认为是屈辱时,此种荣誉就会迷惑了他们的想像。反之,他们可能表现出断续的努力,在紧急状况下能够显得小心翼翼、精力弃沛、可操纵庞大的舞会、可以将累积数月的写信一下写完……等等。此种继续或散发性的努力,可以满足他们的自负,但一贯的努力却反而会污辱了它。只要按步就班,日积月累,则必有志者事竟成!但是如果他们不曾努力时,则他们会自我安慰地想道“如果自己真正地卖力了,则必将已完成更伟大的事情”。极隐匿地憎恶那种一贯努力的情形,主要因迷恋于无限权利的错觉之中。假定有个人,想栽一座花园,则不管他是否想要,他必会很快地就了解花园是无法在一夜间转变为百花怒放的伊甸园的。如果他不断地培植、工作,它就会渐趋茂盛。当他一贯地去研究报告或写论文、做公事或教书,他同样会得到这种令他醒悟的经验。凡人必有时间与精力上的极限,同时,在这些极限内所能成就之事也必定是有限的。只要自恋型的人仍紧握住他那种无限精力与无限成就的错觉,为了需要,他必定会谨防自己赤裸裸地面对这种会令他警醒的经验。或者,当他真的尝试了此种经验时,他必定会为之恼怒不已,就像是受了屈辱的嘲谑而发怒一样。   总之,我们可以说自恋型的人不管他的能力有多好,他所真正表现的工作特质往往是令人失望的,因为由于他的心理症构造所致,他根本不知如何去工作。然而完美主义的类型所遇到的困难在某些方面正好相反,他按步就班地工作,而且对于细节方面相当地训导与讲究。但是,他却因太受“他所该做的事以及该如何做它”的束缚,以致无余力去发展他的独创力与自发性,因此他会变得慢条斯理、不急进。因为他太苛求自己了,所以他极易工作过度或变得精疲力竭(尤以完美主义型的家庭主妇为最),结果也会令别人因此而诉苦。此外,他也像苛求自己一样的苛求别人,因此带给了别人束缚性的影响,特别当他身为行政首长时这种情况更为剧烈。   自大报复型的人也具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在所有的心理症患者中,他是最出色的工人。要不是称一个情感冷漠的人为“热衷”此一说法太不适当的话,我们就可以称他为工作的热爱者。因为他酷烈的野心以及在工作外表上生活的空虚,所以不是花在工作上的一分一秒都会被认为是浪费的。这并非意味着他喜爱工作──他多半对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也不是说工作不会使他劳累。事实上,他看来就像是一具经过滑润的机器一般,毫不疲乏。不过,虽然他具有机智,效率以及他敏锐且具判断力的智慧,他所做的工作却可能是最没结果的。此地我不再考虑这种类型“变坏”的差异,这种人已变为投机主义者,他只对工作的外在收获──成就、威望、胜利──感到兴趣,不管他从事何种行业,制肥皂、刻模型或写论文都是如此。然而除了他崇高的荣誉外,即使真对工作本身感到兴趣,也常只是停滞在自己的范畴之内而已,并无法深入工作或问题的核心。譬如,身为教师或社会服务者,他主要是对教学或社会服务的方法感兴趣,而非喜欢小孩或随从们。他或许可写出对别人的评论性文章,但却不写对于自己的评论。他渴望解决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因此他论文中的最后章节,却未曾附加上任何自己的意见。简言之,他的事似乎只在控制或征服主要的事件,而非充实它。   因为他的自大不允许他信任别人,以及他缺乏创作才能,所以他易于不自觉地占用了别人的意见。然而,这些意见在他手中亦会变得机械化而缺乏生气。   与大部分的心理症患者相比,他具有细心计划的能力,而且可能对于未来具有清晰的远见(在他的心目中,他的预言永远是正确的),因此,他可能是个出色的筹组人。然而,有许多因素减低了他的能力。他在分派工作方面会遭遇到困难,因为他自大而轻视别人,所以只有他才是唯一能够胜任行事的人。同时,他在组织方面,有采用极权手段的趋向:利用威迫与威迫与剥削,而不用鼓励方式;抹杀动机与喜乐,而非引发它们。   因为他有长久之计,所以他能暂时忍受一时的挫折。然而,一面临最严厉的考验,他就会感到惊慌,一个人一味生活在胜败的范畴间,当然“可能遭致的失败”会令他感到恐惧。但因为他应该是超乎恐惧的,所以他便极愤怒自己的胆怯。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考试),他也会极愤怒那些主考官。所有的这些情绪通常是被压抑着的,此种内心激乱的结果会以身心上的症状而表现出来,例如头痛、肠绞痛、或心悸等……。   自谦型的人在工作方面的困难几乎与夸张型的相反。他倾向于将自己的目标打得过低,或低估自己的才能以及低估自己工作的价值与重要性,他常会受到猜疑与自责的折磨,他决不相信自己能做不可能之事,他易被“我无法……”的感觉所征服,虽然他的工作特质本身不见得是痛苦的,但他却会永远这么觉得。   自谦型的人只要是为别人工作,就会觉得相当安适,而且做得很好。譬如,当家庭主妇或管家、秘书、社会服务或者教师、护士、以及当名师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以上所常见的两种特点都指出了既存的障碍,在他们单独工作以及他们与人一块工作间存有着偌大的差异。譬如,一位人类学的野外调查工作者,在他与当地居民在一块工作时,可能会显得机智过人,但当他需要系统地发表他的发现时却会感到一片迷茫;一位社会服务者与他的随从一道工作时,可能会很快对工作胜任,甚至身为督导,但他却会很惊慌地逃避报告或考评;一位学艺术的学生,当他的老师在身旁时便可画得相当好,然而独处时却会将所学的忘得一干二净。另外,这些类型的人,可能会停滞在事实上要比自己的真正能力还低的阶层上,而且,事实上他们也决不可能表现出那种身怀奇才的样子。   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他们会着手做自身的事:他们可能晋升到写作或演讲的地位;他们自己(不公开承认)的野心会推动他们趋向更为独立的活动,或是最末但并非最少的情况之中,最正常且最坚定的理由可能是属于:他们已备的才赋最后可能会驱策他们去做适当的表现。但正当他们试图跨越他们人格结构中“畏缩的过程”所形成的那道狭窄界限时,真正的困难就会由是开始发生。   另一方面,他们正象夸张型一样的需求“完美”,然而,后者易沉醉于所得的优越中,而沾沾自喜。夸张型的人因具有永无休止的自责倾向,所以总是挑剔自己工作上的缺点。甚至于即使有良好的作为(也许是举办了一次宴会或讲演),他们依旧会强调一些他们所忽略掉了的事实,而不明确地强调他们所计划要说的,且只会强调他们过于低沉或过于无礼……等等。因此,他们遂陷于一种几乎无望的战斗中──在其中,他们努力奋求完美,但同时却又击毁了自己。此外,还有一特殊的原因也加强了他们追求“特出”之需求。如果他们外求成就,则他们因野心与自负所获得的成就会使他们感到“罪恶感”,而只有最终的成就方能拯救他们的这种罪恶。(如果你不是完美的音乐家,那你最好去洗地板)   另一方面,要是他们触犯了这些禁忌,或至少如果他们知道他们触犯了,那他们将会变得颇具自毁性。它与我所描述过有关竞争比赛的过程相同:当这类型的人一晓得自己赢了时,他就无法再比赛下去。因此,他必定会处于进退维谷的情势中,处于必须上达高峰而却又须使自己居下风的矛盾情况下。   当夸张驱力与自谦驱力间的冲突近乎表面化时,此种“左右为难”的状况将会更形显明。譬如,有位画家被某一物体的美丽所吸此住了,于是他马上想像着一幅极漂亮的图画。他开始动笔了,在他画布上的第一笔画看来美极了,他为此大感兴奋,但紧接着,不管这第一笔是否太美了,或者它并不如他最初想像的那么完美,他马上会转向攻击(反对)自己。于是他试图修改那些最初所画的形象,结果是弄糟了。这时他会变得狂乱不已,他虽继续修改,但颜色却变得愈阴暗愈死气了,不久这幅画也就如此破坏了;他极度失望地放弃了。过会儿,又开始另一幅画,但也只是同样经历此种痛苦难忍的过程罢了!   同样的,一个作家可能短期内写得十分顺畅,一直到他知道事情进展得的确相当顺利为止。正当此时──当然他不晓得他的这一满足乃是他危险的红灯──他会变得吹毛求疵,也许他对于在某种特殊场合中他该如何行动的念头,真的发生或遭遇了困难;然而,这种困难也可能只当他被破坏性的自卑所阻碍时,才会大大地出现。无论如何,他变得倦怠无力,无法让自己好好写作一阵了,而且会在一怒之下,将以前所写的几页都撕毁。他可能发生梦魇,梦中被逮捕关在一个房间里,且正有个疯子逼近要杀害他!这正是一种残酷地对自己感到愤怒的简易表示。【当我在“工作上的限制”引用这两例子时,我只提到对于他们无法获得期待的“杰出”,所表现的反应】   在这两个例子里,(当然由此还可导出更多的例证)我们可以发觉到两种不同而明显的步骤:急进创作的心境与自毁的心境,现在改谈那些夸张的驱力被压抑,而自谦的倾向占优势的人,这种人极缺乏明显前进的步骤,自毁的倾向较不剧烈也较不奇特。冲突则较为隐伏,工作时正在进行的内心过程较为慢长且复杂──这使我们难于分辨或解决所涉及到的因素为何。虽然在这些情况下,工作上的障碍可能是显著的不适或痛苦,但却难以直接了解。只有在整个人格结构被解开后,这些障碍的性质才会渐趋时朗。   当这种人正在做创作性的工作时,他自己所注意到的乃是他的无法专心一致。他易于去却思考的倾向或是心意渺茫;他的思想涣散而遍及于各类日常的琐事上,他变得烦乱、暴躁、胡写乱画、玩单人球戏、打些电话以消磨时间、用锉了修指甲、捉蚊蝇等。他厌恶自己,他极其努力工作,但很快就感到疲惫不堪,因此他不得不放弃了工作。   毫不自觉地,他遭遇到两种长期的障碍:他贬低自我以及无能处理一般问题。就如我们所知的,他的自贬用源自他需要降低自己,以免违犯对于任何“胆大妄为”一类事情的禁忌。自贬乃是逐渐的损毁、咒骂、怀疑,这都足以耗竭他的精力,但他却毫不自知。(有个病人把自己想像成是两个丑恶的矮人、聋肩驼背,叨叨不休,彼此辱骂)他会忘记他所读、所看的、所想的,甚至于他以前对于这个题目所写的。所有用以写论文的资料都齐全了,只消相当的搜寻工作就会再现,但当他需要它们时,或许就会不知该如何加以利用了。同样的,当他被邀请在讨论中发言时,则开始他会有被制服的感觉,而无言以对,除非慢慢地来,他才会有许多可提的切题评论。   换言之,他需要压低自己,而阻碍自己机智的开展。结果他怀着无能且无意义的抑郁感而工作。虽然夸张型的人必会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乃是最为重要的,尽管有时它的客观重要性是可忽略的;但自谦型的人,即使所做的事具有较大的客观重要性,他也常会自感抱歉。很明显的一个特征是,他只会说他“不得不”工作。在他的立场而言,这并非表示他就像退却型那样对“强制”有所过敏。但他会觉得过于胆大妄为,过于有野心,只要他肯定他欲成就某事就会产生此种感觉。他甚至无法觉得他想做一份好工作──不只因为他事实上正被驱策着苛求完美,而且是因为他自认此种意向对他而言,就像是对命运的一种傲慢而鲁莽的挑战一样。   他在工作方面的无能,主要是因为他对于一切带有维护、侵略与征服色彩的事情存有禁忌所引起的。通常我们一谈及他对侵略存有禁忌,我们就会想到他之不要求、不操纵、不支配他人的态度,他对于无生物或精神上的问题也同样表现出此种态度。正像他对于消了气的轮胎或粘着不动的拉链感到无助一样,他对于自己的意见也是如此。他的困难并非是因无成果所致。原来顶好的意见可能会涌现,但他被禁止去把握他们、处理他们、抓住他们,与他们争斗、核封他们、整理与组织他们。通常我们并不晓得这精神作用正是维护、攻击的步骤,尽管这在字面上已表示出来;而且只当他们被广泛的“抑制攻击”的心理所禁制了时,我们才能了解这项事实的存在。无论何时,自谦型的人都不会缺乏表达自己意见的勇气,他们原先都仍具有相当足够的勇气。“禁制”通常在早期就已开始发生作用──使他惮于了解他已获得了结论,或他具有自己的意见。   这些障碍导致了缓慢的、浪费的、无效的工作或根本一无所成。有关这方面,我们应该还记得爱默生的话──因为我们贬低了自己,所以我们才一事无成。但涉及到的痛苦──以及就那问题而论,他成就某事的可能性──因他们同时被驱策需要达到至善至美之境而发生了。不只所做工作的特质应该满足他的苛求,而且他的工作方法也该是完美无瑕的。譬如,有位音乐科学生,当她被询问是否有计划地习乐时,却变得局促不安,而回答道“我不知道”。对她而言,有计划地习乐乃是意指着固定坐在钢琴前弹八个小时,专精一致,几乎废寝忘食。因为她无法这么专心与有恒,所以她转为攻击自己,而称自己只是个音乐的喜好者而已,对此实一窍不通,一无成就。事实上,她努力在研究一支曲子,研练乐谱与左右手的连指──换言之,她已相当满足自己工作上的专诚。如果我们紧记着像这些这么过分的“应该”,我们就很容易地可以想像到自谦型的人,因工作方法的无效所产生的自卑程度了。末了,再完全叙述此种障碍之全貌:即使他顺利工作,或已完成某些值得的事情,他亦不应知道。仿佛他的左手不可知道他的右手正在做什么一样。   当他开始要做某些创作性的工作时──譬如,开如写论文时,他会显得特别孤立无助。他之憎恶征服文题,使他无法进一步的拟构文思。因此,他不先做纲要或不将脑海中的资料先加以组织起来,而就草率地开始了。事实上,这对于别人或许是可行之道。譬如:夸张型的人可以毫不踌躇地这么做,同时他的初稿会深深地让他自以为美丽极了,而无法再多加修饰。但自谦型的人却不然,他们决不可能记下一篇自以为是全无瑕疵的初稿,不管是思想、文体或组织结构方面都会自加挑剔。他极易察觉自己的任何笨拙处、缺乏清晰或连贯性等等。他的挑剔可能是极其中肯的,但潜意识里所产生的自卑却过于具障碍性,而使他无法再继续评论。他也许会告诉自己“看在上帝的面上,马上写下来吧;你以后总可以完成的。”虽然如此但依旧是一无助益。他可能轰轰烈烈地开始,写一两句,或记下一些有关文题的思想。只有在花费了大量的工作与时间后,最后他才会自问:“那么你现在想写些什么呢?”唯有如此,他才可能大略作些纲要,然后再写得更详细,然后……等等,一步步地。因冲突而产生的被抑制之焦虑,就会一次比一次的减低,但当他的论文即将完成,而准备加以发表或付印时,焦虑又会再度骤增,因为现在它应该是毫无疵漏的。   在此种痛苦的过程中,急性的焦虑可能会由于两种相对的理由而引起:当事情变得困难时,他会变得烦恼,但即使事情进展得相当顺利,他也是仍然会感到烦恼的。当他遭遇到难题时,他可能会发生休克,变得昏厥,以及产生恶心等现象──或者感到四肢瘫痪无力。然而,当他知道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时,他又会开始比平常更剧烈地损毁他的工作。让我举个例子吧,有个病人的“禁忌”心理已开始减弱了,但他的反应仍很具破坏性。当他快完成论文时,他注意到在他已写完的几段上加有熟悉的圈号,他突然想到他必定早已写过了。查遍书桌,他确实找到那几段的草稿,写得很好,而且是前几天才写的。于是他又花了两个钟头时间,将他早已整理好但尚未理解的思想又重新整理一遍。这种“遗忘”很令他惊讶,当他思索为何会“遗忘”时,他想起他过去已很顺畅地写过这几页了,且将它当作是克服禁制的有望征兆,并且以为它正代表了他是能很快就完成这篇论文的。虽然这些想法实际上具有其坚固的基础,但因他却并非完全记取或获得他们,因此他又表现出“自毁”的行为。   当我们了解这种类型的人在工作上所遇到的可怕问题后,他与工作间的关系中有许多特点就会变得更为明朗了。其一,乃是当他开始进行对他而言有所困难的工作之前,他会感觉到焦虑或恐慌。由于所涉及的冲突,这种工作带给了他“无法实行”的感觉。譬如:有位病人每当他必须演讲或开会前,常会感冒;另一种人每在初次登台表演前,总会感到恶心;另一位,当它欲上街买圣诞礼物前,总会感到精疲力竭。   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他为何只能分批地工作。他工作时太紧张了,而且这种紧张很容易又继续地增加,因此他无法长期忍受此种压力,不保精神或心智上的工作如此,他所做的其他任何一项工作也都会这样。他可能会先整理好一个抽屉,而将另外一个延后整理;他可能在园子里除草、翻土,但不久就又中断了下来,他可能已写了半小时或一小时,但却又必须停下来不可。然而,同是这种人,当他是为别人工作或与别人合作时,却又能有始有终的做完。   最后,我们了解他为何在工作时这么易于分心。他常责备自己对工作没有真正的兴趣,这是甚易理解的,因为他做事时常表现得很激愤,就像是小学生被威迫才去做事一样。事实上,他的兴趣可能完全是真实而虔诚的,但工作的过程却比他所了解的还更令他激愤。除了我已提过的轻微分心情形,像打电话或写信之外,由于他们需要取悦虽人或博得别人的爱怜,因此他极易满足他家人或朋友所提的要求。这个中的理由与自恋型的人全然不同,结果仍会使他将精力过度地分散于过多的方面上。特别是年轻时代,爱与性对他乃是具有强迫性的吸引力,虽然爱的关系并不常带给他快乐,但它预示了满足他一切需求的希望。于是,不足可奇的,当他工作上的困难变得不堪忍受时,他常会陷在爱情的事件里。有时他会经历周而复始的循环,他工作片刻,完成某些事情后,接着很快地又沉迷于爱的关系中了,有时这乃是以依赖型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当工作撤销了或变为不可能时,接着他又挣脱出爱的关系,而再开始工作──如此反复循环着。   总之:自谦型的人如果独立做创作性的工作,往往会遭到失败。他们不只是处在永久的障碍下,而且──偶而──是在焦虑的压力下工作。由此种创作过程所引起的痛苦,其程度当然彼此不同。然而,痛苦与痛苦间的间隔是何其的短暂!当他刚开始确信一项计划时,他或许会很开心,而且仿佛一直在思索着计划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意见,犹如尚未置身于矛盾的“内心指使”之支配中。当特定的工作即将完成时,他也可能表现出短暂的兴奋与满足;但很快地不只又失去了他完成工作时所获得的满足,甚至于也失去了他是工作者的感觉,而变得不在乎外在的成就与赞誉。贪求或重视工作的满足与赞美,对他而言乃是可耻的,因为他不相信他自己能不顾内心的困难而能完成工作。永远记得这些困难的存在,对他而言简直是种屈辱。   无疑的,这些恼人的困难所导致“一事无成”的危险性是很大的。起先他可能不敢独自开始行事,在工作过程中他可能会半途而废。工作本身的特质可能会因工作中所发生的障碍而遭到骚扰。但成功的机会也存在着,凭他的天赋与体力,他可能做得好某些事情,因为虽然他间或表现得效率不佳,但他仍已做了许多连贯性的工作了。   退却型的人,妨碍工作的桎梏,性质上与那些夸张型的以及自谦型的人有着明显的差异。属于这一类型的人,也常与自谦的类型一样,会低估自己实际上的才能。但后者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觉得在有人可资依赖的情况下工作较为安全,也觉得这样会较被喜爱及被需要。此外,固守自负与攻击性的禁忌亦是其主因。退却型的人会如此,主要是因为这种做法乃是他逃避积极生活的主要部分。他工作如何才能有成果的条件,也与那些自谦的类型完全相反。因为他的孤癖,所以他能够单独做好工作,同时,他对强制性的敏感使他难于为老板工作,或难以生活在具有特定法规与章则的组织下。然而,他会使自己“适应”这种情况。由于他抑制了愿望与希望,也由于他之厌恶“改变”,他可能忍受那些不适合他的情势。而且,因为他缺乏斗志且渴望免于冲突,所以虽然他在情感上严密地使自己与别人隔离开来,但却仍能与大多数人融洽相处。虽然如此,他是既不快乐,也毫无成果可言。   就嗜好而言,如果他必须工作,那他必是个独立自主的工人;虽然他觉得太易于被别人的期望所强制。譬如,自谦型的人喜爱艺术品与服装的发行或输送,应有一定的界限,因为这种外在的压力可以缓和他内心的压力。若无界限的话,则他会感到又得受逼迫无限期地去改进他的制品了。界限可以降低他对制品的苛求标准,也使他可能完成他自己想做的事,或实地去行事,且能为那些同样期待它的人工作。然而就退却型的人而言,界限却是他们绝对愤恨的一种“强制”表示,它会引起许多潜意识的反对,而使他变得倦怠无力、懒惰迟钝等。   他的这种态度只是他对“强制”的一般敏感中的一种解释而已。这也可适用于任何他所联想到的、所期望的、所需要的,或他所要求的事上,或应用于他所面对的任何需要上──诸如,如果他想完成某事,他就必须将工作讨诸实行。   惰性也许是他最大的障碍,其意义与表现我们已讨论过了【参考第十一章退却】。它如果愈广泛,愈具渗透力,则他愈会倾向于只凭着想像来做事。因惰性所导致的工作的无成果,与自谦型之无成果并不相同,不只是其决定因素不同,而且其表现亦不相同。自谦型的人处处被矛盾的“应该”所驱策着,因此表现得活像是只被捕关在笼中的鸟儿,烦躁不安地鼓翼后翅一般。退却型的人,并不会显得无精打采,但却缺乏进取心,而且在身体或精神方面的表现也很迟钝。他可能变得拖拖拉拉的,或不得不将每件他必须做的事记于备忘录内,以免忘记了。此外,还与自谦型全然相反的,只要他一做自己的事,此种现象就会完全逆转过来。   譬如,有位医生在医院中只有靠备忘录的帮助,才能克尽职责,他必须将每位即将接受检查的病人,每次该参加的会议,每一份该写的书信或报告,每一要开处方的药名一一记在备忘录上。但在他下班后,却是极积极、主动地念自己有兴趣的书,弹钢琴,写有关哲学方面的文章,他生气盎然地做这些事,而且能享受其中的乐趣。像这样,在他的私房内,他能够觉察到自己的存在而正常做事。同时他确切保有真我的完整性,很明显的是,只当他与世人隔绝时才能如此地正常。他并不期望成为有成就的钢琴家,也不想出版他的作品。   此种类型的人愈加反叛顺应期望,则他愈会倾向于减少任何与别人合作或为别人而做的工作,并减少任何需有特定时间表所限制的工作。他为了做自己喜爱的事,而将生活标准限制得很低,假设他的真我在较大自由的条件下足以活跃成长,则此种演化便可能让他完成建设性的工作。于是他会发觉到创作性表现的可能性,然而这需依其所具有的天赋而定。并非人人都要离家去航海,都做个高更。若无此种适宜的内在条件,则危险会由是而生──他将成为一个道道地地狂暴的个人主义者,而乐于做些意外的事情,或乐于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   对肤浅生活这类型的人而言,工作往往不成问题,它通常都会带点败坏的过程的成分。奋力争取实现自我与实现理想化的自我,不只被抑制,而且也被舍弃了。因此,工作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他并无发展天赋潜能的那种动机,也无追求崇高目标的激力。工作变成一种不可避免的灾祸,它中断了“良辰美景”。有时他可能会完成工作,只因为他一直期待着要做,虽然完成了,但并无参与的味道。有时工作也可能变成只是一种为获取名利、权威的工具。   弗洛伊德发觉表现在工作方面的心理症障碍是屡见不鲜的,同时在分析治疗中,他为了使病人“能够”实践他的目标而认识了这些障碍的重要性。但他认为此种能力不应与动机、目标、工作态度混为一谈;也不应与工作完成的条件及做做工作的特质相混。因此他只看出工作过程中的明显干扰或冲突,由此讨论所得的结论,其中有一项乃是“此种正视工作困难的方式太过于形式主义了”。只当我们考虑已提过的一切因素后,才能了解那种既存障碍的广大性,这只是换成另一种说法而已──工作上的特点与障碍乃是(而且不得不是)整个人格的表现。   当我们详细考虑工作中所涉及的一切因素后,还会发现有其他的因素存在。我们知道,欲以一般的方法去思索工作方面的心理症障碍是不正确的,亦即只思索发生于“心理症本身”的障碍是不对的。就像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只不过是有一些谨慎的、有限制的、有条件的概述才会导致一切的心理症。除非我们就无法正确加以了解的那些个别特殊的障碍,每一心理症构造都会产生个别的特点与困难。此种关系乃是相当明确的,因此当我们知道某一特殊构造时,我们──几乎──就能预知所可能发生的障碍的特性为何了。同时,因为在治疗中我们是针对特殊的心理症个人,而非“所有的”心理症患者,所以此种精密性不只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察出个别的困难,而且也能更完全地了解了特殊的困难。   要将许多工作上的心理症障碍所引起的痛苦表达出来,是不容易的。然而,工作上的心理症障碍,并非全都可以引起意识上的痛苦;许多人甚至还不知道他们的工作已发生了困难。这些障碍必会引起正常人精力的徒费:在工作过程中浪费精力;不敢做适合自己能力的工作,也是一种浪费;无法开发自己的机智;所做的工作(作品)其特质已遭到损害。就个人而言,这意味着在他生活的重心方面,他无法满足他自己。此种个人的损失若数以千计地出现,则工作上的障碍对人类而言将是一大损失。   虽然我们可不用再争论此种损失的事实,不过仍有许多人会被艺术与心理症间的关系所困扰,说得更清楚一点,亦即被艺术家的创造力与他的心理症间的关系所困扰住了。他们会说是“姑认心理症一般会导致痛苦,特别是在工作方面会导致痛苦吧──然而,这不是艺术创作所必备的条件吗?那大多数的艺术家不都是患有心理症了吗?如果艺术家被分析的话,那它不就反会减缩,甚至破坏他的创造力吗?”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分开而详究所涉及到的元素,至少我们会获得一些了解。首先,几乎是无疑的,个人拥有的天赋本身与心理症并不相干。近代的教育成果,已经显示出大多数的人若经过适宜的激励都能绘画,但非人人都能成为雷姆卜兰特·雷诺,这乃是意味着虽然天赋优异,但不见得必会自己表现出来。就如这些试验一样,无可怀疑的,心理症必大大地妨碍了天赋的表现。一个人愈不自知(神经过敏)的话,则愈不被威迫,愈不会奋力去顺从别人的期望,愈不会需求正当或完美,也愈能表现出他所具有的天赋。分析的经验详细地显示出,心理症因素乃是“创作”的一大障碍。   至此,对于艺术创作的过份耽心,可能会引起不明确地思考或低估了天赋的分量,就是低估在某一特殊环境下艺术表现的能力。然而,我们又开始会想到第二个问题:姑认天赋本身真与心理症无关,那艺术家的创作力不就是心理症的状况吗?回答这问题的途径在于更明白更确实地,洞悉哪种心理症状况可能会有利于艺术的创作?明显的自谦倾向对创作显然是无益的,其实,具有此种倾向听人根本就不会对创作感到兴趣。他们相当清楚──极痛切地,就如刻骨铭心似的──他们的心理症已剪去了他们的双翅(削减了他们的能力),阻止他们使他们不敢表现自己。经由分析后,只有那些具有明显夸张驱力的人以及退却型中的反叛类型,才会害怕失去他们的创作力。   他们真正害怕的究竟是什么呢?就我的说法,他们乃是觉得纵使“需要胜利”(征服)也算是心理症的话,它也仍是一种驱力,而能带给他们创作上的勇气与热诚,而使他们能克服一切创作中所遇到的困难。或者,他们会觉得只当他们摆脱他们与别人间的束缚,或严厉拒绝受别人“期望”的烦扰时,他们才能有所创作。他们(潜意识地)恐惧那种稍微离开神圣的胜利感。于是他们会用自疑来压倒自己,使自己陷于自卑之中。或者,就反叛型而言,他们会觉得除了陷于自疑外,必会变成百依百顺的自动器,因而失去了创作力。   这些恐惧都是可理解的,因为就实际的可能性的意义而言,他们所恐惧的另一些极端想法也同时存在于他们心中。不过,这些恐惧都是根植于错误的推理过程的。有些病人依旧深陷于心理症的冲突中,而只能“或这或那”(游移不定)的思考,无法想出真能解决冲突的方法,这时在这些病人中,我们可以发觉到他们的情绪就在这两种相对的极端间来回摆荡着。如果分析能适当地进行,那他们必定会发觉而且体验出自卑与顺从的倾向,但这种态度并不会长久存在着,他们必能克服存在这两种极端中的强迫性成分。   这时,更深入的争执又会发生了,这问题更具思索性,而且比其他的问题还都重要;假设分析能解决心理症的冲突,而使人变得更快乐的话,那它不也就同时除去他内心过多的紧张性;而使他变得只一味满足“现状”,是不是会因此而失却创作的内在激力了呢?此一争论具有双重的意义,二者都不可轻率地忽略掉。它包含一普遍的争论,是不是艺术家都需要有内在的紧张性或痛苦,来引起他创作上的激力呢?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完全真确──但是,即使这是真确的话,我想一切痛苦也不见得一定都要来自心理症的冲突吧?我认为纵使没有心理症的冲突,生活中本就也满布着痛苦的,尤其对艺术家而言更是如此,因为他对美丽与和谐、对痛苦与不和谐具有着超凡的敏感性,而且又具有“感受情感”的高度能力。   此外,此一争论还包含了另一个特殊论点:心理症的冲突可以形成创造力。所以赞成这一论点的理由,乃由我们作梦的经验而来。我们知道,在梦中,我们那种潜意识的幻觉能创造出内在冲突的解决法,此种冲突常会暂时烦扰了我们。因为梦中出现的影像非常精简、切题而且也概括地表达了精髓所在,所以这方面很象是艺术创作的结晶。因此,同样的情况下,一位有天赋的艺术家,在他的环境里会应用他自己的表达方式,而能将此表现于作品之中,然而在相同的处境下,他为什么就不应该会创作诗歌、绘画,或乐曲呢?我个人当然比较相信此种可能性。   然而,藉以下的讨论,我们仍须对此一假定做些润饰或限制。在梦中,个人或许能得到各种不同的解决法,他们可能是具有建设性的或是心理症的,其间的可能范围极广。但这事实与艺术创作的价值并不相干。我们可以说,纵使一位艺术家只具有特殊的心理症解决法,他依旧会寻得那种有力的共鸣的,因为还有许多人同样是倾向于此种解决法。但我极欲知道,譬如像达利的画与沙特的小说所表达的一般正确性,姑且不谈其崇高的艺术才华及心理学方面的领悟力,是否会因此而缩减呢?为避免误解:我的意思并非说戏剧或小说都不应呈现出心理症的问题。相反的,有时当大多数人因心理症问题而感痛苦时,艺术的表现(提到心理症问题)却反能帮助许多人警觉到心理症问题的存在与意义,而能由衷地对他们有所了解。当然我并不是说讨论到心理症问题的戏剧或小说都应有快乐的结局。譬如,《店员之死》这个小说就没快乐的结局,但它并没令我们心烦意乱,或带给我们困惑。它除了是一部社会的控告书及生活方式的表白外,还澈底地陈述一个深陷于想像中(带有自恋欲的解决法的意味)而未曾面对或解决自己问题的人,所必定会遭遇到的下场。如果我们不了解作者的立场何在,或者如果作者陈述或提倡某一“心理症的解决法”乃是唯一的解决之道时,则一件艺术作品将会带给我们困惑与烦乱。   也许刚刚的讨论可用以回答另一涉及到的问题。因为心理症的冲突或冲突的解决法,会麻痹或损害了艺术的创作力,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轻率地说,心理症的冲突与解决法同时可诱惑创作力。这些冲突或解决法,可能多数对艺术家的工作会具有不幸的影响,那些能促进创作力的冲突,以及那些能抑制并缩减他能力的冲突,或是那些足以损害他工作成果的价值的冲突,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从中画出一条明显的界限呢?此种界限只是由“量”的因素而决定吗?我们势必无法断言艺术家所拥有的冲突愈多,则对他的工作将会愈有所助益。会不会是若单只具有一些冲突便会有益,具备太多了反而就有害呢?果真如此,那“一些”与“过多”间的界限又何在呢?   很显然地,当我们思索“量”的问题时,我们必定会摸不着边际。有关建设性的或心理症的解决法之讨论,以及讨论中的涵义在此让我们换个方向讨论吧!无论艺术的冲突性质为何,他绝不可以迷失在那些冲突之中。他必须具有足够的建设性能力或事物,以影响并带给他愿望,使他能挣脱出冲突或设防以抵抗之。也就是说,不管他的冲突如何,他的真我必须相当活跃地作用才行。   由这些讨论我可知,一般人之常肯定心理症对艺术创作的价值,乃是无稽之谈,唯一确切的可能性,乃是艺术家的心理症冲突会增进他创作的动机或激力,同时,他的冲突以及为求逃避冲突的方法,可能就是创作的主题。譬如,就像有位画家欲表达他个人对山景的感受,他就会将他个人内心的挣扎的感受表现出来一样。但仍只当他的真我活着──这样才能赋予他个人的深刻感受,以及自发的欲望与一切表达的能力──时,他才能创作。然而,在心理症中,这种能力则因“脱离自我”而濒临险境。   于是我们会发觉到,“心理症的冲突乃是艺术家所不可或缺的动力”这一论点的错误所在了。充其量,他们也许会动员暂时性的动机,但创作的激发力本身以及创作力,只能源自于他对真我的渴求,以及为求真我而花费的精力之中。如果这些精力从单纯且直接的生活体验,被转移到必须证实某事──即证明他是什么而不是什么──时,他的创作力就必定会遭到损伤。反之,一个艺术家在分析中得以重获为求“实现自我”的欲望与驱力时,他将会再恢复往日的创作力。同时,当此种驱力早就被认出时,有关心理症对于艺术家价值的争论也绝不会再发生了。事实上,艺术家并非因心理症始能创作,创作与心理症之间根本毫不相干。“艺术的自发性……乃是个人的创作,乃是自我之表现”【参考约翰·马克慕雷所著《理性与情感》】 第十四章 精神分析治疗   精神分析疗法在于协助病人寻回自我,而能将建设性的精力贯注于“实现自我”,以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使病人认识自己的实况与有限性,因而体认出“了解自己”乃是生活过程的重心……。   虽然心理症会产生急性的障碍,或者有时可能会看来依旧相当的平静,但是它的性质既非是急性的也不是静止的情况。它是一种凭藉本身的动力以发展的过程,也是一种凭着自己那种残酷的逻辑,以渐次侵犯整个人格构造的过程。它是一种产生冲突的过程,也是一种为求解决冲突的需要。然而,个人所找寻的解决法只是人为的解决法而已,所以势必又会产生新的冲突,接着又需要找寻能让他生活得相当顺利的新解决法。因此,它也是一种区策他更远离真我且危害及他人格发展的过程。   我们必须洞悉卷入心理症后的严重性,以避免那种不该有的乐观,而迅即加以预防,以期容易治愈。事实上,“治愈”只是指症状的减除,就像恐惧、失眠(原因很多)的除去。然而我们并不能“治愈”个人发展所采取的错误过程。此地我们无法讨论精神分析的“目标”的各种方法。无疑地,对任一位分析者而言,各种目标乃是依据他个人的信念,研究过心理症的重点后所演化而来的。譬如,只要我们相信人际关系上的障碍是心理症的主因,在治疗中就可将我们的目标置于帮助病人与别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之上。了解心灵内过程的性质与重要性后,我们现在就可更概括地将此种“目标”作有系统地陈述。我们希望帮助病人找到他自己,经由这种可能性朝往“实现自我”而努力。虽然建立良好人性关系的能力是实现自我的核心,但它也包含了他的创作天赋与自我负责。分析家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的会议里,都须紧记着他分析工作的目标,因为此一目标决定了该做的工作,以及工作进行时的心境。   为了能约略地估计治疗过程中所将遇到的困难有多大,我们必须考虑病人此种估计所涉及到的一切。简言之,他必须克服一切足以阻碍他人格发展的需要、驱力或态度;除非他开始放弃对自己的错觉以及他幻想的目标,他才有机会发觉出自己的真正潜能,进而发展它们。只当他舍弃错误的自责时,他才能发觉他的真实情感、愿望、信仰与理想;只当他能面对既存的冲突时,他的人格才有机会达到“真正的统合”。   虽然这种说法乃是绝对正确的,而且分析者也甚明了,但病人并不这么觉得。他确信他的生活方式──他的解决法──是正确的,而且只要循这种方式,他就能找到和平与满足。他的自负带给他内心的坚忍与价值,若无他的“应该”,他的生活将变得杂乱无章等等。客观的第三者将会很容易地指出这些价值实在都是虑伪的,但只要病人觉得这些价值乃是他唯一所拥有的,他就势必要依附他们。   此外,病人必定会紧握住他的主观价值,因为如不这么做,必将会危害他的整个精神生活。他为求解决内在冲突的方法,简言之,其特征为“征服或胜利”,“爱”或“自由”;对他们而言这些不只是正确的、聪明的与良好的方法,而且是唯一安全的方法。它们带给他“统一感”;而对冲突将会带给他一种被分割的可怕景像。他的自负不只带给他价值与意义的感觉,而且得以保卫他抵抗被诱陷于自恨与自卑的恐怖险境中。   病人在分析中用以抗拒了解冲突或自恨的手段,依个人的整个人格的构造而异,而此种考验对他乃是有效的。夸张的类型会避而不愿了解他所具有的恐惧、无助感、需要爱怜、喜爱、帮助或同情。自谦的类型则极其焦切地将目光转离自负而不为自己的利益着想。退却型的人,会装出一种有礼的惰性或不感兴趣的模样,以免又引发起自己的冲突来。在所有的病人中,逃避冲突具有双重的构造:他们不让冲突的倾向涌至外表,以及他们不去洞察冲突的倾向。有些人试图以理性的思考或间隔化以避免去理解冲突,另外又有一些人,则防卫得较为扩散,此种防卫以潜意识里不愿清晰地思考的方式,或以紧握一种潜意识的讥讽见解(犬儒主义,带有否定价值的意味)的方式而表现出来。在这些情况下,混乱的思考与怀疑(人生价值或别人的善意)的态度会使得冲突的问题更为迷惑不解,因此他们根本就无法发觉到那些冲突。   病人竭力逃避对于自恨或自卑的体验,其主要问题乃在于避免去了解那些有所未满足的“应该”。因此,在分析中,他必定还击,以避免洞悉那些就他“内心的指使”而言乃是不可原谅的罪行──缺点。因此任何有关这些缺点的暗示,他都会觉得是一种恶意的谴责,而迫使他采取自卫行为。不管在他的防护中他是好战的或是平静的,其效果都相同;它防止他适度地去查明真相。   所有病人用以保护他的主观价值与避免危险──或是焦虑与恐惧的主观感觉──的迫切需要,正说明了他之不顾自觉的善意而无法与分析家密切合作,这也说明了他之所以需要采取自卫的缘故。   到目前为止,他的自卫态度其目的乃在于“维持现状”【这乃是“阻抗作用”的定义,我在《自我分析》中,第十章阻抗作用的处理中即已提过】,在分析过程中这是最显著的特征。譬如分析退却型的病人时,在分析进行的初期,病人需要完全地保存他的孤立(与人脱离关系)与“自由”,以及他那不希求、不战斗的政策,这些完全决定了他对分析的反应态度。然而,就夸张型与自谦型的人而言,特别是在分析的初期,还另外存有一些阻碍分析进行的因素。就像他们在生活中亟欲追求绝对的胜利、征服或爱的积极目标一样,在分析中他们同样会外求以达到这些目标。分析应该要除去一切的障碍物──他们为求澈底的胜利或永不战败,神奇的意志力,无可抗拒的惑力,神圣不可冒犯……等等障碍。因此它不单是病人自卫的问题,而是病人与分析者之间的积极对立问题。虽然两人都会谈及演进、成长与发展,但他们的所言完全意指着不同的事物。分析者注意的是真我的发展,而病人却只能思索着如何完成自己“理想化的自我”。   所有这些阻碍力,也会影响病人欲寻求得到精神分析之动机。人们希望被分析,是因为存有某些障碍,例如恐惧、忧郁、头痛、工作方面的限制、性的困扰、各方面的反覆失败。他们来接受分析,乃因为他们无法克服某些痛苦的生活情势,如太太或先生的不贞或欲离家出走。他们也可能是因为模模糊糊地觉得自己的发展,正遭受到障碍而来求分析治疗的。所有的这些障碍似乎都有足够的理由可考虑作一次分析,但并不一定要做更深入的检查。基于刚刚提到的理由,我们最好要问:谁受扰乱了?是病人本身──因他真正地希冀幸福或成长──或是他的自负呢?   的确,我们无法过于明确地对此做一区别,但我们必须了解,自负在制造某些不堪忍受的痛苦之事实方面,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譬如,“怕车道”对一个人可能是无法忍受的,因为它伤害了他“欲战胜一切”的自负。“被丈夫遗弃”这事若使得她那种为求公平相待的心理症要求遭受到挫折,则它便会带来极度的不幸。(她会觉得“我是一个这么贤慧的妻子,因此我有权享受他终生的忠诚”)通常不会烦扰一般人的“性问题”,对于那些自认为“极其正常”的人来说可能就是不堪忍受的。个人的发展受到阻碍可能是极其痛苦的,因为他“要求不劳而获的优越”似乎已无望了。自负也可能表现于下面的事实中,譬如个人可能会因为一些伤害自负的小烦扰──忸怩羞愧、害怕演说、双手颤抖──而找医师帮忙,反而有些更具障碍性的大烦扰却会轻易地忍过去了,但事实上,在他被用以分析的解决法中,这些大烦扰也只担当了微不足道的角色。   另一方面,自负可能会阻止人们请教分析家──这些人都是需要帮助而且能帮得上忙的。但他们那种“自足”与“独立”的自负,却会认为祈求任何帮助乃是耻辱之事,这是不该有的“纵容或沉溺”;他们应该能自己克服烦扰或障碍,或者,甚至他们那种“战胜自我”的自负,都不允许他们具有任何心理症的烦恼。充其量,只有在为了讨论朋友或亲戚的心理症时,他们才会来请教分析者,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分析者必须留意各种可能性──他们将会间接地藉此谈及自己的困难。因此,自负使他们对于自己的困难无法作真实的估计,而致不去找寻分析者帮忙。当然,并非每种特殊的自负都禁止他们去考虑接受分析,在内在冲突的解决法中,任何因素都可能会抑制了他去寻求分析之动机;譬如,退却的倾向可能大得让他们宁愿安于他们的烦扰或障碍中。或者,他们的自谦倾向可能会禁止他们不可“自私地”为自己谋利。   阻碍力在病人自己对分析所怀抱的期望中也会发生作用──当我讨论分析工作的一般困难时,我已提过这一点。再重述一遍,他一方面期待分析应该毫不改变他的心理构造,而又能除去他的障碍(烦恼)因素,另一方面,分析应该能实现他的“理想自我”的无限权力。此外,这些期望不只关系着分析的目标,而且也与达成目标的方法有关。他很少会对分析工作做适度的评价,其中所涉及的因素非常之多。当然任何人都难以赞赏分析工作,他们只会从阅读方面或偶而尝试要分析人或自己时,才会懂得分析的意义。但,就像任何其他新工作一样,只要他的自负尚未干扰他,病人必会及时学习有关的事项。夸张型的人抵估自己处境的困难,同时也高估他克服困难的能力,且认为凭他的头脑以及他那至高无上的意志力,应该能够迅即解决他的困难。退却型的人,因本身的惰性与缺乏动机而变得麻痹无力,他并不期望分析家赋予他神奇的线索,却会很有耐性地等着,他喜欢当个有兴趣的旁观者。当病人自谦的元素愈占优势时,只因为他的处境极苦且亟欲祈求帮助,所以,他愈会期待分析者挥动魔杖拯救。所有的这些信念与希望,当然都是隐藏在合理的期待层底下的。   此种期望的阻碍作用相当明显。不管病人是期待分析者,或是他自己能利用魔力以获得所想要的结果,他自己那种振奋工作所需的精力动机必已遭受到损伤了,分析也因而变为是种相当神秘而难解的过程。不消说,合理化的解释是无效的,因为它们根本就未触及内在的需要──这些决定了隐藏在“解释”背后的“应该”与要求。只要这些倾向产生话,病人是很希望能接受短期治疗的。但病人会过于忽略了这些治疗结果的发表只是有关症状的改变而已,他们会深深地迷惑着,误以为达到正常与完美乃是一蹴可即的。   这些阻碍力在分析工作中所表现的形式变化多端,虽然为了能迅速了解病情,认识这些形式对分析者而言乃是必备的,但我将只提到其中的一部分而已,同时我不打算把所有的力量都用以讨论他们,因为此地我们的兴趣并非在于分析的技巧,而是应该要了解治疗过程中的要素为何。   病人或许会变为喜好争吵、爱好讽刺、太具攻击心;表面上他可能很有礼貌地装出顺从的样子,而以此作为遮身的屏障;他可能表现得回避而令人无法捉摸,抛开主题,或忘掉主题;他可能马马虎虎,不假思索地谈论主题,仿佛此一主题根本与他自己毫不相干似的;他可能会发出自恨或自卑的咒语,藉此提醒分析者别再继续进行下去了──等等。所有这些困难在直接分析病人的问题时可以会发生,或者也可能会发生于分析者与病人的关系上。跟其他的人性关系相较,“分析的关系”在某方面对病人而言,乃是较为简易的。分析者对他的反应态度变化较少,因为他专心在理解病人的问题。但也有人认为此种关系较为困难,因为病人的冲突与焦虑会因之油然而生。不过它仍是一种人性关系,同时病人与别人之间所发生的困难,在分析的关系中也会发生作用。在此只提出一些显著的情形:他之强迫性地需要胜利、情爱或自由,大大地决定了关系的进展,而且使他对指导、拒绝或强制变得过敏。因为他的自负在进行的过程里势必要因此而受损害,所以他极易感到受屈辱。由于他的期望与要求,在分析中他常会觉得被挫折以及被虐待或被辱骂了;当分析者引发他自责与自卑的感受时,他会觉得宛若被控告及被轻视似的;或者,如果他正处于自毁的激怒的震击之下,他很快就会转而辱骂或虐待分析者了。   最后,病人常会高估分析者的重要性,在他们的眼中,他不只是一个凭藉训练自知以帮助他们的人。不管他们如何地通达世故,私底下他们还是将他奉为是术士,他对喜恶具有超人的能力。他们的恐惧与期望结合而产生了这种态度。分析家具有伤害他们、压服他们的自负,唤起他们自卑的能力,但也具有神效的医疗能力;简言之,他是个术士,具有推他们下地狱及提他们上天堂的能力。   由许多观点来看,我们可以坚定这些防御的意义。当我们分析病人时,对于这些防卫在分析过程中所具有的阻碍力,我们的印象会特别来得深刻,他们让病人难以──有时不可能──反省自己,了解自己以及改变自己。另一方面──就像弗洛伊德所发觉而提到的“阻抗作用”──他们也是导向我们问题的指标。当我们渐渐了解病人所需保护或提高的主观价值,以及他所逃避的危险何在之后,我们就会知道一些发生于他们身上的重大力量了。   此外,虽然病人的“防卫”态度导致了治疗上的多重混乱,以及──直言之──分析家有时也希望此种防卫行为会减少,但分析过程中,具有此种防卫态度远比没有时更不具危险性。虽然分析者竭力避免做过早的解释,但因为他缺乏上帝的全能力量,所以他无法阻止这项事实的发生──有时病人会产生比他所能解决的更为恼人的因素。分析者自认为自己的谈论对于病人是毫无弊害的,但病人却会以焦虑不安的方式去解释它。或者,甚至于分析者并无此种谈论或说明,病人也曾经由联想与梦境,而展开那种令人惊讶但却丝毫无益的回想或展望。因此,不管防卫在效用上是多么地具阻碍性,他们(防卫)仍需有一些积极的因素──他们是直觉自卫过程的一种表现,系因自负系统所创造出的那种危险的内在情势所致。   在分析治疗中所引起的任何焦虑,通常对病人而言都是危险的,因为病人易于将它认为是不全或损伤的征兆。但偶而也会不是这样的。“焦虑”的重要性只能就出现的前后关连而予以评价,它只能是意味着,病人已比某时候他所能忍受的更能去面对他的冲突或自负;在那种情况下,他惯常用以缓和焦虑的方法通常可以帮他去应付它。似乎是原本敞开着的通路在此又再度关闭了,他无法从感受或体验中获益。另一方面,急切的焦虑也具有明显而积极的意义,因为它可能表示,现在病人已觉得有足够的力量,更能镇定地去冒险以面对他的问题。   精神分析治疗之路是种古老的方法,在人类历史上屡次地被提倡。就苏格拉底与印度哲学的观点而言,它乃是经由自知而获得再定向之道。它的新颖与特别处,主要在于获得自知的方法之不同,而这都要归功于弗洛伊德的才华。分析家帮助病人了解所有作用于他身上的力量,阻碍性的或建设性的;他帮助他对抗前者而引动后者。虽然阻碍力的破坏作用与建设力的诱导作用都是同样发生的,但我们将分别讨论他们。   当我对本书所提的各主题作一连串的讲演时,有一次在我讲完第九次讲演而将谈及治疗之时,大家提出了问题,我的回答是:我所提过的一切都是有关治疗的。所有精神方面可能涉及到的知识,可以使每个人有机会找出自己的困难所在。此地我同样地要问,病人必须要知道什么才能铲除他的自负系统,以及除去由此所衍生的一切附带影响,我们可以简单地说,他必须晓得我在本书中所提到的每一件事:他对荣誉的探求,他的要求,他的冲突,他个人的特别解决法──以及所有这些因素在他的人性关系方面,与创作力方面所具有的影响为如何。   此外,病人不可只知道这个个别因素,而且也应该知道其间的关系与其相互间的作用。这方面最重要的,则是他应了解自恨乃是自负所不可脱离的伙伴,他不可能只具有其中一种,而缺乏了另一种。必须就整个人格构造来了解每一存在的单一因素,譬如,他必须了解他的“应该”乃因他自负的种类而定,“应该”之无法满足或达成,必会引发他的自责,于是这些自些自责依次地又说明了何以他需要保卫自己以免于遭受自责的猛攻。   了解所有的这些因素,并非指懂得这些因素的死知识,而是意指要澈底地去认识他们。马克慕雷说过:“专心于单一目标,而对相关的人漠不关心,这些都是“死知识”的特征,这通常称之为“客观性”或“对象性”,实际上它只是非人格的……。死知识终归是有关某事物的消息或知识,而不是去认识或了解那些事物。科学无法教你了解“你的”狗,而只能教你狗的一般性何在而已。你只能从它生病时,你照顾它、教它如何在屋子周围活动、以及跟它玩球之中,而了解它。当然,你可以运用科学所给你的有关狗的一般性,而更了解你的狗,但这已是另一件事了。科学所注重的是一般性,多少都是指一般事物的普遍特征,而不注重个别的或特别的事物。而任何真实的事物永远都必定会是个别的、特殊的。在某些奇特方面,对于事物的了解或认知,乃视我们个人对他们的兴趣而定。”【取自约翰·马克慕雷所著《理性与情感》】   此种对自我的认识,包含了两件事。第一、病人只大略了解他具有太多错误的自负,或他自己对于批评与失败过于敏感,或他有责备自己的倾向,或他具有许多冲突而已,但这仍是无所助益的。有价值的,乃在于他能了解这些因素在他身上发生作用的特殊方式,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在他个人(特别的)生活中──过去的与目前的──具体而详实地表现出来。譬如大体上知道“应该”,或甚至于知道“应该”在他身上发生作用的一般事实,对于病人而言乃是一种裨益的,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他必须澈底认出“应该”的特殊内容,使这些“应该”变为必需之特殊因素,以及“应该”对于他个人特殊生活所具有的特别影响。然而,强调“特别”与“特殊”乃是必需的,因为基于许多理由(他之脱离自我,他之需要掩饰不自觉的伪装),病人有变为迟疑混钝、或非人格的倾向。   此外,“认识他自己”不可只停留于“智慧上的认识”,虽然它可能会由此方式而开始,但后来必须变成一种情感的体验,其实这两项因素必会相混合,因为大体上没有人能够普遍地体验出“自负”;他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事物中体会出他个人的自负。【在心理分析史上,最初,“智慧的认识”似乎是种有效的治疗剂。那时它意味着孩提时代记忆的涌现。由下面的预测可得知当时是如何地高估智慧的胜利:只要认识某些倾向的无理性即足以解决问题。后来,又转变而趋向另一极端:一项因素的情感体验变为最重要,而且在各方面都已受到注重。事实上此种论调的转变,乃是大部分分析的进步特征。每个人似乎都需独力再发现情感体验的重要性。】   于是他不只要考虑作用于他自己的力量,而且要感觉出这些力量,这是很重要的,为什么呢?因为纯智慧的“了解”就字的严格意义而言,一点也不包含了解【根据韦伯斯特(Webster)的说法,“了解乃是变为真实之行为或过程”】──“觉察”、“实现”或“获得”的意思:纯智慧的了解对他而言尚未成为真实,它尚未变为他个人的所有物,它尚未在他身上定根。他特别用智慧所观照出来的也许是正确的,然而就像一面不能吸收光线而只能反射光线的镜子一样,他可将这些“见识”应用于别人,而不用到自己身上,或者,智慧上的自负在许多方面可能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掌握住一切:他可能因觉得创造了一项别人所逃脱或规避的发明,或发现而自傲;他开始操纵这项特殊的问题,改变且扭曲它,以致于他的报复、或他的被辱骂感,立即成为一种完全合理的反应。或者,最后单单他的智力可能已让他足以去排除问题(万难):“知道”即“解决”。   此外,只当我们体验出那些潜意识或半意识的感觉,所具有的“不合理”之震撼力时,我们才能逐渐了解发生于我们心中那些不自觉的力量的强度与强迫性。病人可能会承认他对单恋的失望,事实上,可能是因为他不可被抗拒的自负,或占有对象的身体与心灵的自负受到伤害,而产生的一种被屈辱感。但这仍是不够的,他必须感觉到屈辱,以及进一步感觉到他的自负支配了他才行。只模糊地知道就当时情势而言“他的愤怒与自责可能比应有的表现更过分”也是不够的,他必须感觉到愤怒的完全震击力,或自责的深度。于是某些潜意识的过程(以及它的无理性)所产生的威力,才会迫在眼前,对他而言才会变得明显可见。唯有如此,他才会具有想再找寻出更多有关自己事情的动机。   感觉出原原本本的情感,以及努力去体验那些还只是知道,而尚未感觉到的情感或驱力也是重要的。譬如,再重举以前举过的例子,有位女士当她无法爬到山顶上时,也连看到狗都会害怕──她已完完全全地感觉到恐惧本身所具有的强度。她澈底地了解并感觉出,恐惧乃是源自于自卑,因此这才能帮她克服她的这种特殊恐惧。虽然自卑几乎无法被体验出来,但她的发现却也意味着恐惧已原原本本地被感觉到了。但只要她仍无法感觉到自卑的深度,则其他的恐惧亦会继续发生。只当她原原本本地感觉出她对自己的无理要求──欲征服一切困难──时,自卑的体验才会帮助她克服恐惧。   到目前为止,某些潜意识的感觉或驱力的情感体验,可能会突然发生而深深地吸引住我们,仿佛是种启示一般。它更常逐渐发生在专诚研究问题的过程中。譬如,病人最先可能认出包含了报复性元素的暴躁,他可能会认出这种情况与受伤的自负彼此间的关系,但有时他必定会体验到那种受伤的情感的一切强度,以及报复的情感震击力。另一方面,他最初可能先认出比当时情势所容许的,还更感到愤愤不平或更感到被辱骂被虐待,他会察觉到这些情感乃是为他对某些期望大失所望的反应;他也会了解分析者的暗示──这些情感是无理的,但他自己却认为这乃是完全合理的。渐渐地,他将会认出那些他深深不合理的期望,以后,他们就会了解它们(即期望)并非是无害的愿望,而是一种相当固执的要求。他将会及时发现他们的范围以及他们的幻想(不合理)性质。接着他会感受到当这些遇到挫折时,他是何其剧烈地愤感不平,是如何极度地被压服。最后,他明白了他们所固有的势力。但所有这些都仍与他“宁死而不愿放弃期望”的感觉大有差别。   最后一个例证:他可能知道他以为“闪避乃是最为悦人的作法”,或者,他也可能知道有时他喜欢愚弄或期望别人。当他对这方面的认识更为广泛后,他会了解他是多么地羡慕那些能比他更会“躲避”事情的人,或者了解当他被愚弄或欺骗时,他是多么的愤愤不平。他会渐渐地更加认出,事实上他是多么地以他那欺骗,或虚张声势的能力而表自傲!有时他必定也会刻骨铭心地,深感它实际是种撩人的酷爱物。   然而,要是病人全然没感觉到某种情感、冲动、渴望──或其他任何的感觉时,又将如何呢?我们毕竟是无法人为地引诱出情感。不过,如果病人与分析者都确信让情感表露出来(不管是关于哪方面)以及让情感以原有的强度而奔放出来,其价值还算有些助益的话,这将会使病人与分析者注意到纯粹的“劳心工作”与“情感的参与”间的差异。此外,它也会引起他们对于分析那些干扰情感经验的因素感到兴趣,这些因素在程度上、强度上与种类方面都有所差异。探知这些因素是阻碍病人一切情感的感受,或只是妨碍对于特殊情感的感受,这对分析者乃是很重要的。其中最明显的乃是病人无能,或乏能冷静判断地去感受任何事物。一个一直以为自己是最能体谅别人的病人,当他了解他已变得令人极感厌恶,且会压制他人时,于是由于价值的判断,他顿悟了此种态度乃是错误的,他必须停止下来了。   此种反应看来像是公正地在抵抗心理症的倾向,而且想要改变它。事实上,在这种状况下病人依旧陷于自负与恐惧自责的原动力中,因此,在他们有机会去了解与体验他们个别倾向的强度之前,他们会急忙地想抹杀这些倾向。另一种病人,他禁忌自己去接受或利用他人,他发现在他过度谦虚的心境下,埋藏着一种找寻自己利益的需要;发现他如果无法在某一情况下获得什么,则他必会真的表现得相当愤愤不平;也会发现每次当他与那些比他更居优势,情况比他更好的人们相对时,他都会感到身体不舒服。于是有如雷光闪电般的,他迅作结论说他是极其可憎的──而且因为这样,而无法去体验及了解那些被压抑的攻击倾向。于是欲了解强迫性的“无私”与相对的“贪取”之间所存在的冲突,也遭到了阻碍。   那些思索过自己,而且觉察到好多内在问题与冲突的人当会说道:“我对自己是这么的(甚至于是全盘的)了解,因此这应可帮助我更能控制自己;但实际上我还是感到这么痛苦与不安。”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病情的认识会变得过于偏激或片面,而且过于肤浅与表面化;亦即它并非是刚提过的那种具有深奥广泛意义的认识。然而,假设某人已真正地体验出某些作用于自己的重要力量,而且已发觉到这些力量对他生活上的影响后,那么他对病情所有的这些了解,会是如何地帮助并解放他呢?或能帮他解放自己,而达于何种程度呢?当然这些认识有时会困扰他,有时则会解救他。但他们对于他的人格究竟有何影响呢?不用迟疑的,这问题似乎过于普遍而无法作一满意的回答。但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会有高估他们治疗效用的倾向。同时,因为我们极想更正确而明晰地了解治疗的原因与动力为何,所以让我们来检查一下此种“了解”所导致的各项变化──他们的可能性与界限(缺点)。   没有一个人能不经历“再定向”作用,而能精通他的自负系统。他开始了解到,他对自己所具有的某些观念或想法乃是纯属幻想的,“他开始怀疑他对自己的需求”就别人而言是否可能实现,他对别人的要求(除了建筑在动摇的基础上者之外)是不是有部分可以实现。   他开始发觉他过于以自己所没具有的特性──至少他不相信自己具有──为傲,譬如他发觉他所引以为傲的“独立性”,并非是真正的内在自由,而是对“强制”的一种敏感罢了;他会发觉事实上他并不像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诚信不欺,因为经由他潜意识的伪装与掩饰,他已表现得多变莫测;发觉自己虽已具有胜利或战胜的自负,但他在家中甚至于连个家长都不是;他发觉他对人们的许多爱(这使他变得何其绝妙!)都是因为他强迫性地需要被喜欢或被崇拜而产生的。   最后,他开始怀疑他的价值观以及他的目标的确实性。也许他的自责并非纯为道德感受性的象征吧?或许他的讥诮见解或言词,并非表示他已超越一般的成见,而只是想权宜地逃脱,免于使自己与自己的信仰一致?或许将别人视为骗子并非全为凡俗的智慧(老于世故)?或许因为他欲离弃独立而致丧失良多人际关系?或许胜利或爱情并非是每件事的终极答案?   所有这些变化,可以被描述为是一种现实测验与价值测验的渐次成果。经由这些步骤,自负系统的根基就会逐渐损毁。治疗的目标乃是让病人能具有“再定向”作用,而这些步骤则都是再定向的必备条件。到目前为止,他们全是破除妄想的醒悟过程。然而,如果只有发生这些过程而无建设性的步骤同时加入,则他们亦无法而且也绝不会具有彻底而永久的解放效果。   在精神分析的早期,当精神病学家开始认为分析乃是精神治疗的可能形式时,有许多人提倡分析之后必须做一综合。他们好像已承认,必需先将某些事物分离、破裂,而且,治疗者必须给病人某些价值、正面的东西,这些东西是病人生活所凭依的,他所能相信的,或他所能实行的。虽然这些暗示可能会因误解分析而产生,而且也可能包含许多的错误,但他们都是由很好的直觉情感而来。事实上,这些暗示对我们的分析思考而言,远比弗洛伊德的思考更为适切,因为他并不像我们一样了解治愈的过程:为了让建设性的事物可能成长,而应放弃阻碍性的事物。古老的暗示告诉我们,主要的错误在于他们将一切责任推给了治疗者。他们不相信病人自己的建设力,而觉得治疗者应该像是一个突然介入,而能使事件改观或解围的人,以相当人为的方式而供给病人更多的积极生活方法。   我们回顾古代的医学名言,“治愈力”固存于心中与身体中,如果身心发生疾病,则医生只要帮助他除去有害的力量,便能带给他痊愈的力量。破除妄想之醒悟过程,其价值端赖是否能消弱阻碍力,而使真我的建设力有机会获得成长而定。   为了支持此种过程,分析者所应做的工作,便与分析自负系统大有不同。后者除了需有精良的技术训练外,还需广泛地了解可能具有的潜意识的错综性。而且个人还需具有发现、理解、联想的天才。为了帮助病人找寻自己,分析者也需要认识一些由经验中所获得的方法,在这些方法中,譬如经由梦或其他的途径,真我将会涌现出来;这种认识是有价值的,因为这些方法根本就不明显。他也必须知道何时以及如何使病人的意识投注于这个过程中,但比任何这些因素还更重要的是,分析者本身必须是个具建设性的人,而且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终极目标乃是在于帮助病人找回自己。   从一开始,就有许多痊愈力作用于病人。但在分析开始时,其气势通常仍是不够,且须在他们真能帮助抵抗自负系统之前,就先将他们引动起来。因此,分析者──开如就须拥有坚貌的意志;同时对分析具有积极的兴趣,这些都是有益的。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病人一定会很关心地要除却某些障碍,通常(也是不论理由为何)他亟欲改善这改善那的:他的婚姻、他与孩子相处的关系、他的性能力、他的阅读、他精神集中的能力,社交上的自然而不尴尬等等。他对于分析,甚至对于“自己”会具有智慧上的好奇;他想加深分析者的印象,而欲让其了解他原来的心意,以及他已迅速对此病情有所认识了;他会想要取悦分析者,或者做个完美的病人。而且他在分析进行中最初会很乐意,甚至很热望地与分析者协调合作,因为他期望他或分析者的能力会产生出神奇的治疗功效。譬如,他已确切地了解自己过分顺从,而且对别人的关心过分表示感激──因而,这种毛病便立刻“被治愈”了。虽然这些种类的动机并不会使他安渡分析的烦乱期,但他们却足以令他度过分析的初期,无论如何,初期大半是不会过于困信的。同时,他将学到很多关于自身的事物,而发展成更稳定的兴趣。利用这些动机对分析者而言,就如同了解动机的性质那般的需要。而且分析者也该适时决定,将这些不可靠的动机变为分析的情感或思想的对象。   分析的早期即开始引动了真我,这样的话,必将会是最具价值的,但此种尝试是否可行或有意义,就像做每件事一样,需视病人的兴趣而定。只要病人的精力还集中在强化他的自我理想化,而贬低了真我的话,那这些尝试或努力势必是无效的。然而,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是何其短少,因此一定还有许多比我们目前所想像的还更可行的方法,初期与后来的最大帮助,乃是得自于病人的梦。此地我无法开展我们对于梦的理论,但必须简要地提一下我们的基本信条:在梦中,我们将会更接近真实的自我;不管是以心理症的或正常的方法,梦乃是代表我们正努力地在解决我们的冲突;梦中,建设力会发生作用,尽管有时在不同的状况下这些力量是几乎无法发觉的。   从具有建设性元素的梦中,病人甚至于在分析的初期就能瞥见他所存在的世界,这是特别属于他自己的,就他的情感而言,这比他所幻想的世界更为逼真。病人因为是针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之故,而改用了象征(符号)的形式,使对自己的那种怜悯感表现于梦中;有些梦显示了深深的悲伤、乡愁、渴望;在有些梦中,他奋斗求生;梦中,他梦见被关入监狱而想逃出;在梦中,他正妥善地在种植植物或发现自己处在从前所不知道的房屋里,有间空房;当然分析者必会帮他去理解这种符号所表示的意义。此外,分析者会强调病人在梦中所表示出──那些在清醒生活中所不敢感觉的情感或渴望的意义。于是他会提出问题(譬如),是不是病人对自己感觉到的伤感,比他意识里所装扮出来的乐观主义还不真实。   有时运用其他的方法也是可行的。病人自己会开始惊讶他对自己的情感、愿望,或信仰知道得竟是那么少。于是分析者将会鼓励此咎迷惑的情感,知道自己的愿望与信仰,的确是“天生的”──这些都存于他的天性中。因而,对于这些天生的能力之未曾发生作用,他是有理由感到惊讶的。同时,要是此种惊讶并非是自发的,那分析者必须要在适当的时机诱发出这个问题。   这些似乎都不甚重要,但此地不只获得一普遍的真理──“惊异”乃是智慧之始;更特别的是,病人了解了他与自我远离而不忘记自我,这是重要的。其影响堪与一个在极权政治下长大的年轻人,当他闻悉了民主的生活方式后所受的影响相比较;得到的这种消息可能很快地渗透,或者是满腹怀疑地加以接受,因为民主早已不被他所信任。不过,他可能会渐渐了解他已失却某些合意的事物。   此种应时的谈论或评论有时是必需的。只当病人已对“我是谁”的问题感兴趣时,分析者才会更积极地努力设法让他了解,他是如何地不知道或不喜欢他的情感、愿望或信仰。举一例证:有个病人,当他发觉本身有一个极小的冲突时,就会大感惊讶,他惧怕会为会为此所撕裂,了惧怕因此而发疯,问题可由许多不同角度去处理。诸如:只当凡事都在理性的支配下,他才会觉得安全;或他之惧怕任何轻微的冲突,将会消弱他去反抗他所认为敌对的外在世界。藉将焦点置于真我,分析者可指出,一项冲突可能是令人震颤的,因为它的量,或因为病人本身用以对付微小冲突的真我是这般极其渺小。   在此我们可以举个病例,有位病人在两位女人中踌躇莫展。当分析进行时,愈来愈明显的,无论在何种情势下他往往都难以决定自己,不管是关于女人或思想,关于工作或生活的住所都是如此。虽然如此,可是分析者可从不同的观点来确究问题,首先,只要一般的困难不太明显,他就必须找出在个人决心中包含了些什么。当“犹疑不决”的渗透性变得更为显著时,就会揭露出病人具有意欲“拥有一切”之自负──既要拥有他的烧饼,但同时也要吃掉它,因此,他觉得还“需要选择”是种可耻的退步表现。另一方面,就真我的立场而言,分析者可能还会向病人暗示,因为病人过于远离自我,而无法知道自己的偏爱与方向,所以无法控制及决定自己。   此外,病人可能会诉怨自己的顺从态度。他经常只要别人希冀或期望他去做某事,他就会承诺而去做那些尽管是自己所不喜欢的事。根据当时的情况,问题可从许多有利点去解决:譬如,我们考虑到要他可能具有下列的心理:他之必须避免冲突、他之不会利用自己的时间、他具有了解能够胜任一切的自负。然而分析者可确实地提出问题:“你都未曾咨询过自己,有关你所希冀或认为是正当的事吗?”除了以这种间接的方式来引动真我外,病人有时会表现出更独立的思想或感觉,表现得更自我负责,对自己的实况更感兴趣,独自了解他的伪装,他的应该,他所使用的外移作用……等等迹象,而分析者将会把握机会去激励他表现此种迹象。这包含了在每次分析会谈之间,多鼓励病人作自我分析。此外,分析者将会展示或摘要地记下,此种方法对于病人人性关系所具有的特别影响:他之较不惧怕他人,较不依赖他人,因而对别人更能具有亲切和善或同情慈悲的情怀。   有时,病人几乎不需任何鼓励,因为无论如何他觉得这样较为自由,也更具生活力。有时他会具有贬低上述方法所具重要性的倾向,对于这种倾向必须加以分析,因为它往往是代表病人“恐惧真我”的表现。此外,分析者也会提出有关如何使病人更自发、自作决定、或变得更为积极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先着手了解与“病人有勇气去变为他自己”有关的因素为何。   当病人开始具有一些可资立足的坚定立场后,他将会更能与他的冲突格斗。这并非意味着冲突直到现在才已显而易见,其实分析者早已发觉到它们,甚至于病人也已觉察到他们所表现的症候。关于其他的心理症问题,也都仍具有此种现象:欲从心理症问题所引起的各项行为或表现,而了解心理症问题,这乃是一循行渐进的过程,而研究此种问题亦在分析中进行。但如果“远离自我”的程度仍未缩减,则病人必无法感觉到此种冲突乃是他自己的,而企求尽力去解决它们。就如我们已知的,有许多因素参与其中,而使“了解冲突”变为一种破裂的感受,这些因素中以“脱离自我”最为显著。理解此种关系最简单的方法乃是考虑人际间的一种冲突,假定某人与两个人──父母或两个女人──关系相当密切,而这两人正力图反向影响他,那么,他对自己的情感与信仰了解得愈少,他便愈易于被它们来回地支配,而且在过程进行中他可能会整个瓦解或精神错乱。但,反之,他愈坚固地根植于他自己,则他愈不会因此种反向影响而受到磨损或伤害。   病人用以渐渐了解自己冲突的方式,彼此间差异甚大。他们可能了解了有关特殊场合的分裂情感──诸如对父母或配偶的双重矛盾情感──或了解了有关性行为或思想*的矛盾态度。譬如有位病人,他了解他虽不喜欢他妈妈,但却需对她挚诚。仿佛他已知道了一种冲突,即使只是关于一位特别的人而已。但事实上,这乃是他了解冲突的方法:一方面他觉得对不起妈妈,因为她是个受难型的人,她总是不快乐;另一方面他却又很恨她,因为她强制要求独一无二的挚诚。对他这种人而言,这两种都是最可理解的反应。其次,他所认为是爱或同情之事变得更为清楚;他应该是个理想的儿子,而且应该能带给她快乐与满足,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有“罪恶感”,而倍加殷勤地去弥补。这种“应该”(如同以下即将显现的)并非只限于这种情况而已;生活中不管处于那种场合,她都应该是绝对完美的。他的冲突的另一成分于是涌现而出,他也是一种相当脱俗孤立的人,他要求不受人的困扰,或期望他做某事,而且憎恨每种困扰、期望他的人。此地所提到的这种发展程序,乃是从“将他的矛盾情感归咎于外在的情势(妈妈的性格)”到“了解在特殊关系中他自己的冲突”,最后再到认出存在于他自身的主要冲突──因为它系存于他的心中,所以是作用在他的整个生活面上。   其他病人,起初可能只是瞥见他们生活哲理中的矛盾而已。譬如,自谦型的人,也许会突然地发现他过于轻视别人,或者他反对必须“和善”待人。或者,他可能短暂地认出自己对于特权具有过度的要求,虽然最初这些要求并未让他注意到这乃是一种矛盾(冲突更不待言),但他会渐渐了解这些要求的确与他之过分谦虚,及他之喜爱每个人互相矛盾。于是他会暂时地体验出一种冲突,诸如当他强迫性的助人行为未获得“爱”的回报时,他会盲目地愤怒自己当了“受骗者”。他变得完全不解人事──同时“感受”也沉没了。其次,他对自负与利益的禁忌态度,变得更为明显,而且显得相当固执与无理,因此他开始对它感到惊异。在他仁慈、神圣的自负渐受破毁后,他开始发觉自己正在羡慕他人;发现他对自利的贪得无厌,或他之吝于施舍。在他内心起变化的过程里,有部分可被描述为“渐渐滋长以熟悉存于他自身的矛盾倾向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这单独就可用来说明因发觉矛盾的倾向而感震惊的态度,会渐趋于和缓方式的理由。就动力的变化而言,更重要的乃是在整个分析过程进行中他的成长是何其茁壮,因此他渐渐能在根本上毫不动摇地去面对这些倾向──同时也因此能够解决它们。   另一方面,病人或许会发觉存在于自身的冲突,然而在他们的心目中,冲突的外形仍是何其模糊,意义仍是何其暖昧,所以这种冲突依旧是不可理解的。他们会谈及存在理性与情感间的冲突,或爱情与工作间的冲突。这种形式的说法是不易了解的,因为爱情与工作并不互相矛盾,理性与情感也并非不能和谐共存的。分析者无论如何必无法直接去解决此种冲突,他只能知道某些冲突必定正作用在这些范围内,于是他紧记着这种冲突,而力图逐渐理解病人自己所涉及到的问题。另一方面,病人最初可能并不觉得它是一种个人的冲突,而只能将它与既存的情势联想在一块。譬如,女人们可能因传统的环境所致,而产生爱情与工作间的冲突,他们或许会指出,事实上一个女人是难以将职业与身为妻子、母亲的职责合而为一的。他们会逐渐了解到在这方面他们已具有了冲突,而且比现存的外在困难还更为重要。长话短说:虽然他们在职业上会表现出“心理症的野心”与“求胜利的需要”的一切标记,但他们在爱情生活中却会倾向于病态的依赖性。前者的那些倾向通常都会被压抑着,但仍活跃得足以做为衡量工作成果或成就的标准。就理论而言,他们已努力欲将自谦的倾向贯注在爱情的生活中,而将夸张的驱力表现于工作上。然而,实际上这种绝对的分法是不可行的。在分析中会变得更明显的是,为求胜利的驱力也会作用于爱情的关系中,而克己的倾向也会发生于他的职业上──结果使他们与日俱地变得闷闷不乐。   病人也会坦然地陈述一些在他们的“生活方式”中或“价值观”中极为显著的矛盾。他们最初会显示他们自己是何其亲切与明理,过度顺从,甚至何其卑屈。于是为求权力与威望的驱力会变得十分惹人注意,譬如,会表现出渴求社会上的名望,或征服女人,而带有虐待狂与冷酷无情的潜伏情绪。有时他们会表示相信自己乃是无法忍受怨恨的,但有时──未受矛盾困扰──却具有相当野蛮的报复之怒。或者,一方面,他们希冀能由分析中获得一种不为任何情感所阻碍的报复能力;另一方面,又希望具有隐士般脱俗孤立的亮节,然而他们全然不知这些态度、驱力或信仰彼此已构成了冲突,而一直自傲能够比那些遵循“美德的窄径”之徒,具有更广泛的情感或信仰,“间隔化”于是达于极点。但分析者无法直接地处理它,因为他们之需要维持这种“碎裂作用”,使他们大大地降低真理与价值的知觉,舍弃真实的证据并逃避任何自我的责任。于是自谦驱力与夸张驱力的意义与威力也渐渐变得显著可知,然而单只有这样仍是一无助益的,除非能更进一步地分析他们的“逃避”心理与潜意识的“欺骗”心理。这需要再进一层地分析他们夸张的与倔强的外移作用,分析他们之只在想像中去完全他们的“应该”,以及研究他们那种用以找寻并相信某一脆弱的理由,以抵抗自责的保护智巧。(譬如因为“我已竭尽全力,我病了,我被太多的烦恼所困扰,我不知道,我孤立无助,情况已见好转,”等等)所有这些方法都带给了他内心的安宁,但也同时随着生活的进展而消减了他们的道德情操,因此让他们更无法面对他们的自恨与冲突。虽然这些问题需要长期持续的分析(使其说出实情),但病人也会因此逐渐地变得坚强,而敢去感受这些冲突,并与之格斗。   总而言之,由于冲突所具有的那种“破裂性”,使冲突在分析初期变得模糊不表。假设这些冲突都已完全被了解了,也只是关于某一特殊的情势而已──或者说,这些冲突可能只以极模糊、极普遍(非特殊的)的形式而被发觉。它们也许会暂时涌现,却因出现期过于短暂而无法获得新意义,它们会被间隔化,这方面的变化可如此发生:病人先要渐渐发现某些冲突,然后渐渐了解它们乃是他个人特别的冲突,于是他会更深及其本质:他不只发觉了冲突的轻微表现,而且开始确实地了解内心冲突究竟为何物。   虽然这种分析工作辛苦而令人因扰,但它也是一种解放性的工作。失却了固执的解决法后,一切冲突就易于分析了,而个人特殊的主要解决法,了因其价值渐渐削减,最后终于崩溃。此外,那些尚不熟悉的或发展不良的人格部分,也都已被发现且获得发展的机会了。的确,首先出现者仍旧是较严重的心理症驱力。这是有用的,就自谦型的人而言,他必须先发觉他自私的“自我中心”的心理,然后才有机会表现正常的“坚持己见”的作法;他必须先感受到他的心理症自负,才能渐渐了解真正的自尊。反之,夸张型的人,必须先感受到他的卑屈与他之需要人们,然后才能发展出真正的谦虚与柔顺的情感。   如果这种分析工作进行得顺利,则病人必能更直接地去解决那种最为广博的冲突──存于他的自负系统与他的真我之间,存于他欲完成理想的自我的驱力,与他亟欲发展他天赋潜能间冲突。这些力量渐渐积聚起来,“主要的内在冲突”于是变得最为清晰,这时注意此种冲突是否依旧如此极度明显,乃是分析者的首要工作,因为病人本身很容易会忽略它。由于许多力量的汇集,因此开始了分析中最有利但也最为动乱的时期,其程度以及持续的长短分别有所差异。“动乱”直接表示出了他内心正在激战,而它的强度也与他所面临的问题的重要性相一致,基本上它乃是代表着下面这一个问题:他是想继续保持他的错觉、他的要求以及他的错误自负的崇高与魔力吗?或者他已承认自己不过是个常人──一个具有一般人类缺陷,同时具有个人特殊的困难,而且也具有成长可能性的人吗?我觉得在我们的生活中,再也找不到比这种分歧更为重要的交叉情势了吧!   这时期的特征是“起伏不定”、“来回移动”,而且常是快速而连续的。有时病人会往前进,进行的方式极多,他的情感变得更为活跃,他更为自发自动,更直接,他能考虑该做而且具有建设性的事,他觉得他对人更友善、更怜悯。他变得更注意到有关他“与别人脱离关系”的许多问题,而且靠着自己就能去了解他们。譬如,他会迅速地认出,以前当他并没“位居”某种地位或当他未面对自身的某些问题时,他便会责备他人的情形。他发觉到他真正独力为自己做的事太少太少了,他会以更郁闷的审判、具后悔性但却无压服性的罪恶感心境,而记起过去的欺诈以及残忍的事件。他开始发觉自身的长处,也了解自己所具有的某些优点,他会合宜地相信自己那种坚挠不屈的奋斗。   对自己作更真实的评价也同样会出现于梦中。譬如,有位病人在梦中以夏天的别墅为像征而表示出自己的情况,这些别墅因为久无人住,已变荒芜,不过仍旧质地良好。另一个梦表示要从自我负责解脱出来,但最后却坦然地觉悟了:病人梦见自己是个大男孩,他开玩笑地将另一男孩折叠起来置于手提箱中,他并无意要伤害他,他对他毫无敌意,但只因遗忘了,而使他窒息而死。梦中病人(梦者)企图进行不精心的脱逃,但后来有位官员很富人性地告诉他,并向他解释此中的真相与结果。   此种建设期过后,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反应,这些影响中的主要元素乃是一股复始的自恨与自恨。这些具有自毁性的情感可能会如实地被感受到,或者经由报复行为──觉得被辱骂或具有虐待狂或被虐待狂的幻想──而被外移了。或者病人会模糊地认出他的自恨,且深深地因自毁的冲动而感焦虑。虽然后来因此而表现出焦虑,但他平常用以抵抗此种焦虑的防卫方法──诸如纵欲、性行为、对同伴的强迫性需要,或变得自大与崇高──会再度变得活跃直来。   所有的这些烦乱都源于因病况真正转好所起的变化,但为了正确地考评他们,我们必须考虑“改善”的坚固性,以及“复发”的起因。   病人有可能会高估他所表现的进展情形,而几乎忘却了罗马并不是一天所造成的此一事实。他就像是我趣称为的“正常的狂饮”,既然他能做许多以前所不能做的事,那他应该是个──同时,在他想像中,现在就是──完美而标准的人,并且是最完美且健全的人。虽然在另一方面他更愿意做个真正的自己,他了解这些改善正是健全而光荣的,实现他的理想自我的最后机会,同时这个目标仍具有充分威力而使他暂时地发生毛病。轻微的兴奋与得意暂时使他克服仍旧存在着的困难,同时也使他格外清楚目前他已超越了所有烦恼。但因为大体上他了解自己比从前更伟大,而使这种情况无法长久持续下去。他必定会认出,虽然他已真的将许多情势处理得比从前更好,但许多旧有的困难依旧存在着。同时,也因为他相信自己已达颠峰状态,所以他无心再努力去了解并改善自己。   另外有一种病人,似乎会适度而谨慎的向自己与分析者承认他们已有进展。他们时常甚易以相当精巧的方式而贬低“改善”的成果,不过当他们遭遇到发生于自身的问题,或碰到他们无法应付的外在情势时,就又会发生“复发”的现象。其过程之进行与第一类的相同,只是没有荣誉化的幻想而已。以上这两种人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具有困难与缺陷的,或不承认自己实在是没有非凡优点的。他们的勉强或不愿意的情境可被外移。譬如他会这么想:我随时都会接受我自己,但如果我不完美的话,别人就会憎厌我。他们只有当我最慷慨、最有成就的时候才会喜欢我。   造成急性损伤的因素,乃是起因于病人仍无法应付的困难。在最后的一种“反应”中,其起因并非是“成长不适”的困难,相反的,却是往建设性方向前进的特定行动发生了困难所致。这不见得是奇异的行为,病人只怜悯自己,而且初次体验到自己既非特别的出人头地,也非是卑鄙不可见人的,他觉得自己事实上是一个奋发向上,但却常会受到困扰的凡人。他明白了这种“自我嫌恶”乃是自负的人工产物,或者了解了为了具有自尊,他不见得就一定要是个独特的英雄或天才。在梦中也会发生此种态度的变化;有位病人梦见有匹纯种的马,现在变跛了,身子看来也好像是是在泥中拖脏了的样子。他想着:“虽然如此,我也照样能够爱怜它”。但有了这种经验后,病人会变得沮丧,不能工作,觉得完全意气消沉。结果判明是因为自负起反叛且已居了上风之故,他已因自卑的急性咀咒而感痛苦,且愤恨地视之为可鄙的“自我贬值”与“过分自怜”。   这种反应常当病人已作了周详的决定,而且已独力为自己完成某件建设性的事情之后才会发生。譬如,有位病人当他认为他正在进行的工作乃是较为重要时,他会毫不烦躁且毫无罪恶感地拒绝别人同时提出的要求。另一位病人,她结束了她与爱人的性关系,因为她澈底地认出,此种关系过去主要是建立在她自己以及她爱人心中心理症的需要上而已,如今对她而言,它已丧失了意义,所以以后不该再答应他了。她坚决地作此决定,而且尽可能避免伤到她的爱人。在这两个例子里,病人原先都感到自己能支配某种特殊的情势且因此而觉幸福,但不久就会表现出惊慌的态度;当他们那么做后,他们会惧怕自己的独立性,恐怕自己会变得不可爱,与“具侵略性、攻击性”,他会责骂自己是个“自私的色狼或残暴者”,而且会短期地在克己的过度谦虚疆界内寻求庇护。   最后的这个例子其治疗较为繁复,因为它包含了一种比其他这些还深远而积极的步骤。这个例子所分析的对象是一位较年长的哥哥,经营一项事业,这事业是他爸爸传给他们兄弟的,而且已算得上是鸿图大展了。哥哥做事能干,富有正义感,喜好支配别人,而且具有许多典型的自大。我的病人在相比之下是相形见绌的,赖其庇萌,受其威迫,盲目地崇拜他,而且毫不自觉地曲意承欢。经由分析中,我们注意到他冲突的反面,他变得对他哥哥吹毛求疵,公然与之竞争,而且有时表现得相当好战。他哥哥也报以同样的反应;于是一种反应加强了另一种反应,很快地他们就变得几乎不相往来。办公室里的气氛变得紧张无比;同科的人或雇员都各别偏向于其中一方。我的病人起初很得意,因为他终于能“保卫”自己而抵抗他的哥哥了,但后来他渐渐地察觉到他的哥哥也是怀着报复心,亟欲消除他那趾高气扬之势。当他将自己的冲突分析了好几个月后,最后他更广泛地洞悉了整个形势,而能了解比个人的争斗与怨恨还重大的攸关问题之所在。他发觉不只是他,而且还有更多的人,都紧张地希望负起积极的责任,于是他决定与他哥哥来一次晤谈,当然他心理有数,这并非易事。然而,在以后的晤谈中,他既未受威迫也未表现报复心,只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因此,他为未来打开了比从前的基础更为健全的合作的可能性。   他知道他进行得很顺利,而且也为之高兴。但当天下他却感到很惊慌,而且感到恶心与昏厥,因此他不得不回家卧床休息。他并未自杀,但有种思想掠过脑际,此刻他已能了解为何人们会自杀。他力图理解此种情况,于是再次反省他与哥哥晤谈的动机,以及在晤谈中他所表现的行为,但却找不出任何可资反对或厌恶的原由,他变得十分迷乱。不过隔晨他已能入睡且觉得平静了不少。但是,当他醒来时,他又想起了他哥哥所加诸他使他受苦的侮辱,于是又重新激起他对哥哥的愤恨。当我们分析这种烦恼时,会发觉他已两面受击了。   他具有两种心境,一为他要求与他哥哥晤谈,一为他已完成的第一种心境却与他平生生活所凭藉的一切(潜意识的)价值截然相反。就他的夸张驱力而言,他应该是早就具服复心的,而且应获得报复的胜利。因此,他猛烈漫骂且责备自己是个谄媚者,却又姑息一切。另一方面,就依旧存在的自谦倾向而言,他应该是谦和、驯服的而且是自甘居下的。这样一来,他便会讽刺地攻击自己:“小弟弟竟想凌驾哥哥!”如果事实上他目前正是既自大又谄媚的话,以后他也会被困扰的,虽然可能较为轻微,但也决非是个小问题:因为任何欲挣脱此种需长期对抗的冲突的人,对于报复的倾向以及自谦的倾向的余渣都相当敏感──亦即,要是还觉察到这些残渣的存在,则病人仍会表现出自责的反应。   明显地,尽管他未曾具有过报复心或谄媚过他人的行为,而这些自责仍旧会发生的。但他早已下定决心采取积极的步骤以远离这两种倾向;他不只切实地而且具有建设性地去身体力行,还真正地认识了他自己以及他生活的“底细”。亦即,他已开始了解产感觉到在此种艰难的情势下,他的责任并非是一种负荷或压力,而是他个人生活之方法中所必要的。他就是他,情势就是情势──他需要真诚地去应付它。他已承认他在世界上的地位,以及他处于此种地位所该负的责任。   虽然他需要足够的力量,以真正地步向“自我实现”,但他尚未开始自己去正视真我与自负系统间的冲突,此种步骤一定会发生的。他之突然地深深陷入其中的这种冲突,其严重程度正说明了往日的剧烈反应。   在这些“反应”的掌握下,病人自然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觉得诸事每况愈下,感到绝望,或许他的改善只是一种错觉?或许他病得过于厉害致使别人束手无策?他可能会有放弃分析的暂时冲动──他以前所未有过的想法,即使是处在最烦乱的时期。于是他感到迷乱、失望、沮丧。   事实上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所发生的现象就是建设性的表现,表示了病人能与“自我理想化”及“实现自我”间的抉择发生格斗。同时,大概没有其他的事物或现象,能这么清楚地显示出这两种驱力乃是无法和谐共存的,就像在这些“反应”中所发生的内在挣扎,与引起“反应”的那些建设性的动力之不能共存一样。那些反应之所以会产生,并非是因为他能更实际地了解自己,而是因为他愿意承认他自己是具有缺陷的;并非因他能自作决定且为自己做事,而是因为他愿意留意自己的真正兴趣且自我负责;并非因为他能以实际的方式维护自己,而是因为他愿意负起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应负的责任。简言之:它们(指反应而言)乃是成长的痛苦。   然而,只当病人了解他的建设性步骤的意义后,这些反应才会完全生效(有所助益)。因此,最重要的乃是分析者并未被那种看来是“复发”的现象所迷乱,而能认出它们(复发)的消长过程,以帮助病人去发觉它们。因为这些反应常依可预见加以预料的规则性而发生,所以当这些反应反覆发生好几次后,当病人正处于上进的步骤的,预先警造病人仍是合理的。这并非在于防患下一反应的发生,而是当病人也了解在某一时候即将发生的作用力乃是可预言的,那么当他面对那些反应时就不会感到孤立无助了,它帮助他能更客观地面对它们。此时做个“被危害的自我”的明确支持者,就分析者而言,比任何其他时候都还重要。只有他的看法与立场极其清晰,他才能给予病人在这些“努力期”所急需的支援,此种支援主要并非包含一般的保证,而是在于告诉病人一项事实:他正从事于最后一次的决战,同时正在为自己表明他战胜的可能性以及战斗的目标之所在。   如果每次反应的意义病人都能理解了,他会因此而变得比从前更为强壮,反应也渐渐变为短暂而不剧烈。相反地,这种有利的时期变得更明确地具有建设性时,他的改变与成长的希望,在他能力所及的范围内遂变为乃是可能之事。   无论还该做什么分析工作──这永远永远都是很多的──只要病人已能独力地努力分析自己,则成功必在眼前。正如他被心理症的困扰导入了愈陷愈深的恶性循环中一样,现在的循环作用方向已告相反。譬如,如果病人减低他绝对完美之标准,则其自责必亦随之减少。因此,他便能更诚实地对待自己,能毫无恐惧地反省自己。依次地,这使病人较不再依赖分析者,而且也使他能自信他自己的机智。同时,将自责外移的这种需要亦随之减少。因此,他觉得较不被人所威胁,或较不敌视他人,而开始能对他们表现出友善的情感。   此外,病人对于负责“自我发展”的能力,也愈来愈有勇气与信心了。在我们讨论反应时,我们将焦点集中于内在冲突所引起的恐惧之上。当病人确实清楚了他所想要采取的生活方向后,此种恐惧就会消失。单单他的方向感就会带给他更巨大的“统一感”与“强固感”。然而,在他前进的步骤中仍会伴有另一种骇惧。此种骇惧我们至今仍未完全了解。这是种真实的恐惧,恐惧一旦失去心理症的支持后,他将无法面对他的生活。心理症患者毕竟是个赖自己的魔力为生的魔术家,任何一种趋向实现自我的步骤,都是意味着放弃这些魔力而依赖既存的机智维生。然而,当他了解即使没有这种错觉或幻想,事实上他也能生活,甚至于活得更好时,他就会相信他自己了。   此外,任何因欲成为“他自己”而采取的步骤,都能带给他前所未知的满足感。然而此种感受最初是极其短暂的,不过以后将会越来越常发生,而且会持续一段更长的时期。即使在初期,它亦会比他自己所想、或分析者所说的其他事更能使他确信自己的确是走对了路,因为它表示了他的感觉与他自己,以及他的生活可能是相一致的,对他而言,它可能是他研究自己的人格发展,且使之更趋向实现自我的最大动机及激发力。   治疗过程中是充满着这么多的困难,因此病人可能不会达到我们所描述过的阶段或时期。当治疗过程成功地完成时,在他对人对己对工作的关系上,当然都会有明显可见的改善,然而,这些改善并非是结束一般分析工作的标准,因为它们只是一种更深入(内心)的变化的确实表现,只有分析者与病人本身才了解这种深刻的变化:价值、方向、目标的初期变化。病人“心理症的自负”的虚伪价值,以及胜利、降服与自由的幻想所具有的虚伪价值,已大失其魔力,而病人已能更坚强且专心地去实现他与生俱来的潜能。然而眼前他仍需去解决各种隐伏着的自负、要求、伪装、外移作用,等等。然而,因自己的根基已更为稳固,所以他已能认出它们的底细:它们仍是成长中的一种障碍。因此他愿意揭发它们并及时克服它们,但此种“情愿”并非(或者至少是极其微少的)是激昂、暴躁得欲藉魔力去排除缺点。他已开始承认自己是个具有困难的凡人,他也承认研究自己乃是生活过程中的主要部分。   就积极的意义而言,将工作付诸实行都是属于“实现自我”的一部分。就他自己而言,它意味着奋力争取自己的情感、愿望、信仰的更明显、更深入的体验;努力奋斗以期更能开展自己的机智,而将之用于建设性的目的上:努力奋斗以期能更清晰地感知自己的生活方向,而能自我负责、自作决定。关于别人而言,它意味着奋力以期使自己能真诚与人相处;以期能尊敬别人,而且把别人当成是拥有个人权利及特点的个体;并求发展互助的精神(而不以互助为达到目标的手段)。关于工作,它意味着工作本身对他而言,远比满足他的自负或虚荣心还更重要;而且他的目标在于了解并发展他特殊的秉赋,同时也在于使自已变得更精进、更有成就。   虽然他以这些方式演进,但他迟早也会采取超乎他个人利害的步骤。他成长而超乎他心理症的自我中心主义,同时更了解他的个人生活,以及整个人世间所涉及到的更广阔的问题。因为在他心目中已存有珍奇而重大的例外,所以他渐渐体验出,自己乃是团体或宇宙中的一小部分。因而,他情愿而且能够分担他在团体中所该分担的责任,并会以最擅长的方法去克尽职责。就像年轻的商人一例中,这也许与他之了解他工作团体中的一般问题有关,它也可能关系着他在家庭中、社区中或政治场合中的地位。这个步骤相当重要,不只是因为它扩展了他个人的新眼界,而且也因为他之发觉并承认他在世界上所占有的地位,已带给他内心的安定感之故。这种安定感乃来自于因积极参与所获得的“归依感”。 第十五章 理论的探讨   弗洛伊德提出“泛性论”,而以原欲力、死欲及自毁的本能来解释心理症的发生;其实心理症并非因本能力量而发生,主要是因环境因素所造成的,“性”困难只是神经症性格构造的结果而非原因,总之,佛氏的理论是悲观的,而本书所阐述的人性发展乃是乐观的……   本书所述心理症的理论,乃是从过去所讨论的观念逐渐演进而成的,在前章中我们已讨论过此种演进的含义。然而,在此我们还要详细推究我个人的观念,以及对心理症的整个理论变化。   跟其它摒弃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者一样,我首先在人际关系上发觉到神经症的的核心。概括地说,我认为这些都是因传统的环境所引起的;特别是由于那些阻碍儿童心理顺利发展的因素所致。由于未能对自己与别人建立起基本信心,于是儿童发展出基本焦虑,我将此种焦虑定义为,对强烈敌对的世人所产生的被孤立与无助之感。为了将这种基本焦虑减至最低程度,于是亲近、抵抗以及逃避他人的自发行为都变成了强迫性的步骤。虽然自发的行为彼此能相谐和,但强迫性的行为却是相互冲突的。由此所引起的冲突,我称之为基本冲突,他们都是有关待人的冲突性需要,与冲突性态度所造成的结果。因此最先的解决方法主要在于纵容这些需要与态度且压制别的,以求本身的“统一”   这种结构有点过于简化,因为心灵内的过程与那些发生于人际关系间的过程相混相难了,因而无法一块忽略它们。它们各经由不同的论点而被阐述。我只想再提一些:如果不考虑为了此种需要──他所必需培植的特质与态度,那我就无法讨论为求情爱的神经症需要或任何对别人之同样需要。在《自我分析》,我所列举的神经症倾向中,有些具有心灵内的意义,诸如经由意志力或理由,以求统治之强迫性需要,或为求完美的强迫性需要都是。就此而论,在讨论分析克嫘儿的病态依赖性中(亦见于《自我分析》一书中,我曾精简地计论到本书同一章节中所叙述过的许多心灵内因,不过焦点则集中在人际间的因素。对我来讲,神经症主要还是人际关系上的一种障碍。   除此定义外,第一个明确的步骤乃是下一论点:关于别人之冲突可因自我理想化而解决。当我在我们的内心冲突一章中提到理想化意象的观念时,我尚未了解其全义。那时我发觉它只是为求解决内在冲突的另一种努力罢了,而其特殊的整合作用,则正说明了人们所以会依附它之固执性。   然而在以后几年里,理想化的意象的观念成为了核心问题,许多新见解都由此演进而来。事实上,它真是通往本书所述之整个“心灵内过程”区域的门径。由于并用弗洛伊德的观念,我才了解了这种区域的存在,然而,因为佛洛伊德对它的解释,我所认识的只点点滴滴地,所以它对我而言仍是一块陌生的领域。   现在我逐渐发觉,神经症患者的理想化意象,不只构成了对自己的价值与意义的错误信仰,它还酷似法兰克恩斯坦(Frankenstein)之创造怪物,而其所有的精力却都被怪物所吞占(作法自弊)。最后它会低估他成长的驱力与了解自己天赋潜能的驱力,这意味着他不再兴趣于解决或克服他的困难,不再兴趣于实现他的潜能,而却专心地去实现他的理想化的自我。于是它不只导致经同成功、权力与胜利以求凡俗的荣誉的强迫性驱力,而且也引发了那种残暴的内在系统,他藉此而试图将自己塑造成圣人;它也引发了心理症的要求以及心理症的自负的发展。   由理想化影像原始观念所造成的这些结果,又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当我将焦点集中于对自我的态度时,我了解了人们是如何运用那种与他们将自己理想化相同的强度及非理性,以憎恨并轻视自己。这两种相对的极端在我脑海中分立而停留了片刻,但最后我发觉他不只密切相关,而且事实上乃是一过程的两面。于是这就成了本书的主要课题:神圣的自我必定会憎恨他的真我。若将此种过程视为同一本质,则上述两种极端就会变得较易治疗,于是神经症的定义也因之改变了。神经症现在变成个人对自己及对别人关系上的一种障碍。   虽然此一课题在某种范围里仍是个主要的课题,但近年它已朝着两个方面发展。总象烦忧多数人-样迷乱了真我的问题,且已冲入我思想的漩涡里,于是我开始了解整个内在的心灵过程(此种过程以自我理想化为起始),乃是一种渐渐地脱离自我的过程。更重要的,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了解了自恨乃在于攻击真我。存于自负系统与真我间的冲突,我称之为主要的内在冲突,这扩展了神经症冲突的观念,我定义之为两种不能共存的强迫性驱力间的冲突。我开始发觉它并非是唯一的心理症冲突;主要的内在冲突,乃是真我的建设力与自负系统的阻碍力间的冲突,也就是正常的人格发展与为求证明理想自我的完美性的驱力间之冲突。因此,治疗主要是帮助趋向实现自我。根据我们这个团体的临床工作结果,所描述心灵内过程的一般确实性,已在我们心目中更格外清晰地确立起来了。   知识之体亦如我们之由普遍以至更特殊问题的研究而成长。我的兴趣亦开始转移至不同“种类”的心理症,或不同的心理症人格所产生的变异上,最初这些变异乃因对内在过程某一方面的了解与否而生。然而,我渐渐地了解了它们乃是因对于心灵内的冲突,所采取的伪解决法之不同而引起的,这些解决法为建立心理症的人格类型贡献了一新的──暂时性的──基础。   凡人一获得某种学理上的结论时,必会发起将此与同业者所作的结论相比较之愿望。他们究竟是如何发现了这些问题呢?基于简单而确切的理由──因时间与精力过于有限,而无法写出具体作品以及谨慎地仔细阅读,因此我只能将弗洛伊德的观点作一比较而阐述其相同、相异之之处,甚至于连这么有限的工作都会是困难重重的。只就个别的观念来比较,就想饱尝弗洛伊德获得某一学理的思考精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就哲学观点而言,断章取义地以彼此相互比较,实为谬误之举。因此,详述并非有用,而详细说明时,其不同点会特别骇人听闻。   当我回顾追求荣誉所涉及的因素时,我又获得象从前正航向一极新领域时的感受一样:我对弗洛伊德的洞察力深感敬佩。它是最为感人的,因为他为科学的的蛮荒领域打先锋,而且排除种种阻碍性的理论前提而勇敢拓荒者。其创见中仅有一部分,是他自己所未能完全了解或者认为不重要者。其一,即有关我所描述过的心理症的要求【哈勒德(Harald Schultz-Hencke)最先认出神经症的要求在神经症中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人们因为内心的恐惧与无助,而发展出潜意识的“要求”,这些要又可大大地转变而促成普遍的“禁忌”。请参阅哈勒著“Schieksal und Neurose”】当然,弗洛伊德发现了许多心理症患者极易向别人做过分而无理期望,他也发觉这些期望可能是迫切需要的。但他将他们视为是口欲的表现,而不了解他们可能具有“要求”的特性,亦即具有自觉有权该获得满足的需求【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其见解与“要求”较为相近者,只有一处──病后的“附带收获”(Secondary gains),但这根本就是个最含糊的观念。】。同时他也不了解他们在心理症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此外,尽管他处处提及“自负”这些术语,但他并不认为心理症的自负的特质与其含义。然而弗洛伊德却着实地观察到病人之深信魔力或无能的幻想;以及其受自我或“理想自我”──自大、禁制之荣誉化等──如蛊惑情形;亦观察出强迫性的竞争性及野心,以及对权力、完美、崇拜、赏识的需求。   弗洛伊德虽观察到如此多的因素,却依旧觉得这乃是互异而不相干的现象。他无法了解它们均系一种权力趋势的表现,换言之,他未了解变异中的统一性。   有三项主因联合,而使弗洛伊德无法认出探求荣誉的的驱力的震击力,以及它在心理症过程中所具有的意义。首先,他不了解塑造人性特质的传统条件的势力──与他同时代的大部分欧洲学者【】都普遍地缺乏此种知识。简言这,就此点而论,弗洛伊德将他在他周围所发现的对特权与成就的渴求,误认为是一般人的嗜性。譬如,为求极权、驾驭或胜利的强迫性驱力,都因此而无法让他感到是个值得检讨的问题,除非这种野心与一般被认为是“正常”的“既定”(公认的)形式相违背。弗洛伊德认为只当这种野心足以引起明显的障碍,或者(若发生于女人身上)当它与公认的“女性特质”相违背时,它才成为是个问题。   另一原因,在于弗洛伊德之倾向于将心理症的驱力解释为原欲的现象(本能运动的表现)。于是自我荣誉化乃是对自我的一种原欲的迷惑表现,(譬如,有的人会像他之高估另一“爱人”一样地高估自己;一个有野心的女人会“实实在在”地因“艳羡阳具”而感痛苦;需要受崇拜乃是需要“满足自恋欲”的表等等)。于是有关学理上与治疗上的探究,就只针对现对现在或过去爱情生活中的特殊事件(亦即有关对自我或别人的性欲关系),而不注重自我荣誉化、野心诸方面的特性、作用与影响。   第三项原因在于弗洛伊德之进化论、机械论式的思考,它意味着现在的表殃不只受过去所制约,而且除了蕴涵过去外,别无其它内涵;在发展过程中并未创造出任何真正的新事物:我们今日所目睹者,只是往日的变相而已。根据威廉·詹姆斯的看法,它“恰恰是等于原来的、不变的物质的再分布结果”。基于此种哲学前提,则过度的竞争性可满意地被解释为伊底帕斯情结(恋母弑父情结),或兄弟姊妹间彼此之相互敌视且未获解决的结果。“全能”的幻想被认为是固定于或退化至婴孩期的“原始自恋欲”的结果等等。于是只有用建立与婴孩期的某种原欲经验的关系,方是最“深刻”且最令人满意的解释,这与以上所述的观点是不谋而合的。   就我的看法而言,此种解释如未积极阻碍了重要的病势,则其治疗效果是有限的。譬如,假设有位病人已经知道他常常会太容易觉得被分析者所屈辱;他也了解当其亲近女人时,常感受到屈辱。亦觉得他不像其他男人那般拥有男性气概或男性魅力。他也许会忆及他被父亲所屈辱的情景──或许是与性行为有关的方面。由于从过去到现在,有好多像这些可资回忆的日子及梦存在,于是便有了如下的解析:就病人而言,分析者与其他的权威人士都代表父亲;因此,当病人处于恐惧中或感到受屈辱时,他仍依婴孩型式那种尚未解决的伊底帕斯情结而反应。   经过这番分析的结果,病人可有会感到病好了,而且屈辱感也随之消减了。事实上,他可能觉得经过这回分析是有几分的获益,他已学到有关自己的一些事项,而且已了解他的被屈辱感是不合理的。然而若他的自负未被解决,则此种改变不可能是澈底且完全的改变。相反地,此种外表的改善,可能只是由于他的自负无法忍受他之无理以及他之变回“婴儿期”的情况所致。他可能只发展出一套新的“应该”,他不应是似婴儿的,而应该是成熟。他不应感到屈辱,因为这么做是属于婴孩的行为;为此他不再感到屈辱。如此一来,表面上有了进展,事实上,却阻碍了病人的成长;于是他的屈辱秘密地被驱策,同时他变得愈不可能自己去正视此种屈辱感。因此,治疗乃在于利用病人的自负,而非利用反抗来解决它。   由于以下所提这些学理上的理由,因此弗洛伊德便无法发觉追求荣誉的震击力或冲突。他在夸张的驱力中所观察到的那些因素,不只是看来“像是”,而且“真是”婴儿期原欲的驱力的衍生物。他的思考方式使他无法觉得,夸张的驱力乃是种拥有其自身重要性及具有其本身影响力的力量。   当我们比较弗洛伊德与阿德勒时,此种说法将会更为清晰。阿德勒的重大贡献在于他了解了:“追求权力与优越”的驱力在心理症中所占的重要性。然而,阿德勒过度偏重于如何获取权力及如何维护优越感之巧计上,以致无法了解个人痛苦的内涵,因此只停滞于所涉及到的问题的表面上。   我们迅即会注意到:在我自恨的观念与弗洛伊德自毁的本能──死欲──间存有极大的相似性,至少我们可以发觉二者都同样地重视自毁驱力的强度与意义。同时某些细节的看法亦同,如内在禁忌的自毁性质、自责及由此所产生的罪恶感的自毁性质都是。不过在这范围内亦存有重大的差异。弗洛伊德所认为的目毁驱力的本能特性,赋予了此种驱力以“完结”的特征,若我们深信其为本能,则这些驱力必非因特定的心灵条件而生,也决无法凭改变这些条件而克服它们。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势必构成人性的象征。因此,根本上人类唯一之抉择,势必在于使自己受苦及损毁自己,或使别人受苦并破坏他们。这些驱力可被减轻与控制,但终究是不能改变的。此外,如果我们与弗洛伊德同样认为有趋向自灭、自毁或死亡的本能的驱力,则我们必定会认为,自恨及其许多涵义纯粹是比种驱力的表现罢了。一个憎恨或轻视自己仍维持原状(成为他的实我)的人,其见解事实上却与弗洛伊德的的想法完全相反。   当然,弗洛伊德──与其他赞同他的基本前提的人──也观察到自恨的表现,但他并不认为其中多重隐伏的形式与效应。诚如他对它的解析,看来似乎是自恨的现象,“实际”上乃是其他事物的表现,它也许是对别人的潜意识憎恨。的确,一个忧郁的病人,会因遭受他潜意识中所憎恨的另一人的攻击或反对,而感到自责,因为他觉得他之需要“满足自恋欲”已遭到摧折。虽然这并不常见,但它却是弗洛伊德有关忧郁【参考弗洛伊德所作《悲哀与忧郁病》(Mourning and Melancholia,Coil.papers IV)】理论的主要临床基础。简言之,忧郁者自觉地憎恨并控告自己,实际上乃是潜意识中在憎恨并控告内射作用的敌人,(对于具摧折性的人物所生的敌意,已转变为敌视自己的自我)。或者看来是自恨的现象,“实际上”乃是超我的惩罚过程。后者乃是心灵化的权威。另一方面,自恨会再转变成人际间的现象:憎恨别人,或惧怕别人的憎恨。最后,或者,自恨会被认为是“超我”的虐待狂,此即因退化至婴孩的原欲的“肛门虐待狂时期”所致。因此不只解析自恨的方法与我迥然不同,而且自恨现象的根本性质也完全不同。   有许多同样严格的遵循着弗洛伊德思考路线的分析家也都基于我所认为正确的理由而反对“死欲”【此种仅提一位学者:Otto Fenichel的著作《心理症的精神分析理论》】。然而,如果舍弃自毁的“本能性质”,则凭弗氏的理论系是很难完全解释自毁现象的。我怀疑弗洛伊德是不是因觉得其他关于这方面的解释不够完全,才提出此种自毁本能的说法。   在有关超我的需求及禁忌,与我所提过的“应该的暴行”之间,存有另一明显的相似性。但当我们详究它们的意义时,我们就会找出二者间的相异处。首先,弗洛伊德认为超我乃是代表良心与道德上的正常现象;如果它特别残酷或过于具虐待性,则其为心理症的现象。就我而言,不管是那一种类或到了何种程度,只要是具有同样特性的应该或禁忌,全都属于心理症的力量──虚伪的道德与良心。依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超我一部分是伊底帕斯情结的衍生物,一部分则是本能力量(欲力)的衍生物(具破坏性与虐待性)。而我的看法则是:内在的指使乃是个人潜意识中,欲修正自己、改变现状(成为神圣、完美者)的驱力的表现。在这些差异所引起的许多涵义中,我只提其中一种。将“应该”与禁忌视为特殊自负的自然结果,能使吾人确切的了解,为何同一事物在某种人格结构中剧烈地被需求,但在另一种性格中却被禁止。此种可能性亦可更正确地应用于个人对于超我的需求──或内在的指使──所具有的各种不同态度,这些态度在弗氏的文献中也提到过:姑息、服从、贿赂、反叛的态度。这些态度被归纳为一切心理症所具有的(如亚历山大就如此认为),或只是与某种相关的形态,如忧郁或强迫性心理症有关。另一方面,就我有关心理症的理论体系而言,我认为他们的特质乃是严密地由整个特别的性格构造所决定的。以上所提的这些差异使得有关这方面的治疗目标产生了差异,弗洛伊德的目的只在于减低超我的严重性,而我所持之目标却在于让病人能完全摒弃内在的指使,而依据他的真实愿望与信仰,找出他自己的生活方向。我所抱的这种目标,在弗洛伊德的见解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总之,我们可以说,就两种不同的门径中,我们会观察到某些个别的现象,而以相同的方法加以描述。然而有关这些现象的生灭变化与意义的解释却迥然相异。倘若我们搁下个别的现象,而详究这些现象相互关系间的全貌(诚如本书所述),则我们会了解:若要加以相互比较,实际上乃是不可能之事。   他们的相互关系最重要的是“追求无限的完美及权力”与“自恨”间的关系。自古以来,即知此二者为不可分离。我想“魔鬼的协定”这一故事正是个最好的说,其涵义与此甚为相像。有某人正遭受到精神或心灵之苦【这时这种痛苦会以“外在的不幸”为象征,就像史蒂芬·芬生·贝内(Stephen Vincent Benet)在《魔鬼与丹尼尔·韦伯斯特》一书中的描述一样。有时它却只以圣经故事中《基督的感召》所描述的那种惑力而表现出来。有时其表现看来似毫无痛苦可言,但却像日耳曼故事中中的浮士德(Faustus)为渴求《魔力的荣誉》而深受影响(后来他将灵魂售予魔鬼以换取权力与知识)。总之,无论如何,我们知道唯有精神遭受障碍或困扰的人,才会具有此种“渴求”的心理。譬如,在安徒生(Hans Christium Andersen)童话《白雪王后》(Snow Queen)中,恶魔便是先恶意地摔破一片镜子,然后藉着碎片而侵害人心】;下面这些对他形成了诱惑──以邪恶的某些象征为例:魔鬼、男巫、巫婆、(亚当与夏娃故事中的)蛇,(巴尔扎克《魔皮》一书中的)古董商,(奥斯卡·王尔德“Dorian Gray之像”中)嘲谑的外交家亨利·渥敦。在协定中,不仅包含了欲消除痛苦的条例,而且还载明欲给予无限的权力。同时就像“基督的感召”这故事一样,个人如能抵住此种诱惑时,确实是伟大的。但最后必须付出代价,(形式不一)亦即丧失了灵魂(譬如,亚当与夏娃之失去情感的纯真)而屈服于魔力之下;撒旦对耶稣说:“只要你下跪而礼赞我,我必给你一切”。而该偿付的代价可能就(象《魔皮》一书中)是今生的精神折磨或来日的地狱之苦,在魔鬼与丹尼尔·韦伯斯特中,我们已知晓被魔鬼所摄收的枯萎灵魂之美丽且可解的象征。   同样的主题(虽具不同之象征但其意义的解析却相同)在民俗、神学与神话中已反复出现过,而不管善恶的基本二元论如何地被改变都是如此,也就是说,它自古以来早已存在于一般人的意识中,同时,时间也使精神医学得以认为其心理学上的智识。的确,非常显著地,与本书所描述的心理症过程相一致;蒙受精神痛苦的人擅取无限的权力,但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逐在自恨中遭受万般的地狱之苦。   由这些冗长的问题比喻而回顾弗洛伊德的说法,我们可以发现:弗洛伊德并未曾发觉它的存在,而且我们能更明确地了解为何他无法发觉它,因为他并不了解“荣誉之探求”,乃是我所描述的多种密切相关的驱力之综合物,以致他无法了解它的威力。虽然他相当清楚地了解自毁的痛苦下场;但他却将之误认为是“自主驱力”的一种表现。   就另一观点来看,本书所述心理症过程纯属“自我”的问题;此种过程在于为求理想化的自我而舍弃真我;在于不顾我们的天赋潜能而企图实现此种假我;它是两种“自我”间的一种交战过程;它也是我们唯一所能用以缓和此种交战的最好方法;而且,也是一种凭藉生活或治疗所引发的建设力,以寻回真我的过程。就此意义而言,“自我”的问题对弗洛伊德而言几无意义。在他对“自我”的观念中里,他描述了一位心理症患者的“自我”,这位患者脱离了他自己的自发力,脱离了可靠的愿望,缺乏主见且无法为自己的意见负责,只知道自己并未与周遭发生过剧烈的冲突(现实的考验)。如果这种“心理症的自我”被误认为是正常的活力的自我,那齐克果与威廉·詹姆斯所发觉的真我的整个复杂的问题,也就不致于产生了。   最后,我们可就道德或精神的价值观来观察这个过程,它具有人类真正悲剧的一切元素。虽然人类很可能变得具有破坏力,但人类历史却显示出:人类时时在刻苦奋斗,以求更了解自己以及周遭的世人;人类不断在挣扎进取,以深入更深奥的宗教体验,以发展出更伟大的精神力量与道德情操,而企求在各方面有更卓越的成就,且谋求更完善的生活之道。于是人类始终穷毕生之力于这些奋斗上。凭着他的智慧与想像力,而能预想前所未有的事物;他超越了现实,也超越了自己的能力。虽然他具有缺陷,但能力的限制并非是强固而久远的。他常奔波以追逐内在或外在所希冀的之物,这种情势本身并不带悲剧的色彩,而内在的心灵过程──与正常的奋斗相比,此为心理症的奋斗──才真正具有悲剧性。处于内在痛苦压力下的人,却外求“极致”与“无限”,虽然人力或许是无可限量的,然此二者却非其能力所能及;于是在这种生活过程中,他毁坏了自我,且将实现自我的驱力转变为实现“理想化的影像”,因而糟蹋了自己所确实拥有的潜能。   弗洛伊德对“人性”的看法是悲观的,因为这一前提,促使他对人生的见解充满了悲观的色彩。就他的见解而言,不管人类如何地改变自己,都注定要不满于现状的,如果他没破坏自己以及教化,则必无法超乎原始的本能驱力,而满足地生活着;不管是独处或与众相处,他都无法快乐地生活;他只是时或折磨自己,时或使别人蒙受痛苦,如此交替地生活着。弗洛伊德深信此种看法,因此他不苟同任何迅即的解决法。事实上,他的思想架构也绝逃不了以下这两种交替的灾祸。充其量,他最多只能将这些原欲力做较妥当的疏导──好自驾驭或予以“提升”。   虽然弗洛伊德是个悲观者,但他并未发觉心理症中有关人性的悲剧。要知道,一个人除非曾经经历过建设性及创造性的奋斗,(而且这些奋斗会被障碍力或破毁力所破损),否则必无法发觉到有关精力方面的悲惨浪费。弗洛伊德不只对于人类的建设力了解不清,而还否定其真实性质,因为在他的思想体系里,只有破坏力与原欲力,以及他们的衍生物、结合物。他认为创造力与爱情只是“原欲力”(本能的驱力)被提升(升华)了的形式吧。以最通俗的话说,我们所认为那些与实现自我的正常奋斗,对弗洛伊德而言,只是(而且只能是)自恋欲的一种表现而已。   史怀哲会利用“乐观”与“悲观”分别代表“肯定宇宙与人生”及“否定宇宙与人生”。就此深奥的意义而言,弗洛伊德的哲理是属于悲观的哲理,而我们的哲理(包括对心理症中的悲剧元素之全盘了解)则为乐观的哲理。 后记   科技的急剧发展,虽然促进了物质文明的进步,但并未带给人类心灵的和谐,反而给生活带来了更多的紧张、冲突与焦虑,而使现代人无法美满地生活。在这个复杂且充满竞争的社会,如何发展潜能而谐和地生活,变成生活的主要课题;了解人性、了解别人,了解自己乃是维系良好人际关系之根本要途。   经历过数百个寒星夜晚,伴随了多少静寂,终于译好了这本书,而且看到它即将出版。在这有如春蚕吐丝的历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治学精神之壮谨崇伟,同时也感受到那种彼此间思想交会时所爆发的喜悦。虽然作者已仙逝,但脑海里她依然是那么生气勃勃地活着。   很感谢正在美国深造的林医师克明兄之开导,更感谢吾师陈珠璋教授,在百忙之中拨空校阅并赐序。小薇的精神鼓励以及张清吉先生的苦心策划,才使本书得以顺利出版,一并谢之。   最后,谨以本书译献给我的家人,我的师长,朋友以我周遭的人;他们供我安宁的环境,带给我有益的冲突,并诱发我生长的潜力。 中英文名词对照   Actual Self 实我   Alienation from actual Self 脱离自我(自我疏离)   Arrogant-vindictive type 自大·报复型   Basic anxieties 基本焦虑   Basic conflict 基本冲突   Central Inner Conflicts 中枢内在冲突   Compartmentalization of conflicts 冲突的分隔化   Death-instinct 死欲   Depersonalization 自我感丧失   Egocentricity 自我中心   Expansive drives 夸张的驱力   Externalization 外移作用   Indealized image 理想自我   Idealized Self 理想自我   Masochism 被虐狂   Morbid Dependency 病态的依赖性   Narcissism 自恋欲   Neurotic claims 心理症的要求   Neurotic pride 心理症的自负   Neurotic resigned types 退却型   Psychic fragmentation 精神碎裂作用   Psychosomatic Symptoms 心身性症状   Real Self 真我   Sadism 虐待狂   Search for glory 探求荣誉   Search for unity 追求统合感   Self-actualization 自我实现   Self-effacement 自谦   Self-idealization 自我理想化   Shrinking process 畏缩过程   Taboo 禁忌   Tyranny of the Shoulds “应该”之暴行